论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与张敬恩同志商榷_精神文明论文

论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与张敬恩同志商榷_精神文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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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根同志发表在《求索》杂志1997年第6 期《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吗?》一文(以下简称张文,本文引言未标注者均引自该文),针对“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发表了许多独到的见解,令人深受启发。精神文明不是物质生产力,这是张文中的重要基本观点,对此笔者表示赞同。但是,张文据此反对“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认为这一提法“从整体上、本质上看,不严谨、不科学,如不及时纠正,势必引起思想理论混乱,误导我国现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现不揣陋见,就此问题发表一点不成熟的意见,求教于张金根同志和广大学术界同仁。

一 “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这一提法符合马列主义关于生产力概念的辩证法

张文花了较多的篇幅来引证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物质生产力的论述,以此来强调生产力的物质属性,并以此为着眼点来论证“精神文明是生产力的这一提法不符合马列主义关于生产力概念的辩证法”。这种作法是有失偏颇的。其实,生产力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哲学、经济学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有着多种用法。例如,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多处使用“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这对概念,此外还多次使用“一般生产力”与“直接生产力”、“潜在生产力”与“实际生产力”等概念。虽然这些概念是马克思在不同的场合使用的,强调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但是它们又有着一定的联系,共同构成生产力范畴丰富而复杂的内涵。大体看来,我们可以将它们分成两类并作如下的理解:直接生产力、现实(实际)生产力,也就是物质生产力,是人们在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直接、现实的物质力量;一般生产力、潜在生产力,是指需要经过一定的中介环节才能转化为直接、现实的物质力量的生产力,精神生产力就是这样的生产力。我国传统的哲学教材大都将生产力简单地归结于物质生产力的阐述,不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生产力范畴的内涵。对此,理论界近年已有所认识,对生产力范畴进行了新的研究和阐发,如张道民认为生产力应是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人生产力的的总和。(注:张道民:《论大生产力》,《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1年第3期。 )基于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对生产力的各种用法和近年来理论界对生产力范畴的再认识,我们认为,“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命题的内涵可作如下的理解:

其一,精神文明是精神生产力。从静态上看,精神文明是人类精神生产和精神生产发展水平及其积极成果的综合体现,它反映着社会精神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动态上看,精神可作为一种既得的力量,参与社会的精神生产,作为精神生产力的要素而成为精神生产力。它作为精精生产力的要素,与作为精神生产力独立要素的精神生产者、精神生产手段和精神生产对象有所不同,它是作为一个反映并影响着这三个独立要素的综合性要素而在精神生产力中发挥作用,从而促进精神生产力的发展的。

其二,精神文明是一般生产力、潜在的生产力,可以转化为直接、现实的生产力。先进的政治、法律思想和人们高尚的思想道德,规定着物质生产力发展的正确方向,影响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速度;自然科学可以通过技术较快地转化为物质生产力;哲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艺术、教育等,对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有重大的促进作用。精神文明表现在各方面的成果,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和多少不等的中间环节,由一般生产力、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直接、现实的生产力。

从以上两个方面来看,“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是符合马列主义关于生产力概念的辩证法的。张文将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在某些场合下对物质生产力的特殊强调当作生产力范畴的一般,不合理地“抽去了实际生产力活动中的任何精神性因素”,并以此为理论前提进行论证,其结论只能是:精神文明不是物质生产力,因而精神文明不是生产力。这样的结论是难以令人信服的。精神文明不是物质生产力并不意味着精神文明不是生产力,“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命题可以从前面强调的两个方面得到合理的解释。由此可见,“不符合马列主义关于生产力概念的辩证法”的不是“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这一提法,而恰恰是张金根同志的文章本身。

二“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这一提法是“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论断的合理推论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马列主义历来的观点。“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命题包含“科学是生产力”命题,如果考虑到人们的习惯而不去严格区分科学与技术,也可以说它包含“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命题(严格地说,技术不属于精神文明范畴),但是其义远不止如此。张文注意到“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命题的内在联系,但说:“即便是在这个意义上,也不能笼统地说精神文明是生产力,而只能说部分精神文明是生产力。因为很明显,科学技术再发达,也不能使哲学、考古学、文学这类精神文明直接进入生产过程,成为生产力的结构要素。”这段话看起来是合情合理的,但仔细分析起来就有问题了。

首先,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将科学以外的其他精神文明成果排除在生产力范畴之外,相反倒有不少的论述。如马克思在论述固定资本有关属性时指出:“知识和技能的积累,社会智慧的一般生产力的积累,就同劳动相对立而被吸收在资本当中,从而表现为资本的属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0页。 )他还说:“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产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9~220页。)很显然,我们不能将这里的“知识”、“一般社会知识”仅仅理解为科学。此外,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还强调:“资本(1 )作为强迫进行剩余劳动的力量,(2 )作为吸收和占有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般社会生产力(如科学)的力量(作为这些生产力的人格化),它是生产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分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第422页。着重号是引者加的。)在这里,我们可以更明确地看出, 马克思仅仅是将科学作为一般社会生产力的代表而不是它的全部,除了科学以外,它还应包括其他社会知识,如哲学、历史、文学等等。

