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熹诗歌的语音基础与价值_朱熹论文

论朱熹诗骚叶音的语音根据及其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朱熹论文,语音论文,价值论文,诗骚叶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442(2003)04-0025-11

1.1 纵观汉语语音史的发展,我们几乎可以说,系统的汉语上古音研究是从对朱熹诗骚叶音批判开始的。明末焦竑、陈第首发其难。焦竑《焦氏笔乘·三·诗无叶音》云:“古韵久不传,学者于毛诗、离骚皆以今音读之,其有不合,则强为之音,曰此叶也。予意不然。”陈第在《毛诗古音考·序》中说:“以今之音读古之作,不免乖剌而不合,于是悉委之叶。”在《屈宋古音义·跋》中云:“夫古声今声必有异也……自唐以来,皆以今声读古之辞赋,一有不谐,则一曰叶;百有不谐,则百曰叶。借叶一字而尽该千百字之变,岂不至易而至简,然而古音亡矣。”在《读诗拙言》中云:“且叶或一二用、三四用多矣。五六用至多矣。蔓衍数十更无一不叶,又胡为者也?”这些批评可隐括为两条:1.“强为之音”,叶音之音与字之本音相差太远;2.“一字而尽该千百字之变”,一字多叶。

焦陈之说影响深远,后之学人凡批评叶音大致从此二条引伸。如王力说:“《诗经》三百篇是研究古韵的最好的根据,可惜前人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正确地利用了《诗经》来研究古韵的。原因是他们并不懂得语言是发展的,缺乏历史观点,以为古音和今音是一致的,不过在做诗时为了押韵的需要,临时改读某些字音罢了。宋人把这种虚构的情况叫做‘叶音’。朱熹在他所著的《诗集传》中大量地应用了叶音。”[1][p119]许世瑛这样说:“朱子诗集传里有很多‘叶韵’,这叶韵的意义是朱子用自己口音去读诗经里的韵脚字,发现有很多韵脚字是不能押韵的;于是照自己口音中可以押韵的音读去读它们,这就叫做叶韵。”[2][p287]

1.2 假如要问,究竟乱叶音读的字都是哪些呢?上述诸家提出了如下的例证:

焦竑《焦氏笔乘·三·诗无叶音》:如《驺虞》一虞也,既音牙而叶葭与,又音五红反而叶蓬与;好仇一仇也,既音求而叶鸠与洲,又音渠之反而叶逵。如此则东亦可音西,南亦可音北,上亦可音下,前亦可音后,凡字皆无正呼,几诗皆无正字矣,岂理也哉。

王力《汉语音韵》:同是一个“家”字,他在《幽风·鸱鸮》、《小雅·常棣》、《我行其野》、《雨无正》、《大雅·绵》都注云叶古胡反,《小雅·采薇》注云叶古乎反,在《召南·行露》注云叶音谷,又云叶各空反,只有《周南·桃夭》、《桧风·隰有苌楚》两个地方未注叶音。大约就是照宋代的读音。这样临时改读是没有理论根据的,特别是叶音谷,叶音各空反,更是荒唐。

同类的例子还可举出一些,如“来”字叶两个读音,一叶陵之反,读阴声止摄开口三等细音;一叶六直反,读入声职韵三等细音等等。其中尤其是“家”字几乎被近些年讲古音的著作或教材辗转引用,成为叶音的反面典型。

笔者自1995年以来,为了考察宋代闽音、需要了解闽中文士而泛览《朱子大全》,偶尔发现作为经学家、理学家的朱子居然在著作中记述了宋代的闽音,由此推想叶音中极可能包含闽音。于是决定尽可能全面阅读朱子留下来的所有著述,并泛览相关文献,如吴棫《韵补》、王质《诗总闻》、杨简《慈湖诗传》、王观国《学林》、袁文《瓮牖闲评》、项安世《项氏家说》、黄公绍、熊忠《古今韵会举要》等等数十种,搜寻朱子叶音中之闽音,同时掌握了大量的能说明其叶音语音依据的材料。从所掌握的材料来看,朱熹评说吴棫叶音“他皆有据”的话同样适用于他自己。也就是说,朱熹的诗骚叶音都是有语音上或音理上、文献上的根据的。找到这些根据就能顺利地回答朱熹为什么要给家字叶平、入声两读而又给虞字叶阴、阳声两读了。试述之于后。

2.1 实际语音的根据

尽管朱熹自己并没作出说明,但现代研究者几乎都认为朱熹叶音反映了宋代实际语音。如王力先生说:“叶音说是错误的,陈第已经批判了它。但是朱熹所用的反切反映了南宋时代的语音系统,是我们研究语音史的重要资料。他的反切并没有依照《切韵》《唐韵》或《广韵》;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朱熹反切才真正准确地反映了当时的语音。”[3][p257]许世瑛也说:“用叶韵的方法去读诗经固然是一件很可笑的事;但是我们却也可以从这些叶韵中,推测出朱子口中的实际语音现象。”[2][p287]反映了当汉语语音史把研究的触角伸向近代汉语语音领域时,朱熹叶音所反映的宋代实际语音的学术价值得到了肯定这一事实。

实际语音,当指宋代通语与方言。近几十年来的研究表明,宋代实际语音大致可以区分为两个层面,即以十八部韵部系统为标志的通语及全国各地的方言。所以朱子根据宋代实际语音叶韵就有通语与方言两个层次。

