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与实践路径探讨_社会管理论文

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与实践路径探讨_社会管理论文

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及实践路径选择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共服务论文,路径论文,制度论文,我国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09)04-0027-05

建立统一、平等和有效的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一个战略目标。目前我们必须思考和探索的侧重点则要放在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步骤和策略上,这就是近期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制度建设和实践路径选择的主要任务,也应该是学界探讨的主要问题,本文对此略作探讨。

1 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制度建设

1.1 体育公共服务体制的实践抉择

1.1.1 正确面对城市与农村二元体育公共服务体制的格局

我国城市和农村的二元结构问题,已经成为深化改革的一个热点问题。城市和农村的二元结构问题的存在,是我国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原因,是在社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然存在的过渡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发展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在维持着城市和农村的二元结构。虽然“十一五”发展规划再次明确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要求,但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选择上,基本上立足于城市和农村的二元结构这一现实基础上。所以,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体制不能超越这一客观存在的社会条件。

应该承认,目前中国的公共财政能力还是相对不足,还无法为建立一个城乡统一、平等的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提供必要的支持。坚持城市和农村二元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格局,有利于在体育公共服务内容、体育公共服务标准以及体育公共服务方式等方面区别对待,有所侧重。

1.1.2 在不同地区实行体育公共服务体制的梯度推进

中国地大人多,区域发展不平衡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客观问题,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体制也必须直面这个现实。在实际构建过程中,就必须采取非均衡的发展策略,在不同地区实行梯度推进。根据中国社发展的实际,至少应该划分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等。在不同的区域制定出与社会发展的相适应的体育公共服务标准,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整合体育公共资源。

在不同地区实行体育公共服务体制的梯度推进,需要特别关注和解决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构建与市场经济发展的相适应问题。应该及时跟进配套的政策措施,防止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成为地方保护主义重新泛滥的活动空间。

1.1.3 明确划分不同层级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中的职能权限

体育公共服务体制的构建必须以政府为主体,以公共财政支出来支撑,这是不言而喻的。虽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可减少行政层级的任务要求,但是在短期内,我们还看不到地方政府行政架构改革的成熟条件。所以,构建体育公共服务必须立足于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问题在于必须划分各级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体制中的职能划分,规范权责关系和行为方式,避免再出现上下一个样式,各级政府在做同样事情的不合理、无效率现象。

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权限,应着重做好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基层三级政府的任务分工。一般来说,中央政府应负责政策规划、转移支付和整体协调工作;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政府负责体育公共服务标准、服务方式的选择以及体育公共服务行为的监督工作;基层政府(主要是县级政府)应该具体负责体育公共服务的提供和保障工作。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权限,必须同财政税收改革进行配套,除了应适度加大基层在公共财政支出额度和权限,也可以探索实行体育公共服务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1.1.4 多中心治理:体育公共服务的供求均衡范式

体育公共服务体制的建构必须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支出来支撑,并不意味着政府是体育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现代治理理念和实践探索表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公共服务活动具有深厚的物质基础和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关键在于要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实行积极的政策引导,这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

实现体育公共服务行为主体的多样化,可选择的路径是很多的,现在应着力解决如何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如何规范社会体育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自愿服务行为以及如何更有效的发挥家庭在体育公共服务上的作用问题。这些问题,重要的是搞好机制创新,特别是应探索并建立对企业、公民和家庭的激励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团、家庭以及公民的稳定、积极、有效的互动机制。

1.2 体育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模式

1.2.1 命令与控制模式

命令与控制模式是各国供给公共服务的传统模式,主要是政府出资建立相应的机构直接生产公共服务。其管理模式主要是采用官僚制的组织体系与运行模式,我国目前的体育公共服务主要就是采用这一形式。

1.2.2 工商管理模式

工商管理模式是把企业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借鉴到公共部门中来,吸收企业管理中的有效经验以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目前它也是西方政府推行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治理工具,也是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主要应借鉴的模式。

1.2.3 社会化手段模式

社会化手段是指政府更多地利用社会资源,在一种互动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服务目标,如社区治理、家庭自治、志愿者组织等。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手段是今后一个时期,大力发展的主要问题。建立以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为主体、社区为体育公共服务有效载体、居民参与投入自我服务的社会化手段模式。

