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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第二条: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规范》第二条的内容比较多,我们分别作如下阐述。
一、努力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
教育子女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千头万绪,哪一点最为重要?《规范》强调“重在教子做人”,指的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具有自然属性的人,不是仅指父母要负责养育子女,要关心他们的衣食住行、饥饱冷暖等,更是指的科学意义上的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都容易理解。那么什么是道德?道德,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是维系文明社会的一种重要机制,它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道德概念来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和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道德是有阶级性的,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本质是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它对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培养人的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等方面,有着特殊的作用。“四有”中的“有道德”,就是指要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显而易见,思想道德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保证。在人的文化、身体、心理、道德等诸多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是主宰,起支配和主导作用。因此,每个家庭,每位家长都要把对子女的道德教育,把努力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放在首位。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这个高度来认识父母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意义会更大,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位家长都致力于培养道德高尚的子女,实际就是在推动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
那么应该如何去提高子女的思想道德水平呢?家长要遵循子女的生理、心理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引导,逐步形成他们的道德认识,发展他们的道德情感,训练他们的道德行为。道德认识是对是非、好坏、美丑、善恶等行为准则的认识,既要让子女掌握道德概念,也要发展他们的道德评价能力,要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由具体的认识到抽象的评价。道德情感是人的道德需要是否得到满足和实现的一种内心体验,包括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感、责任感、事业感、自尊感等等。在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的推动下,便会产生相应的道德行为,这就是道德品质。培养子女的道德品质,父母可以从提高道德认识做起,也可以从激发道德情感入手,特别要注意保护并培养子女青少年时期那种纯真的同情心、正义感、荣誉感等道德情感,还可以从形成道德行为的习惯开始,或者同时并进,互相促进,逐渐培养孩子的高尚道德品格。
二、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
社会公德,是指社会全体公民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而必须共同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的道德准则。称其为“公德”,一是指公共场所、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准则;一是指全体公民都应遵守的道德准则。这里的公民,是广义的,是包括未成年的孩子在内的一切社会交际成员。
社会成员公共生活的需要和交往是社会公德形成的基础。如果说在“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农经济、封闭的社会,社会公德还显不出其重要的话,那么在当今的开放社会,人们的交往更频繁,更突出,对社会公德的要求也更强烈,更迫切。
社会公德作为一种特殊的道德规范,有其自身的特点。公德共同性,同一社会中不分阶级、阶层、党派、民族、宗教、信仰,都须遵守,无一例外。公德传统性,社会公德是数千年人类社会逐渐形成积淀下来的道德规范,是社会前进、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许多传统美德,流传至今,相沿习用。公德简易性,社会公德的内容都很通俗易懂,便于实行,凡具有起码道德规范的社会成员都可以做到。目前在全国许多城市都制定的“七不”、“十不”等公约实际就是属于社会公德的范畴,它包括遵守公共秩序、敬老爱幼、尊重妇女、礼貌待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等等。
社会公德作为人们的一种道德行为的准则,也应从娃娃抓起。中央电视台为了宣传讲究环境清洁卫生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曾随机抓拍了一组正反两种行为的镜头,其中有一位是年轻的母亲带着蹒跚学步的孩子,把着她的小手将喝过的饮料瓶扔进垃圾筒的镜头,赢得了大家的赞誉。这位母亲就是在认真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的习惯。其实这种培养十分简便,言传身教,随时随地就可以进行。邻里之间相处,让孩子叫一声“阿姨、奶奶”,培养孩子有礼貌;出门乘车,告诉孩子不要拥挤,给年岁大的人让坐,遵守公共秩序,尊敬老人;十字路口,红灯停,绿灯行,横穿马路走斑马线,培养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关键是当父母的,要有这种自觉的意识,要能做随机教育子女的有心人。
值得提出的是,我们国家目前正处在经济转型期,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负面影响,容易使人们产生思想道德困惑,发生思想道德冲突,引发一些人的思想道德行为失范。社会公德意识的淡化,良好社会风气的退化,使得一些家长担心子女在未来社会中“吃亏”,在社会公德的问题上,或者对子女有意无意地误导,或对不正之风对子女的影响未能及时“消磁”,这样发展下去的恶果,只会加速恶性循环。我们的父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交际过程中,调节人际关系的真正润滑剂不应是金钱,而只能是社会公德。
为了建立平等互助、团结和睦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父母在培养子女的社会公德习惯时还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尊重他人,平等相待;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助人为乐,先人后己;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坚持原则,修正错误;公平竞争,互相勉进。
三、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法律意识,法制教育,也是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在现代文明社会中,法律已成为公民最根本的行为准则,成为社会思想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不知法、不懂法,甚至与法律对抗,蔑视、践踏法律权威的人,其思想道德水平肯定是低下的,道德品行也是庸俗的、卑鄙的。
目前青少年犯罪是社会的隐患之一,究其原因十分复杂,家庭教育不力当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家长忽视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使得子女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什么是违法,有的甚至触犯法律,才恍然大悟而追悔莫及。
青少年犯罪大都从十三四岁开始,这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期”,也是事故“多发期”。在这个时期,父母要格外注意关心子女的细微变化。对子女的一些错误言行,既要严肃批评又不简单粗暴,要正面引导,要防微杜渐,给子女讲清“错误”与“犯罪”的量变质变规律,要讲明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制性、惩罚性,不可游戏人生,不可蔑视法律。
要培养、增强子女的法律意识,父母首先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过去较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人们法制观念淡漠,法律受到嘲弄,现在这一现象已得到彻底的扭转,法制越来越健全,法律越来越精细,家长应该懂法知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身体力行,是培养子女法律意识的最好方法。此外,要纠正一个糊涂观念,不要认为法律就是惩罚坏人的,同时也能保护自己,要增强利用法律来保护自我的意识,否则我们的子女在未来的世纪里仍不能称为是一个现代人。
《规范》还提出要增强子女的社会责任感。显然,这是在强调要求我们的子女在长大成人步入社会后,要对社会予以回报,作出奉献。社会责任感的强烈与否,是衡量道德水准的标尺,是爱国主义强弱的体现。
不少有识之士尖锐地指出,由于教育存在的误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都有误区),我们培养出来的青少年学生在社会责任感方面也有淡薄的趋势。他们的人生理想中缺少了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的责任感,缺少了民族的忧患意识。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他们虽然讲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是由于缺少了爱国主义的主旋律,而使得这种价值实际是在贬值了。
社会责任感,是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的灵魂——爱国主义密不可分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历史上,许多热血的青年已为我们做出光辉的榜样。
为了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感,父母从小就要注意培养他们有一种负责精神,有一种责任心,不要有意无意地滋长他们以自我为中心的情绪。社会责任感也属于道德范畴,首先要从认识上加以引导,从情感上加以激发,从行为上加以约束,使孩子们从小就懂得热爱祖国、热爱社会,培养他们长大学好本领后要好好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