2.1.1 根据通语叶音

朱熹在《诗》《骚》韵读中根据通语来加注叶音是主流。这也是可以利用叶音考察宋代实际语音的韵部系统的基本前提。王力先生《朱熹反切考》、许世瑛《朱熹口中已有舌尖前高元音说》的系列论文以及赖江基(1986)、陈鸿儒(1992)和黎新第(1999、2001)等一系列从朱熹叶音考宋代实际语音的论著,都旨在考求宋代通语语音。尽管我们都相信朱熹曾依据通语音作过叶音,但是穷尽考察朱子叶音后,我们认为问题并非想像的那么简明。请看下面的例子:

《大叔于田》是改少数韵字来叶多数字,而《小弁》是改多数字叶少数字。诸例中朱熹把一个字改读为另一个音,是不是全都依据通语的呢?也就是说该字在通语中是否可以如此读音呢?如《广韵》有韵的“狃”改读语韵的“女古反”、皓韵的“道”改读厚韵“徒苟反”、支韵的“皮”读戈韵的“蒲何反”等等是否有通语音的根据呢?换言之,宋代通语里有韵“狃”字有读若姥韵“女古反”(注:“女古反”是以三等上字切一等下字,不符合《切韵》音系的音节结构。)之类的音吗?显然不是,因为韵书韵图等都不能提供证明。可以肯定地说,朱熹在这里把一个字改读为另一个音,并不等于这个字在通语中实际读为此音。那么改读对于通语的意义就只有一条,就是按照改的音去读的话,整个韵段的押韵用通语音来衡量是相当和谐的。如《大叔于田》将两个“有”韵字改读为语韵后,整个韵段全押上声语韵,换言之,在宋代通语音中上声语韵仍是内部和谐的韵。而《小弁》段中,“首”属于《广韵》有韵,“道草老”改读后都读入《广韵》厚韵。这也可说明在宋代通语音系中,上声“有厚”两韵完全可以通用。

《相鼠》是另一情况,韵字按通语读来是谐叶的,本不必注叶音,但他却仍改注叶音,且字字加注。朱熹这样做并不是认为五支内部不协,而是认为要按另一种方式押韵才符合古音。可知朱熹判断一个韵段是否需要作出语音调整,并不以通语语音读来是否谐叶为唯一标准。亦即在朱熹心中,还有一条比“口音读来是否和谐”更高的标准,那就是他心目中的“古音”。

从上述两种情况来看,我们认为朱熹据通语音作叶,主要反映在叶音的结果上。也就是说,朱熹叶音的这个输出结果是始终如一、贯通全书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根据叶音可以归纳宋代通语音系的韵部系统的原因所在。

2.1.2 根据方言叶音

在改变具体韵字使之谐协之时,朱熹有时根据实际语音中的方音加注叶音,他自己作过说明。看他的自述,可以知道他有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方音可以与古音相通。请看:

(1)《朱子语类·卷八十》(铅印本,页2081):诗音韵有不可晓处。因说:如今所在方言,亦自有音韵与古合处。

(2)《朱子大全·别集·卷六·与程沙随可久书》(同治12年六安涂氏求我斋刻本):近因推考见吴才老工夫佟多,但亦有未尽处。汎考古书及方言,此类盖不胜举也。

(3)《朱子大全》卷71《杂著·偶读漫记》:大抵方言多有自来,亦有暗合古语者。

笔者(刘晓南2001a)从朱子自述得到启发,遵循他的“方言证古”思路,仔细比较互勘《诗集传》的叶音,得出如下看法:

通盘考察朱熹《诗集传》叶音以及他自己所作的说明,对照宋代福建文士用韵下及现代闽音,笔者认为朱熹叶音有很大一部分是以闽音为根据的。什么叫以闽音为根据?就是当他注叶时,是“从他的家乡话的角度”(注:邵荣芬《明代末年福州话的韵母和声调系统》云:陈第“有时也引证其他文献资料来确定具体的注音字。但这个注音字的韵母必须和他心目中的古韵,也就是他根据古代的押韵从他的家乡话的角度所确定的古韵相一致。”(《邵荣芬音韵学论集》页604,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这话也大致适合朱熹。)确定古韵的。大约朱熹认为某韵段字按通语读不协,但在闽音中读(按土音或白读等)是可以押韵的,那未在这里闽音就达到与古音暗合(古之遗声),恢复该韵段的古音谐协,就需要按闽音的提示改其读音。

笔者认为朱熹按方言叶音,主要表现为依据方音对个别字改读。也就是说,当一个韵字有必要作出语音调整方可使押韵和谐的话,该调整为一个什么读音呢?朱熹自然想到他所熟悉的闽方言语音。如:

在《诗集传》中,“口”叶孔五反三次,“奏”叶宗五反(或叶音祖)三次。请注意《大雅·緜》第九章的“奏”后朱注“奏与走通(详下文四声互用),叶宗五反”,由此可以推定“口叶孔五反、奏叶宗五反”就是他自己所述闽北建州音的“口读同苦、走读同祖”(刘晓南2001a)。朱熹明确地说,宋代闽音“口走”读为“苦祖”的音,可以用来解释《诗经》中“口走”等侯韵字押虞韵的古读。笔者从现代闽方言中找到了若干侯韵字读同虞韵的例子,证明朱熹所说的宋代闽语实际语音至今犹有迹可查。笔者归纳《诗集传》中利用闽音改叶字音有十二条,前所引例属于尤—鱼通叶,此外还有尤—萧通叶、不同的阳声韵尾通叶等等(参刘晓南2001a、及《诗集传支思部独立献疑》《纪念王力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2)。

