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高等教育市场:理论回顾与比较_公共物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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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13)05-0088-10

市场越来越成为影响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何谓市场?高等教育中的市场又该如何理解?高等教育市场性质如何?其意义与影响如何?又该如何看待高等教育市场带来的问题?本文以全球范围内五个代表性研究为文献来源①,试图比较对高等教育市场的不同理解。

一、研究高等教育市场的不同理论视角

高等教育市场是一个复杂而综合的研究领域,不同的研究者采用不同的理论视角、分析框架展开研究,对高等教育市场的理解各有独到之处。

1.基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综合视角的高等教育市场化研究

西蒙·马金森(Simon Marginson)认为,高等教育市场的形成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现象,而且是与身份认同、文化及社会问题密切相连的,具有复杂性和综合性的现象。因此,他将高等教育市场的研究置于广泛的理论框架中:采用多学科的研究视角,包括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以及哲学等学科;并将马克思主义及后凯恩斯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福柯与英国后福柯主义以及葛兰西、斯图亚特·霍尔、利奥塔等人的“社会学理论”作为理论框架的两大支撑;把福柯主义者的权力—知识观、马克思主义者的商品关系论、弗雷德·赫希对地位商品的分析加以融合,从经济生产、权力与政治、知识的视角对实证材料进行了综合性的解释性分析。马金森深入剖析了教育市场的要素、特征,并将教育市场化置于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历史发展、教育经济学及人力资本理论的影响、学校中的地位竞争等交织而成的宏大背景之下,分别系统分析了公立中小学教育市场、国家培训市场、高等教育市场和科学研究市场的形成和运作方式。

马金森认为教育中的生产既有非市场生产也有市场生产。就市场生产而言,教育中生产出的商品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表1)。大多数的教育发生在非市场条件下或政府补助的“准市场”之中。所谓的“准市场”(quasi-markets),是指受市场化影响的大多数教育系统并未表现出完全的市场的特征,而是只表现出了某些有限的形式。但并不排除准市场内部完全市场化的行为,如国际与研究生营销、继续教育、商业研究与咨询等。在高等教育的准市场中,竞争的关系比市场交换的关系更为普遍。

就目前的教育体制而言,教育生产的地位商品是最为重要的,而地位商品的本质特征——绝对稀缺性、零和性——达不到完全市场发展的要求和水平。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高等教育“准市场”的性质。

2.基于政策研究视角的高等教育市场化研究

戴维·迪尔(David D.Dill)从分析高等教育市场的性质、公共政策对高等教育市场的作用机制的视角切入,认为高等教育市场意味着市场逻辑被运用于高等教育之中、市场行为被引入高等教育领域。高等教育市场包含相互联系的多重市场(教学市场、科研市场、学术劳动力市场等),高等教育市场具有市场、类市场、准市场以及非市场等多重性质。他提出了公共政策对高等教育市场的作用机制的分析框架,以“基本条件”、“市场结构”、“行为引导”三个类别分析公共政策对高等教育市场的影响作用。首先,公共政策通过改变学术机构所遵从的法律和价值框架(“框架规则”)来影响高等教育的“基本条件”;其次,公共政策主要通过影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释放和激励市场的政策工具影响“市场结构”;第三,公共政策主要通过“管制”对买方和卖方行为进行引导(表2)。高等教育市场中的市场工具并非万能,需考察市场工具发挥作用的条件;在市场逻辑下,政府对大学的资助显得更为重要,能够缓解高等教育中非市场部分被市场的冲击。

3.基于学术资本主义理论研究视角的高等教育市场化研究

希拉·斯劳特(Sheila Slaughter)和加里·罗兹(Larry L.Leslie)将美国高等教育市场化作为“公共产品知识/学习体制”向“学术资本主义知识/学习体制”发展的过程及其标志特征进行分析。通过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关于学生资助政策、专利政策和版权政策及其现实影响的分析,论证了“学术资本主义知识/学习体制”在美国的发展。