其次,从与物质生产力的关系来看,精神文明表现在其他方面的成果与科学具有相同的性质。用“转化论”的观点来说,精神文明表现在各方面的成果,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和多少不等的中间环节,由一般生产力、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直接、现实的物质生产力。只不过科学转化为物质生产力的环节较少,而其他成果转化的环节较多。在只有经过转化才能成为物质生产力这一点上,它们是相同的。用“要素论”的观点来说,精神文明表现在各方面的成果(包括科学),都不能作为物质生产力的实体性要素,而只能作为渗透性要素,在这一点上,它们也是相同的。因此,在承认“科学是生产力”命题的科学性的同时却反对“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命题的作法,显然是没有足够说服力的。

再次,“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形象地表达了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精神文明当然不是物质生产力,这是无疑问的。精神文明是精神生产力,可以转化为物质生产力,这也应是无疑问的。即使将生产力当作物质生产力来理解,“精神文明也是生力”的提法也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人们所说的“A是B”,并不只意味着A与B的同一,这里的“是”有时是对事情性质或作用的形象表达。培根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形象地表达了知识的重要社会功能,曾激起了多少人对知识的渴求。深圳特区提出的“时间就是金钱”的口号曾遭许多人非议,但由于它形象地表达了现代社会时间的重要性,现在人们正确理解了它的涵义并普遍接受了它。从某种意义上说,邓小平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论断中的“是”也是对科学技术重要作用的形象表达,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揭示了科学技术对当代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一位变革作用。”(注:江泽民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当然也可以作如下的理解,它形象地表达了精神文明建设对社会经济和物质生产力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是有着较为充足的理论依据的,它是“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论断的合理推论。正如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在80年代中期所说:“我们以前说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现在还要扩大一点,人类的全部精神财富都是生产力。”(注:转引自陈仲华、马润青:《简论社会生产诸方面之间的关系》,《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5年第6期。)

三 正确理解和使用“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这一提法不会造成思想理论混乱

张文认为,“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这一提法容易引起思想理论混乱,对此观点及其几点理由,笔者觉得很有商榷的必要。

首先,“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这一提法会不会通向唯心主义,关键在于赋予它什么内涵。这使我们再次想起“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命题。早在本世纪60年代末,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就在《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与技术》的演讲中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命题(注:参见源培:《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深层次思考》,《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1995年第6期。)。 由于哈贝马斯是脱离社会制度来孤立、抽象地看待科学技术的,他的这一提法虽然有其合理成分,但是存在着“科技决定论”的倾向,“唯科学主义”是其主要思想内容,因而从总体上看是不正确的。邓小平在马克思“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是运用唯物辩证法认识社会发展的结果,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科学观、技术观和历史观三者的统一,从而深刻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元论特征。由此得到启示:只要赋予“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命题以正确的涵义并能得到合理的理解,它就不会通向唯心主义。这里,我们再次强调,“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内涵可以从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来理解:其一,它是精神生产力而不是物质生产力;其二,它是一般生产力、潜在的生产力,可以转化为直接、现实的生产力。如果一提生产力就将其理解为物质生产力并据此来理解“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则难免会得出偏颇的结论,极容易会因片面强调唯物主义而忘记辩证法,犯机械唯物主义的错误。

其次,张文“精神文明是生产力的思维逻辑很不严密”的分析本身是不够严密的。根据我们对“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命题内涵的两点理解,这一命题的思维逻辑是比较严密的。“精神文明是生产力,也包括政治、法律、哲学、考古、历史、语言、文学、艺术等意识形态吗?如果包括,那岂不所有的思想上层建筑都成了生产力?”张文的这段话有两处是失当的:其一,考古、语言是不宜视作意识形态的,这里暂不多论;其二,将所有的思想上层建筑当作精神文明,也是不正确的。众所周知,精神文明是人类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的发展水平及其积极成果的体现,进步性是它的重要特征,很显然,思想上层建筑并不都属于精神文明。张文中的第二部分也有类似的表述,但在这里却提出“那岂不所有的思想上层建筑都成了生产力”的质疑,可见张文前后表述是不一致的,逻辑欠严密。

再次,张文“精神文明是生产力的提法不利贯彻落实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的说法也是值得讨论的。“一个中心指的是经济建设或发展生产力,我国现阶段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无疑是正确的。那么,“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会干扰这个中心吗?我们认为不会。发展经济和物质生产力靠什么呢?邓小平指出:“我们的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0页。)这就指出了精神文明建设对发展经济的重要作用。正确理解和使用“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不仅不会干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相反会促进这个中心工作,对此,我们可以从邓小平强调教育的重要性的讲话中得到启迪。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抓教育会影响经济工作这个重点的错误认识,他指出:“我们不是已经实现了全党全国工作重点的转移吗?这个重点,本来就应当包括教育。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如果只抓经济,不抓教育,那里的工作重点就是没有转移好,或者说转移得不完全。”“各级领导要像抓好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页。)教育工作是如此, 整个精神文明建设也是如此。近些年,我们有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了经济工作却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中央作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引起人们重视的。实践表明,这一提法有助于人们增强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会干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实际上,凡是精神文明建设抓得好的地方,那里的经济工作也会得到很大促进,张家港等地的成功实践表明了这一点。

总之,对“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提法应该作出全面、正确的理解,并在此基础上规范使用这一提法。对此,张金根同志提出精神文明不是物质生产力,这是一条很好的意见。但是,张金根同志对“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提法的总体观点及其论述,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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