2.2 音理上的根据

叶音根据音理。这可从两个方面来说,其一是根据韵与纽的通转,其二是根据谐声偏旁类推。

2.2.1 根据韵和纽通转叶音

韵和纽可以通转,这也不是朱熹的创造。他在许多场合都说过,他叶音的通转说取自宋代一位音韵学家程迥。如在《原本韩集考异·卷五·郓州溪堂诗》针对方崧卿所说:“此诗十一章以令叶强,以骇叶水,皆古音也”,朱子云:“今按,古音之说甚善。吴才老《补音》《补韵》二书其说甚详。‘骇、水’叶韵,如《管子》:宫如牛鸣盎中,徵如负豕、觉而骇。亦一证也,沙随程可久曰:吴说虽多,其例不过四声互用、切响通用二条而已。此说得之,如通其说,则古书虽不尽见,今可以例推也。”

程迥字可久,著《古韵通式》,已佚,王力先生根据四库《〈韵补〉提要》说:“我们只知道他以三声通用,双声互转为说,其详不可考”。(注:王力《汉语音韵学》页271。)从朱子留下的材料来看,应当是四声互用。《朱子大全·别集·卷六·与程沙随可久书》云:“示及《古韵通式》,简约通贯,警发为多。”朱熹在这封给程氏的信里说:“四声互用,无可疑者。但‘切响’二字,不审义例如何?幸望详赐指谕。”

2.2.1.1 他充分肯定“四声互用”,“四声互用”是什么意思呢?先看几个实例。

例一,朱熹在《与程沙随可久书》中提出“麒之为极,十之为谌,似亦是四声例也”。这是说“麒”与“极”、“十”与“谌”之间是“四声例”,查《切韵指掌图》第六图侵韵禅母下:谌甚甚十,原来“四声”是指同纽之下四声相配。麒和极都是群纽,宋人当然也会认为它们四声相配,《切韵指掌图》以入声职陌昔配阳声蒸庚清,故极字配擎,但在稍后的《蒙古字韵·四支》群纽下:平麒、上技、去忌、入极,以麒与极四声相配。其内容类似清儒戴震的以入声为枢纽的四声相配,戴氏云:“几五方之音不同,古犹今也,故有合韵。必转其读,彼此不同,乃为合韵。如《载驰》之济閟,《抑》之疾戾,此不必改读而自谐者也。閟属六至,济属十二霁,在去声本一韵;即读入声,如五质之珌,脂旨至质、真轸震质相配,共入亦无不谐。”[4]可表之如下:

阴————入————阳

脂—旨—至—质—震—轸—真

阴阳相承声转的音理,后人如此述说:“盖入声者,介于阴阳之间;因其音本出于阳声,当收鼻音,惟至为短促不能收鼻,只收暴发音;则又类似阴声者矣。故入声得兼承阴阳,与之通转;而阴阳二声,亦以入声为之介,得相对转。”[5][p120]

宋人还没有阴声入声阳声的名词,但“四声”之说已具有阴入阳声相配的内容。仿照这种配合表,综合上述两条朱熹的实例可得出下列四声相配图:

阴声————入声————阳声

麒—技—忌—极—競—檠—擎

十—甚—甚—谌

这种四声相配的韵之间如何互用?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故都里巷间,人言利之小者:八文十二,谓十为谌。盖语急,故以平声呼之。白傅诗云:绿浪东西南北路,红栏三百九十桥,宋文公《宫词》曰:三十六所春宫馆,二月香风送管弦。晁以道诗亦云:烦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诗。则诗家亦以十为谌矣。”故都里巷间人把十字读为谌,是说俗语实际读法;以音理言之,是说入声“十”字,可以转读其相配的阳声韵音。袁文《甕牖閒评·卷五》(页43,标点本)说白居易此诗“以十字为平声”是“不用俗语而改平仄者”,跟陆游说的不同,但袁氏也承认:“白乐天好以俗语作诗,改易字之平仄”。可见这种阳入或阴入转读,确有实际语音(即“俗音”)的依据。可以这样看,“四声互用”就是说四声相配的同声纽字之间声音可以通转。“麒”字读作“极”音,这是阴声转读入声,“十”字读作“谌”声,这是入声转读阳声。

例二,《诗集传·商颂·烈祖》假无言。

字下注:“《中庸》作奏,今从之”。在后文接着又注云:“,《中庸》作奏,正与上篇义同(晓按上篇指《那》)。盖古声奏族相近,族声转平而为耳。”朱子认为《烈祖》的“假”就是《那》“汤孙奏假”里的“奏假”,阴声奏转为入声族,然后转为阳声。朱子所说的这个声转可以图示如下:

阴声奏——入声族——阳声

查《切韵指掌图》第二图精母下:粽镞。族属从母,与奏不同纽,而《蒙古字韵》族配鱼韵“徂”。朱熹把从母字错配精母,鱼韵错配侯韵,正反映了他口中“全浊声母清化不送气”和“走读同祖”的闽音。