斯劳特和罗兹认为,学术资本主义知识/学习体制的特征是不断增进高等院校商业化,也即高等教育市场化是学术资本主义的外在表现。而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1980~2000年间通过一系列的联邦学生财政资助政策、知识市场化的专利法和政策、支持高等院校课程市场化的版权法和相关政策以及其他有关信息技术的法律和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学术资本主义市场的发展。在学术资本主义市场中,高等院校被“法律化”和“法人化”,院校内部参与者通过网络和与校外行动者合作的方式参与到学术资本主义市场中,教师和行政人员满怀热情积极参与,他们的行为受到联邦、州政府的法律政策的强化。

学术资本主义市场的形成,不仅是外部力量的推动,院校内部各个角色之间以及与法律政策框架的互动也是重要的动力。

4.基于历史分析的高等教育市场化研究

金子元久采用历史分析法,分析了市场作为一种重要力量在大学发展史上的变迁。他认为,现代大学始于国家职能的扩展,但政府干预的局限又催生了高等教育的准市场化和市场化。因此,他提出“将市场化作为一种分析范式”。

金子元久认为,虽然表面上市场化与国家干预是对立的,但本质上市场化所依赖的正是法规政策和其他非市场力量。从国家与大学关系的历史发展来看,高等教育市场化的改革其实质即市场机制的局部再导入。通过“契约—评估”的准市场化形式以及契约之外的市场机制,国家实现对高等教育的管理。

5.基于“有限市场”理论视角的高等教育市场化研究

劳凯声将市场理解为一种资源供给的机制,是一种有别于“政治力量”的经济规则。由于市场追求私益的本性,国家需要将教育的非市场提供与市场提供结合起来,并限制市场的负面影响(有限市场调节)。

劳凯声的研究认为中国的高等教育市场化改革是适应全球趋势、社会需求以及新教育伦理观的行为,教育领域中市场机制的引入并加以政府的限制能够满足全球新形势下的社会发展需求。

二、对高等教育市场的分析

(一)高等教育市场的含义及表现

在现代国家,资源配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市场机制,另一种是非市场机制,非市场机制往往指通过政府的调控对资源进行配置。②在伯顿·克拉克对高等教育系统的分析中,政府控制和市场被看作互斥的两种力量。③然而,在上述多位学者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市场和国家并非水火不相容的绝对对立关系(或零和关系)。至少在高等教育市场的研究领域,市场的内涵需要被重新界定。

1.市场、教育中的市场

迪尔认为市场即“基于价格的商品与服务交换的组织形式”。金子元久将市场看作是供求间的交易;劳凯声将市场看作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机制。

而马金森运用马克思经济学理论对教育中的市场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认为,教育生产有两种形式:市场生产和非市场生产。教育的市场生产具有五大特点:个性化商品、一个明确的领域、货币交换关系、生产者竞争和适应市场的行为。市场生产包括简单的商品生产和完全的资本主义生产两种形式。在简单的商品生产中,市场是生产的手段而非目的,教育机构旨在收支平衡而非营利,学校不会为了营利而无限扩张规模。在完全的资本主义生产中,对资本积累本身的追求推动了生产,如澳大利亚国际学生的教育、培训市场、商业性研究等。由于教育具有的地位商品的性质,以及教育作为公共物品的性质,大多数教育市场并非完全资本主义生产。

