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包容、和谐、不同”的工会工作理念_劳动关系论文

论“包容、和谐、不同”的工会工作理念_劳动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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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83(2005)02-0038-02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并逐步完善的今天,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一种纷繁复杂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原有的工作环境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转换工会工作原有的工作理念,使其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者应树立起“兼容并包、和而不同”的理念。

一、变“隐性对立”为“兼容并包”

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思想十分活跃,一些矛盾日趋尖锐,问题类别繁复,这时工会工作最需要的就是自由和并蓄。只要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体现工会特有的社会职能,有利于表达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可以为我所用,这就是“兼容并包”,换言之就是包容各方,并蓄他见,促我发展。同时,工会在处理与政府、企业行政的关系时,必须有自己鲜明的观点、主张和区别于行政的工作方法,勇于和善于代表劳动者协调劳动关系,从根本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绝不容许任何一方损害劳动者应有的权益,这就是“和而不同”,换言之就是找准位置,发挥特色,展现作为。这种工会工作理念正契合了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不可否认,工会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从它诞生之日起,自身就带着鲜明的阶级性和群众性。在工人运动的早期,以罢工等对立斗争方式来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占据着主导地位,而全世界工会运动发展的历史就是工会通过斗争与协商来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历史。工会这种与生俱来的斗争方式,使许多工会工作者总认为“对立”和“斗争”才是工会工作的主流,不对立何需工会。这种观念可谓根深蒂固。在现实中,随着历史的发展,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活动方式和工作手段都发生了很大改变,从采取“罢工”到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斗争,然后到既斗争又协作,再到走向民主管理和关注就业,都是依据形势的变化而调整的体现。

在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的今天,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以激烈对抗的方式解决劳动关系冲突的作法,不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需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而且最终会损害劳动关系各方的利益。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公开的“对立”极少出现,但在工会干部思想认识上依然存在“对立”情结,我们称之为“隐性对立”,其危害不容忽视。同样,正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公开的“对立”难以存在,也使得怀有“隐性对立”情结的一些工会干部走向另一极端,认为现阶段的工会可有可无,作用不大,是件摆设。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以饱满的热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必须打开“对立”情结,屏弃这种观念,树立“兼容并包”的理念。

“兼容并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的劳动关系是以非对抗性的平等互利、兴衰与共的和谐关系为主,它可以使包括劳动者在内的全体人民根本利益得以保障和不断增长。这种和谐的劳动关系,充分体现了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体现了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现,直接关系到社会各阶层合法权益的保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工会工作离不开这个大环境,工会干部必须树立“兼容并包”理念,熟悉和掌握与己相关的其它领域中的事物,加强与外界的沟通,赢得各方支持配合,共同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兼容并包”是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兼容并包”不是一种无原则的“和稀泥”,它所追求的是一种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的最终收益者一定是多方的,包括工会所代表的劳动者。工会在协调和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时,只有树立“兼容并包”的思想理念,才能从全局的高度去把握方向,掌握政策,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作为人们在劳动中产生的各种关系总和的劳动关系,越来越迫切需要在加强劳动关系各方自主、微观调节的同时,加强社会高层次的宏观调节。很显然,没有“兼容并包”的理念和气度,这种高层次的宏观参与和源头维护便缺少其应有的包容度。

“兼容并包”是我国目前劳资关系处理机制的题中之意。在我国,虽然不同类型的组织之间差异较大,国有企业与私营和民营企业不同,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不同,行业与地区间不同等,但基本上采取的是自愿、民主协商,并通过政府调解来解决争议的机制。强调集体协商,淡化集体谈判,可以说是我国目前劳资关系处理机制的主要方式,而“兼容并包”的理念正契合了这种处理方式的内在要求。

二、变“尴尬点缀”为“和而不同”

我们在强调“兼容并包”的同时,绝不能忽略“和而不同”,这两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如果说“兼容并包”更多的是从劳动者的总体利益和最终目的着眼,那么“和而不同”就是从劳动者的具体利益落脚了。

理论上要求工会发挥它应有的职能作用,而实践中又不知如何发挥作用,又不能不发挥作用,于是乎就只好做一些不关痛痒的工作。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尴尬点缀”,因为类似吹拉弹唱等工作即使抛开工会,企业行政也完全能够去做。“尴尬点缀”这种弱化了的工作现状不仅直接削弱了工会自身的职能作用,也影响到劳动者关系的和谐稳定,一旦出现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这种“尴尬点缀”只能让我们的工会干部徒叹奈何,而劳动者也会认为工会不能够真正代表他们的利益,失去对工会组织的信赖。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转变观念,树立“和而不同”的工会工作理念。“和”不是无原则的打哈哈,它所追求的是有利于劳动者根本利益的和谐劳动关系;“不同”也不是一味地反对,它是在协调的基础上旗帜鲜明代表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兼容并包”的基础上,主张“和而不同”的必要性。

“和而不同”是由工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伴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工会的性质也有其新的特点、新的发展。现阶段,在劳动关系三方利益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地要求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必须更加突出。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就必然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而且这种作用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更为重要,更加不可替代。在这种形势下,如果只强调“兼容并包”的“和”,避而不谈“不同”的话,那么工会组织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必要性。

“和而不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工会的要求。在现代企业制度中,每一个权利相对应着一个人格化的代表。所有权在现代企业制度有其人格化的代表在行使这一权力,即股东;经营权同样也有其人格化的代表行使这一权力,即行政;劳动权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所享有的权利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也应该有其人格化的代表行使其集体劳动权,这就是工会。这三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缺一不可。如果抹杀了“不同”,也就同时割裂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体系。

“和而不同”对建立和推行有效的劳资关系运行机制有深远意义。契约化的劳资关系在我国城镇企业中已经建立起初步的框架。现实中,市场契约化劳资关系正在逐步取代原来的计划行政化劳动关系,在我国的传统企业管理关系中引发了根本性变革,从而使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权力矛盾更加显性化。“和而不同”是劳动者对工会的要求。由于企业经营者在劳动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和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屡有发生,成为影响社会公平、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劳动关系体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迫切希望工会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以及职业培训权等,这都需要各级工会组织采用“和而不同”的理念,积极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而只有当工会采取“和而不同”的积极态度维护职工权益时,才能使劳动关系中各方利益趋于平衡,关系趋于协调。

“和”是最终目的,“兼容并包”或“不同”只是手段。无论是“兼容并包”,还是“和而不同”,都是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只要能维护劳动者的直接或间接的合法权益,我们就强调“兼容并包”,一旦违背或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应该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做到“和而不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达到最终目的“和”,即建立一种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工会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坚决屏弃“无用论”,“尴尬点缀论”,必须从转变工会工作理念入手,把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兼容并包、和而不同”的理念引入到新时期的工会工作中,这不仅可行,而且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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