四声互用还可以平上去声之间相通,前引《大雅·绵》第九章朱注“奏与走通,叶宗五反”,就是四声相配的音之间去声与上声相通。关于“奏与走通”清人史荣《风雅遗音》非之,纪昀加按语驳曰:“古人用韵,横有五音之分,而纵无四声之别,平上去皆得相通。颜师古注《汉书》谓之合韵,陆德明《经典释文》谓之协韵,惟以相近取声。奏古音走,盖即此例。”[6][p50]古音是客观的,而押韵有个技巧问题,纪氏似未辨明用韵中的异调通押与不同声调的字音之间通用的差别,但纪氏此说大致说到了宋人四声互用例除了类似清儒阴入、阳入通转的内容,还有平上去声之间通用。相似的例子有黄公绍、熊忠《古今韵会举要·卷三·七虞与模通》中关于“不”字的古音说明:“案:不字古有二音,读如缶者,芳浮切之转声也;读如俯者,方于切之转声。以俯切不,则平声当是夫音。”也就是说,“不”字的上声有韵古读是从平声尤韵读转来,而上声麌韵的古读从平声虞韵转来,都是平声转读上声。

2.2.1.2 切响通用,首先“切响”的切是指什么?王力先生据《四库提要》定为“双声互转”则认“切”字指声母。唐宋以来,切韵学大兴,学者解释《切韵》一名,常以“上字为切,下字为韵”说之。那末,“切响”指声母是符合程氏原意的。(详下)从前引述朱熹致程沙随的信看,他对“切响通用”并不确信无疑,所以在叶音中少见运用,因而留传下来的材料很少,但也不是毫无蛛丝马迹的。先看下面例子。

《小雅·常棣》第四章吴棫原注“务”叶音“蒙”,朱熹不同意吴说,改“戎”叶音“汝”。他列举了一个理由:“吴氏复疑‘务’当作‘蒙’,以叶‘戎’字,某却疑古人训‘戎’为‘汝’。”“‘汝、戎’二字,古人通用,是协音‘汝’也。”[7][p2080]笔者(2001)据此认定这是朱子采用同训同义异读的形式,给“戎”字注叶音的。

但朱熹还有一段非常关键的说明,他说:“字之反切,其字母同者,便可互用。如‘戎’‘汝’是也。”[7][p3336]这段话提供了对“切响互用”解密的钥匙。“戎、汝”二字《广韵》“如融切、人渚切”《集韵》“而融切、忍与切”都是日母,声母相同。“字母同者便可互用”八个字,意思非常明了,就是说双声字之间可以通假。即“戎”和“汝”双声,那么“戎”就可以用作“汝”,读成“汝”音叶韵。

同理,“集”叶音“就”,也是“集”可以训“就”,朱子引有韩诗异文作旁证,但集与就二字,《广韵》分别“秦一切”与“疾僦切”,《集韵》“籍入切”“疾僦切”都是从母。显然也有切响互用的音理根据在其中。

四声互用和切响互用合理与否是另一回事,但朱熹在做叶音时利用这个学说来给诗经注叶,仍然反映了他重视证据的严谨态度。

2.2.2 根据谐声偏旁类推叶音

宋代文字学非常发达,朱子对于谐声偏旁之学是很熟悉的,并把它们和叶音结合起来。下面一段话是他在讲叶韵时说的:

《朱子语类·卷140·论文下》因说叶韵,先生曰:“此谓有文有字。文是形,字是声。文如从‘水’从‘金’从‘木’从‘日’从‘月’之类;字是‘皮、可、工、奚’之类。故郑渔仲云:‘文,眼学也,字,耳学也。’盖以形声别也。”

把文字与声韵结合起来,宋人多有此说。如郑樵《通志·七音略序》云:“及乎研究制字,考证谐声,然后知皇颉史籀之书已具七音之作。先儒不得其传耳。”又云:“谐声者,六书之一书也。凡谐声之道,有同声者,则取同声而谐。无同声者,则取协声而谐。协声者则取正音而谐,无正音者,则取旁音而谐。所谓声者,四声也。音者,七音也。”

宋人知道形声字形成过程存在着声符的重要作用,并用来解释文字的衍生。如魏了翁在写给李遂宁的信中讨论墅字的产生说,“因是魏晋以来,有此墅字,此元是今人所书野字。盖诗中野字皆合韵二麌,汉有韵之文至然。魏晋间方有序音,土下又添一土字。”[8]从他所说来看,他是认为墅字本为野字,是野字先有序音,后方增土造墅字,所说的正是文字学上声符加形旁的衍生途径。照鹤山先生看来,野字与墅字同声符,墅出于野,野亦音序,故自《诗经》以来古文野可韵麌。这无疑是说同声符的字古音相通。

吴棫在《补音》和《补韵》中大量运用声符类推古音。徐蒇《韵补序》:“殊不知音韵之正,本诸字之谐声,有不可易者。如霾为亡皆切,而当为陵之切者,由其以貍得声;浼为每罪切,而当为美辨切者,由其以免得声;有为云九切,而贿痏洧鲔皆以有得声,则当为羽轨切矣;皮为蒲麋切,而波坡颇皆以皮得声,则当为蒲禾切矣。”这也是“古书虽不尽见,今可以例推也”之一例。朱熹下面一条叶韵就是用声符例推而来:

《邶风·二子乘舟》第二章:

