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新农村论文,科学发展观论文,价值观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方针。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和意愿出发,依靠广大农民群众,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一、以人为本:新农村建设的价值观原则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以人为本”是相对于“以神为本”和“以物为本”而言的。西方早期的“以人为本”是资产阶级作为动员群众的一个政治口号提出来的,主要是针对中世纪封建主阶级的神本思想的,强调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但这里的“人”是抽象的人,是以抽象的人性掩盖其资产阶级的阶级性。中国古代历史上有民本思想。如我国封建地主阶级思想家多次提出“民,国之本也”,“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以及仁民、爱民、重民、利民、保民、安民、济民、为民等民本思想。但在他们看来,民尽管重要,但不是国家、社会的主体,而是历史发展的被动体,是统治者治国的工具,“以民为本”是一种治国之术,治国的手段和策略,目的在于“惠民以使之”,主要是强调人贵于物,“天地万物,惟为人贵”。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创造的,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以人为本与西方的人本思想和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的不同之处在于:这里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不是某个人、某些人,而是指广大人民群众,也不是把人民群众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而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是将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前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应该包括三层含意:一是以人民群众为根本,二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三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首先必须坚持以农民群众为根本,从认识上实践上解决依靠谁建设新农村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真正的英雄,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试金石。”在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中央一再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以人民群众为根本,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实践这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求尊重农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在新农村的规划中,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建设中,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依靠农民群众,把农民群众的历史主体精神充分发挥出来,变要群众建为群众要建,变为群众自觉主动的行动。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领导干部,坚持党的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不断总结农民和基层组织创建新农村的经验,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邓小平提出的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标准。
其次,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以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将为农民群众谋利益,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物质政治文化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为谁建设新农村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党的宗旨,是中国共产党的价值取向,是党性、党的先进性的体现。邓小平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含意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江泽民同志1997年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曾经说过:“我们党有许多优势,根本的一条是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人民群众中生长、成熟和发展起来,始终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这是我们党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源泉所在。”胡锦涛同志则提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及顺民意、谋民利、顺民心的要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结合体,因而人的需要既包括自然需求,即珍惜、爱护、保护人的生命,保障人的人身安全,促进人的健康成长,满足人衣食住行的基本物质需要,又包括社会需求,即政治的、归属的、认同的、自尊的需要,精神的、思想道德的、文化教育的需要。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把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政治生活水平贯彻始终。不仅要逐步满足农民的衣食住行的基本的物质需要,又要逐步满足农民对政治参与的利益诉求,还要逐步满足农民对精神的、文化教育的、生活环境的等多方面利益诉求。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特别要关注农村贫困家庭、五保户、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农民的生活、精神需求,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倾斜、机制创新为他们排忧解难,让这部分人和其他农民一起共同享受新农村建设的成果;特别要着力解决农民最直接、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生产、生活问题,例如乡村道路、饮水安全、清洁能源、就医、教育等问题,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切实防止新农村建设在某些地方变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让农民背上新债务。
再次,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解决为什么建设新农村问题。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本质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目标。从实现这一目标出发,邓小平提出要培养“四有”新人。江泽民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进一步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农民素质,推动农民个人的全面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农村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农民的生活能不能尽快富裕起来,村民自治、民主管理、能否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乡风是否文明、环境是否卫生整洁,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于农民的素质,在于农民个人全面发展的程度。当前,农民素质问题不仅影响到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政治文明建设进程,而且也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务经济是务农业大省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一方面,一些地方出现了“民工荒”,企业为招不到有技术的工人而发愁,另一方面,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又因缺乏技术而找不到工作。农村中青年劳力外出打工,农村中留守农业的劳动力基本上是妇女和老人,大家戏称为“三八六零”部队,相对而言,他们是农村中的低素质群体。一方面农民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另一方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高达60%,个别地方甚至达到80%。辍学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农村学校教育质量不高,课外又无人辅导,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辍学;二是受“读书无用”,不读书照样可以外出挣钱的影响,一旦到了可以外出打工的年龄便立即辍学。大批未成年人辍学对于提高农村新生劳动力的素质显得极不适应。提高农民群众的素质,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农民的全面发展,必须从源头抓起。