1.2.4 市场化模式

市场化主要是指政府利用市场这一资源有效配置手段,来达到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目的。其具体形式包括:用者付费、管制、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等。目前市场化是各国公共服务制度安排的最主要形式,它重塑了传统政府治理观点中服务供给与生产的认识理念。市场化强调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天职”,政府应该是一个供给者或称安排者,由它决定什么服务应该提供、为谁提供、提供多少以及由谁付费等。至于服务的生产完全可以通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等市场化形式由私人部门或社会机构完成。可以说,市场化制度安排的核心是引入多种融资和供给模式,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创造竞争。市场化模式是缓解目前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拓宽融资渠道的有效手段,在政策制定和条件许可方面,鼓励企业、第三部门、社区自治组织等供给主体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并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我国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中的制度安排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传统模式为主、以社会化运行为辅;在一定范围内大力推行市场化运行模式;借鉴工商管理的技术方法,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

2 体育公共服务实践探索的路径选择

从本质上来讲,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是通过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社区自治组织等多种角色的重新安排,优化它们的功能互补。在体育公共服务领域中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传统的政府垄断地位,构建一个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多元竞争和新秩序,寻求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的解决方案,已成为我国政府治理变革的现实需求。

2.1 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竞争机制

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主体在市场化的环境中,怎样合理地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是运行层次上的模式问题,是竞争与互补机制。

2.1.1 多元主体间的竞争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政府各单位的竞争。这种竞争通常也称为“公公竞争”,是“政府单位或机构之间为了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而打破传统的官僚主义作风,在政府内部引入市场机制而展开的竞争”。“公公竞争”的目的在于打破体育公共服务垄断性的集中配置、划片服务,实行体育公共服务的分散化,这就迫使提供“同质”体育公共服务的不同政府单位间的竞争。“公公竞争”的实质是要把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进行“公司化”改造,将效益第一、优胜劣汰的管理理念赋予公共部门,强化政府的内部市场竞争。

第二个层次是政府单位与盈利企业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通常也称为“公私竞争”,准公共服务产品和许多私人产品,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企业提供。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就是要发挥两者的竞争效果。“政府可以将传统的由政府垄断的体育公共服务推向市场,打破政府垄断格局,让企业等多种市场主体参与进来,形成多家竞争的局面。”政府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等形式吸引一些优秀的盈利企业参与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或提供某种特定的体育公共服务。

第三个层次是盈利企业间的竞争。这种竞争通常也称为“私私竞争”,它是指由政府确定体育公共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标准,然后对外向私营部门招标承包,盈利企业之间围绕争夺招标而展开激烈竞争,中标的承包商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提供体育公共服务。

第四个层次是第三部门与政府单位、盈利企业间的竞争。第三部门组织作为独立的力量登上社会的舞台是在近四五十年内。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们越来越有愿望和能力组织起来做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恰恰是政府和企业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时均难以顾及和不易解决的,例如关注弱势群体、自愿捐助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而第三部门往往有着公益、自愿、专业的特点,也因此成为极具竞争力的体育公共服务提供者。我国第三部门由于现实的力量尚未完全成熟,所以目前第三部门对政府和企业的竞争领域主要在体育咨询中介等方面。

第五个层次是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单位、盈利企业间的竞争。社区自治组织作为一种群众自己的组织,往往对于群众日常生活方面的体育公共服务有着比政府和企业更强的竞争力,这种竞争是在局部的、微观的操作层次上。一般而言,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成本高,一些企业不愿承担,而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愿、公益和互惠特性使其具有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和动力,而且相对于政府提供的容易僵化的体育公共服务服务和企业容易私利化的运作,社区对于老百姓的吸引力更大。

2.1.2 多元主体间的优势互补

(1)政府和企业间的互补。政府组织在提供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纯体育公共产品时,有着自己的优势,企业组织在提供私人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时有着更好的效果。政府组织有自己的权威影响力和执行力;企业组织有自己的激励机制和灵活性。“政府权威制度的最大的功能优势是通过公共选择的过程来制定公共政策,提供体育公共物品及服务;最大的劣势是难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市场交换制度的最大优势则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最大的功能劣势是难以消除外部效应和保证社会公平。”政府权威制度与市场交换制度的内在结构决定了其各自的功能优势与功能劣势,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然而,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都常常的出现在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当中。也就是说,政府和企业任何单独的一方都不足以提供最有效的体育公共服务。作为现时的体育公共服务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和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以优势的互补来供给更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这是两者的属性和本质特征所决定的。

(2)第三部门和政府、企业间的互补。对于企业而言,由于体育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回报与付出无法对应,企业在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方面往往会出现“搭便车”问题的困境。另外企业在提供私人物品时也有一些功能缺陷。这就造成了政府和企业的“夹缝地带”,即两者都不能有效的供给体育公共服务。而第三部门作为非营利组织,具有数量众多、形式多样、功能发达且覆盖面广、渗透性强、灵活机动等优点,因而较适于填补这个空白地带。社会信息的沟通传播、技术行业标准的提供、大量繁琐的信息咨询服务等等都是第三部门的优势所在,并且它在监督政府和企业方面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是体育公共服务主体的第三支生力军。

