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熹哲学中的时代精神--朱熹评论序言_朱熹论文

论朱熹哲学中的时代精神--朱熹评论序言_朱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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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研究朱嘉思想35年有余,其间有神交的愉悦,有遭害的悲愤,亦有闪光的启迪,有精神的激励。这是我之所以持续不断和朱熹思想结缘的原因所在。

一、朱熹所面临的时代冲突和挑战

由于朱熹思想体现了历史的脉搏、时代的精神,因此,他的思想适应了社会的需要,影响久远。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他成功地回应了当时社会各个方面的挑战,并化解了各层面的冲突。这些冲突和挑战表现为:

一是价值理想的挑战。唐末的藩镇割据,黄巢起义,以及五代十国的长期混战,造成了社会长期动乱和分裂,致使伦常破坏,道德沦丧,理想失落,精神迷惑。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加强社会凝聚力,宋代道学家必须重整伦理纲常,道德规范,重建价值理想,精神家园。朱熹所建构的“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的道德形上学的哲学逻辑结构,担当起重整和重建的责任,并较切实地化解了这一挑战。

二是外来文明的挑战。自汉以来,印度佛教传入中国,与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社会心理、思维方式、生活习惯发生激烈冲突。但佛教思辨的哲学较之儒教精致,同时道教在吸收佛教思想中,亦使其宇宙化生理论更为完善,而出现儒衰佛盛的状况。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儒教受到外来佛教和本土道教的挑战。如何把儒、释、道三教思想在冲突中融合起来,以达到“一道德”的需要,是当时学术思想界所追求的。从隋唐提出对三教实行兼容并蓄的政策以来,一直延续到宋初,并没有把儒、释、道三教兼容并蓄起来。程颢提出“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注:《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24页。)。天理二字虽古已有之,然而之所以称“自家体贴出来”,是指创造了融儒、释、道三教为一的理学体系,开创了理学的时代;并把兼容并蓄儒、释、道三教的文化整合的方法落到了实处,对外来印度佛教文化的挑战做出了成功的回应。中国传统文化在融合儒、释、道三教文化中,不仅达到了中国文化思想发展的高峰,而且超越国界,传播到朝鲜、日本、越南,并在与传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中,形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由张载、二程奠基的理学,由朱熹集大成,使儒、释、道三教的文化整合更加完善起来。此后三教的冲突在思想领域就不如唐和宋初激烈了。

其三,理论形态转型的挑战。宋代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发展、自然科学三大发明的完善,促进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特别是城镇商品市场的发达,酝酿着理论形态的转型。但这个转型受到传统经学的挑战,并与汉唐经学发生严重冲突。汉儒治经,偏重注解,名物训诂。唐儒治经,上承汉儒,依汉注作疏。《五经正义》以“疏不破注”为原则。不仅以“疑经”为背道,而且以“破注”为非法,严重桎梏、束缚着思想界。宋儒起来大破汉唐“传注”,打破疑经、破注的禁锢,不仅“舍传求经”,而且“疑经改经”,松动了压在思想上的重重大山,实行了由训诂之学向义理之学的转变。朱熹以《周易》为卜筮之书,《诗经》讲男女之事,《尚书》为历史文献记录等等,扫除了《五经》为圣人立言的种种光环和权威,实现了思想解放,出现了中国思想史上罕见的各家异说竞彩斗艳的繁荣格局,才使隋唐儒、释、道三家之学实现向宋明理学的理论形态转型。

宋明理学在回应、化解上述三方面的挑战和冲突中,凸显了其生命智慧和活力。西方学者曾将宋明理学称为新儒学有其道理。跟元典儒学和汉唐经学儒学相对照,宋明理学确有新的特点、新的精神。宋明理学之所以为新儒学,是指其在外来印度佛教文化哲学与本土道教文化哲学以及价值理想、理论形态转型的挑战下,将元典儒学作为滞留于伦理道德层次的心性之学,从形上学本体论层次给以观照,使传统儒学以心性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和价值理想(包括社会理想和人格理想)建构在具有理性力度的形上学本体论思维之上,通过诠释心性与本体、伦理与天道的联结以及人与生存世界、意义世界、可能世界的关系,使儒家道德学说获得形上性和整体性的阐发,传统儒学内部的逻辑结构、价值结构、道德结构等经此调整,获得了新的生命。

