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民族经济思想的演变_汉朝论文

秦汉民族经济思想的演变_汉朝论文

秦汉国家经济思想的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秦汉论文,思想论文,国家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历史上,战国法家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商鞅,最先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富国主张。商鞅提倡富国强兵,强调“与诸侯争权”必须靠强兵,并以富国为强兵的基础。他认为,富国的唯一途径,是全力加强当时国民经济最主要的部门——农业的建设。为此,他极力推行农战政策,宣扬“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商君书·农战》)。商鞅把重农作为管理国民经济的中心环节,一方面采取包括改变过去的土地固定占有制度等积极措施,提高民众致力农业的积极性和促进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则大力排除他认为不利于重农政策推行的各种障碍。他宣扬“利出一空”(《商君书·靳令))的论点,主张把农业以外能够获得财富和物质利益的一切途径尽量堵塞住,以迫使绝大多数劳动力都投入农业生产。这包括严厉限制和打击工商业,封禁山泽以限制人们入山泽采伐渔猎,以及排斥和取谛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一些职业等。为了加强战争的物质基础,商鞅还主张除留下每一农户的种籽和口粮外,把农业中的剩余产品尽量集中到国家的手中,强调“家不积粟,上藏也”(《商君书·说民》)。

商鞅的这种国民经济管理思想,实质上是一种封建主义的国民经济军事化思想。这种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加强新兴的封建国家的权力,促进封建主义经济基础的形成,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他的这套理论和政策在秦国推行的结果,使秦国由战国七雄中的最落后、实力最弱的国家,一跃成为战国时代的头等强国,奠定了统一事业的基础。

但这种国民经济管理思想有很大的片面性:它不利于正常的社会分工的存在和发展,限制和妨碍了自然资源的广泛开发和利用;在农业生产领域,它只强调粮食,把农业狭隘地理解为“粟”或“粟帛”,而忽视甚至歧视经济作物以及林、牧、副、渔等生产;它力图把农业生产的剩余产品尽量集中到国家手中,以保证战争的需要,这对农业本身的发展以及社会财富的增长,也是不利的。

商鞅的国民经济管理思想的片面性和对国民经济的消极影响,随着秦王朝的建立,以及秦朝建立后封建统治者对商鞅的经济思想及其相应政策更加片面地贯彻,便显得日益明显了。例如秦始皇把先前“重农抑末”的政策改为“上农除末”,对商人进行了残酷打击,在始皇三十三年迁往岭南的50万罪人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贾人”和商人的后代(参见《史记·秦始皇本纪》)。而且,商鞅的经济思想与他作为一个法家的排黜百家、独尊法术、加强国君的统治地位等政治主张,乃是互为表里,相互依收稿日期:1997年2月19日赖,紧密配合,彼此促进的。固然,在商鞅的法家学说指导下的秦国政治,曾起了富国强兵和摧毁贵族奴隶主势力的作用,但其弊病和片面性也十分明显。这就是:国王极端专制.刑罚极端残酷山东六国称秦为虎狼之国,是名副其实的。秦始皇、秦二世尤重韩非学说,商鞅加韩非,秦政治残暴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样,秦王四建立后,它的法家政治,便失去了往日的积极作用,只剩下黑暗的一面。

具有自身片面性的商鞅的国民经济管理思想和政策的极端片面地贯彻和发展,与被推向顶点的秦始皇的残暴的法家政治的紧密结合,迅速地造成了社会经济濒于崩溃、人民痛苦和死亡以及全社会被带人不堪忍受的窒息般的境地的严重后果,并随即把这个建立不到15年的中国历史上策一个封建王朝推向了覆亡的深渊。

秦王朝的迅速灭亡,可供接受的历史教训自然很多,而法家的政治主张和商鞅的经济管理思想的片面性及与发展了的社会现实的背离,应是最为重要和人们感受最为深刻的两条。

这种情况不能不有所改变。果然,刘邦的汉王朝建立后,人们便找到了一条新的出路。

西汉初年,由于长期战乱,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以致人口锐减,农民流亡,经济凋敝府库空虚由于这种形势并鉴于秦之败亡,汉初统治者便以黄老之学为指导,采取了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治国方针。班固在《汉书·刑法志》里说道:

肖、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

可见,这一治国方针的基本点和核心,就是”从民之欲,而不扰乱”,也就是不干涉或少干涉主义。一方面刑罚用稀,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得到缓和,从而在政治上显得较为宽松。另一方面,对人民群众采取的“轻徭簿赋”、“奖励耕织”等政策,推动了生产的恢复经济的发展总之这一治国方针的实施,其效果是十分明显的。据《史记·平准书)记载:

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别人给家足,都鄙禀庚皆满,而府库馀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

显然,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所阐发的经济思想及所提出的著名的国家经济管理理论一一“善因论”,正显对这一时期社会经济实践的正确总结。司马迁说:

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

又说:“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而汉初正是“从民之欲”,作为一种经济政策,便是轻徭薄赋,创造各种条件,鼓励人民致力生产,繁荣经济,增殖财富。

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指出人们追求舒适快乐和荣华富贵的习俗不可改变之后说:“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善者因之”的“因”就是顺应听其自然的意思。司马迁宣扬“善者因之”。即认为国家最好的经济政策是听任人们自己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不要加以干预。而汉初正是采取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方针,实行不干涉或少干涉主义的政策。

司马迁的“善因论”,有些类似于资产阶级宏观经济学的自由主义思想。西汉最初几十年采取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治国方针带来社会的安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的恢复,自然也是对其合理性的有力证明。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西汉初期的政治、经济生活中。随着卜述成就的取得,消极现象日益明显,其严重性日益突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而:

1.贫富的悬殊加刷,统治和富有阶级与广大农民和平民的矛盾进一步尖锐化

整个地主阶级。尤其是食封贵族和豪族地主阶级靠着对农民的战酷掠夺,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连成帝也承认:“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分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毂、设钟鼓、备女乐。……(《汉书·成帝纪》)。如外戚王凤及王氏五侯“争为奢侈,赂遗珍宝,四面而至;后庭姬妾,各数十人.僮奴以千百数。罗钟磬,舞郑女。作倡优,狗马驰逐。”(《汉书·元后纪》)糜烂到了极点。他们死后还要实行厚葬,任意挥霍浪费劳动人民的血汗。从河北满城、陕西咸阳杨家湾和湖南长沙马干堆发掘的西汉墓葬资料看,地主、官僚的基室很宽敞,墓道很长,有大量的随葬品。其中包括马车或大型的偶马车多辆,成套的铜、漆礼器和用器,仿铜漆的陶礼器和用器、玉器。成百成千的术陶俑。王、候还有精致的玉匣(玉匣即用金属丝连缀玉片制成的葬服,其中按死者地位不同分金缕玉农、银缕玉衣和铜缕玉衣)。

在富人中,也包括一些大工商业主,如铁业的孔氏、邴氏;盐业的刀氏;商业的师史氏、田氏、栗氏、杜氏;高利贷的毋盐氏等等(《史记·货殖列传》),都是”富至巨万”的大工商业主。他们不但有丰厚的财产,并拥有大批奴隶。这些大工商业主不仅过着奢靡的生活,而且凭借经济实力交结权贵,具有相当的活动能量。晁锗对他们曾经有过样的描述:

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候,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邀,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汉书·食货志》)

与此相反,广大农民则处于濒临破产的困苫生活之中。晁错论述文帝时期农民的生活状况说:农夫一家五口,至少有二人服役。全家合力种田不超过百亩,这一百亩地的收入也不超过一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还要采伐薪柴,给官附服徭役。一年到头实在是辛苦极了。如果再遇上水早灾荒,只好去借高利贷,最后就出卖田宅儿孙来还债(《汉书、食货志》)。佃家有少量的土地。雇农根本汲有土地,依靠租种地主的土地或作雇工生活。他们的地位更加低下,生活就更为困苫了。

2.豪族地主和诸侯王等坐大,地方势力的割据性加剧,皇权和朝廷的统治受到威胁

豪族地主,有六国后商和地方大姓。他们不属于刘邦集团,政治地位也不高。西汉王朝对他们采取有打有拉的政筑。汉初的“迁豪”就是贯彻这一政策的具体猎施之一。这些人虽未作官,但势力不小,往往勾结官附和贵族,大量吞并农民土地。而有一些人。如六国的后裔田氏,以豪族地主的身份,又利用商业、手工业取利,成为富商大贾。由于铸铁、冶铁、煮盐等关系民生的重要产业均为私家,特别是战国以来的那批大工商业主所垄断。这就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和下层民众被兼并的速度。总之,获族地方和地方好力依靠其日益膨胀的政治权势和经济实力、其割据性不断增强,对中央政权和最高统治者皇帝的威胁越来越大。