非市场生产包括作为公共物品的教育的生产、学院式生产和家庭学校。教育在传统上就是作为公共物品由国家公共部门提供。学院式生产,或称专业生产、利益集团生产,其目的是“资格身份的奖励”和“专业的垄断”,也即,大学组织通过学院式生产产出地位商品,如地位、声望等,它在精英大学中体现充分;学院式生产的另一种产出是“学术规范”,任何想要进入学术生活的人必须进入大学组织并获得认可。通过学院式生产,大学组织—学生消费者之间形成了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差距促使大学组织之间的竞争(学校为了获得更好的声誉、在科学研究中获得更高的地位等而竞争),也促使学生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如为了获得地位商品而竞争)。家庭学校虽然并非教育生产的主流,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新兴市场的侵蚀。远程大学、虚拟大学等新的教育形式联结利润丰厚的消费者市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了家庭学校这种教育生产方式以外,其他四类教育生产既可以发生在政府机构,也可以发生在非政府机构中。也即,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均可以提供市场生产和非市场生产。马金森的论述推翻了新古典经济学中的“非市场生产局限于公共物品”和“公共物品不能在市场上生产,只能由国家公共部门生产”的论断,指出“市场—政府”、“公共—私人”两个二元论在解释教育市场上的缺陷。

2.高等教育市场的性质——“准市场”(quasi-market)

高等教育市场并非完全市场。高等教育具有某些导致“市场失灵”的固有性质(如作为“地位商品”的高等教育);在高等教育市场中竞争的关系比市场交换的关系更为普遍;且教育中存在非市场的生产(如作为“公共物品”的教育产品)。因而高等教育市场在总体上应被看作是“准市场”。

马金森指出,受市场化影响的高等教育系统表现出市场生产五大特征中的某些形式或有限形式,且作为“地位商品”的高等教育不满足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因而高等教育市场是“准市场”;但在准市场的内部也存在一些完全市场化的活动(如完全付费与企业化行为等)。

迪尔认为,完全竞争市场假设在市场中信息是充分的,消费者根据充分的信息进行理性选择。但在高等教育系统中,首先信息是不充分的(做到信息充分很难,因为对高等教育的评价是一个难题);其次,学生在选择院校时并非完全是基于信息的“理性选择”,学生可能仅仅考虑地域因素(如就近入学)。再者,政府一般也不大可能让公立院校失败,完全市场竞争不能发生在高等教育市场中。高等教育市场应被视为“准市场”。

斯劳特和罗兹的研究中对美国联邦政府实施的学生财政资助政策进行了分析。学生财政资助政策使学生成为受州政府资助的消费者,因而学生被认为赋予了权力,能以消费者的身份引导、控制市场,迫使高等学校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然而,高等教育市场“在给任何购买者都提供最低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上还远不是完全的市场竞争”,院校之间针对学生进行的是“准市场”模式的竞争。

金子元久认为高等教育市场化改革是市场机制的局部再导入,应被称作“准市场化”。劳凯声直接指出了市场的限度,认为政府应该主导市场化改革。

3.高等教育市场的分类

正如迪尔所言,高等教育中并不存在单一的市场,高等教育中的市场是多元的,且相互关联。他认为,高等教育中的市场不仅包括教学市场,也包括单独的研究市场、学术职业的劳动力市场等。在马金森的研究中,高等教育市场可以依据教育中生产的商品的类型被区分为培训市场(基于培训商品)、国内院校市场(基于地位商品、自我完善的商品)、研究市场(基于知识商品)和国际教育市场。金子元久则将高等教育市场区分为“教育服务市场”、“研究市场”及“设立和支撑高等教育机构的资本市场”三个次级市场。

4.高等教育市场化的表现

高等教育市场化通过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政策、市场化行为而得到体现。

马金森认为高等教育市场化表现在教育中显现出市场生产的特征,受市场化影响的大多数教育系统表现出市场五大特征的某些形式或有限的形式;教育中的“商业化”和“私有化”与市场化紧密相连。商业化一词指的是某种市场特征的引入和扩展,常常伴随着企业化和去管制化;而私有化则意味着生产或生产工具从政府公共部门向私人的转移,私有化并不一定意味着市场的发展,但私有化在某些方面能够助长市场倾向,有着强大的私人部门的国家(比如日本和美国),往往拥有发展良好的教育市场。

