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前我国银企关系回眸,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改革开放论文,关系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企业,必须在资金的流动中实现货币的增值以取得盈利。因此,银行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将信用借贷作为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与社会经济实体发生资金供求关系。所以,银行的历史,也就是银企关系的历史。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银行支持国营经济发展和促进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民主革命胜利后,经济上的首要任务是恢复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国家一方面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资本用以建立和发展国营经济,另一方面也利用民族工商业为恢复国民经济服务。因此,当时摆在国家银行面前的双重任务,一是要大力支持国营经济发展,二是要促进民族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国家必须坚定不移地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巩固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领导地位的方针,在信贷资金使用上,首先保证国营经济的需要。同时,为促进民族工商业的改造,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对象,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向民族工商业提供了贷款支持。资料表明,从1949年到1953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银行对国营企业和合作社的贷款额,1949年为全部贷款的58.5%,而1950年至1953年,均保持在93—94%之间。国家银行的信贷倾斜,支持了国营经济的迅速增长。1952年同1949年相比,全国的国营工业在全部工业中比重,从1949年的24.3%上升到1952年的42.5%。国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不仅缓解了建国初期的财政困难,更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深入进行和实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在利用民族工商业为恢复国民经济服务并促进其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家银行也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全国解放之初,民族工商业在国民党政府恶性通货膨胀的摧残下,已陷于奄奄一息的境地,亟须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国家银行从实际出发,给予民族工商业及时的扶持。1949年国家银行对公私合营和私营企业的贷款占到了全部贷款的20%。在私营工业集中的上海市,贷款的占比甚至达到53.3%。1952年6月份起, 国家银行对私营企业的贷款利率最高由30%降至19.5%,并在贷款条件、时间和方式上都作了适当放宽。经过一系列努力,民族工商业迅速恢复,到1953年有了较大的发展,保证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把私营经济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国家银行对国营经济的全力支持和对民族工商业的积极扶持,对新中国成立后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实现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具有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52年至1955年信贷工作总结指出,三年来工业总产值增长了63.5%,企业流动资金的62.5%为银行贷款。“信贷资金成为企业流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有计划分配流动资金的重要工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也在这三年的信贷工作总结中写道:“信贷资金的分配基本贯彻了国家政策的要求,并贯彻了信贷计划与国民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精神,摸索了有益的做法”。确实,银企关系还在“摸索”阶段,此时的银企关系主要体现了资金供求双方固有的简单的信用关系。
二、国民经济发展“一五”时期:银行健全信贷工作制度,对企业“服务与监督”并举
1953年我国开始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发展步入正轨,并实行建国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新的经济形势对银行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银企关系的调整完善也势在必行。
