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废物分类的几点建议_电子废弃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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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4-6139(2011)06-0001-03

电子废弃物的分类对于环境管理而言至关重要,不同国家依据自己的国情出台了电子废弃物分类细则。

1 国外电子废弃物分类

2003年7月初,欧盟正式颁布处理废弃电子产品指令,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中将电子废弃物分为十类(见表1):(1)大型家用器具,如冰箱、洗衣机、微波炉;(2)小型家用器具,如吸尘器、熨斗、钟表;(3)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如电脑、复印机、打印机;(4)用户设备,如电视机;(5)照明设备,如荧光灯;(6)电气和电子工具,如电锯、缝纫机;(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8)医用设备;(9)监视和控制装置;(10)自动售货机。

美国国际电子废弃物回收商协会把电子废弃物定义为废弃的电子和电气设备及其元器件,该定义把电子废弃物分为废弃电子设备和机电设备两大类。根据用途,电子设备这一大类又细分为6类产品:商用电子设备、工业电子设备、家电产品、自动化设备、航空电子设备、国防或军事电子设备;废弃机电设备包括物料输送设备、自动加工设备、机器人系统、发电和输电设备、商用和日用机电设备。美国环保局把电子废弃物分为3种类型:大宗电器、小型电器、消费型电子产品。大宗电器是指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体积较大的白色家电;小型电器则包括电吹风、咖啡机、烤面包机等体积较小的家电;消费型电子产品又分为音频产品、视频产品、信息产品[1]。

2 中国电子废弃物分类建议

中国在2008年2月1日出台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上将“电子废弃物”定义为“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产品或者设备、报废的半成品和下脚料,产品或者设备维修、翻新、再制造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产品或者设备,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或者设备”。此办法将电子废弃物分为两类,即电子废弃物和电子类危险废物。“电子废弃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包括工业生产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旧产品或设备翻新、再使用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消费者废弃的产品、设备;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的产品和设备;根据国家电子废弃物名录纳入电子废弃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电子类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电子废弃物。其中包括含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或电子电气设备等。”(见表1)

目前对于电子废弃物的详细分类还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仅在2009年4月的《电子废弃物中金属废料废件分类(征求意见稿)》中对电子废弃物中的金属废料进行了分类。该标准基于电子废弃物初步拆解之后的产物,去掉可简单分离的不含金属组分的塑料、橡胶、复合材料等废物废件,综合考虑金属废物废件的形态、装配结构和金属组分,将电子废弃物中金属废料废件分为电子废弃物中金属废基础组件、电子废弃物中金属废机械组件、电子废弃物中金属废电子组件、电子废弃物中金属废零件、电子废弃物中其他金属废料废件5类。有学者[2]提出根据电子废弃物来源将其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经过使用而报废或淘汰的各类家电及其他电子产品,包括废电脑、废通讯器材、废电子元器件、废家电、废电池等;第二类是指在电子产品(包括电子元器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次品、边角料以及所用各类材料的报废品等废弃物,这类废弃物主要产生于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基地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相关企业。而吉林市[3]则提出四种分类建议:

(1)按利用情况分类,即按可利用(旧的电子产品,但可利用)、废弃不能利用和制造成品时产生的边角余料等进行分类;

(2)按电子产品的种类进行分类,即按大、小型家用电器,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电子、电器工具,电子玩具,休闲运动设备,各种医疗电子设备等进行分类;

(3)按电子产品组成元器件进行分类,即按电路板、显示器、分立元件、数据线以及电源(电池)等进行分类;

(4)按原材料成分分类,即按金属、陶瓷、塑料、橡胶、半导体、复合材料以及各种化学物质等进行分类。这样分类的好处就是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合理的拆解处理,节省设计方案,省时、省力、高效。

以上学者的分类建议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孤立的分类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值得商榷。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民众环保意识等因素影响,中国目前的E-waste整个回收处理系统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国外的E-waste回收处理系统相比,中国具有企业收集、个体收集、维修点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模式,在处理处置上也相应的出现了处理企业和家庭作坊并存的现象。国外电子废弃物分类显然不适合中国国情,脱离中国大环境的分类不适合于真正的环境管理需求。

我们认为一个好的分类应该考虑诸多因素,如回收系统的信息建设、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明确划分、协调管理及约束机制、资金保证及经济激励机制等。因此我们建议将电子废弃物按照整个产业链的特色进行全程管理分类模式(见图1)。

图1 中国电子废弃物的全程管理分类建议

在1部分,应该考虑中国特色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系统的信息建设,利用现代化的电子信息资源系统,定期进行汇总,以便于中国环境管理部门对电子废弃物产生源、产生地及产生量等及时进行信息追踪。此部分可以参考欧盟的分类标准进行。在2部分,应该注明主要拆解处理厂地所使用工艺等情况,以便环保部门能够对拆解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控制。在3部分,是依据中国国情所建立的分类。根据拆解后的电子元器件进行分类,有利于环境管理的细化及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如针对不同元器件工艺进行管理时可出台不同的控制标准。在4部分,可利用的元器件可能流向二手电子市场,所以应该针对二手元器件出台一定的质量控制标准。在5部分,按拆解后的原材料成分分类,这样分类的优点可以掌握电子废弃物拆解终端物作为其他生产中的原材料的具体信息,其控制标准可依据已成熟的国家各项标准即可。以上全程管理分类模式,可以使中国环保部门实施分类管理具备可操作,同时,也可为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等部门掌握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程度,实施产业规划及科技创新提供了依据。

我们认为,此分类方法是比较符合中国国情的,并易于环保部门开展电子废弃物管理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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