(3)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组织的互补。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组织往往从宏观或全局的层次上来提供公共服务,关注的是整个社会层面上的多数人的需求。而在微观或局部的层次上,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之一,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对政府、企业、第三部门来说,都是不可企及或难以有效提供的,例如面向本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体育服务、丰富多样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美化家园、社区整合,社区自治组织在这些领域的供给优势,有效地弥补了政府和其他组织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时的不足。同时,成熟、发达的社区自治组织是政府转变公共服务职能、进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的不可或缺的社会基础。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社区自治组织还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迫切要求。

2.2 体育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

有关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化机制的探讨并没有停留在理论层面,改革开放30年来体育行政改革已经进行大量的实践探索,并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与教训。如何看待体育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理论界也有争论,争论仍然会继续下去。对于一项深刻的、系统的社会变革来说,30年的时间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从体育公共服务引入市场化机制的含义、推动力以及引入市场机制的方式进行分析,揭示体育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2.2.1 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含义

关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具体含义,皮埃尔(Jon Pierre)归纳为:第一,利用市场标准去配置公共资源,并利用市场标准去评估公共服务生产者和供给者的效率;第二,是新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强调移植私营企业的管理经验,强调以结果为本;第三,个体可以在不同的服务供给者之间进行选择[1]。

我国学者结合以往的研究做了进一步总结:第一,决策与执行分开。制定政策是政府职责,政策执行可由公共部门、私营部门、非政府部门共同承担;联合决策与执行的就是市场机制。第二公共服务部门的供给者独院并存,竞争发展。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是私营部门不一定就会带来效率,关键在于提供者需竞争共存,以竞争取代垄断才能获得效率。第三,消费者对公共服务的选择权利。公共服务的消费者有选择权利及可供选择的资源[2]。

依据公共服务引入市场化的基本观点,我们认为,体育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目标来看,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首先意味着在体育公共服务领域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功能,以解决体育公共服务“提供什么”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政府逐渐撤资即逐步淡出。其次,它意味着政府决策机制更加民主化,鼓励人们显示自己的需求偏好,以解决“提供多少”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是决策权力的下放等。再次,它意味着在确定政府承担提供体育公共服务责任前提下,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和市场激励结构引入体育公共服务之中,以追求体育公共服务提供者的有效性,主要表现形式是企业管理方法的引入(绩效评估、全面质量管理、标杆管理、成本核算制度等)、政府委托授权(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等)以及内部引入竞争实行内部市场等。

第二,从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方式方法来看,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至少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1)基本理念是相信市场的优越性;(2)市场价值的肯定:竞争、成本、顾客、收益等价值取向出现在体育公共服务运行之中。市场纪律及市场激励的建立与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为:市场中风险与收益并存,参与者必须遵守其运行规则,并独自承受优胜劣汰的竞争结果;(3)市场机制是竞争、多样化;市场技能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来改造公共部门;(4)市场主体让私营企业、非盈利组织、志愿者参与到体育公共服务中来;(5)市场资源的利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借助市场资本提供体育公共服务。

2.2.2 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推动力

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推动力是多元的、复杂的,各国的情况不同,其推行市场化的动机也不同,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

(1)现实压力。就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现状而言,一方面体育公共服务的提供呈单一化,缺乏灵活性,不能满足公众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政策缺乏明确的服务对象,忽视实际效果,资源浪费严重,造成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低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挖掘社会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提高政府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能力,利用市场化方式来解决体育公共服务资金投入,缓解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效益不高等问题不失为明智之举。

(2)经济推动力。经济增长不仅整体提高了中国人的福利,增长甚至改善了中国社会中贫困群体的生活质量,使绝对贫困趋于下降。改革开放30年中,中国在生产和消费迅速增长的同时减少了贫困,说明经济增长对中国生活质量的影响非常显著。由于经济的日益富裕,人们能够自己提供各种服务,因而更乐于接受市场化的服务,减少对政府的依赖。

(3)意识形态动力。作为“服务型”政府,权力的“有限”和责任的“无限”并不矛盾。因为,政府的基本性质就决定了政府权力的“有限”性和服务责任的“无限”性。政府规模过大,对完全可以由市场解决的且效果好的领域干预过多。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我国要真正跻身于世界经济强国,就必须精简政府,提高行政效率。政府将自己的职能定位于“掌舵”而不是“划桨”。其对社会的管理应定为于保证法律公平、公正的执行上;对经济的管理应定位于政策引导和产业扶持等宏观调控上;对社会服务的管理定位于监督职能上,而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正是实现这些定位的一种有效途径。