迪尔认为,高等教育市场化表现在市场逻辑被运用于高等教育之中、市场行为被引入高等教育领域。如放松对高等教育的管制,允许私立院校与公立院校竞争;引入竞争性、“准市场”模式(如英国)来分配大学学额和科研拨款;要求院校评估质量、评估学科领域并公开提供这些评估结果;在公立院校中引入或增加学费、政府的资助对象从院校转移到学生等。

斯劳特和罗兹认为,学生手中持有的联邦财政资助是市场化的具体体现;不断增多的营利性院校是高等教育市场化的一个标志。高等院校商业化不断增强,商业化气氛弥漫于办公与服务机构。专利申请、研究成果转让、销售课程软件与教学材料等企业行为得到联邦立法(学生财政资助政策、专利政策和版权政策)的鼓励与支持,学术资本主义知识/学习体制得到发展。

劳凯声从消费文化的视角指出,教育市场化表现在教育作为私人消费物品的特征的出现;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的配置或不完全由政府来决定,或完全不由政府来决定,而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决定。具体主要表现是④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多元化;教育的自由交易关系的出现;市场化公益行为得到认同;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金子元久认为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改革通过“契约—评估”模式得到实现。⑤在“契约—评估”模式中,政府与高校签订契约合同,并加强对高校的评估,拨款与评估结果挂钩。高等院校参与对公共资金和私人资金的竞争,对学费的依赖增强;院校实施法人化管理。

虽然高等教育市场在总体上是“准市场”,但内部有一些完全市场化的模式和行为。一些企业化大学完全按照市场逻辑运作,营利性大学不断扩张⑥。高校在全球范围内出售研究、培训和其他服务⑦;商业研究蓬勃发展⑧;教育成为全球性贸易以及留学生教育作为全球性的地位商品,国际市场拓展,全球性大学兴起⑨。

(二)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影响

高等教育中的新自由主义思想来源于弗里德曼1955年发表的一篇关于“政府在教育中的角色”的论文,弗里德曼认为市场竞争能够将效率(efficiency)、灵活性(responsiveness)和创新(innovation)最大化⑩。高等教育市场化政策和改革也往往基于这样的信念:高等教育市场化能够激励院校提高教学和研究质量,提高学术生产力,激励教学、研究和服务中的创新。(11)在高等教育系统中引入市场依赖于“经济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value for money)”的逻辑。(12)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所需成本越来越高,市场机制的引入可望增加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率。那么,市场机制被引入高等教育系统的初衷是否得以实现?带来了哪些出乎意料的“副产品”?高等教育市场化,究竟给高等教育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了什么影响?下面将从效率、质量、创新和公平四个方面来分析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影响。

1.市场化是否提高了效率?

劳凯声认为市场的介入使中国教育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质量和效益都有了极大的改观。金子元久认为高等教育市场化的首要影响是增加了资源,市场力量能够填补由政府有限的经费投入与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财政需求之间所造成的资源差距;其次是加强了学术活动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联系;第三个影响是高等教育系统管理决策权的分权化和地方化发展有利于鼓励创新和提高效率。

然而,斯劳特和加罗兹的研究则表明,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院校成本不断上升。以不变美元计算,1980-1998年美国州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提高了13%,与此同时学费上涨更快。而不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院校,其主要补贴经费均来自州和联邦。

迪尔的研究指出,由于高等教育市场“准市场”的性质,引入市场机制很可能降低效率而非提高效率。比如:学生消费者的不成熟是在院校市场中实施“准市场”而非“消费者导向的市场”的原因之一。中央政府机构可以作为学生消费者的委托人,代表学生与院校交涉。委托人有动机也有能力认真监控院校质量。然而,政府管理机构也会失灵。这是因为对教学结果的质量进行测量相当艰难,监控成本也相当高,况且质量保证机构自身没有竞争机制。“准市场”机制也会导致大学从提升教学的创造性工作转移到浪费时间的行政化报告、误导或吸引监管者的质量汇报、游说和公关之上。除了“中央政府机构”作为解决市场信息不充分问题的途径之外,还有许多其他方式,如院校机构对质量保障问责、重申教学质量的专业责任、或仅仅激励市场竞争等,但这些解决方式,都“极有可能是不完善的”。高等教育中引入准市场机制,效率很可能降低而非提高。

马金森在研究中指出,市场化导致高等教育市场的分割和层级化,减轻了作为地位商品提供者的一流院校应对效率和响应消费者需求的压力。

2.市场化是否提高了教学质量?