首先是银行开始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为了适应大规模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当时借鉴苏联的做法,确立了基本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解决,生产流通中流动资金分为企业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两部分,自有资金为定额部分,由财政拨款;借入资金为超定额部分,由银行贷款。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资金需求的增大,也对其提出了加强经济核算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有必要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从1953年开始,与国民经济计划制度相适应,国家银行开始建立编制季度信贷计划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规定了放款指标的调剂、调整办法。放款指标由总行统一掌握,分行在规定权限内有一定的机动数可使用。还建立了经济数据统计制度和企业经营情况分析制度,对使用贷款的企业进行跟踪了解,对信贷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其次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重点确定信贷资金的分配。“一五”期间,我国工业生产增长了128.6%,年均递增18%。农业生产增长了24.8%,年均递增仅为4.5%。不难看出, 当时国民经济的发展重点是工业。而在工业生产中,重点又是发展重工业。因此,当时的银行信贷资金向重工业倾斜。1957年比1952年,银行的工业贷款增加了2.3倍, 其中的50%以上投向了重工业产业。资金的支持,促进了重工业的快速发展。“一五”期间轻工业每年递增为12.9%,重工业则达到25.4 %。 到1957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的比重从58.8下降到43.5%,轻工业从26.2%缓升到29.2%。重工业则从14.8%劲升至27.3%。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资金投向,促进了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快速发展,取得了“一五”计划提前超额完成的成果。
第三是加强对企业流动资金管理和信贷监督。由于初期缺乏经验和未经严格核算,企业定额资金定得偏高,约有10%左右的定额流动资金,未能参加生产周转,造成了原材料成品等物资的积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挖掘资金使用潜力,银行和财政携手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重新严格审核定额资金;二是积极处理积压物资;三是清理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贷款;四是定额流动资金改财政全额拨款为由银行贷款占一定比例。这些措施调动了银行管理好资金和企业用好资金的积极性,对合理节约使用流动资金起了促进作用。
应该说,在这个阶段中,尽管对企业资金的供应告别了建国初期的财政供给制,实行了以定额为界由财政、银行双轨供应的形式。但在资金分配中,银行仍处于配角的地位。不过,在逐步完善的信贷计划管理制度中,在提倡银行对企业“服务与监督并举”中,我们还是能感受到银行对本身应有的金融职能孜孜不倦的追求和对建立社会主义新型银企关系的积极探索。“一五”期间,由于国民经济的运行协调平稳,银行工作围绕经济运行逐步展开。特点是普遍重视了业务制度建立,加强计划管理,各项业务工作走上正轨。这个时期的银企关系内容较之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有了充实,已经具有理性的思考和规范的雏形。
三、国民经济发展高潮和调整时期:银行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从1958年至1962年,我国在基本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但由于在经济工作指导上违背了客观规律,“浮夸风”盛行,“共产风”猛刮,适逢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使国民经济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遭受了严重的困难和挫折。此后,国家及时纠正错误,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团结全国人民克服困难,渡过难关,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在此时期,银行工作也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冷热起伏,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58年到1959年上半年的第一阶段, 全国各行各业“大跃进”,工农业创高产,城乡放卫星,一贯严谨冷静的银行头脑也发热了。在“反左倾、反保守”运动中,银行解放思想,提出在银企关系中批判“以我为主,制度万能”的倾向。由于前一时期银行建立完善各项业务制度,强调银行与企业在运用资金上矛盾的一面,核准定额,清理积压,在放款中管得较严,导致企业对银行意见多多,银企关系一度紧张。因此到了1958年,又矫枉过正,过分强调银行与企业运用资金上统一的一面,出现了无计划供应资金和取消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的倾向。银行忘记了信贷活动原则,提出了“企业需要多少,就借给多少”;“什么时候要,就什么时候给”的口号。有的银行分支机构甚至让企业自己掌握批准借款额度的权限,银行柜面划款不看额度,照单全付。在这个阶段中,从表面上看银行加大了对企业生产的支持,银企关系缓和融洽。但经济发展为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全额信贷的实行,加剧了信贷资金投放,信贷收大于支,只得增加计划外的货币发行。结果便是通货膨胀,商品供应严重不足,国民经济出现困难局面。