在农村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提高农村基础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国家在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合理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创新教育投入体制和机制的同时,还应采取法治和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强制性地规定农村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完整的九年制教育,获得毕业证书,方可进入社会务工。在着力解决农村基础教育中的各方面问题时,特别要注意提高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小学师资水平,同时也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注意在农村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从源头上切断“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的恶性循环链条。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农民的全面发展,必须着力培养有文化、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注意培训转移外出的农村劳动力的同时,加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的专业技术培训,走出重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忽视留守农业的劳动力的培训,以至于导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越快,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素质下降也越快,很难适应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实行标准化农业生产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的怪圈。毕竟外出务工只是农民增收的一种手段,提高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农民的素质,劳动技能的培训是一个方面,同时还应该注意思想道德素质、民主法制意识的提高,才能达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
二、全面协调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方法论原则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但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协调的发展方法。所谓全面,是指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所谓协调,是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胡锦涛同志指出:“科学发展观揭示的是发展的普遍规律,对全国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毫无例外,对新农村建设也具有同样重要的指导意义。关键是要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来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解决农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快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要坚持全面协调的发展观,首先必须坚持以生产发展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发展,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其他方面的协调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即科学发展,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发展经济不断增加物质财富,实现生活富裕,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也是当前广大农民的共同心声。离开了这个基础,新农村建设就不可能科学发展。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那样:“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发展首先要抓好经济发展。”强调新农村建设要全面协调发展,决不意味着经济发展要退居次要位置,更不是通过减慢经济发展的速度来平衡别的发展。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经济发展始终是发展的中心内容,是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基础。因此,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能动摇。但也必须看到经济发展不是发展的全部内容,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没有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不断推进,单纯追求经济发展,不仅经济发展难以维持,而且因为一些社会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最终会毁灭经济发展的成果。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坚持把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同时又要认真解决增产不增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问题,要切实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问题,注意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差、农民子女上不起学,特别是上不起大学问题。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切实防止片面性和单打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防止出现因发展不平衡而制约发展的局面。
其次,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原则。第一,坚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统筹财政支付。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发展,在城市、工业完成一定程度的积累之后,国家有能力也有责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倾向,对农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资金转移支付政策。全部免除农业税是“少取”,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资金投入的力度,扩大财政对农民购农机、修水利、买良种、修公路以及教育、医疗、农村五保户、残疾贫困户的支持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职能,这是“多予”。放活农村融资投资渠道,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等。二是破除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不断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各种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第二,统筹农村经济社会政治事业发展。在狠抓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如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狠抓职业教育。如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如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水电建设、沼气建设,解决群众行路难、用电用电讯难、饮水难、村容脏乱问题。妥善处理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落实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第三,统筹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鉴于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新农村建设的着眼点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的事实,新农村建设必须有骨干劳动力的实际需要,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规划。在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同时,应着力发展规模集约农业,发展优势高效农业和林牧渔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以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达到稳定农业骨干队伍、推动农业生产发展、减少农业人口、增加农民增收的目的。
再次,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全面协调的发展观,必须建立健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四位一体”的机制建设,必须提高县乡党委和政府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在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我管理的基础上,一是构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坚持把四个方面的建设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推动、一同检查、一同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构建全面协调发展的激励平衡机制,即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调动和保护农村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性的机制;以利益调节为核心,构建一个畅通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及落实保护机制;以典型带动为主要形式的宣传和表扬机制;以及包括切实转变乡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科学界定乡村两级关系,纠正“乡政村治”、“村务乡治”的错位现象,创新群众工作、建立对乡村干部科学的管理和考评体系和制约监督机制在内的领导机制。