(4)商业动力。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支出比率下降的外部原因是经济管理体制的变化带来的。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政府重新确定自己的职能,原有包办一切的工作方式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变。体育公共服务进行市场运作,运用私营部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可以得到更好的利用,将会产生更多的商机,获得更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平民主义。公众应拥有更多的体育公共服务选择权,他们应被赋予确认和满足共同需求的权利,减少对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的依赖,更多的依靠家庭、邻里、社区组织和自愿团体,从而树立社区归属感,追求更好的社会生活。市场化将会提供公众自由选择的空间,体育公共服务将会走进公众的生活。

2.3 体育公共服务引入社会化机制

20世纪80年代,为了克服体育过分集中于国家办的弊端,发动全社会办体育,原国家体委提出了“体育社会化”的方针,其主要涵义是:“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参与体育的积极性与潜力,包括参与体育活动,参与兴办各项体育事业,参与、占有与分享属于全民财富的社会主义体育”[3]。尽管随着体育社会化的发展和研究的逐渐深入,研究者对体育社会化的内涵提出过一些新的见解,但体育社会化实质包括体育的社会性(即体育对社会的适应性)和社会办体育(即社会对体育的全面参与和占有)的观点,已经成为主流共识,并赋予“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以相同的涵义。由于种种原因,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社会化改革的效果,尤其是社会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全面参与至今未尽如人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并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纳入其中。同时明确要求:“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4]。全会为深化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指明了基本方向。

2.3.1 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含义

体育公共服务的性质定位问题,将决定社会化改革发展方向和所采用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也将决定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其中的角色和作用。体育公共服务是事业还是产业?看法大致有三:一是产业论,即体育公共服务就是体育产业(或体育服务业);二是事业论,即任何时候体育公共服务都是有别于体育产业的事业;三是复合体论,即体育公共服务是以公益性事业为主、以经营性产业为辅的复合体,其中少量能进入市场的部分为产业,大部不能进入市场的部分则为事业。与此对应,也有三种运行机制的主张:完全市场化、不能市场化、部分市场化——实行“事业”部分的非市场机制和“产业”部分的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在国家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大力推进体育产业的大背景下,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性质始终未能准确定位,出现按照“产业论”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倾向。但各领域的改革实践证明,将公共事业不恰当地按“产业化”要求全部推向市场,全面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医疗卫生改革如此,教育改革如此,文化改革如此,体育公共服务也同样如此[5]。“以前我们以为,体育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要走向市场,都要努力创收,依靠自由生存发展,也就是变事业为产业。现在看来,体育事业还是事业,只有其中一小部分可以变成企业”[6]。因此,一是统一认识,明确体育公共服务的“复合体”性质和社会化的内涵,准确甄别各类体育服务及其兴办主体的“事业”或“产业”属性,从而为社会化改革中的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提供基础平台;二是准确定位现阶段社会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明确政府和社会服务组织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和作用。

2.3.2 体育公共服务引入社会化机制的理论依据

(1)对社会物品分类标准的重新解读为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经济学以消费上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作为标准,把社会物品作公共品、准公共品和私人品三类划分,但这种常用分类的标准是否存在重新解读的必要与可能。笔者对所涉资料的有限研究表明,国内外现有的社会物品分类标准,其提出的逻辑起点都是物品的“分配和消费环节”,并非“生产或提供环节”,即是针对该物品被生产出来后如何分配、如何消费、被谁消费以及消费效果如何构建。

众所周知,生产、分配和消费在经济学中是内涵不同的特定环节。社会物品该如何分类虽然与分配和消费环节关联密切,但并不直接涉及生产性环节中其由谁生产、由谁提供的问题。因此,根据这种针对“分配和消费环节”提出的标准对社会物品进行分类时,人们是不能推断某类物品在“生产环节”上应该或不应该由谁来生产、由谁来提供的,因为这既不符合逻辑又缺乏充足的理由。比如多年流行的“体育公共服务属于公共物品,因此只能由也必须由政府负责提供和管理”的说法,现在看来是有失偏颇的。究其缘由,一是体育公共服务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具有消费上的非排他性,但并不具有生产和提供上的排他性;二是非排他性的统一性生产和排他性的生产都可提供出非排他性的体育服务消费。对社会物品分类标准的重新解读,无疑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尤其是实现政府“一家兴办”向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兴办的转变,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2)公共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动态变化的观点有助于拓展社会化改革思路