2、从1959年下半年至1960年, 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纠正信贷失控的倾向,恢复合理有效规章制度,重又加强信贷的计划管理,是为第二阶段。其时正是大跃进的第二年,全国落实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客观上也给银行的信贷调控工作创造了有利时机。强调银行既支持各行各业“大跃进”,又用好管好资金。银行加强对企业贷款的管理,是从经济活动分析,协助企业大搞群众性经济核算入手的。即银行信贷人员深入企业,分析企业财务经济状况,并帮助企业培养工人核算员,使企业职能部门的核算和群众核算结合起来,使银企双方共同用好管好流动资金。这项活动首先是从上海发起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1958年底制订的新年工作规划中,要求信贷员每周有四天深入企业,熟悉生产,精通业务,既贯彻信贷政策,又成为企业财务的好助手。于是创造了协助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经验。1959年下半年,由中央财贸部主持在上海召开“全国大中城市财政、银行工作现场会”,专门推广“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生产协作,大搞班组核算”三条经验。这三条经验,确实给社会主义的银企关系注入了崭新的内容,它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经济”的生产关系内容,也为以后改革开放新时期建立多元化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3、在1961年1月召开了党的八届九中全会上,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经济格局,紧缩财政开支,抑制通货膨胀,安定人民生活。在这第三阶段中,国家银行作为货币资金的“总闸门”,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是严格信贷计划的管理。总行的年度信贷计划,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不经总行批准,不得自行变更。当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信贷工作的要求中指出:“对于工业企业的贷款,该支持的积极支持,该管紧的坚决管紧。做到有贷有收,有增有减,有宽有严,紧中有活,有利于工业生产的调整和发展。”严格执行信贷计划,成为银行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其次,取消“全额信贷”,恢复双轨供应。“全额信贷”办法仅实行了两年多,到1961年7 月起仍恢复了分别由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双轨结合的办法。尽管“全额信贷”在当时来说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它更接近银行实行商业化经营的要求,更能体现银企关系的真谛。但当时实行“全额信贷”,并非是为了加强信贷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经济核算,而仅是为了更方便、及时地向企业提供资金。“全额信贷”成为“敞开信贷”,企业要多少给多少,资金短缺的矛盾全部集中到银行,银行显然是承受不了的。因此在纠正信贷失控中,取消仅实行了两年多的“全额信贷”也就不奇怪了。恢复资金的双轨供应,虽然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短缺的矛盾,但由于财政和银行双双把口,对于全面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还是具有积极意义。
再次,支持企业技术革新,清仓挖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整时期,由于银根紧缩,与前一阶段敞开供应相比,资金更趋紧张。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把目光放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尽量使较少的钱办更多的事。一是积极支持企业技术革新,当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关于工业企业贷款掌握精神和做法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对于企业因试制新产品而发生的流动资金需要,凡属于主管部门正式批准下达新产品试制计划范围内的项目,除财政已核给的定额资金外,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贷款支持。”银行的信贷干部还分区组织以技术革新为中心的全区大协作,发挥银行综合部门的优势,通过和企业共同分析研究。确定攻关项目,再由银行联络组织企业间的大协作,解决材料、设备、技术的难关。二是帮助企业处理积压物资,压缩库存资金占用。组织信贷干部下厂,摸清积压物资情况,举办积压物资展览会,为企业间互通有无牵线搭桥。对于处理积压物资有成绩的企业,则帮助他们认真总结经验,在地区或行业内加以推广。
在1958年至1962年的经济高潮和调整期间,经济工作中的许多经验教训,也促使银行更多地独立思考,如何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开展经营。银企关系已走出了建国以来研究摸索的幼稚阶段,逐步走向成熟。这其中的许多做法和制订的制度,对于日后银行商业化经营和建立改革开放时期新型银企关系,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
四、国民经济继续调整和发展时期:银行经营逐步规范化,银企关系密切、协调、融洽
国家从1961年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后,由于经济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包括国家银行在资金的守关把口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国民经济从1962年下半年起开始好转。为了巩固调整成果,国家决定从1963年起继续进行调整。到1965年,工农业生产达到了正常的水平,市场繁荣、物价稳定,货币流通正常,国民经济已全面好转。可惜的是,次年席卷神州大地的一场政治大浩劫,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给予致命一击,使这次调整的成果未能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予以充分体现。
