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应急体系研究论文_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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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应急处置体系是现在城市轨道交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建立合理、通畅、切合实际的应急体系,是应急处置安全及效率提升的根本保证,结合广州、深圳、及深港地铁应急组织运作,采用“专业人做专业事”的模式建设的。

一、广州、深圳、港铁(深圳)应急体系情况介绍

由于各大地铁单位应急处置理念及实际情况差异,广州、深圳及港铁(深圳)在应急处置的模式有所不同。

(一)广州地铁应急处置介绍

1.组织机构

广州地铁的应急组织机构如下图

2.人员组成

(1)抢险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运营事业总部总经理

副组长:运营事业总部党委书记,运营事业总部其他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各职能部、中心总经理。

领导小组联络员:线网管控中心总经理。

3.应急处置运作

(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初期由OCC值班主任负责总体指挥,值班主任任命属地车务人员(值班站长、车厂调度等)为事故处理主任,负责现场初期应急处置。事故处理主任携带无线手持台到达现场后,及时将现场信息报告OCC,OCC值班主任根据现场反馈信息和抢险需求及时下达抢险指令,负责本线的应急指挥决策、行车组织、信息发布和资源调配。

专业抢险人员到位后需立即向事故处理主任报到,并与事故处理主任进行交接(事件概况及通信设备),专业抢险人员成为现场新的事故处理主任。

现场指挥人员的变更按照高层级接替低层级的原则确立,原现场指挥人员应报告前期的现场处置情况,同时将指挥人员变更信息通报OCC,OCC值班主任通过企信通发布现场指挥人员信息(姓名、电话、专业),并电话通报COCC。

(2)现场指挥部的成立与运作

当故障或险情达到总部级响应时,由COCC发布总部级应急抢险指令(企信通和电话通报),运营事业总部成立抢险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抢险保障组、安全保障组、协调保障组、信息发布组、技术保障组等功能组自然成立。各职能部、中心值班领导自动承担相应功能组的职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立即向COCC报到,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应急处置。

(二)深圳地铁应急处置介绍

1.应急组织机构

深圳地铁应急组织机构如下表:

2.人员构成

深圳地铁运营应急处置工作在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公司安委会具体负责分公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注:实线为正常构架,虚线为较小级突发事件架构

(1)现场抢险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的分公司领导

(2)现场总指挥

现场总指挥按担任抢险救援主导部门划分,由分公司主管领导担任。

3.应急处置运作

发生突发事件后,有现场相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若事件影响较小,现场相关人员可在OCC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若事件较大,现场相关处置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后,待现场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交权,由现场抢险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及功能组统一进行应急处置。

(三)港铁(深圳)应急处置介绍

1.应急组织机构

港铁(深圳)应急组织机构如下图:

2.人员组成

(1)事故处理主任

港铁(深圳)的事故处理主任(简称IO)由当值事务经理担任,主要负责事故控制点以内应急处置工作

(2)事故处理工程师

港铁(深圳)的事故处理工程师(简称IE)车辆段调度长兼任,协助IO处理ICP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所有维修人员的整体调配,向IO提供工程方面的支援。

3.应急处置运作

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后,由OCC对应急事件进行判断,若事件较小可由OCC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若事件较大,需要成立事故控制点(简称ICP)时,则由OCC通知当值事务经理和车辆段调度长赶赴现场担任IO、IE,统一负责ICP内的应急处置工作,ICP以外的应急处置工作仍由OCC负责。

二、优缺点分析比较

广州、深圳及港铁(深圳)在应急处置上各有优点,但也均存在不足之处。

(一)优点

1.广州地铁在应急处置中设立现场指挥部及现场总指挥,能与地方政府应急处置机构有效衔接,有利于与地方各相关单位的联动。

2.广州、深圳地铁应急处置机构及人员组成均按部门和行政职务划分,便于调动分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进行应急处置。

3.港铁(深圳)采用专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专业人做专业事,能为应整个急处置争取宝贵时间。有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4.由于港铁(深圳)的应急处置均由IO、IE组织,IO、IE能根据以往经验及应急处置需要,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全面培养和锻炼应急处置队伍,不断推动应急体系建设。

(二)缺点

1.广州、深圳地铁由于行政职务较高的担任应急处置负责人,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到场时间长而影响应急处置时间。

2.广州地铁的应急处置流程中现场指挥人员需要以高层级接替低层级,且在接替过程中需要重点事项的交接,因此易发生事项漏交或交接不清,影响应急处置。同时由于存在人员变更及事项及交接,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应急处置效率。

3.港铁(深圳)在应急处置机构中未设置现场指挥部及现场总指挥,不利于与地方政府应急组织机构的衔接,特别对于那些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助的应急处置,不利于外部协调与配合。

三、应急体系建设建议

结合上述三家地铁单位的应急处置情况,拟采取以下形式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一)在组织机构方面,设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功能组、抢险队伍三级组织机构。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决策,为应急处置过程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并协调调配分公司内部各部门、分公司与外部各单位,为应急处置把舵。

现场指挥部设置现场总指挥一名,由事发当天的地铁公司值班领导担任,在应急处置领导的领导下全权负责应急处置相关事务;设置副总指挥2名,其中一名由应急处置人员担任,主要负责事故控制点以内的行车组织,应急疏散,人员、资源的调配等具体事项;另一名副总指挥由设备值班人员(维修、车辆)值班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及设备设施的维修。

在地铁公司成立客运组、攻公关组、专家组、后勤组、物资组等功能组及维修(包含供电、通号、机电、工建抢险支队,以下同)、车辆专业抢险队,各司其职,负责与应急处置相关的安全防护、人员疏散、物资调配、后勤保障以及抢险工作。

(二)建立完善应急值班制度

需在地铁公司建立各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每天轮流值班,担任应急处置现场总指挥(视事故严重程度可以上升至公司领导层级,下调至专业负责人层级),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并积极参加值班期间开展的各项应急演练工作。

(三)设置专业应急处置人员

建立专职的应急值班室,采取24小时值班的方式,配置一名专业负责人,一名日勤主管,四至五名应急值班人员(主办级别,人员可涉及维修、车辆、行车各专业人员加以整合,及后期培训)在正线(车辆段)设立值班地点,OCC启动三级以上响应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值班领导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四)设置现场指挥部和现场总指挥,有效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急处置机构衔接,减少内外部配合中的接口问题,有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在内外部协调方面,由于设置了现场指挥部和现场总指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到达现场后能立即与之对接,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因接口问题而浪费时间,影响应急处置效率。

(五)应急值班室全程参与相关应急预案的修编及应急演练的开展,能够熟练的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六)推进各项子方案建设,培养和锻炼分公司应急处置及救援队伍。

在地铁公司应急处置总体框架确定后,要全面推进各项子方案建设,如成立客运组(各类相关组别),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和锻炼,全面为运营分公司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谭复兴,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概论,2014.06.

2、夏保成.国家公共安全管理的理论与原则刍议,2013.02.

3、谢谦.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2014.09.

论文作者:赵曦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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