市场化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竞争,但在高等教育市场内部的很多方面,竞争是不充分的。比如,当院校生产的是“地位商品”时,是卖方市场,竞争更多地存在于学生之间;(13)又比如,高等教育作为公共部门,政府对其保护在所难免,这使得公立高等教育参与竞争大打折扣。事实上,对院校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是十分艰难的(14),更遑论以此督促院校提高教学质量。

高等教育市场中教学市场和研究市场是分割的,两个市场的竞争程度不同,在院校声誉的贡献中所占比重也不同,教学市场和研究市场呈不均衡发展状态。因科研市场更为发达,可以创造更多的利润,教师重视科研甚于教学;高校为了竞争到公共研究经费并保持声誉而雇佣更具科研生产力的教师并为之许诺高工资和低教学负担,从而造成了“研究漂移”(research drift)(15)现象,对教和学的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

3.市场化是否促进了创新?

高等教育系统引入市场和类市场机制的动因之一在于激励高校的创新和适应(16)。金子元久认为高等教育市场化促进了高校对社会需求的适应,高等教育系统管理决策权的分权化和地方化发展也有利于鼓励创新。斯劳特和罗兹认为,专利政策为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提供了强有力的激励,也有研究表明,高校已经有了积极的技术转让交易。迪尔的研究指出,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执行不力,使得技术创新的风头盖过学术贡献,因此,产权法律只是刺激了大学与产业界之间的技术转移。马金森认为,高等教育市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院校教学中的创新,因为市场强化课程内容和参与模式的“标准化”。迪尔认为高校评估可能会强化传统教学方法、妨碍教学创新,并指出高等教育市场的“准市场”模式不能充分竞争,因此基于完全市场竞争的假设——提高生产力、激励创新、质量提升——可能不会实现。

4.市场化是否带来了公平?

许多市场化改革措施除了依赖于效率逻辑,还以“公平”(equality)为辩护。如迪尔的研究中提到,新近出现了一种基于公平逻辑的对收取学费的辩护,认为大多数国家的高等教育中,尤其是高选择性、昂贵的教育项目中,学生不均衡地来自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的精英,低学费或免学费可能会导致使用工人阶级的税收补贴中上阶层的精英学生。

然而,“高等教育完全私有化并不能使公共福利最大化。”(17)市场从本性上就不能带来基于共享的公共物品(18),市场竞争的结果也不保证人与人之间最终的平等(19)。高等教育系统未能经由市场力量变得多样化,而是导致了院校与学生的分等与分化(20),扩大了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差距。市场化有可能将那些因社会和地理位置的原因被边缘化的群体排除在竞争和择校的新机制之外,产生社会的不公平问题(21)。高校对学费收入日益依赖以及学费日益提高,降低了弱势群体的入学机会,美国和日本的调查表明,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多倾向于规避风险而放弃升学(22)。

斯劳特和罗兹认为,高等教育市场化导致了资本主义学习/知识体制的形成。市场化条件下的院校研究、教育产品、过程和项目从整体上并没有对所在院校的福利做出贡献,而是提升了各种角色和院校各部门与新经济之间相互影响与作用的能力和愿望。