这一时期的银行工作,在克服了“制度万能”和“制度无用”的错误倾向后,致力于业务制度完善,尤其在总结建国以来银行工作各方面教训的基础上,强调业务经营的规范化,并取得了企业的理解支持。在这过程中银行比较好地发挥了对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督作用。首先是对企业信贷资金的监督。中国人民银行在1963年提出的信贷工作任务中,把“管严、管实、管好贷款,积极支持工业增产,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作为指导思想,强调“贷款按计划,追加按程序,决不允许先斩后奏。”其二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分析。当时各级银行大力推广和提倡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加强银行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分析,加强银行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综合反映。银行分支机构从所积累的企业资料中,分析企业资金使用和物资占用情况,从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保障银行资金的安全使用。其三是继续帮助企业清理积压,挖掘资金潜力。要求企业在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订出处理积压物资的规划,逐步实行分帐分库,建立处理日报,纳入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季度信贷计划。
1964年后整个经济形势好转,广大银行干部进一步树立了为国家当家理财,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创造了许多深入企业,与企业财务人员共同管好用好信贷资金的经验,促进了信贷计划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比较稳定、规范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一是明确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综合平衡和分口管理的原则。二是贷款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和贷款同物资相结合的原则。可以说,这一时期的银行工作,是建国以来发挥职能作用最为充分,制度建设成果最为显著的时期。在坚持制度的同时,由于广大银行干部同企业人员积极沟通,银行关系也颇为协调、融洽。只是如前所述,银企之间的“蜜月期”也过于短暂,随之而来的“文化大革命”给予国民经济的发展致命一击,使银企关系的发展迷失了方向。
五、“十年浩劫”时期:银行功能极度萎缩,银企关系不进则退
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间,林彪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推行极左路线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用阶段斗争代替经济建设,全面破坏了国家经济体系的运行,造成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的严重失调,使整个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文化大革命”对金融系统的冲击造成了无可弥补的历史性损失。它全盘否定了建国以来银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否定了在银行工作中形成的各项基本原则,破坏了信贷管理、结算管理、现金管理等整套银行工作的基本制度,甚至连中国人民银行也从1969年起被并入财政部成为财政系统的一个部门。
上一时期国民经济调整的成果丧失殆尽,信贷失控的势头又现。以上海为例,1966年信贷资金比上年增加了12.75亿元;1967 年继续增加了9.27亿元。在当时全市信贷总额仅为100亿元左右的情况下, 这是一个不小的增幅,而生产的增长远远小于这个幅度。究其原因,当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信贷收支情况报告中把它归结为:第一,企业按年度计划采购原材料,生产上不去,原材料大量积压。第二,在产品增多,占用了生产资金。主要是因为煤、电供应不足,协作配套产品脱期交货等。第三,运输不正常,成品资金上升。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时企业生产普遍不正常。因此贷款虽然增加,却都成了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积压在仓库里。可以想见,在当时的情况下,银行虽然找到了原因,却无法采取措施。在这一个时期内,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未再颁发过关于信贷工作的文件。原有制度被推翻,新的规矩却没有立起来。信贷工作只是凭着以往惯性的轨道滑行着,原有的问题依然存在。到1972年,已经并入上海市财政局的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在以财政局革命委员会名义所作的信贷收支情况报告中,谈到1972年底比1971 年底贷款增加7.7亿元时,指出主要原因仍是“资金占用严重”,其表现在“企业生产计划与采购原材料不衔接,超储备;产品配套不及时,占有资金多;产销脱节,库存扩大;新产品试制未过关就大量备料”。企业生产中存在的相同的问题,拖了五、六年竟得不到解决,说明了当时生产经营的极度不正常。当银行年复一年在工作总结中谈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相同问题,而拖了五、六年无法解决,说明了银行当时已无法对资金实施有效的管理,对企业的资金不当使用也缺乏有效的制约。“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也许就是当时银企关系的写照。
一直到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银行功能极度萎缩,银企关系反常倒退的局面才开始从根本上得以改变。为尽快扭转因“四人帮”的破坏而造成的银行信贷管理混乱局面,已恢复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人民银行在1977年初召开了全国银行工作会议,开始了金融系统的拨乱反正。在“文革”期间,银行的信贷是被企业的财务牵着鼻子走的。贷款不是根据计划,而是根据企业财务轧差,缺多少补多少。这是一种缺乏理性的不负责任的银企关系,是一种反银行本质特点,反企业经营的银企关系,是违反了客观经济规律的银企关系,必然导致银行和企业双方经营状况的恶化。幸然,适时结束了那种不正常状态,制止了那种恶化。从1977年开始的整顿和恢复,为银企关系发展展示了广阔的前景。而改革开放以来银企关系发展的事实,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六、历史的启动:主题、课题、话题、问题