在逝字下朱子注云:“此字本与害叶,今读误。”但没注音,也没其他的说明。那么这样叶韵该读哪个音,为什么要读这个音,都不明白。好在《朱子语类·卷140》记了朱子一段话,恰是对这个叶音的说明,语云:“‘逝’字从‘折’,故可与‘害’字叶韵。”[7][p3336]原来朱子认为逝从声符可推出读“折”的音,而这个“折”音就可以与害字叶韵。但“折”是入声韵,“害”是去声韵,怎么可以同韵?原来朱子认为“害”字古音读入声,音与“曷”同。害字在《蓼莪》第五章和《四月》三章中与“发”叶,《生民》二章中与“达”叶,《荡》八章中与“揭、拨”叶。在这些诗中,朱子都注害“叶音曷”,故“害”古读入声与“折”可叶。

朱子根据偏旁例推古音的方法,当承自吴棫。他在给《诗经》注叶时经常用到,如福葍富叶笔力反读作逼音,这是因为它们与逼声符相同,故据声符类推可以读同逼。邁叶音厲也属于这一类。《唐风·蟋蟀》下杨简引吴

在诗骚叶音中,朱熹经常是综合运用这些语音依据。如下面的例子是综合运用四声互用和声符例推条例。

《朱子大全·卷八二·书楚辞协韵后》说明楚辞《大招》遽字与昭字押韵云:“盖字之从豦声者噱臄醵,平读音皆为疆,然则《大招》之遽当自彊而为乔,乃得其读。”“遽”之可读“乔”与昭叶韵,按朱熹的说明,其衍转关系可列下表,表中括号表示音转条件,箭头表“读作”。表之如下:

2.3 文献上的根据

朱熹叶音第三个根据是文献记载的语音资料。文献记载的语音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古注疏家所录之音以及韵书所记之异读,二是可以说明某字古音与今不同的古诗特殊押韵。前者可名之曰“从古读或异读”,后者可名之为“从古韵”。

2.3.1 根据古读或异读叶音

关于从古读。如毛、郑之于诗、礼,陆德明《经典释文》之类,都有许多音注材料。朱熹博览群书,通晓古注,在讲字的古音时经意不经意之间引用这些语料,有的他自己作出了说明,如:

(1)《朱子语类·卷125》:“烈风,庄子音作‘厉风’。如此之类甚多。”朱子据《庄子》音认为烈可音厉。则厉亦可音烈。故在《原本韩集考异·卷八·殿中少监马君》中,对方崧卿“此铭以彻、揭、割、折、厉、夺、为韵……厉音烈”之说表示同意,说“今按方说得之”。

(2)《楚辞集注·怀沙》第三韵段:替鄙

这段将“改”字叶音“己”。他在《楚辞辨证·下》说他的根据:“《怀沙》改叶音己。按郑注《仪礼》释‘用己日’为‘自变改’,则二字音义固相近也。”说明是根据郑玄。

(3)《楚辞集注·离骚》第八段:

这段朱熹认为索可以叶音“苏故反”,在《楚辞辩证·上》云:“索与妬叶,则索音素。洪氏曰:书序八索,徐氏有素音。”这个叶音采自洪兴祖。朱氏对洪兴祖是肯定的,他说:“近世考订训释之学,唯吴才老、洪庆善为善。”(《朱子语类·卷138·杂类》)

然大多数他并没有作出说明,但可以稽考相关古籍查出。

如《齐风·敝笱》鳏,朱注:“古顽反,叶古伦反”。宋人严粲《诗辑》“鳏”下云:“毛音关,郑音昆”。据严粲则此叶从郑读。

又如“羹叶音郎”,该叶音分别见于《诗集传》中《商颂·烈祖》、《大雅·荡》、《鲁颂·閟宫》三处,而羹《广韵》只有“古行切”一读,朱子改见母读来母、改庚韵读唐韵。从《经典释文》可知,根据的是羹字在地名中的一个古读。《左传·昭公十一年》:“楚子城陈、蔡、不羹”。《释文》羹“旧音郎”,而在《昭十二年》“不羹”下释文注“音郎”。《汉书·地理志》颖川郡“有东不羹”。师古曰:“羹音郎。其后亦同。”此音《广韵》不收,但《集韵》唐韵卢当切小韵下收之,云:“鲁颂、楚辞、急就篇与房浆穅为韵”。吴棫《韵补》引左氏正义云:“古者羹臛之字亦为郎”。羹读为郎,陆德明就认定为“旧读”了,不认为是当时犹存的实际语音。

但也有的古读或许在宋代仍是方音或实际语音。如福叶音逼:

《大雅·旱麓》四章:

这段将福读作逼与僃(读蒲北反)叶,《朱子语类·卷140》“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却有暗合处。盖是风气之中有自然之理,便有自然之字,非人力所能安排。如‘福’与‘僃’通。”这是说当时还有福读与僃同的方言。宋王质《诗总闻·天保》也可提供旁证,其闻音曰:“福,笔力切。礼:福者,备也。备旁纽作逼。古文福字多叶直极等字,至唐犹然。古者不独以福作逼字音,亦以福作逼字用。贾氏疏者或制大权以福天子。颜氏福,古逼字。自后福作祜意,不作逼意,然逼音犹在也。”这是说“福”作逼音读,后代“犹在”。

《诗集传》的“华叶芳无反”没说是据方言,但应当也与此相似,朱子在《诗集传》中华字叶芳无反有六处,如:

《郑风·有女同车》第一章:

另外还有不注“叶”字,直接给华注“芳无反”的音,如:

《周南·桃夭》第一章:

朱熹在《朱子语类·卷八十》页2079说:“叶韵,恐当以头一韵为准。且如‘华’字叶音‘敷’。如‘有女同车’是第一句,则第二句‘颜如舜华’当读作‘敷’然后与下文‘佩玉琼琚’、‘洵美且都’皆叶。至如‘何彼秾矣,唐棣之华’是第一韵,则当依本音读,而下文‘王姬之车’当作尺奢反,如此方是。今只从吴才老旧说,不能又创得此例。”然而华叶读芳无反,是采诸吴棫,而吴氏根据《经典释文》所录的东晋以来江东旧读。吴氏《毛诗补音》在《桃夭》下作了说明。吴氏原书已佚,但杨简《慈湖诗传》有转引:“《补音》云:其华,芳无切。郭璞云:江东谓华为敷。陆德明亦云:古读华如敷。易曰:枯杨生敷(晓按,此当作华),老妇得其士夫。记曰:不当华而华。楚大夫屈原《九歌》‘瑶华’与‘离居’叶。汉斋房乐章‘华’与‘都’叶。扬于《反离骚》‘华’与‘仓梧’叶。光武曰:仕宦当作执金吾,取妻当得阴丽华。《急就章》:‘芫华’与‘藜芦’叶。《易林》云:桃天少华,季女宜家。君子乐湑,长利止居。”可见华读芳无反是东晋以来的江东旧读,朱氏沿用吴说,简直就把它看作了本身具有的一个异读。用现代闽音来看,中古轻唇音文读读同晓母,则现代闽音华与芳字文读声母仍然大致相同:

可见华叶音敷既是江东旧读,两者声母文读相同则又是末代闽音中的实际读音。朱熹偶尔也据声母相同给韵字叶音,(详上文2.2.1.2“切响通用”条)。

从异读例,如讼《广韵》“祥容”、“似用”平去二读,但宋人常用去声一读。在《召南·行露》第三章“何以速我讼”下朱注“叶详容反”。即据平声异读作叶。又咍韵一等“来”字在《邶风·雄雉》第三章叶“陵之反”,读止摄开口三等细音,也是一个见诸《集韵》的异读,该音在现代吴、闽音中仍存。

2.3.2 根据古韵类推叶音

朱熹的基本思路是某字在古人的诗歌中常用来与诗韵不同的一批字通押,则可认定该字即有一个古读。他自己有许多说明:

(1)《朱子语类·卷140·论文下》:“晋人诗惟谢灵运用古韵,如‘祐’字协‘烛’字之类。唐人惟韩退之、柳子厚、白居易用古韵。如《毛颖传》‘牙’字、‘资’字、‘毛’字皆协鱼字韵是也。”

(2)《朱子语类·卷八十》页2081:“因言古之谣谚皆押韵,如夏谚之类。散文亦有押韵者,如《曲礼》‘安民哉’叶音‘兹’,则与上面‘思、辞’二字叶矣。又如‘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下叶音护。《礼运》《孔子闲居》亦多押韵。《庄子》中尤多。至于《易·彖辞》皆韵语也。’又云:‘《礼记》五至、三无处皆协’。”

(3)《朱子语类·卷138·杂类》:“吴才老《叶韵》一部,每字下注某处使作某音,亦只载得有证据底,只是一例子。泉州有板本。”

(4)《朱子语类·诗二》:“下武,‘昭兹来许’汉碑作‘昭哉’。洪氏《隶释》‘兹’‘哉’叶韵。《栢梁台》末句韵亦同。”(页2129)

(5)《楚辞集注·离骚》第45韵段:

《楚辞辨证·上》云:“待与期叶。《易》小象待有与之叶者,即其例也。”这是拿《周易》例《楚辞》。

这种根据古人用韵来推古音的作法,并不仅朱子一人。自南朝沈重《毛诗音》注“南”字“协句宜乃林反”以来,实在是唐宋学者广泛使用的。如宋人袁文《瓮牖闲评·卷一》(页7,上海古籍出版社宋元笔记丛书本,1985年):“‘一薰一蕕,十年尚犹有臭。’此二句蕕可作又音,而不音则非也。蕕字本是平声,而可音又者,如《太玄·聚首》‘鼎血之蕕,九宗之好’,好有许候切,则蕕字当音又字矣。臭字本是去声,而可音抽者,以《诗》‘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孚有房尤切,则臭字当音抽字矣。”袁氏利用古韵文考《左传》一条繇辞中的“蕕”字可音又,据《诗》经定“臭”字可音抽等等。宋代权威韵书《集韵》还拿来作收字定音的根据,吴棫《韵补》、毛氏《增韵》、黄公绍熊忠《古今韵会举要》等均踵事其后。以致“经传韵语协音,不可胜纪”。(注:《古今韵会举要·凡例》。)其消极一面古今杂揉致使一字又音大增,积极的一面是宋人由此看到纷繁的古诗用韵中叶韵自有条理,遂逐渐形成古诗用韵中的古音一定的观点。如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说“音韵之学,自沈约为四声,及天竺梵学入中国,其术渐密。观古人谐声,有不可解者,如玖字有字多与李字协韵,庆字正字多与章字、平字协用。……恐别有理也。”提出了问题。王楙《野客丛书·卷六》进一步指出,古诗如野羽协、家居协之类,“盖当时自有此音”。项安世《项氏家说·卷四》诗音条直说凡诗中某字皆协某韵,“其所通韵,皆有定音”。(文多不录)这简直就是在说古本音了。

