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的近现代转型与西方宗教及其哲学的变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近现代论文,宗教论文,哲学论文,西方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如果可以肯定西方哲学在近现代之交,特别是20世纪以来发生了具有思维方式转型意义的变更,那么是否也可以肯定西方的宗教观念,特别是作为其最高理论形态的宗教哲学,也发生了相应的重要变更?从过去长期流行的观点看似乎难以作出肯定的结论。因为这种观点认为宗教只能是出于幻想和欺骗,它意味着迷信和愚昧,是反科学、反理性的,因而只能起麻醉人们意志的消极作用。说它在近现代之交能发生具有积极意义的变更自然显得悖理。然而,如果考虑到西方宗教,特别是宗教哲学与整个西方哲学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相互渗透,对它们作出相反的评价在理论和逻辑上存在着困难。更重要的是:如果考虑到宗教与当代西方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及其所具有的多方面的实际影响,简单否认它发生过具有积极意义的变更也缺乏充分的说服力。
宗教今天在西方社会依然是影响最广的意识形态。只要想到西方国家大多数人都是教徒(主要是各种派系的基督教徒),西方社会的几乎一切领域都渗透着宗教影响,就不难明白,为了深入了解和正确对待西方社会和西方国家的人民,认真研究和正确评价西方的宗教是何等重要。对于西方国家具有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谁也不会怀疑;关于西方国家人民一般说来具有较高的教育和道德素质,也一再为人们所公开谈论。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向来被认为是反科学并与迷信和愚昧联系在一起的宗教还能在那里存在并有广泛影响呢?为什么那里的人民大都仍然对宗教肃然起敬?为什么不少卓越的科学家和智慧之士同时又是教徒,甚至是虔诚的教徒,难道他们都仅仅是受骗吗?
对于现代西方宗教及其变化,可以而且必须从理论和实证等不同层次上进行研究。下面我主要是从宗教和哲学的关系,特别是西方宗教及其哲学在近现代之交的变化与这一时期整个西方哲学的变化的联系的角度来谈一些想法。
二、宗教和哲学的关系及二者长期存在的根据和条件
宗教和哲学是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它们都是人的意识对世界的某种反映。哲学是以概念的形式表现(反映)世界,宗教则是以表象(包括幻觉)的形式表现(反映)世界;哲学从本质上说是通过理性思维来建立,宗教则总是与信仰联系在一起,而信仰往往是非理性或超理性的;哲学一般都具有某种合理性和直接现实性,而宗教却往往是对这种合理性和直接现实性的扭曲或超越。正像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们对立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70页。)因此宗教和哲学之间存在着重大区别,不能相互取代或混同。
然而,尽管宗教和哲学都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它们归根到底都以有关宇宙人生的根本问题为研究对象,都以获得人生指导、表达人的理想和对世界的看法为主要目标;而作为认识和意识形式的表象和概念、非理性和理性本来就是相互渗透的,因此宗教和哲学必然相通。正像概念是从表象发展起来,而又高于表象一样,哲学最初起源于宗教,后来从宗教中分离出来并超越了宗教。马克思指出:“哲学最初在意识形态的宗教形式中形成,从而一方面它消灭宗教本身,另一方面从它的积极内容说来,它自己还只在这个理想化的、化为思想的宗教领域内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26页。)同样,宗教信仰虽然主要是以表象形式表现出来,但表象的形成离不开概念和理性,而宗教理论也需要用理性来论证,因而它们也离不开哲学。
