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区到社区:社区“精神共同体”的意义重建_社区建设论文

从社区到社区:社区“精神共同体”的意义重建_社区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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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13)07-0031-06

社区既是中国社会结构的重要构成单元,也是中国基层社会生活展开的重要场域。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和单位制的解体,以地域为基础形成的陌生人小区打破了过去“精神共同体”与“地域共同体”合一的传统熟人社区格局。邻里关系陌生化使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传统社区功能遭到瓦解,熟悉化的缺失使社区丧失了温情,社区“冷漠病”悄然来袭,社区“精神”散落了一地。“如果没有熟人,我们都是城市的漂流瓶。”在后单位时代,地理性的“小区”能否建设成为真正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是当前中国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直面的问题。

一、被遗失的“社区精神”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把人类共同生活的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守望相助、出入相友、关系亲密、富有人情味的共同体,德文“Gemeinschaft”被译为“社区”;另一种是建立在目的、利益、契约基础上并保持一定距离的共同体,德文“Gesellschaft”被译为“社会”。在滕尼斯那里,“社区”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它不仅是指在一个地区内共同生活的人群,还强调人群因具有共同的传统、价值等结成的“精神共同体”。换句话说,与地域特征相比,滕尼斯更强调社区成员间拥有的共同的文化意识和对社区的归属感。

“社区精神”是社区之所以成为社区的核心要素。在中西方不同的文化传统中,对这一点的认识可谓异曲同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社”的原意是指人们为了祭祀神祇而聚集在一起,后指人们为了完成某些事情而聚集在一起。在《说文解字》中,社“从示从土”,有共同信仰的人住在一块土地上称之为“社”,《左传》上有“廿五家为一社”的说法。可见,在中国古代思想中,“社”的完整意涵,除了人口和地域因素以外,还要看是否存在把人口维系在一起的观念或事件。如果只有人口和地理空间,而没有联系的媒介和纽带,人类共同生活的空间就丧失了活力与意义。

在西方传统中,无论是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的《理想国》,还是15世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以及18世纪罗伯特·欧文亲身实践的“新和谐公社”,都是试图通过倡导共同的理念和精神以实现正义、和谐的人类理想宜居之所的伟大尝试。而在社会学史上,无论是迪尔凯姆提出的“机械团结”、滕尼斯提出的“社区”,还是费孝通笔下呈现为“差序格局”的中国“礼俗社会”,这些概括都描述了工业社会之前社区成员通过共同的集体意识维系着社会秩序及社会成员间关系的局面。同质性的社区成员在宗教信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道德评价等方面所具有的高度一致性形成强大的集体意识,而这种集体意识催生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正是“社区精神”的集中体现。

中国传统社区是建立在血缘、地缘、业缘关系基础之上的熟人社区。无论是经由婚姻和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家庭、氏族、亲属群体,还是稳定的邻里街坊,以及通过共同的劳动与职业联系而形成的群体,社区成员之间拥有共同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并在这些观念和规范的指导下通过面对面的、持续的社会互动形成了共同的社区意识,也同时形成了互助、关怀、充满人情味的社区支持网络。中国传统社区是“精神共同体”与“地域共同体”的完美结合。

然而,现代社区的概念逐渐偏离了社区概念的原初意义。按照滕尼斯的原意,“社区”与“社会”两个概念之间是并列的关系,代表的是传统乡村社会和现代都市社会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成员关系与社会整合方式。而现在通常认为,“社区”与“社会”是两个具有从属关系的概念,社区是社会的具体化,是构成社会的基础单元。更为重要的是,传统意义上的社区,其精神共同体的特征往往是依附于地域共同体之上的,然而,这种同一性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进程逐渐被打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会成员的流动性不断增强,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商品住宅小区应运而生,来自四面八方的陌生人重新集聚在一起,原来建立在血缘、地缘、业缘基础之上的传统社区被这种由陌生人构成的新型社区所代替。构成新型社区的社会成员之间异质性较强,成员之间缺乏共同的传统、共同的文化意识和价值基础,并且,社区成员往往以家户为单位,高楼索居,呈现出几乎原子化的居住格局,更加剧了传统社区功能的瓦解和破坏。当“共同体”遭到分割,陌生化的邻里关系日益疏离和冷漠,“社区精神”也随之荡然无存,社区“精神共同体”之意淡出视野。

其实,人们通常讲的“小区”是由俄语译过来的,主要是指城市中被道路所环绕的居住地段,强调的是居住的地理性。如前所述,小区能否被当做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还要考察社区成员之间是否拥有共同的社区意识,是否拥有以认同感、归属感、凝聚力作为外显形式的社区精神。换句话说,有形的人口和地理空间仅仅构成了社区之“名”,只有注入了无形的“社区精神”才能使社区实至名归。