我们可以从吴棫和朱熹注叶中看到对古韵字叶音的频率统计。徐蒇《韵补序》云:“如服之为房六切,其见于诗者凡十有六,皆当作蒲北切,而无与房六叶者。友之为云九切,其见于诗者凡有十一,皆当作羽轨切,而无与云九叶者。以是推之,虽毋以它书为证可也。”朱熹“母”字“叶满彼反”、“仪”字叶“牛何反”等就是这样来的。

3.1 对典型例子的解释

从上可见,朱熹叶音是有根据的,说他不要根据乱改字音,显然有失偏颇。他的叶音有三大根据,就是实际语音、音理推阐和文献语音。了解他的叶音根据,就可以很好地解释他为什么要把家、虞、仇等字改读为后人难于理解的叶音。

3.1.1 《诗集传》“家”叶音“姑”,又叶入声谷、又叶阳声古红反,这个叶音综合运用了“从古韵”、“从古读”、“四声互用”几条条例。这可以写成公式:

家在《诗经》及先秦韵文中多次与鱼韵字通押,故可叶读姑。顾炎武曰:“《后汉书·虞美人传》‘冲帝母虞大家’。《曹世叔妻传》‘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本书无音,胡三省《通鉴注》曰:‘曹大家,今人相传读曰姑’。”可见宋元以来家读姑已是相传之古读。朱子据古韵和相传之音把家叶音姑,然后运用四声互用原理将姑音由平声转入声叶读谷,谷由入声转阳声叶读古红反。

3.1.2 虞字叶音牙,又叶五红反,见于《召南·行露》,这是同一个字叶阴声、又叶阳声韵。其叶音根据可从两个方面述之。

其一,虞字叶麻韵牙是据声符类推。

虞字从吴得声,《诗·鲁颂·泮水》“不吴不扬”。在“不吴”下陆德明《释文》云:“郑如字,讙也。又王音误作吴,(注:此处“吴”字《经典释文》宋本、通志堂本误。黄焯据阮校改作“”,见《经典释文汇校》87页,中华书局,1980年。)音话,同。”杨简《慈湖诗传》“吴如字,又音话”,将“音话”看作异读。朱熹在“不吴”下干脆注“音话”,(注:《诗经·周颂·丝衣》“不吴不敖”,朱熹亦注“吴音话”。)当作该语词之本音。

吴可音话,又可音华,故铧又作鋘。宋庞元英《谈薮》:“王中行字知复,国子司业述之子。学问文章皆有家法。在广西幕时,李公大异为帅,常诵老杜天吴紫凤之句,问坐客曰:‘天吴,水神也。吴当音华,见《山海经》。未知复何书?’客皆莫对。王独曰:‘按《后汉》戴就被收,狱吏烧鋘斧,使就挟之。注引何承天《纂文》、张揖《字诂》:鋘音华。又不吴不敖、不吴不扬亦皆华音。’李公称善。”(注:《说郛》卷三十一,页546,《说郛三种本》。)这段笔记涉及《山海经》、《后汉书》两种古籍。查今本《山海经》之《大荒东经》和《海外东经》“天吴”名下均不注音。李公读“天吴”为“天华”,亦必有据,可能就是宋人相传之音吧。作为幕僚的王中行引《后汉书·戴就传》为李帅佐证。《戴就传》见于《后汉书》卷八十一,原文:“又烧鋘斧,使就挟於肘腋。”李贤注:“鋘从。毛诗云:‘不不敖’何承天《纂文》曰:‘臿,今之鋘也。’张揖《字诂》云:‘臿,刃也。’臿鋘音华。案《说文》、《字林》、《三苍》并无‘鋘’字”。按照李贤注,那么“鋘”字当写作“”,王先谦《后汉书集注》引洪颐煊云:“本从吴”。《集注》又云:“官本……二字并作吴”,那么李贤注文中的“”也应当写作“吴”。《集注》转引《一切经音义》卷十六:“鋘,此古文奇字铧”。原来“吴”“华”两声符相通。可见宋以前“吴”字可读麻韵,则据声符类推的原则,与“吴鋘”同声符的“虞”亦可类推读麻韵。所以朱子据此给“虞”字叶音牙。

其二虞字叶五红反,是据四声互用。查《切韵指掌图》第三图阴入相配牙音疑母一等“吾五误”、三等“鱼语御王”,第二图阳入相配疑母一等“○○”、三等“颙○○玉”。可以排成下列配合:

阴——入——阳

一等:吾五误○○

三等:鱼语御玉○○颙

按《切韵指掌图》的四声相配,“虞、鱼”同音,当属三等,其阳声当为颙,颙《广韵》钟韵鱼容切。朱熹虞叶五红反,读作一等,与《广韵》五东切同音。很可能是把虞字读作了吴字,也可能是朱子错配了洪细音。

3.1.3 仇音求又叶渠之反,此叶音出于《兔罝》第二章“逵仇”相押。陈第《毛诗古音考》不考“仇”字的古读,把“逵”字处理为幽韵字。可能是因为焦竑提到朱熹乱叶仇字为渠之切而有所顾忌吧。陈氏逵字的本证旁证亦仅此一例,可见这种用韵出现很少。清代古音学家对这个韵段的处理态度不同,顾、江从朱熹,段、孔从陈第。如顾炎武《唐韵正》卷六:“仇”定为与“逑”古同音,渠之反,引《诗经》《史记》《易》等五个韵例证之。但又说:“按仇字诗有二音。”一读入之,一读入幽。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逵字下注云:“今案脂韵字古无入尤韵者。逵韵仇?仇读渠之切。”顾、江的毛病是脂之不分。故段氏脂之分立后,大致以为《切韵》尤韵字上古入之部而无入脂者,又逵之声符谐“陸”为幽部入声。方定“逵”入幽,而“仇”读本韵。