宗教和哲学作为意识形态在研究的对象、方法和目标上的这种异同关系,使二者在现实形态上必然随着所处社会历史条件的不同时而相互连接、甚至融合在一起,时而又相互分离、甚至相互对立。这种连接和分离、融合和对立的状况主要表现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宗教和哲学这两种意识形态的关系中,有时也表现在某些哲学和宗教派别或思想家的理论体系中。我们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可以看到,有的哲学家把宗教理论当作其整个哲学理论的组成部分,有的神学家把哲学理论当作其整个宗教理论的组成部分,也有的则将二者分离、甚至对立起来。
整个社会范围内宗教和哲学这两种意识形态的连接与分离、融合与对立的状况在西方历史上往往相互交织,就它们在各个历史时期所处的地位来说也往往是此起彼落。在欧洲中世纪,宗教成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哲学被当作神学的婢女而失去了独立地位。文艺复兴以后,哲学的地位开始得到恢复,一些激进的西方思想家(如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甚至把宗教当作纯粹的荒谬和欺骗而对之采取近乎全盘否定的态度。然而,正像哲学未因中世纪天主教会的高压而被完全扼杀一样,宗教也未因启蒙思想家的尖锐批判而销声匿迹。在近现代之交,特别是本世纪以来,西方宗教和哲学都遇到过严重的挑战和危机,从左的方面和右的方面提出要求取消传统宗教或哲学的声音时有所闻。然而宗教和哲学在经历了深刻的变更以后,又都以新的形态出现并在西方现实社会生活中各自发生影响。
宗教和哲学之所以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是因为无论是在以往时代或现当代,人们都有解决宇宙人生的奥秘等世界观(形而上学、终极关怀等等)问题的精神渴求,而宗教和哲学正是对这种问题进行探索的两种最普遍的意识形态。人的精神存在既有理性的方面,又有非理性(超理性)的方面。哲学大都是以理性形式来回答宇宙人生的问题,宗教在回答这方面的问题时则往往超越了理性范围。正像理性不能取代非理性一样,在解决宇宙人生的问题上,哲学也不能取代宗教。反之亦然。上述宗教和哲学的结合和分离状况说明它们既密切相关,又各有其独特性。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代社会,它们都各有其存在的理由,不能相互取代。
就各种特定的、具体的宗教和哲学理论(特别是那些带有极端主观任意性特征的哲学和带有明显的迷信和蒙昧主义特征的宗教)来说,由于它们存在种种缺陷,不能适应变化和发展了的社会和时代的要求,因而需要加以改造或者被其他哲学和宗教所取代。但就宗教和哲学作为两种重要的社会意识形态来说,只要社会上的人们仍有解决上述宇宙人生问题的渴求而又没有找到满足这种渴求的其他更为适当的意识形式,它们就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就宗教作为一种对自然和社会的异己力量的盲目崇拜的意识来说,只要这样的异己力量存在,它也必然存在。所以恩格斯说,只要“宗教的反映过程的事实基础……继续存在,那么宗教反映本身也同它一起继续存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55页。)
尽管宗教和哲学在现代社会都还有存在的理由,但这都以它们能适应变化了的历史条件为转移,而这意味着它们必须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发生相应的变更。
近现代之交以来,特别是本世纪以来,各个知识部门已进一步分化出来并形成了与此相应的各门独立的具体学科,它们从根本上摆脱了对传统哲学的依赖地位。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学科,特别是各门自然科学都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它们对人所面对的现实世界,特别是自然事物和过程的本来面目都不断作出了新的、具有革命性的揭示。这极大地开阔了人们的眼界,促进人们从根本上改变了对于现实世界本身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看法。在哲学上,以二元分立为出发点、以建立无所不包的关于世界的体系为目标的西方近代哲学不仅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而且可以说已从根本上被动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主义产生了并实现了哲学上的革命变更。与此相适应,西方哲学本身也不得不进行根本性的改造和转型,由此形成在许多方面超越了传统哲学的界限的新的哲学思潮和流派。