所谓公共管理,是指为了公益目的,由社会上发展起来的多元管理主体以及它们组成的网络结构,综合运用公私部门所提供的有效方式,在公民广泛参与、制约下,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7]。公共管理以公共利益为核心,公共利益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非营利性是永远不变和恒定的。但是由这些性质决定的公共利益的内容,则随着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在不断地变化着[8]。也就是说,某个时期被认为是公共管理的内容,到另一个时期却不是公共管理的对象。“昨天的公共产品到今天可能变为私人产品,而今天的公共产品到了明天也可能发展演变为私人产品。”由于国情、地区、民族、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一个民族特定的公共管理内容,对另一个国家、地区和民族来说,也可能不被列为公共管理的对象,甚至完全有可能形成不同或完全相反的结果。因此,我们不能一成不变、静止僵化地沿袭过去的观点看待今天的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改革,诸如服务理念、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的生产提供方式等方面墨守成规,不敢超越和只唯书、唯上,不唯实的思想方法,都是滞后于形势发展而应当摒弃的。公共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动态变化的观点,有助于突破传统思维的桎梏,丰富思路。它对于开拓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崭新局面,具有一定的方法指导意义。

2.3.3 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动力:市场、社会与政府的驱动

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浪潮中,我国的体育公共服务有没必要和可能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这也许是人们认识并不一致的问题。我国虽然从整体上仍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与当代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但不意味着发达国家走过的发展道路,包括许多弯路,我国也必须重走一遍。因此,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少走弯路是发展路径的必然选择。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目前的整体水平也不高,但这并不应该成为影响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理由,相反我们应该紧紧把握市场经济改革进程,不失时机的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

从当前我国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状况看,不是我们要不要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问题,而是如何不断创造条件加快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步伐问题。因为大量实施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果不积极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不仅政府难以适应民众对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而且还会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政府自身管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2.3.4 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目标和内容:构建一个有竞争力的体育公共服务管理系统

作为一个正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我国的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只能根据国情,有选择、有步骤的进行。

第一,在体育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的建设中,要引入市场机制大力推进社会化进程。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领域,至少有两方面的事情可以大有作为:一是国家要有计划的逐步开放一些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允许民间资本的进入、适当降低准入的门槛,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作用,减少国家在这方面的投资压力,通过一系列具体政策规范非国有资本进入这个领域的经验行为,是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主体朝着多元化投入的方向发展。二是在所有的国家投资新建的体育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中,要坚持公开、公正的招标制度,面向社会公平竞争。公开操作,实行社会化管理。在体育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建设中,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是大有作为的。

第二,政府职能外移,发挥社会自身在体育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就是将可以由社会承担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尽量转移出政府,交由社会组织来承担。就占有社会体育大部分的职工体育来说,近些年来,由于经济改革的逐渐深入,原有的职工体育运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职工体育工作面临新的课题。这就要求在开展职工体育的工作机制、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上进行创新。现今职工体育开展得不理想,组织网络不健全也是主要因素之一。但在当前社会条件下,职工体育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职工既是单位人,同时也是社区人。过去职工体育有片面依附单位的倾向,而今职工体育需要单位和社区共管,这就需要一个协调与沟通。但如今两方面均有缺位。一是改革职工体育竞赛办法,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促进基层职工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有关各方相互合作,将职工体育竞赛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健全职工体育组织网络。在加强各级职工体协、单项体育俱乐部和协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工体协的作用,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紧密围绕企业规模、生产性质、特点,努力扩大职工体育的普及面和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吸引更多的职工参与。四是加大对职工体育的投入,使得职工健身场地、健身活动有资金上的保障。

第三,放松对市场的限制,扩大准入领域。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放松对市场的限制,不断扩大市场主体准入的领域。目前在市场准入方面依然限制较多,不利于这些行业的发展,容易导致垄断。

第四,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对国家兴办的单位要进行全面的改革,使其逐步走向社会化的道路,是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一个独特内容,也是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体育事业多年来一直是依靠国家投入,在两个文明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相对突出。只有体育事业单位社会化,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问题就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3 结语

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制度安排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体育公共服务体制实践抉择问题。正确面对城市与农村二元体育公共服务体制的格局,在不同地区实行体育公共服务体制的梯度推进。明确划分不同层级的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中的职能权限,遵循以政府供给模式为主、以社会化运行为辅,采用命令与控制、工商管理、社会化手段、市场化制度安排模式。采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竞争机制,体育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体育公共服务引入社会化机制,是体育公共服务实践路径的有益探索。

收稿日期:2009-04-17

标签:;  ;  ;  ;  ;  ;  ;  ;  ;  ;  ;  ;  

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与实践路径探讨_社会管理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