(三)高等教育市场化中的问题

1.高等教育中的市场失灵

高等教育“公共物品”的属性以及地位竞争的特性在根本上决定了高等教育市场的性质是“准市场”,是一种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在许多国家,与交通、通讯、广播和健康保险等领域的私有化和商业化不同,高等教育市场化并未在其核心——国内的第一学位市场——形成健全、发挥功能的经济市场。从经济的角度而言,知识以及学习的知识内容属于“市场失灵”的公共物品。知识接近于纯粹的公共物品,而且是全球性的公共物品,知识仅仅在它诞生伊始才具有排他性,一旦流通起来便完全不具备市场价值,因此,研究成果和学牛学习的内容主要也是公共物品。除此之外,高等教育还在民族国家中扮演诸多角色:提供公平的社会机会、增加技术适应、提升企业创造力和促进革新等。事实上,政府必须监管、维持大众高等教育作为公共物品的公共教育(general education)、社会平等以及大学研究等。知识的公共性质、政府对大学研究的补贴决定了教学和研究均不能完全市场化。(23)

马金森分析了精英大学作为稀缺性“地位商品”导致的“市场失灵”。大学不仅是经济机构,更是文化机构,大学之间既有经济的竞争也有符号(地位)的竞争。大学的“声誉”来源于“文化卓越”而非市场服务功能。因此,最重要的因素是声誉(主要来源于研究)排行,而非教学质量标准。而大学的声誉是稳定的、不断再生产和长期性的。市场需求、教学质量和学生满意度等市场因素的影响程度相当有限。在政府不干扰的情况下,只有在那些几乎不具有地位声誉的、等级低的学校中,价格信号和消费者行为才能起到作用。

迪尔指出了由于信息不充分、学生并非理性选择的消费者以及国家不允许公共部门失败等原因而导致的市场失灵。一项关于美国学生如何择校的研究表明,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优秀学生在择校时将院校教学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因素加以考虑;而就全部学生而言,地理位置是学生择校的重要考虑因素。另外,在英国,仅有有限证据表明公众需要HEFCE(英国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发布院校质量报告;尽管有些学科领域的排名是“优秀”,但鲜有证据表明学生的申请因此有所增加。最后,作为公共部门的高等院校,政府不可能允许它们失败。因此,真实竞争的市场不会实现,它带来的效益——院校创新、生产力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也可能不会实现。

斯劳特和罗兹的研究中提到,大学为了提高“申请录取比”,进而提升排名、提高大学的市场价值,制定了提前入学政策、免试政策以及现场招生政策。这些政策要么要求学生过早做出决定,要么要求学生现场快速做出决定,从而使学生丧失了深思熟虑和认真选择、自由选择的机会,因此是“市场失灵”的政策。他们也指出“大量在校生或已在系、学院、院校注册的学生与中学后教育机构各个部门的经营好坏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金子元久认为高等教育市场中的“价格”(如学费)并不一定能反映宏观的供需关系;劳凯声也指出了市场的局限性(不能平衡社会对教育的供求关系),认为市场和政府都会有“失灵”的情况。劳凯声更是直接提出了教育市场的限度问题,认为高等教育市场必须由国家力量加以限制。

2.高等教育市场的分割与消费者分层

高等教育市场化导致精英大学、普通大学和底层大学的分层已经是共识,高等教育市场化不仅未能促进市场内部充分的自由竞争,反而加大了这些分层的鸿沟。马金森认为,由于拥有稀缺的地位商品,精英大学处于高等教育市场竞争的真空地带,基本上还是卖方市场;而底层的大学却要经历激烈的竞争争夺学生消费者,是真正意义上的买方市场。斯劳特和罗兹的研究表明,专利法案实施之后,越来越多的专利集中于前100名的大学之中。

与高等教育院校市场分割相对应的是学生消费者的分层。马金森认为,与高等教育院校市场逐一对应的是:精英大学及其对应的受众,这些受众的流动性很小,基本是中上阶层;其下是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形成的地位层级相配的不同层次;底层则是那些学校与学生相互锁定形成的教育贫瘠区。斯劳特和罗兹的研究认为,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包括学生财政资助政策等,均使上层和中上层阶级受益,同时使精英学校受益。学生资助立法有助于市场分割:来自中产和中上阶层的学生成为备受青睐的消费者,而来自低收入阶层的学生和在职成年人则进入两年制社区学院、四年制学院中的远程教育课程以及营利性院校。