促使西方哲学发生这种变更的背景对西方宗教同样也发生强烈影响,使之必然发生相应的变更。在对基督教的上帝观念和圣经的解释、宗教的性质和功能、信仰的动机和要求,以致基督教及其他宗教和意识形态的关系等几乎一切方面,传统的立场与现代科学的伟大发现及西方现代社会的现实都发生了严重的冲突。例如,在天文学等现代自然科学的最新发现已大大加深了人们对宇宙的认识的条件下,传统的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说就不可能原封不动了。在哲学和各门人文和社会科学摆脱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眼界、从对绝对理性和抽象概念的追求而转向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条件下,传统基督教对现实生活和世界的鄙弃态度不能不有较大的改变。正因为如此,在19世纪中期以来,特别是本世纪以来西方哲学发展中出现方向性的转换的同时,西方宗教领域也在若明若暗地出现重大的变更。这种变更的广度和深度也许只有文艺复兴时期的宗教改革可以与之相比。
由于宗教和哲学在研究对象、方法和目标等方面密切相关,它们在近现代的变更也必然密切相关。这种相关性最突出地表现在宗教哲学的变更上。一方面,由于宗教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宗教观念的理论上的集中表现,因此现代西方宗教哲学的变更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现代西方宗教观念的变更。另一方面,现代西方宗教哲学又是整个现代西方哲学的组成部分,它的变更在一定程度上又从属于现代西方哲学的变更。这样,现代西方宗教哲学就成了沟通现代西方哲学和宗教的桥梁。
三、基督教和西方哲学的融合与现代西方宗教哲学
现代西方各国的宗教形形色色。除基督教外,佛教、伊斯兰教等世界性宗教在此都有较大流传,各种地区性、民族性的宗教更是多种多样,还有其他各种类型的宗教(如各种邪教)。从所有宗教归根到底都要涉及有关宇宙人生的根本问题来说,这些宗教当然也都有自己的哲学观点。但它们有的没有与包括哲学在内的西方文化融为一体,难以形成在西方有广泛影响的宗教哲学思潮;有的发生作用的范围较窄,或者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唯有在西方文化中孕育成长起来、并在西方各种宗教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基督教,不仅形成了最完整的宗教理论体系,也形成了相当完整的哲学理论体系,还以各种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和意义上与其他宗教(甚至包括那些与基督教处于对立地位的宗教)相联系或发生影响。因此基督教哲学最能体现西方宗教及其哲学的基本倾向,这在历史上和现当代都是如此。
基督教包括了众多的派系,除了天主教和新教外,东正教在一些国家(特别是斯拉夫语系各国)也有重要影响。在近现代,这三者当中又都形成了众多支系。这些派系大都拥有本派特色的神学和相应的哲学理论。因此,与基督教相关的现代西方神学和哲学可谓五花八门,对它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作出不同的划分。例如,就它们作为神学来说,根据教派的不同可划分为天主教神学、新教神学、东正教神学以及与基督教有密切关系的犹太神学;根据对传统神学的态度的不同可划分为正统派神学、新正统派神学、现代派神学、自由派神学;还可以根据理论特色和目标的不同作出其他划分(例如有所谓希望神学、解放神学、过程神学)等等。这些冠以神学名称的派系由于大都具有哲学含义,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是哲学派系。有时宗教学家们为了更强调其理论的哲学意义,可能不称其为神学,而称其为哲学,或者在神学以外另建哲学。例如,天主教除了正宗的神学外,还有与之相适应的新托马斯主义等哲学派别,而新教神学家们也提出了人格主义等具有更多世俗哲学色彩的学派。
不管按照什么标准来划分,也不管这些神学和宗教哲学派别冠以什么名称,它们都既有作为宗教理论的意义,又有作为哲学理论的意义。只不过有的较多地表现为神学,有的较多地表现为哲学。也就是作为宗教理论和哲学理论的比重各有不同,在二者的融合上则是一致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就它们的哲学理论或宗教理论的哲学意义来说,它们总是与同一时期流行的世俗哲学思潮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成为后者的组成部分。