历史是不能任意割断的。历史更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示。即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那个时期的银企关系过于简单,且带有过多的行政命令色彩,但我们仍能从中总结出宝贵的经验,以丰富新中国银企关系史的库藏。综合上述五个时期银企关系的特点,虽然由于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银企关系内容不尽相同,但还是有共性可以概括。
1、永恒的主题:资金与供求。无论建国之初支持国营经济发展, 调整时期帮助企业克服暂时困难,甚至“文革”时期包下企业资金轧差,银企关系纵然千变万化,双方以资金为媒介的供求关系的实质是不会改变的。资金供求关系,既是银企关系发展深化的基础,也是银企关系永恒不变的主题。围绕着资金供求关系的紧与松,正与偏,演绎了银企关系的多少故事。因此,我们研究银企关系,必须着眼于资金运动中双方的表现形态和实现方式,才能抓住银企关系历史演变过程中的关键。总结银企关系,着重点也应该是不同时期的双方资金供求关系。事实也证明,不管是加强还是放松信贷管理,有计划按政策供给资金,还是无计划按需要供给资金,,都是银企关系在不同时期为适应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磨合调整的表现。今天,当我们探索多元化的新型银企关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也仍然要从资金及其供求关系的延伸上去找灵感,做文章。
2、严肃的课题:制度与规范。纵观这一时期27年的历史,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业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与银行规范化经营,对于用好管好信贷资金,把握银企关系的正确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一旦信贷失控,影响的不仅仅是银企关系,而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在经济建设遭受挫折,国家面临重大困难之际,还会有和谐融洽,互相协作,效益并进的银企关系吗?只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以规范化经营充分发挥银行在经济生活中的特殊功能,资金的使用才能实现其应有的价值,真正促进社会的生产和流通。遵制守规,用好管好资金,得益的不仅仅是银企双方,更是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如此,才能形成良性循环:资金有计划使用,银企间更加融洽,经济则稳定持续发展。制度和规范,对银企双方来说,任何时候都是不可或缺的。
3、辩证的话题。服务与监督。银行借钱给企业, 体现了银行对企业的服务;银行要管好借给企业的钱,又体现了银行对企业的监督。服务与监督,似乎是一对矛盾,本质上是辩证的统一。服务与监督,应该是银企关系的前提。银行必须为企业服务,尤其是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服务意识必须加强再加强。银行的筹资融资功能,本来就是为社会的经济活动设计的。不讲服务,银行也就失去了经营的必要条件。但银行的钱来自全社会,来自老百姓的储蓄和企业的存款。银行仅有信贷资金的经营权。如果对信贷资金不加强管理,放任自流,那是对国家经济建设不负责任,也是对钱的主人不负责任。所以,真正的银行一定是既讲服务又要监督;既满腔热情、千方百计为客户服务,又依照法规,理直气壮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保证银行资金的安全流动。因此,服务与监督,应该成为银企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4、共同的问题:改革与发展。长期来, 企业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利润,全部无偿上缴给财政,而企业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扩大再生产的投资,靠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严重不足,生产发展便愈来愈多地依赖银行贷款。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决策失误,由于生产效率不高,造成了大量信贷资金的逾期呆滞。而国营企业拖欠国家银行的贷款似乎又是天经地义,不必负什么法律责任。这样就给国有银行的商业化经营留下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因此,在借鉴历史,开创银企关系新时期的今天,银行与企业面临着共同的问题:在改革中求发展。对银行来说,必须加快向规范的商业化经营方向转轨,实现金融体制和资金运营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对企业来说,必须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增强经营与竞争能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历史的旧帐尚未了结,还要通过种种方式妥善地加以消化和处理,以真正结束那一个时代的银企关系。但我们千万不能在一个新的时代里,让银企之间又产生出一笔又一笔难以了却的帐务来,拖住我们前进的步伐。唯一的保障便是改革。只有改革旧体制,建立新体制,才能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按照法规制度,理顺银企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举。使银行在支持经济建设的同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使企业在运用信贷资金促进生产发展中取得经济效益,做到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如此,我们便能达到银企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新境界,既实现建立银企关系的初衷,也实现改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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