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研究_林业论文

我国林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创新能力论文,林业论文,评价论文,我国论文,机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04文献标识码:A

当前,世界林业科技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以基因工程技术为代表的林业生物技术和以卫星遥感技术为代表的林业信息技术,已经对林木育种、森林培育、灾害控制和资源利用的方式、方法及成效产生了巨大影响。我国林业科技水平与世界发展水平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林业科技创新体系还处于初级阶段,建设林业科技创新体系需要对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能力及创新成效进行系统评价。本文从目前的研究现状出发,提出我国林业公共研究开发机构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框架。

1 林业科技创新的特点

林业具有市场竞争性与社会公益性双重特征,这一特征不仅对林业的科技创新有重大影响,对林业研发机构的科技创新功能和行为也有重大影响。深刻认识林业的特点是客观评价林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能力的基本条件。

1)林业产品的消费特征。

林业以林产品为主要产品,林产品按其消费方式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公共消费方式消费的森林及城市绿化林和可供旅游的森林自然景观,这类产品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沙漠化等为主要功能,具有社会公益性;另一类是以私人消费方式消费的林产品,如作为建筑材料和家具材料的木材、以森林为生产基地的动物产品和植物产品,这类产品作为商品具有市场营利性。

2)林产品生产的周期特征。

自然生长过程参与林产品的生产过程,从这一特点看,林业与农业、草业和畜牧业类似,但林产品的生产周期更长,不同林产品的生产周期差异更大。以大面积森林构成的植被和生态群落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形成,某些树种的生长周期也长达几十年;用于建材、燃料的速生林和一些动物、植物产品的生产周期则较短,在一至几年内即可用于消费。林产品的周期特征对林业的创新周期有较大影响。

3)林业研发机构的创新特征。

林业消费与生产特征决定了林业研发机构的创新特征。林业研发机构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研发机构,一类是企业研发机构。一般来说,公益性研发机构以生态和环境保护为主要目标,研发产品的周期相对较长;企业研发机构以市场营利为主要目标,研发产品的周期相对较短。不同类型的研发机构应有不同的创新能力要求,其创新能力不能简单比较。

2 研发机构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的重点与目标

1)不同研发机构的创新重点。

研发机构通常分为独立研发机构和企业研发机构,独立研发机构基本上都是政府属事业单位,以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为主。近些年来又产生了一批研究开发型企业。我国研究开发型企业有两个产生途径:一是随着高技术产业发展而产生的专门从事研发设计的企业,二是由科研院所转制形成研究开发型企业。院所转制后呈现两种发展趋势,一类院所仍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开发的功能,向研发设计企业方向发展,另一类院所则成为研发能力较强的生产企业或高技术企业。政府属独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设计类企业的创新重点各有不同。

政府属独立科研机构以公益性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为主,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基本上通过向企业转移技术实现,因而对企业的技术转移(包括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成为独立科研机构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企业研发机构也以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为主,但研发成果主要为本企业应用,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基本上在本企业实现,因而企业研发机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营销创新和组织创新。研发设计类企业兼有独立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机构的特点,既要向企业转移技术,也要参与营销创新和组织创新。

2)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设计的目标要求。

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要能较全面、客观地反映科技创新发展的全过程,从而对林业科技创新状态进行检测和综合评价。通过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以下目标:

①要有利于促进林业研发机构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林业管理部门的决策与管理服务。指标设计要充分反映林业研发机构的自主创新能力,使林业管理部门准确了解研发机构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林业研发机构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②要能明晰地反映林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整个过程。要充分利用这些定量化的指标了解、分析、监督和预测林业科技创新的状态和走势,综合考评林业科技创新的总体状况,进一步激励政府部门加大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动力,以保证依靠科技创新促进林业经济、社会发展和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成为林业发展的主体战略。

③要有利于科技同经济、生态、社会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反映林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状况,反映科技工作战略重点转移的状况,反映以科学技术和科技管理为动力,全面推动林业经济和生态建设的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建立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社会。

④通过对林业科技创新条件能力、投入、产出、林业科技管理等方面有关指标进行量化,使其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主体化统计网络体系,使决策者和管理者从宏观上把握全局,掌握科技创新内在的相互联系和外在的彼此影响,便于在决策中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⑤通过指标体系的建立,可以反映科技创新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从而促进和增强林业科技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建设的作用和影响。同时,林业科技创新评价体系数据库的建立,将会推动林业科技创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定量化。

3 我国林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能力综合评价模型

1)评价指标选择。

根据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所应遵循的原则,利用主成分分析法,从科技创新条件能力、科技创新投入能力、科技创新管理能力和科技创新产出能力四个方面选取以下指标(见表1),对我国林业科研与开发机构建立递阶层次结构的林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2)主成分分析。

依据主成分分析法,利用SPSS统计软件对我国28个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04年的指标效用数据进行因素分析:

计算主成分分析的初始和经旋转后的各个主成分的特征值、方差贡献率和累积方差贡献率。结果表明,被提取的4个主成分的特征值分别为9.745、3.391、2.866和2.771,它们的方差贡献率分别为42.372%、14.745%、12.459%和12.048%,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了81.624%,显然这4个主成分能够解释23个评价指标的大部分变差,因此,可以把它们当作评价林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主成分。

由于初始主成分载荷分析的结果与23个评价指标的结构关系不是很明确,对于被提取的4个主成分很难进行满意的解释,为此,这里采用了方差极大值旋转法进行主成分分析。

从旋转后的主成分载荷矩阵表可以看出,各主成分较高的载荷都很有规律地分布在若干个关键评价指标上,说明它们与23个评价指标之间具有明确的结构关系。

3)权重的确定。

在主成分载荷分析基础上,根据各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第i个主成分所对应的特征根,i=1,2,3,4),以及各主成分在主要评价指标上的载荷系数,可以确定各个主成分和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如表2所示)。

4)模型构造。

根据上述确定的4个主成分及其权重值,可以构造如下我国林业科研与开发机构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模型:

以主要评价指标为测度变量,以它们在各个主成分上的载荷系数为权重,可以构造出科技创新能力4个主成分的评价模型:

式中T是第j个样本在第k个评价指标上的效用值,k=1,2,3,…,23;j=1,2,3,…,28。

根据上述构造的林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模型,可以计算出28个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林业科技创新产出能力、条件能力、投入能力和管理能力4个主成分的得分,以及林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得分,以利于今后对全国林业科技整体创新能力和各个区域林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

4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应关注反映科技创新能力的质量指标。

目前对研发机构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中,总量指标和数量指标较多,虽然也能反映科技创新能力,但无法准确地反映科技创新的质量,不同规模机构间的可比性较差。如从业人员数量、藏书量、仪器设备金额、专利授权数、论文和专著数等,结构和质量指标更能准确反映创新能力。我国专利申请数量虽然居世界前列,但发明专利的比例较低,占24.4%,发明专利授权量更低,仅占12.1%,其中含金量较高的三方专利,我国仅占世界的0.3%。采用质量或结构指标能更准确地反映研发机构的科技创新能力。

2)应关注研发机构的合作创新能力。

目前对研发机构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以机构内独立研发活动为主,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的发展,合作研发日益成为研发活动的重要方式。今后应进一步研究反映研发机构合作创新能力的指标,使其成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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