基督教哲学作为宗教理论和哲学理论的这种融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西方各国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的融合,以致我们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基督教哲学不仅体现了西方宗教哲学的基本倾向,也体现了整个西方哲学和文化的基本倾向。
从历史上说,欧洲中世纪的文化无疑处于基督教神学及其哲学(经院哲学)的支配之下。继文艺复兴时期以反传统天主教为特征的宗教改革和人文主义运动而起的各种近代哲学和文化思潮也无不受到基督教,特别是改革后形成的新教的强烈影响。即使是那些对基督教采取激烈批判态度的启蒙思想家,其本人的理论体系中也往往有基督教影响的烙印。所以马克斯·韦伯等西方思想家不无理由地把包括哲学在内的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称之为渗透着新教伦理精神的文化。撇开基督教,对哲学等西方其他意识形态就难以有全面和准确的理解。而基督教在各个时期的确立、更新改造和发展也不能离开哲学等其他西方思想文化。例如,基督教之所以在中世纪形成自己完整的理论体系就是得益于被重新解释的柏拉图,特别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理论;它在其后的演变和发展也都与各个时期的哲学密切相关;甚至那些激烈批驳基督教的哲学家的理论有时也成了促使基督教进行某种形式的改造的推动力。
以基督教哲学为主的西方宗教哲学与整个西方哲学和文化的这处相互渗透和交融的关系在现代西方依然存在。西方宗教在近现代之交的变更就受到了这一时期哲学变更的推动,而后者有时也是在对原有宗教理论作出某种新的解释的形式下实现的,以致某些宗教理论的改革家同时又是哲学变更的代表人物。德国天主教神学家施莱尔马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被公认为是现代哲学解释学的先驱,而他对哲学解释学的贡献正是通过他对圣经解释学的改造而实现的。作为神学家,他反对正统派和理性派神学,强调宗教出于人的内心感觉以及人在这种感觉中与上帝的融合,而这也正与他对传统哲学的批判态度相一致。
在西方哲学和宗教近现代之交的转化过程中,哲学变更与宗教变更相互交织、哲学家与神学家的角色互换的情况是相当普遍地存在的。一些对西方哲学近现代转型发生过重要影响的哲学家对西方宗教近现代之间的变更也发生过重要影响。对于现代西方哲学,人们为了研究的方便有时将其划分为所谓“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或欧陆哲学和英美哲学)等思潮,而上述哲学和神学、哲学家和神学家相互交融的情况在这些思潮中同样存在。
总之,以基督教及其哲学为主体的现代西方宗教及其哲学的形成和发展与整个西方哲学的形成和发展是一致的。如果撇开现代西方哲学的变更,就无法理解现代西方宗教及其变更的意义。同样,撇开现代西方宗教及其变更,也无法全面理解现代西方哲学的变更的广泛内容。
四、现代西方宗教哲学对传统宗教观念和宗教哲学的超越
西方宗教及其哲学在现代所经历的变更与整个现代西方哲学的变更大体上应是一致的,但这也只是大体上的一致。宗教毕竟不同于哲学,而宗教哲学也必以相应的宗教教义为理论基础,因此它们的理论方向、具体表现形式及社会功能都必有不同于一般(世俗)哲学的特点。在分析和评价现代西方宗教及其哲学所发生的变更时,既要考虑到它们与世俗哲学的共性,又要考虑到它们作为宗教哲学的特性。另外,在现代西方宗教哲学内部,甚至在基督教哲学内部,还有各种派系之分。它们在从近代向现代的转化上的表现也彼此有别。因此对西方宗教及其哲学在近现代之交的变更,既要有整体上的研究,更要有对具体派系的个案研究。