(四)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内生矛盾

1.公益性与营利性

传统的教育哲学将高等教育置于“公共产品”的范畴之内,认为高等教育是公益性的社会机构。即使今日,世界上也未有一个国家将高等教育完全看作是私人部门(24)。然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市场化,使得大学的公益性面临极大的挑战。伴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转变,其从公共消费到私人消费物品的转换(或兼具两个性质),国家提供高等教育的能力和意愿均大大降低,市场机制顺理成章被引入。一方面,市场本性并不能提供公共物品(25);另一方面,市场天然是追求私益的,在营利的过程中,公益性很有可能被损害甚至被替代。

斯劳特和罗兹的研究表明,在20世纪80~90年代,高等教育的公共或社会产品的属性削弱了,更多地表现出个人或私人产品的属性(使用者付费)。而营利性院校更是大大增加。高等教育成本从政府向学生转移,低阶层家庭倾向于视高等教育投资为不明智的选择。

2.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

高等教育市场化的逻辑之一是能够快速反应社会需求的变化。比如,为了满足市场上对特定专业人才的需求,高等教育市场应能够灵活提供该类专业人才以满足市场需求。然而,市场是变动不居的,往往是基于短期的需求和效益,而且具有滞后性和反复性。如若大学过度迎合市场,便会出现被牵着鼻子走的危险,大学自己的理念、特色被消解,变成市场不断加工半成品的工厂。就大学培养人才的方式而言,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也是一对需要协调的矛盾。事实上,过度的职业教育会使人才的长期发展和全面发展受限,反而不利于雇主的长期利益。

就高等教育科研市场内部而言,随着传统市场变得更为全球化、竞争性,企业界更不愿意投资长期研究和发展(26),基础研究和学术研究受到冷落,不利于大学科研的健康发展,也会损害科研市场的长期利益。经过两个十年的“准市场”模式的发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如今疾呼道:高等教育研究的主要角色是生产公共物品“开放科学”,而非生产可直接市场化的知识;研究中的短期生产可能抑制创造力。(27)

3.自治与他治

高等教育市场化确实促进了高等教育系统管理决策权的分权化和地方化发展(28);而法人化甚至企业化管理模式也确实提高了院校机构的管理自治水平(29)。市场自由主义改革在创业意义上增强了大学的自由和自治,但在大学的意义上却降低了大学的自由和自治(30)。大学管理自治和大学院校自治并不必然对立,机构管理自治也往往被期望能够导向大学自治。然而,由于高等教育市场化的种种内生矛盾,大学管理上的自治,在实质上加强了大学的他治(heteronomous)。

三、应对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制度和政策建议

高等教育市场作为一种实践中普遍应用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其效用需要得到肯定(31),但同时与之伴生的问题也需要及时解决(32)。正如马金森所言,高等教育回到前市场时期已经不可能了,教育的改善目前必须经由市场化的系列制度来实现。

首先是加强对教育市场化的研究(33);其次是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重新设置教育市场中竞争发生的条件并修正和弥补其不良影响(34)。劳凯声认为对教育市场必须加以限制:必须对学校保持一种不同于企业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律监督;对营利性组织的办学行为必须做出明确的价值定位;对政府和市场的相互关系以及各自的作用领域应有明确的界定。马金森提供了具体的建议:如从地位优势的竞争转向更好的教学的竞争;消费者团结起来维护他们的市场权益;教育机构将合作置于竞争之前;强调差异以消解市场的标准化和控制。正如金子元久所言,理想的市场化模式是难以设计的,更为可能的是密切观察和分析现实中市场化发展的模式和影响,这也正是高等教育研究者的重要任务。