二、朱熹哲学所体现的时代精神

宋明理学新儒学之新,是通过一系列活的、有重要文化历史价值的学术精神充分而生动地呈现出来的。宋明理学的精神,亦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整体体现。朱熹思想无疑是这种民族精神的体现,也是当时时代精神的精华。

其一,求理精神。宋明理学,特别是程朱理学,具有理性主义的特性。宋明理学最切近的学术目标,是要“格物穷理”。这个理既是形上学本体,是普遍的存有根据,又是最深层的价值源泉。程朱理学是一种寻根究底的理性主义哲学,求理精神是其最基本的学术精神。这种求理精神是宋明时期社会文化思潮和民族时代精神的显著标志。它体现了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生存方式和文化核心,以及由这种生存方式和文化核心所转化的自觉生存智慧和价值观念。在朱熹的思想观念中,理是事物之“所以然”和行为之“所当然”的和合体,是先验的价值原则和经验的条理秩序的统摄、融贯。对此理的“格致”和穷究,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在理性原则的指导下从事德行实践,通过道德主体的自觉操持,实现万物存有的价值及人生的意义。他们把理的精神或原则推及一切领域,自然、社会和人生都被召唤到理的天秤下,被追究其“所以然”与“所当然”,被判断为合理抑或不合理,以至被决定其存在与否的命运,使儒学理性精神发展到一个极限,体现了理学的根本特征。

胡适曾说,朱子的学说有两个方面,这就是“程子说的‘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主敬的方面是沿袭着道家养神及佛家明心的路子下来的,是完全向内的工夫。致知的方面是要‘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这是科学家穷理精神,这真是程朱一派的特别贡献”(注:《戴东原在中国哲学史上的位置》,载《读书杂志》第17期,1924年1月6日。)。此说有其道理。涵养重“尊德性”,进学重“道问学”,是二而一的两种功夫。穷理精神可转换为现代对科学的追根究底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求理精神。

其二,主体精神。它是以中华民族现实生存为根基的文化群体主体精神。它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关心的是文化“道统”的生生不息,向往的是“廓然大公”、人人圣贤的至德之境。理学家借助理欲、心性、理气等对偶范畴的精致辨析,将人的道德存在、伦理特征和价值尊严提升到了宇宙本体的形上学高度,视人为天地万物的价值主体,抽象地证实了“天地之性人为贵”的儒学信念。怎样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达到天人合一状态,是中国古代社会传统文化哲学的首要课题。与此同时,如何协调人伦关系,规范宗法秩序,强化群体意识,提高群体智慧和力量以对付各种灾害,达成人人和谐统一,也成为传统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宋明理学的主体精神,深深地根植于中华民族的这一生存环境及其文化价值理想之中。朱熹以天下为己任,以天地为己心的情怀,正是理学文化主体精神的体现。

其三,忧患精神。程朱忧患精神是指人处于忧患境遇时,对人性的伟大与尊严以及人之所以为人的存在意义与价值的深刻体验,并力争通过人自身的生命力量超越忧患境遇,达到真善美高度统一的文化心态。宋初面对唐末五代的情境,道德文化与学术思想的当务之急,是重新建构社会理想和人格理想,重新确立儒家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朱熹怀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患意识,积极参加社会政治经济改革。“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使命意识,以及由自我心灵发出的爱人及物、由己及人的志愿,同时对于未来社会亦充满忧患,从而把自我美好的愿望提升为现实的社会理想。自觉而深沉的忧患精神煎熬与锤炼了朱熹的思想意识,驱动他不断超越所处的时代,从形上学本体论的思维高度反思人伦的存在价值、文化的生命意蕴和道德永恒力量,迫使其打破学术的派别门户之见,出入佛老,游思空无,综罗百代,融合三教。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终于使以儒家伦理为代表的民族文化展示出崭新的形上姿态。