如何从整体上看待西方宗教及其哲学在现代的变更,这也正如对整个现代西方哲学变更的评价一样需要作多层次、多向度的探索。无论从理论倾向还是从社会作用上说,这种变更中无疑包含了消极的方面。我国学术界以往对它们所作的许多批判并非都是无的放矢。然而,如果可以肯定从整体上说西方哲学在近现代之交,特别是20世纪以来发生了具有思维方式的转型意义的变更,那么也应当肯定与之存在相互渗透和交融关系的西方的宗教观念,特别是作为其最高理论形态的宗教哲学,也会以其独特的方式实现具有积极意义的变更。正如西方现代哲学在一些方面超越了近代哲学一样,西方现代宗教及其哲学也实现了大体类似的超越。这些超越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西方宗教哲学既然主要属于各种类型的基督教哲学,当然都必以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的存在及其至高无上作为其全部理论的基础。这决定了它们不能像某些世俗哲学那样公开拒斥形而上学和对最高和终极存在的追求。尽管如此,一些西方宗教哲学家和神学家仍然通过对上帝等概念的含义作出新解释而使之具有某些超越传统形而上学的意义。正像一些世俗哲学家不把“存在”看作是脱离现实存在的“绝对”一样,他们中有的人(特别是现代派和自由派神学家)也认为上帝不是凌驾于人之上的绝对,而是与人共在,或者说上帝就生活在人本身之中;上帝与人的关系不是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而是“我”与“你”的对话关系;上帝不是人格化的、处于彼岸世界的造物主,而是某种超越现实生活的有限性的无限性和完满性,或者说某种具有崇高品格的道德理想。一些仍然打着正统主义旗号的宗教哲学家和神学家在这方面虽然出言较为谨慎,但也往往以某种间接的方式对原有上帝概念作了类似的改变。例如,美国新正统派神学家蒂利希就企图以所谓终极关怀来代替对上帝的偶像崇拜。而他所谓终极关怀指的实际上是人类超越自己的有限性和直接性而趋向无限性和完满性的企求,是人本身无条件地追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思想与活动。一些与实用主义哲学有关的宗教神学家甚至接受了关于上帝是有用的假设的观念。
第二,近代的宗教哲学正像近代形而上学一样可谓是一种基础主义或实体本体论。上帝是创造一切实体的最高实体,本身不可能被创造,从而是永恒的、超历史和时间的;上帝是推动宇宙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但本身不可能被推动,从而是不动的推动者。不少现代西方宗教哲学家和神学家也越来越倾向于超越、甚至抛弃这种观点,而把一些强调运动变化、强调历史性和时间性的西方哲学家的理论引入神学领域。例如,天主教现代派神学家往往援引柏格森关于生命冲动和变的学说,把上帝当作永不停息的创造进化这种行为本身。怀特海的过程哲学被一些神学家发展成了过程神学。他认为上帝就是一种能动的和现实的过程,或者说是一种面向完满的永无止息的创造力。正是这种创造力的活动,自然界、人类社会就和上帝结合成了一个有生命力的统一体。与此相适应,不少宗教学家和宗教哲学家把现代西方哲学中一些强调生活和实践的哲学流派的观点移用于解释宗教信仰,也就是认为信仰的目标不是达到那绝对的上帝,而是通过不断的创造活动,即生活和实践去追求超越性和完满性,在精神和道德上使自己不断净化。
第三,近代的宗教哲学正像理性派形而上学一样是一种用思辨理性建构起来的体系,具有强烈的绝对主义和独断论倾向。圣经和教会信条被当作最高真理,是衡量一切其他领域理论的真理性的绝对标准。这种绝对主义和独断论虽然早已为不少近代西方思想家所批驳,但只有到了现代,随着它们(特别是作为它们的理论根据的思辨理性)在哲学领域的根本动摇,才在宗教神学领域也受到严重的怀疑。一些较激进的宗教哲学家和神学家纷纷表示了对传统基督教教义及其所依托的思辨理性的怀疑,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一些具有相对主义、多元论和非理性主义色彩的理论。在这方面,各种类型的现代派神学,特别是与近几十年来在西方各国颇为时髦的后现代哲学相适应的所谓后现代神学表现得最为突出。它们要求推翻传统基督教所确认的种种绝对权威,主张个人按照自己的信念,特别是非理性的生命和内心体验去追求宗教的真理。他们认为基督教的真理不是绝对的、静止不变的,更不是仅由教会来解释的,而是由个人参与不断地创造和完善的。由于这种反绝对主义和独断论的风浪十分强烈,以致罗马天主教会(以1962~1965年梵二会议为转折点)也不得不对其绝对权威面孔有所收敛,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异端”、“异教”的真理性,宣布为历史上受到迫害的布鲁诺、伽里略等人平反,并表示愿意与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包括马克思主义者等无神论者)进行平等对话。