西汉建国之初,分封了一批同姓诸候王。他们拥有大块的地盘,又有征收赋税、铸造钱币和任免除了相、太傅、中尉等以下官吏的权力。经过五、六十年的休养生息。诸候国也很富强了由干依恃皇亲的特殊身份,又有日益增强的实力。他们更加贪得无厌,野心日炽,以分裂独立和篡取皇权为目标,日甚一日地把替藏于心中的愿望变为明目张胆的公开行动。他们在王国之内极力收买人心、想方设法与中央政府府争夺人口。他们违背军权归中央的规定。组织和发展自己的独立武装。不遵行统一法令,使汉法令在王围内难以执行(《汉书·贾谊传》)。他们还豢养了一大批游侠文士,充当路士打手,为他们搞分裂和夺取皇位制造舆论。以致发展到吴、楚七国叛乱。显然,这种后果是刘邦当初分封时所始料不及的。刘帮分封同姓王的目的,是想依靠刘氏宗族的力量,作为皇权的羽翼,而诸候王坐大后,则成了威胁西汉中央政府的分裂势力。

我们不能否认,上述政治、经济方面的消极现象的产生。有其十分复杂的社会和历史的原因但它们与汉初几十华的黄老政治,与司马迁的溉括为“善因论”的自由主义的社会经济政策有必然联系,则足显而易见的。

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因为它不仅随时准备用自己的灵魂和自己的肉体去同任何别的商品交换,而且它是按照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计算的价值量平等交换的。但是,商品生产者的体力和智力是不平等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是一个活跃的变数,所以,商品的等价交换,所带来的必然是各个商品所有者的不同收入。

而且,商品生产的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盲目性或无政府性。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注国经济学家萨伊确信供给和需求终将平衡,并把它上升为市场规律。他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指出,供给者一方面总是通过劳动创造效用及产品价值,另一方面他同时要作为需求者从市场上得到与供给价值相等的效用。因此他得出结论:生产绘产品创造需求,“一种产品一经产出,从那时刻起就结价值与它相等的其他产品开辟了销路”(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44页)。他认为,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是,供给者在生产出产品后,为防止价值的丧失总是急于卖出。而需求者则担心货币价值的损失,因此,也很快地进行等值的购买。除非政治变动或自然灾害以及政府无知的干预,否则一种产品供给不足而另一种产品充斥过剩的现象,决不会永久继续存在。

马克思早已指出,所谓萨伊定律,即认为商品流通必然造成买和卖的平衡。卖者会把自己的买者带到市场上来,不过是一种最愚蠢的教条。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认为,“作为两极对立的两个人即商品所有者和货币所有者的相互关系来看,卖和买是同一个行为。但作为同一个人的活动来看,卖和买是两极对立的两个行为”。固然,没有人买,也就没有人能卖,但谁也不会因为自己卖,就得马上买。流通之所以能够打破产品交换的时间、空间和个人的限制,正是因为它把这里存在的换出自己的劳动产品和换进别人的劳动产品这二者之间的直接同一性,分裂成卖和买这二者之间的对立。显然,在马克思看来,商品交换不同于物物交换,既然在商品交换中买与卖已被分为两个独立的行为。其中就包含了买卖中断从而爆发生产过剩危机的可能性。

总之,商品经济由于存在一系列的内在矛盾,所以它的不被干预的自然发展,必然会带来社会生产、经济关系以及人们的生活的一系列的消极的变化和问题。

从另一方面看也是如此。秦汉时期,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及其相应的地主阶级内部的构成,在黄河中下游、长江中下游和珠江流城,基本上形成了。虽然在封建制度下的农民比奴隶有更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利,因而更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但是前者在政治上依附于地主阶级,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遭受着严重的超经济剥削,毕竟不可能成为完全的商品生产者。所以,在封建制度下,商品经济受到扭曲,它的发展受到限制也是一个明显的事实。例如,当时盛行的高利贷,便是商贾剥削农民的最普遍的形式。有关民生的盐、铁业,也被少数商人(特别是商贾中的豪强)把持、后者常常囤积居奇,操纵物价,进行投机倒把,从而使得正常的市场秩序经常遭到破坏,给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显然,在这方而,如果国家不加干预,完全采取放任政策,也会助长社会经济以致于政治生活中的消极变化。

所以,黄老政治必须改变,“从民之欲”的经济政策,亦即被司马迁总结为“善者因之”的管理国民经济的“善因论”,也不能照原样继续下去了。员然景帝时平定七国之乱以及随后采取的削藩措施,避免了国家分裂的危险,解决了部分问题,但要从根本上巩固中央政权,进一步解决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矛盾和重要问题,还得有新的治国理论和治国方略。其中包括最为重要的新的国民经济理论以及与之适应的新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和一系列新的经济政策。于是,《管子》的轻重理论应运而生,并且迅速被汉武帝和桑弘羊大规模地付诸实践。

