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科技产业融资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融资论文,高科技产业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美国的市场经济被认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典范,它是以私人资本为基础,以充分竞争、反对垄断来保证效率,以法律制度和政府适度干预来维持秩序的一种市场经济模式。因此,企业获得的资金主要是通过证券市场这个渠道,从而形成了证券市场主导型的融资模式。在这种融资大环境下,高科技产业融资模式深深打上了证券市场主导的融资模式的烙印,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点。
一、美国高科技产业融资模式的特点
(一)高科技产业融资的金融环境:证券市场主导的融资体系(距离型融资体系)
证券市场主导型融资体系也称距离型融资体系。这种体系的特点是:(1)资金供求双方的关系比较松散。(2)企业所需的外部资金主要依靠发达的证券市场提供。(3)银行虽也提供了相当大的资金来源,但其比例远低于日本、德国的银行间接融资份额,而且银行体系是保持距离型的,很少对管理层施加影响。(4)对金融活动的监督职能由风险资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评级公司等不同的专门机构来实现。(5)企业融资结构的选择遵循所谓“啄食顺序理论”,即企业偏好内部融资,如果需要外部融资,则偏好债权融资,最后才是股权融资。
(二)证券市场主导下的高科技企业融资结构特点
企业的融资结构是指企业在取得资金来源时,通过不同渠道筹措的资金的有机搭配以及各种资金所占的比例。美国高科技企业的融资主要是通过风险资本、商业银行、企业、共同基金等机构以及政府和股票市场等渠道获得,其融资结构主要由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构成。
1.在证券市场主导的融资体系大背景下,高科技企业融资模式深深打上了这种体系的烙印。
2.从高科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规模的融资比例来看,核心股东、商业银行、商业信用三者是最主要的融资来源,占高科技企业全部融资额的70%。
3.在高科技企业不同的生命周期或阶段中,有着不同的最优资本结构。
4.高科技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金融供给主体提供的资金规模不同的。
5.与传统企业融资结构相比,高科技企业融资结构的独特特点是风险资本(这里指狭义的风险资本)在高科技企业发展初期占了很大的比重,居第2位。
(三)风险投资、NASDQ市场成为美国高科技产业融资模式最具特色的内容
美国自1946年成立世界上第一家现代的创业投资公司“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以来,创业投资事业虽有起伏波动,但总的发展态势是令人欢欣鼓舞的。尤其是90年代以后其发展如日中天。总体来说,美国的创业投资获得迅速发展而且相当成功。它推动了美国高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结构的升级,对美国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世纪高技术领域的许多重要成果,从50年代的半导体硅材料,70年代的微型计算机,到80年代的生物工程技术,无一不是在风险投资的作用下,从实验室的大胆构想变成商品,并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
1998年,美国全国证券经纪商协会和泛美股票交易所合并,成立纳斯达克——泛美交易所市场集团,从而进一步扩大了美国二板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了世界上最先进、最有效和最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市场。
(四)具有比较健全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部分中小企业采行关系型融资模式
近年来,中小企业已成为美国大部分新增就业岗位和技术创新的源泉,也为美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因此,其融资体系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设立专门的贷款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管理局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美国于1958年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SBA)。 主要通过担保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2.贷款资格审定及贷款方式
(1)贷款资格审定
为了信贷的安全,SBA对贷款企业的资格有明确的界定:第一,企业的现金流量不仅能够偿还担保贷款,而且能够偿还所有债务;第二,企业须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第三,企业和业主须提供一定数量的贷款抵押。
(2)贷款方式
中小企业管理局为中小企业的贷款主要有以下方式:担保贷款、直接贷款和协调贷款。
3.部分中小企业采行关系型融资模式
一般而言,银行和企业之间的融资行为更倾向于选择距离型融资,但是,有部分中小企业也选择关系型融资模式。
二、美国高科技产业融资模式的形成原因
(一)政府对银行的严厉管制
1927年通过的“麦克法登”法案,明确禁止跨州设立分行,并重申国立银行与州立银行并存的概念,奠定了美国相对分散的银行体制。1933年以后,美国先后出台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1933)》、《证券交易法(1934)》等法律。这些制度约束使商业银行在融资体系中的地位被证券市场所取代了。
(二)技术创新活跃
美国是拥有大量技术创新、发展全新产业和产业集中度很高的国家,在当前新出现的产业中如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股票市场又是融资的主要来源。
(三)政府在高科技产业融资中起导向作用
1.美国的高科技产业融资体系是以私人权益资本为主体的;2.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融资政策;3.制订有利于高科技产业融资的法律法规。
三、美国高科技产业融资模式的绩效评价
总的来说,美国高科技产业融资模式在促进新产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方面非常有效。因为这种模式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比较优势:
(一)有利于风险资本形成
现代经济的竞争优势来自于高科技产业化,而资本市场则是风险资本形成和支持高科技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的最重要机制。
(二)有利于降低信息与资本的搜寻成本
在英美资本市场主导型融资体系中,成熟的资本市场创造了一个具有较高的透明度的融资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信息与资本的搜寻成本,从而使融资效率呈上升态势。
(三)有利于筹集巨额资本
一般说来,当企业所需的资本过于庞大时,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入市场直接融资,即要简单和有效率得多。
(四)便于分散控制风险
只要市场机制比较健全,一切风险因素都会在价格信号上得到反映,这样,就有利于市场主体及时地识别,规避和控制风险。
(五)有助于实现风险资本与技术资本的合理配置
高科技企业所具有高回报的特点正好迎合了追求高盈利投资者的需求。
当然,美国的融资模式也有缺陷。首先,在这种外部结合机制中,没有完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将非执行董事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直接协调一致,而频繁的接管兼并方式往往损坏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其次,它依赖于代理和市场运作,公司不存在永远不变的股东,股东对企业缺乏长期投资意愿。第三,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接管兼并加剧了企业运作的不稳定性。面对上述这些不利因素,美国对其高科技产业融资模式进行不断完善。美国于1999年废除了实施长达66年之久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并且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表明美国的企业融资开始注重银行间接融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