第四,与现代西方世俗哲学中对近代哲学中的主体性形而上学,特别是片面化的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理论的超越相适应,在现代西方宗教哲学中也出现了通过重新解释上帝和基督教教义的含义而既超越传统神道主义,又超越主体性形而上学意义下的人道主义的倾向。一些宗教哲学家和神学家一方面认为,真正的人性是真正的宗教的前提,尊重人的尊严和基本价值(人道)是对宗教的基本要求,想要体现真正的宗教性就必须体现出人性。他们往往由此把对上帝的超越性的肯定与对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强调结合起来,把上帝作为最高目的、终极关怀与将人当作目的而不当作手段的要求结合起来。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对人性,特别是人的自由和尊严的肯定要与对超越性的追求结合起来,也就是要超越人作为个体的界限,把个人与他人和社会、人与人所面对的世界(自然界)统一起来。他们由此把宣扬作为有限的个人对无限的上帝的臣服与倡导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把宣扬基督教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同情与超越极端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倡导为他人和社会作出奉献的精神结合起来。
西方现代宗教及其哲学对传统宗教及其哲学的超越还可以从其他角度来说明。例如,以往的基督教,特别是传统的天主教信仰的目标是把人的注意力引向彼岸世界,而现代西方宗教越来越表现出关注人的现实生活的倾向。实用主义对生活和实践的强调、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关于向生活世界的回归以及其他各种倡导现实生活的哲学理论在现代西方宗教哲学中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反响。与此相适应,基督教鼓吹盲从和迷信的倾向越来越冲淡了,而鼓励人们追求高尚理想、为人们提供现实的人生指导的意义加强了。又如,基督教的道德说教以往大都是为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作辩护,归根到底是保护阶级压迫和剥削,维护富人的利益;而现在这种倾向似乎已开始有所改变,有时甚至表现出了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超越和对穷人命运的关切的倾向。当代西方的社会制度无疑仍然是以阶级剥削和压迫为基础的制度,然而,正是在基督教道德的薰陶下,许多有产阶级的人士居然也能做到把为社会作奉献当作实现其人生价值的主要目标(例如,亿万富翁把其财产主要用于慈善等社会福利事业的做法已相当普遍)。这些也都说明,西方基督教及其哲学在现代的确发生了不少值得我们认真加以研究的变更。这里不再一一论及了。
总的说来,正像整个西方哲学近现代之间的转折是一种根本性的思维方式的变更一样,西方宗教及其哲学在近现代之间的变更也越来越显示出它是一种具有根本性意义的信仰方式的变更。这主要表现在:西方基督教的上帝观念的含义变了,上帝在世界上的地位变了,上帝与人的关系变了;更为重要的是:信仰上帝的目标也变了。对于许多人来说,信仰上帝已越来越不是为了达到与现实世界脱离的彼岸世界,或求得作为彼岸世界的绝对力量的上帝的拯救;而是被当作人对自身的有限性的超越,对人的全面发展、完满性或崇高的道德理想和最高目的的追求。这种变更当然还远没有完成,甚至还只是一种开始显露的倾向,但它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说已是一种清晰可见的倾向。
当然,对现代西方宗教及其哲学所发生的变更的积极方面的强调,只是相对于以往对它们的全盘否定,而绝不应当走向另一个极端而对之全盘肯定。我们不应忘记,宗教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以幻想的形式(从而也是以歪曲的形式)表现世界的意识形态,如果不对之采取批判的态度,必然使人放弃科学和理性,导致盲从和迷信。这样势必在政治、思想道德等各个方面都造成十分有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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