《管子》是我国著名的古代典籍,托名管仲,实非管仲所著。根据历代学者研究,其成书早于战国,晚至西汉,非一人一时之作。书中《侈靡)和《轻重》篇成书于西汉时期。

“轻重论”追求的是政权巩固,国家强盛,社会安定。广大阻众的生活得别保障。在“轻重论”者看来,要达到上述目标,必须把整个国家的经济工作搞好。“轻重论”重视市场,承认国民经济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并强调加强国家干预的重要性。《管子》中所说的“轻重之术”,便是指国家依托市场,自觉运用经济规律,井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实行的一整套管理国民经济的方针、政策、方法和措施。其基本点是:重视产出,主导商品的流通过程;国家主要通过掌握粮食和货币以及运用政今等权力手段,操纵商品的供应和需求,控制物价的涨落,引导商品按照一定的轨道合理的有序的流动,从而实现社会财富的重新占有和分配,达到充实国库,增强国力,巩固政权,促进平等,稳定社会,提高全体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和道德文明水平的治国目标。

可以清楚地看到,“轻重论”作为对“善因论”的否定,它也有别于商鞅的封建主义的国民经济军事化思想。这正如汉武帝在政治思想上所实行的尊祟儒术的封建文化专制政策作为对黄老政治的否定,不是简单地回复到法家的专制政治一样。这种强调 实行中央集权,主张封建国家加强干预,控制国民经济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与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潮是有类似之处的。在西方,继宏观经济学的自由主义思潮所兴起的是国家干预主义思潮,而在中国古代,继“善因论”之后所兴起的是“轻重论”,想必也不是历史的巧合。

这里不打算对“轻重论”作全面的评价,但对汉武帝实行“轻重之术”的效果,有必要多说几句。首先,我们要承认,汉武帝遵循“轻重论”,实行一系列新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如国家垄断铸钱,盐铁官营以及通过在郡国设立专门负责管理调度征发郡国的各种货物的均输官(归大司农领导)和在京师设置负责收购各地的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调剂市场的有无、平衡物价的平准官以控制工商和打击私商等,其效果是明显的。一方面,它大大削弱了豪强割据势力,延缓了豪强兼并的速度,另一方面,则增加了国家的收入,巩固了中央的统治。与此同时,农民也获得了一个暂时喘息的机会。汉武帝在位54年,对外用兵,扩张疆土,对内兴作,多所创建(主要是水利),军事、文化极盛,成为我国历史上非常灿烂的一个时期,这与轻重理论的实行是分不开的。

然而,我们也要强调,“轻重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根本问题,轻重理论的实践,并没有像这一理论的主张者所宣称的那样,为封建社会带来长治久安的局面。虽然国家采取某些重要改革措施,打击了一批大工商业主,但并不能阻止大批新的工商大户的形成。农民和手工业者赋役沉重,加上高利贷业者和富商的盘剥,生活艰难,日益陷于破产的境地。而且由于实行封建国家垄断经济,不仅阻碍了自由经营,给民众带来许多不便,还使官吏腐败、官商勾结等消极现象得以滋长。

由于实行轻重理论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引发的新的社会矛盾,再加上汉武帝长期对外用兵,大量消耗国力,最终还是把西汉封建王朝推向了动荡不定、危机四伏的境地。显然,这种情况也类似于西方实行国家干预主义的后果。凯恩斯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给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带来了转机,然而由于资本主义现代经济中又出现新的令人头痛的难题:“滞胀”,即经济衰退与通货膨胀同时并发。现在,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资木主义的一些社会的和经济的病症,乃是由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所决定的,而代表垄断资产阶级利益和以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为根本目的的国家干预主义自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同样,《管子》的轻重理论也是代表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和以维护封建制度为目的的,它必然也不能完全解决封建社会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以上所述,是我国从秦商鞅以来到西汉中期国家经济思想的演变轨迹。要强调的是,这一时期形成的商鞅、司马迁、《管子》“轻重论”中的国家经济思想,实际上正是我国古代三种有代表性的国家经济思想。随后的年代、虽然国家经济思想不无发展和变化、但大都不能脱离这三种思想的源流。封建统治者根据自身的利益和现实的需要,时而选择这一种思想,时而选择那一种思想,时而强调某一思想的这一方面,时而强调 某一思想的另一方而,这便形成我国古代国家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发展变化的独特景观。

收稿日期 1997年2月19日

标签:;  ;  ;  ;  ;  ;  ;  

秦汉民族经济思想的演变_汉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