总之,现代社区对社区“精神共同体”意涵的偏离使传统意义上的社区共同体遭到了分割,社区精神的失落使“人文区位”意义上的社区逐渐退化为“地理空间”意义上的“小区”。在顾此失彼的现代化与城市化的单向度推进下,社区丢失了精神,城市丧失了温情,在这种偏离与退化中,现代人也逐渐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曾经最重要的初级群体——街坊邻里名存实亡,各种形式的社区排斥和社区纠纷日益冷化着这个陌生人的世界,冲击着中国基层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二、被僭越的“日常生活领域”

人类社会结构可以划分为三个基本层面:最基础的层面是“日常生活领域”,主要是指饮食男女进行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言谈交往等日常活动的领域;中间层面是“制度化领域”,是指由政治、经济、技术操作、经营管理、公共事务、社会化大生产等构成的、直接涉及社会的体制与规范等方面的领域;最高层面是“人类精神和知识领域”,这是人类从事科学、艺术和哲学研究活动的领域。①相对于处于社会结构基础层面的“日常生活领域”,“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和“自觉的精神生产”构成了人类社会的“非日常生活领域”。

迄今为止,人类日常生活领域的演变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在人类早期的社会形态中,由于自然环境的恶劣和社会生产力的低下等因素使然,人们不得不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因此,未分化的日常生活领域曾经是整个原始社会结构的全部特征。进入农业社会以后,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等有组织的社会活动逐渐从原始日常生活世界中分化出来,而建立在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分工基础上的科学、艺术、哲学等自觉的精神生产领域也得以发展。但在农业文明条件下,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日常生活领域相对庞大而非日常生活领域相对不发达。进入工业社会以后,与现代工业文明相对应的日常生活领域更是由于受到市场经济、技术理性的全面入侵而退隐到幕后。与此同时,非日常生活领域获得了急剧发展,迅速扩大。一方面,这种转变带来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为个体充分发挥创造才能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非日常生活世界的竞争、高速发展、不确定、物化等特征也常常使现代人陷于丧失价值与意义世界的异化状态之中”②。

从古至今,社区一直是人类日常生活展开的重要场域,在当前中国社会结构转型进程中,传统日常生活图式向现代日常生活图式的嬗变正在社区中发生。未分化或低度分化的熟人社区构成了传统意义上的日常生活世界。在这里,人们凭借传统、习俗、惯例等感性原则协调和处理饮食男女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言谈交往的方方面面,共同构筑和守护着一个温情脉脉的精神家园。然而,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在城市化的浪潮中,频繁的人口流动和迁移逐渐打破了过去的熟人社区格局。一家一户的陌生人自成一体少有交集,这是以自我为中心、以契约为纽带的现代社会格局在社区里的真实投影,理性主义取代感性原则主导了支离破碎、高度分化的日常生活领域,严重背离了日常生活世界原初的价值和意义。当共同的社区意识成为历史,社区精神也必然无处栖息。

日常生活世界是一个经验的、同时又充满价值的意义实体,是人类社会诗意栖居的根本之所,也是非日常生活世界得以产生的前提。在人类现代化进程中,非日常生活领域对日常生活领域的全面僭越与侵袭,已给社会运行带来种种弊病和危机。在关于欧洲文化危机的讨论中,胡塞尔就曾指出,危机的根源来自自然科学世界对日常生活世界的僭越,认为解决危机的最佳方案是实现日常生活世界的回归。许茨也认为,日常生活是所有意义的真正出生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就发生在日常生活世界之中。赫勒则提出了非日常生活的概念,并与日常生活领域做了区分,继而从人本主义的立场出发,全面探讨了日常生活,提出了实现变革的模式。哈贝马斯则以交往理性与生活世界相连,主张在生活世界中通过人际对话交流、交往和沟通,增进人们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宽容,进而达致思想和行动上的共识,形成群体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社会团结。在哈贝马斯的视野中,与征服自然和控制社会的工具理性不同,交往理性是协调日常生活世界的准则,因此,他主张通过交往理性去拯救现代性,以抑制理性文化过度发展引发的危机。这些理论探讨,对于我们如何理解和重建社区“日常生活世界”、重建社区精神共同体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三、重塑的可能性:现代社区熟人化的努力

综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两岸四地的社区发展经验,在社区建设的早期阶段都曾把重点放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对“精神共同体”建设的关注不足。萧玉煌曾指出:“台湾省社区发展实际推动之成效常偏于物质建设,社区基础工程为第一贡献,以道路改善、修建排水沟、修建社区活动中心及美化社区环境四项最有贡献。”③虽然理论界历来强调社区的“精神共同体”意涵,但在实际的社区建设过程中,实际工作部门的着力点却重在物质性的地理区域性建设,“精神共同体”建设理念不足,这也导致社区建设局面难有突破。在致力于人类宜居家园的探索过程中,无论是社区服务还是社区建设,都需要立足于人类日常生活领域,深刻理解和把握其运作逻辑,深谙建构社区“精神共同体”的价值和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创新社区工作机制,把建设富有人情味的现代熟人社区作为社区工作的根本着力点,这在社区建设过程中相对于有形的基础设施建设显得尤为关键和紧迫。社区“精神共同体”的重塑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努力:

第一,推动制度化的社区公民参与。

无论是在社区建设实践还是在与社区建设相关的理论探索中,很多研究都把“社区参与”放在首要的位置来谈,社区参与构成了社区工作的核心,也是社会治理理论在社区层面的应用。当然,社区层面的公民参与内容要更加广泛,它涵盖了社区居民共同参加和发起的、以社区及社区内居民为范围和对象的、促进社区发展的一切行动。但这里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参与包括“动员参与”和“主动参与”两种形式,在缺少自治传统的社会中,公民参与的热情不会自发出现,“社区参与意识不足”是为当前许多社区工作者所诟病的“瓶颈”。从动员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是社区意识和社区精神逐渐形成的重要标志,然而,在缺少自治传统的社会氛围中,作为社区参与最高理念的主动参与模式不会一蹴而就自动出现。在现阶段,动员参与仍是通往主动参与的必经之路,也是当前社区参与的主要形式。因此,研究用什么样的制度推动公民参与从被动的、零散的偶发行动向主动的、系统的常态化行动转变至关重要。

例如,采用注册登记制度发展社区义工,对于符合条件的义工,统一配发上岗证和服务标志,建立义工服务档案,并配套培训制度、服务计时管理制度、回馈激励制度等,激励更多的社区居民愿意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到各种社区活动中,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优长。类似的,对于公民的社区参与,也可以建成公民社区参与档案,对于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和社区活动的个人、家庭或组织采取积分制,并根据积分定期回馈和奖励。在美国,志愿服务有一种类似积分回馈的制度叫做“志愿服务银行”,即,将志愿者提供的服务折合成小时计,储存在“服务银行”里,将来如果自身有需要,就可以获得志愿机构免费提供同等时间的服务。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激励志愿服务长期稳定地进行下去。除了社区居民外,对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社区服务站以及各种服务组织中的社区工作者,同样也应分别建立起相应的量化考核制度。通过制度化、常规化的参与机制,激发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在不断的参与中,社区支持网络逐渐形成,参与意识逐渐内化,公民能力得到培养和提升,动员参与向主动参与的风向转变才成为可能。

倡导公民参与,制度必须先行。没有完善的制度保证,就无法调动公民参与的热情,尤其是无法调动在现代生活中为生计忙碌的年轻公民的积极性;没有完善的制度保证,也无法保证公民参与的系统性、可持续性,“有一搭无一搭”的公民参与不利于社区意识的形成。总之,在当前社会建设尤其是社会治理理论视野下的社会建设过程中以及社区社会工作的实践中,把“社区参与”作为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已经成为研究者和实践者的共识,但在如何推进“社区参与”、调动各方力量的参与热情,实现有序参与、常态参与、优质参与等方面亟需从制度方面予以规定,使无形的社会参与口号落实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行动纲领。

第二,建构“事缘型”的社区支持网络。

有形的基础设施建设是社区建设的必要基础,而无形的社区支持网络建设则是社区建设的灵魂。在以家族为中心、以情感为纽带的传统熟人社区中,社区内家庭宗族关系编织成了一个互助关怀的社会支持网络,维持着社区居民稳定的生计与生活。“家族宗法道德不仅为人们的行为选择提供了精神基础,而且为人们利益冲突的化解提供了共同认可的权威。”④相较而言,在以家户为中心、以契约为纽带的现代社会中,建立在血缘、地缘、业缘基础上的传统社会支持网络遭到瓦解,原子化的居民关系需要借助新的纽带以增进社会团结,这个新纽带就是“事缘”。所谓“事缘”,是指社区居民由于共同参与某种关乎社区共同利益的事务而建立起来的紧密联系。事缘型社区以社区居民共同面临的问题为契机,倡导社区居民通过参与彼此熟悉,建立合作关系,互帮互助,发挥各自优长,共同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社区生活质量。

社区日常生活世界是一个人际关系的领域,社区建设也应从注重和协调社区内人际关系做起。有研究表明,人们之间的互动频率和关系亲密程度成正相关关系,因此,为社区成员提供持续参与社区事务的机会是提高社区居民之间互动频率、促进社区居民之间建立良好关系从而形成新的社区支持网络的开端。近年来,随着政府行政机制的重心逐渐下移和社区自治功能的提升,公民社会组织成了事缘型社区支持网络上的重要“纽结”,社区精神的形成和社区凝聚力的增强有赖于社区建设的推动者和各种公民社会组织去设计有效的社区活动,动员社区居民共同完成,在活动过程中融入社区教育和公民教育,在街坊邻舍中形成强有力的现代社区支持网。