最后,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全面协调的发展观,还必须深化农村的管理体制改革。例如以深化土地改革为重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农民群众自愿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组织,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完善村民自治,推进农村社区管理制度创新,特别是要正确处理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选好用好农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完善解决村民自治失范问题;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等。
三、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的辩证法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一是肯定发展的主体地位,强调了只有发展才能解决13亿人的生活水平提高问题,才能解决生态危机和资源危机问题;二是强调了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辩证关系,指出了发展的可持续性取决于人口的节制性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使用性;三是提出了代际公平的概念,认为人类历史是一个连续过程,后代人拥有与当代人相同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当代人不能剥夺后代人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和维持生态平衡是当代人应尽的责任。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从长远利益出发,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适度开发、稳步发展的原则。所谓适度和稳步,一是指合理利用资源,发展不能以破坏和浪费资源为代价;二是指注意环保和生态平衡,发展不能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三是指量力而行,发展不能在资源和资金上欠账太多,甚至要子孙后代偿还。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指出:“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中国是个人口大国,60%左右的人在农村,近十多年来,农村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依靠拼资源拼环境拼人口来驱动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有所放松,新生儿出生率在隐性上升,生孩率普遍为2~3个,个别家庭在“没有男孩不罢休”心理驱使下,甚至能够生5~6个孩子。一方面人口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耕地却因各种理由被征用、被侵占,致使人均耕地不断减少。目前我国人均耕地仅1.59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全国已有666个县突破了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面积0.8亩警戒线,其中463个县人均耕地不足0.5亩。农村环境污染也十分严重。以河南为例,有关资料显示,黄河、海河、淮河、长江四大水系在该省境内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只占44%,地下水抽样检测,水质较差和极差的占73.5%,一些重污染区,地下30多米的水质仍然超标,不能饮用。饮水受到严重污染使人民的健康受到极大伤害,各种恶性病增加,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癌症村”,一年内死亡人数在数十人之多。资源浪费严重,一是土地资源的浪费,一些地方划了开发区,但却是开而不发,或是大开小发,一些地方特别是乡镇不切实际地追求人均绿地的占有,超标准建草坪、广场、绿化带;二是矿产资源的浪费,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矿主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只在富矿区开采,不断开挖新矿井,矿产资源利用率不到25%,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达到60%~92%。
生态的破坏彰显了新农村建设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即在新农村建设中,如果控制人口、保护资源、改善环境的工作做不好,再大的经济总量也会被庞大的人口所消耗,再好的增长势头也会因资源难以为继而不能持久,再富裕的生活也会因生存环境的恶化而变得毫无价值,再好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也难以实现。因此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必须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既积极实现当前的目标,又为未来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为此,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保持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一是从源头上防治污染、保护生态、保护耕地。例如,在制定发展目标时,不能只看经济增长的数量,还要看经济增长的质量,要将计划生育、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列入其中,象“十一五”规划纲要那样将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排放物量化。将这一目标列为各地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实施违规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经济惩罚制度。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价格和税收制度等。二是要严格执行农业产业政策,特别是建设项目和企业准入制度。对那些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企业,如小化工、小造纸、小煤窑、小炼焦等项目在农村一律不能再立项。已经上马的,一方面要按照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治理,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优化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另一方面,对高消耗、重污染、技术落后的工厂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关闭制度。三是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一方面,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沙源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另一方面,严格土地使用审批制度,保护耕地。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以经营城市为名乱占耕地、盲目拉大城市框架的做法,严防一些地方领导为营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而损害“蓝天碧水良田”的行为。四是实行和完善补偿制度。(1)是政府补偿。例如加大政府对退耕还林、退牧还林的补偿,对因公共事业发展而征用土地的补偿。(2)是企业补偿。对那些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企业征收生态保护税,对受污染的农户要以资金直接补偿,实行谁污染、谁补偿,谁浪费谁补偿制度。(3)是市场补偿,即利用市场机制保护资源、环境,使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在市场能卖高价,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无销路。第五,加大对农村科技支持力度。农村的脏乱差、农民对环境特别是空气的污染在某种制度上是不得已而为主。例如,原来在农村,包括麦草在内的秸秆被视为宝,因为,其一可以喂牲口,二可以卖给造纸厂,三可以烧火做饭。现在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民用牛耕地、收割的已经不多,不少村已经出现“无牛”现象;小造纸厂的关闭,又堵住了麦草消耗的第二条出路;农民灶具的改造,又减少秸秆的用量。农民无奈只好在麦收、秋收后或就地焚烧,或将其散放在田间地头或村头,任其腐烂。其结果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农民收入的减少。“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加大科技开发力度,通过科技攻关使农民增收、农村环境优化、资源充分利用,这既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科研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也是这些单位和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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