其四,力行精神。它是朱熹入世的品格和刚健精神的凸显,是其投身现实社会,奋发进取,追求自己理想价值的实现的精神的体现。朱熹既强调知的先行性,主张“知先行后”,又重视行的重要性,坚持“行重知轻”,只要沿着“格物穷理”的格致路线走下去,就必定能达到知行一如的德行境地。这无疑是一条漫长而艰难的渐修之路,须要“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的持续积累,才能“脱然自有贯通处”。但随着程朱理学的官方化,理学末流视理学为猎取功名利禄的工具,便失却了“格物穷理”的力行精神。

其五,求实精神。程朱理学始终以批判佛教之空与道教之虚、老庄之无为其学术宗旨。朱熹曾反复申明:“释氏虚,吾儒实。”“要之,佛氏偏处只是虚其理,理是实理,他却虚了,故于大本不立也。”他讲实学,求实功,针砭时弊,颇有建树。学术因教条化而流于空谈,是学术发展中具有普遍性的蜕变倾向,实非朱熹理学所独有。其实,区分学术思想空谈与非空谈的标准,不能是简单而直接的功利效果。从表现形式上看,任何理论性的学术研究和思想争论都有务虚的,似乎是无实无用的空谈。但是学术思想的实,是反映客观现实的理论之实,学术争论之用,是推动思维发展的逻辑之用。因而,程朱理学有其谈论心性,辨析义理,旨在重建社会道德价值理想和伦理生活秩序,因而是有现实针对性的实学,有逻辑概括性的实理的一面。不仅“实理”范畴是由程朱等首先阐明的,而且“实学”这一概念的理论涵义,也是由程朱等反复倡导的。实学就是没有“议论辞说之累”的学问,即实实在在的学问,其实即是“明道”之学。讲实学,求实理,是贯彻于理学思潮始终的求实精神的体现。

其六,道德精神。重伦理,尚德行,是程朱理学道德精神的重要特征。相对于倏忽即逝的现象,朱熹更注重恒常不变的本质。他用理来说明物之为物,人之为人的内在根据和终极原因,并论证人的心性本体及其道德价值的形上性和永恒性。在功利与理想、利益与公德、公与私的冲突中,拔高理想、道德和公的地位,主张以公更私,以理统欲。他们将儒家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抽象化、本体化,使其成为“颠扑不破”的价值原则;同时,又依据这些理想化的原则处理实际的人伦关系,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修养准则。这一主张,有禁欲色彩。但若将其视为完全禁欲主义而加以否定,又过于偏颇。这里需要弄清,理欲之间怎样划界?存理灭欲的实际所指为何?朱熹曾以饮食之道为例,说明理欲分际:“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可见其并不一概否定饮食男女之类的人生基本需要,存理灭欲的实际所指是奢侈无度的少数官吏,然而,历史的发展往往出现事与愿违的背反。理欲之辨的初衷是想规谏统治者,以利社会和谐和道德教化。但事实却是统治者顺手接过来,使理欲之辨由道德修养性的圣贤功夫转化成了政治奴役性的残杀工具。朱熹的道德精神是具有形上学品格的,只要重建了儒家伦理价值体系,就能从心性这一本根上匡正唐末五代以来的道德沦丧情境,使社会伦理复归于三代“天理流行”的至善境界。

其七,开放精神。朱熹哲学敞开心胸,吸收儒、释、道各家之长,为我所用。如对佛老思想中有价值的理论学说,思维方法和逻辑结构图式,表现出极大的兼容心态和开放精神。无开放精神是不能“综罗百代”之学术的,正因为他有开放精神,所以能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

随着历史的发展,朱熹思想所赖以产生的时代背景业已消失,其具体学术主张和思想观点也多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和价值。但是蕴涵在这一思潮中的求理、求实、主体、忧患、力行、道德、开放等活生生的学术精神,仍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民族文化的传统之中,生长在民族心理的结构之上。朱熹道学和宋明理学所体现的这些精神,若与中国现实国情及世界发展趋势相结合,对其进行体认和创新,是意义深远的学术文化使命。

朱熹思想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现象,如何现代化?与现代化的关系应如何解释?笔者认为,所谓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实质上是文化精神的转生问题,而不是某种文化形态(如儒家的现代化,道家的现代化,或接着宋明理学讲等)或静态的传统文化(生成物)在现代是否有存在价值的问题。文化精神的转生,就是与现代社会的接轨,渗透到现代社会生活之中,并为现代社会生活所需要,这便是传统文化精神转化为现代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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