我们不必纠缠清人的分韵归字。只看宋人的叶音,吴棫和朱熹均将“仇”字叶读渠之切。吴氏在《韵补》引《汉赵王之歌》叶“死理仇”为证,而在《毛诗补音》中补《龟策传》一段。朱熹采吴氏说,可能是看到“他皆有据”,引有两条西汉以前的韵文为据吧。但笔者认为还可能有宋代闽音的根据。笔者在宋代闽北人李纲诗作中发现两首从九得声的“究”字与支微部字押韵。两首诗一首叫《次志宏戏兴宗耳疾之作》,另一首叫《再次其韵》,故两诗韵字全同:“洗礼耳此里究已止水子”。[10][p133]笔者在《宋代闽音考》第二章说:“这是次韵诗,志宏即邓肃,系南剑州沙县人,与李纲同为福建人。但邓氏文集中不见《戏兴宗耳疾》诗,原作无考。李诗宥韵‘究’字2次押入支微部。‘究’字两句:1、‘铿然助发机,妙响非外究’,2、‘闻性含虚空,物蔽乃为究’。四库本‘究’作‘宄’。《广韵》:‘究,穷也,深也,谋也,尽也。’‘宄,内盗也。’细绎语意,以作‘究’为妥。……然究字押支微部,仅见于此,押韵奇特,录以待考。”由于没有更多的材料可以说明这条押韵,故当时录以存疑。但联系朱熹和吴棫的叶音来看,“究”押支微犹之乎“仇”叶渠之切,两下恰可互证,李纲的用韵和朱、吴的叶音可能都是根据宋代闽音的,只是这个方音今已罕见或失传了。

3.2 重新认识及评价朱熹的叶音

在学术研究中,由于受不同时代学科发展所达到的水平和人的主观因素等的影响,研究者有时可能会援引不适当的根据或虚假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学说。所以虽有证据不一定可靠,或所援引的证据不能证明想要证明的学说、但可能证明另外一种观点,这样的现象在科学发展史上是存在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应当看到,在叶音的问题上,有无语音根据和这个根据能否证明叶音的合理性或者是否具有价值等问题,应当是互相关联但又不同的两个问题。据前所论,朱熹的叶音是有根据的。我们还可以看到他给一些不能解释的韵段注上“无韵未详”,并不是一律“强为之音”(陈鸿儒2001),他肯定是有一分根据就说一分话,不是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乱改字音”的。但是正如前论,朱熹叶音语料由于其语音根据颇为复杂,使得其所反映的音读处于不同的层次或系列。其中既含有宋代通语与方音(主要是闽音)等实际语音,也含有古书旧读异读和据音理推阐之音等等。这诸多层次的叶音对于古音学和语音史是否俱有价值还是有必要略作审定。这可以从语音史、语音学史两个方面来谈。

3.2.1 从语音史的角度来看,叶音语料尽管是朱熹心目中的古音,却由于不成系统且有许多叶音不符合古音,而对古音学价值不大。但正如学者指出,叶音由于反映了宋代实际语音,而对近代汉语语音的研究却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可以借助它来考证通语和方言的实际语音。在考通语语音方面,成果很多前文已提及,此不赘。通过叶音材料考察宋代闽方言的有刘晓南《朱熹与闽方言》等系列论文。

3.2.2 语音学史主要反映了宋代古音学的研究概况。宋代是古音学的启蒙时期,但由于年代久远,文献残缺,今人已不甚了解。人们彻底否定了朱熹叶音后,仅根据吴棫《韵补》及见于称引的郑庠、程迥学说来讨论宋代的古音学,难免失之偏颇。据前所述,反映在朱熹著作中的宋代古音学,有三大特色。

一是据音理推阐古音?有两大表现,其一表现为类似清儒阴入阳音转及旁纽的四声互用、切响通用;其二,据声符类推古音,似可目为“凡同声必同部”的前导。

“据声符类推”古音,在后人发展为“凡同声必同部”的理论,其积极意义可见。当然,“四声互用”这种古音通转的学说,同纽之音通用无碍,颇失之于滥;但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古音之中阴阳入声之间的配合及音转关系,对于清儒为说明特殊的古音用韵及通假现象的“阴阳对转”说来说,难道没有导夫前路之功吗?至于“切响通用”以同声母来定字的古音,确实有悖音理,就是朱子也不笃信。但我们注意到朱熹两例切响通用的例子都引据有古文献的旁证,这又看出朱子的谨慎。同声母的字(即古音双声)音理相关,我们也不可完全忽视。钱大昕用来说明《诗经》中“调、同”二字的押韵,见于《十驾斋养新录》。段玉裁用来说明一些特别的谐声,如茸从耳得声等等。

二是据方音考定古音。

三是据古人用韵统计类推古读。第二、第三两条方法,都是清儒以至现代学者乐于使用的。

三条中任一条都是很有学术价值的,在学术发展史上应当有其地位。过去显然对此认识不够而有所忽略。现在我们通过考究朱熹叶音的语音依据,比较广泛地发掘出一批资料,从而使得我们对宋代古音学的原貌,有可能比前人认识得更为全面而准确。这也可以看出朱熹叶音的语音根据在汉语研究史中同样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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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熹诗歌的语音基础与价值_朱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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