通过对高等教育市场代表性的理论比较和分析,可以发现,研究者由于历史文化背景、知识结构、问题意识、分析框架的不同,会形成对高等教育市场理解的差异,而在这差异之中,我们也察觉到解读市场化的某些共同倾向。重要的是,在高等教育治理中,如何充分发挥市场的效率,同时在制度和政策上消除其伴生的问题。

收稿日期:2013-03-21

注释:

①这五篇文献分别是:劳凯声.教育市场的可能性及其限度[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金子元久.高等教育市场化:趋势、问题与前景[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3); David D.Dill,"Higher Education Markets and Public Policy,"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10,3-4(1997):167-186; 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WIN,1997);希拉·斯劳特,加里·罗兹.高等教育市场[A].菲利普·G·阿特巴赫,罗伯特·O·波达尔,帕特丽夏·J·加姆波特主编,施晓光,蒋凯主译.21世纪的美国高等教育:社会、政治、经济的挑战(第2版)[C].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7.379-403.

②蒋凯.全球化时代的高等教育:市场的挑战[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33-34.

③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王承绪.徐辉等译.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

④劳凯声.教育市场的可能性及其限度[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⑤金子元久.高等教育市场化:趋势、问题与前景[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3).

⑥希拉·斯劳特,加里·罗兹.高等教育市场[A].菲利普·G·阿特巴赫,罗伯特·O·波达尔,帕特丽夏·J·加姆波特主编,施晓光,蒋凯主译.21世纪的美国高等教育:社会、政治、经济的挑战(第2版)[C].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7.379-403.

⑦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WIN,1997).

⑧希拉·斯劳特,加里·罗兹.高等教育市场[A].菲利普·G·阿特巴赫,罗伯特·O·波达尔,帕特丽夏·J·加姆波特主编,施晓光,蒋凯主译.21世纪的美国高等教育:社会、政治、经济的挑战(第2版)[C].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7.379-403;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WIN,1997).

⑨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IN,1997).

⑩Simon Marginson,Barking up the Wrong Tree:The Limits of Market Reform in Higher Education.2012.

(11)David D.Dill,"Higher Education Markets and Public Policy,"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10,3-4(1997):167-186.

(12)David D.Dill ,"Higher Education Markets and Public Policy,"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10,3-4(1997):167-186.

(13)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WIN,1997).

(14)Ibid.

(15)David D.Dill,"Higher Education Markets and Public Policy,"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10,3-4(1997):167-186.

(16)Ibid.

(17)David D.Dill,"Higher Education Markets and Public Policy,"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10,3-4(1997):167-186.

(18)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WIN,1997).

(19)劳凯声.教育市场的可能性及其限度[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1).

(20)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WIN,1997).

(21)劳凯声.教育市场的可能性及其限度[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22)金子元久.高等教育市场化:趋势、问题与前景[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3).

(23)Simon Marginson,Barking up the Wrong Tree:The Limits of Market Reform in Higher Education.2012.

(24)David D.Dill,"Higher Education Markets and Public Policy,"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10,3-4(1997):167-186.

(25)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WIN,1997).

(26)David D.Dill,"Higher Education Markets and Public Policy,"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10,3-4(1997):167-186.

(27)Simon Marginson.Barking up the Wrong Tree:The Limits of Market Reform in Higher Education.2012.

(28)金子元久.高等教育市场化:趋势、问题与前景[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3).

(29)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WIN,1997).

(30)Ibid.

(31)劳凯声.教育市场的可能性及其限度[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1);金子元久.高等教育市场化:趋势、问题与前景[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3); David D.Dill,"Higher Education Markets and Public Policy,"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10,3-4(1997):167-186.

(32)David D.Dill,"Higher Education Markets and Public Policy,"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10,3-4(1997):167-186; 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WIN,1997).

(33)David D.Dill,"Higher Education Markets and Public Policy,"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10,3-4(1997):167-186.

(34)Simon Marginson,Markets in Education(Australia:ALLEN&UNWIN,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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