第三,发掘“在地化”的社区志愿服务。

从当今世界志愿服务的发展趋势来看,志愿服务的重点正转向社区。例如,英国率先提出了“社区照顾理念”,将过去社会上的慈善服务转向对社区成员的具体服务;美国实施的“社区服务街区补助”计划也是以社区为基础,通过义工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运输、供给膳食等方面的服务;德国志愿服务也非常发达,其义工已经遍布社会各个阶层,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都会在业余时间做义工,义工的服务也主要集中在社区,主要是参加一些帮助邻里的活动,包括照顾老人、打扫社区卫生、去医院陪伴孤苦重病患者、帮助吸毒者戒毒等。社区志愿服务也是中国志愿服务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必然选择。⑤

民间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自治性、志愿性等特征,在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如此,社区志愿服务也不能仅仅依靠民间社会组织的力量,还要大力发掘“在地化”的志愿服务——在本社区内大力倡导志愿精神,在社区居民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在地化”就是通常所说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发掘和培养本社区内在的人力资本,为本社区服务。在地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目标包括:通过活动设计促进社区成员展开持续性社会互动,使社区居民相互了解、彼此熟悉,消除社区排斥;通过社区教育促进居民公民意识、社区意识的形成与培养;为无法发声的弱势群体代言,联合社区成员共同直面问题、解决矛盾;促进志愿者在助人中自助,在实践中不断成长等。

当前,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单位已无法承担办社会的职责,大批单位人转变为社区人,在现代化的社区生活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政府在满足居民多元化的社会需求方面显得力不从心。要解决这一矛盾,就需要坚持社会化原则,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开展在地化的社区志愿服务,培育社区居民的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居民的志愿服务精神不仅有利于在社区内形成最广泛的社会参与、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的生活需求,而且也必将有助于提升社区居民的集体意识和社区责任感,有助于社区民间骨干力量的锻炼和培养,从而为实现社区民主与自治的终极目标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四,探索网络化时代的社区自组织新形式。

在当前中国城市社区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年轻居民社区参与不足的现实,社区各项活动的参与主体以离退休的老年人为主。由年轻居民构成的职业群体其主要活动除了在上班场所展开的公务活动,还有下班后或节假日与家人共同完成的私人活动,但这些都不在社区活动之列。这就是说,充满活力与创造性的青年职业群体对基层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的参与功能尚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网络化时代,需要充分利用网络虚拟平台,探索社区自组织的新形式,为青年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提供有效载体。

网络具有超时空性,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将处于不同工作场所的青年群体联结起来,加强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提高交往能力和沟通效果;同时,网络具有快速聚合性,能够在短时间内汇聚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并在他们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因此,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网络与居委会以及各种社会组织之间实现合作,建立参与社区事务的新场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依托网络自发成立的各类社区非正式组织越来越多,如社区家园论坛、社区QQ群以及各种功能性板块贴吧等。这些非正式组织往往以青年为主力军,以其强大的吸引力将青年联结在一起,并对实际的工作、生活、娱乐等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果说目前城市基层政权建设对法定社区的界定是对滕尼斯意义上社区概念的偏离,那么,虚拟社区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是对滕尼斯描述的“共同体”的一种回归。

总之,在现代社会非日常生活领域过分庞大,日常生活领域遭到僭越的背景下,人与人之间冷漠、疏离,社区排斥和社区矛盾问题丛生。而通过推动制度化的社区公民参与、建构“事缘型”的社区支持网络、发掘“在地化”的社区志愿服务、探索网络化时代的社区自组织新形式等社区建设途径,无不体现了试图使现代社区陌生关系熟悉化、重建“社区精神共同体”的努力,也是试图从社区层面入手重建人类日常生活世界的尝试。像哈贝马斯所主张的那样,通过人际对话交流、交往和沟通,增进人们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宽容,进而达致思想和行动上的共识,形成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并最终增强社会团结。从发展趋势看,过去以家族为中心、以情感为纽带的传统熟人社区正在变革为以家户为中心、以契约为纽带的现代陌生人社区,社区工作的理想目标应是建立一个以社会组织为中心、以居民参与为纽带的“事缘型”新熟人社区。

①②衣俊卿:《理性向生活世界的回归——20世纪哲学的一个重要转向》,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2)。

③转引自曾华源:《新挑战与新思维——廿一世纪台湾的社区工作》,载《廿一世纪社区工作新趋势》,第109页,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2002。

④龚长宇、郑杭生:《陌生人社会秩序的价值基础》,载《科学社会主义》,2011(1)。

⑤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编:《志愿服务与义工建设》,第49—50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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