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环境、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与财政预算软性约束_预算软约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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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推进,各级地方政府高额举债、严重影响地方经济及财政健康运行的隐忧却在逐步升级。各种官方以及权威机构的调查与测算都表明,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隐性风险在快速升级。①地方政府高额举债的背后,财政预算软约束是造成地方政府支出膨胀的重要助推手(Boadway & Tremblay,2005;Catrina,2012)。研究如何有效控制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软约束行为,在当下谋求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显得十分突出和重要。

公共财政制度的逐步完善似乎并没有明显改善地方财政预算约束状况,尤其在2008年后,中央政府出台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各级地方政府则更加热衷于通过各种渠道寻找资金来源(如设立地方融资平台),为本地基础设施投资提供支撑(吴群、李永乐,2010;何杨、满燕云,2012)。一个突出的现象即是“高烧不退”的土地财政,中央政府强力调控下的地方土地财政收入依旧呈现稳步增长趋势,2000年全国地方土地出让收入仅为596亿元,而2012年已经高达26900亿元。

许多经验研究都发现,治理地方预算软约束主要是有效调控地方财政支出行为(Catrina,2012;Mendonca & Machado,2013)。而如何构建恰当的制度防范机制,约束地方政府快速的支出扩张偏向,使地方政府支出保持合理的增速?相关的制度成因分析可追溯至调整分权构架中的扭曲性制度激励,以及既有财政分权模式下不对称的责权划分等(龚强等,2011)。但遗憾的是,多数文献偏重于定性层面分析,缺乏足够的定量证据支撑。同时,大部分研究没有注意到影响地方预算约束的制度性环境因素,也没有对其影响机制做出深入分析。

本文借鉴BFI指数(Blanchard Fiscal Impulse Index)的基本思路,构建了中国地方财政预算约束指数,将内生于分权框架下的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因素纳入了分析框架,检验了财政预算软约束的成因,并深入研究了如何增强地方预算约束调整成功率。文章后续安排为:第二部分为文献评述与理论假设,第三部分为指标构建和相关统计性分析,第四和第五部分为实证解读,最后是结论与启示。

二、文献评述与理论假设

(一)预算软约束

“预算软约束”的概念起源于“企业预算软约束”,Kornai(1986)认为在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中,当国有企业发生亏损,政府时常对其追加投资、增加贷款、减少税收或提供财政补贴,从而扭曲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林毅夫等,2004;龚强、徐朝阳,2008)。随后,这一概念被引入财政预算管理中。财政预算软约束是指对政府支配财政资源行为缺乏有效控制,预算机制不足以制约政府过度支出的倾向。由于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纳税人无法控制财政资源的流向和用途,而政府垄断了公共财政资源的裁量权,造成地方预算软约束现象十分普遍(赵永亮、杨子晖,2012;郑华,2011)。方红生、张军(2009)的研究发现,中国地方政府无论在衰退期还是繁荣期都实施了“扩张偏向型”的财政政策,而主要原因是在中国式分权的治理模式下,地方政府缺乏良好的预算约束互动。平新乔、白洁(2006)提出中国地方政府“预算内软约束”、“预算外无约束”的论断。陈抗等(2002)则认为,中国的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基本上都呈现“攫取之手”的特征,由于地方政府在“金融约束”上缺乏管制,导致了地方政府的“预算软约束”。

地方预算软约束是转轨经济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在中国,随着财政分权化改革的推进,各级地方政府往往通过“自上而下”的资源索取来突破预算限制,导致“土地财政”高企和规模庞大的地方隐性债务(郑华,2011)。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财政预算软约束易于引发地方政府超规模支出,并伴随非理性的过度举债行为。许多研究测算了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发现各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都超过了正常水平,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伏润民等,2008)。

(二)分权框架下的财政预算软约束

“中国式”分权被认为是造成中国地方财政预算软约束的重要原因(Woo,2005;Alesina et al.,2008)。林毅夫、刘志强(2000)的研究指出,地方政府拥有不适当的经济事务自主权是导致分权框架下地方财政预算软约束的重要影响因素;地方公共品供给与需求失衡需要制衡机制,然而地方政府支出却往往具有刺激短期经济增长的强烈功利性。姚洋、杨雷(2003)进一步认为,目前中国财政分权制度的供给失衡远远超过了适度的界限,导致财政预算软约束的出现。

分税制改革后基层政府的财权事权不匹配,是地方财政预算软约束的另一制度根源。王叙果(2012)认为,在地方政府缺乏税收征收自主权时,总是会导致地方预算外收支的大幅增加,并出现大量的负债。中国的分税制改革更多呈现了再集权化的趋势,极大弱化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激励,改变了其最优行为选择,成为地方政府过度负债的重要诱因(周雪光,2005)。

中国式分权与晋升激励相结合,强化了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的无序竞争,这被认为是加重地方债务负担、造成地方预算软约束的深层次缘由。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的混合激励结构导致中国普遍以经济增长为目的的横向政府间竞争(李永友、沈坤荣,2008)。政治上的业绩激励和经济上的财政利益激励,使得中国地方官员具有推动经济增长的强烈动机;而预算弹性制度有利于地方政府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提高他们在地区间经济竞争上的优势,争取更大的晋升空间(郭庆旺、赵旭杰,2012)。周黎安(2007)认为,“委托-代理”模式中的地方政府为了实现中央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并获取晋升机会上的相对优势,其效用函数目标会产生严重的偏离;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地方政府经常进行超过自有财力规模可承受的投资活动,而不愿保证预算支出的效率性使用。中央政府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对地方举债承诺的“兜底行为”,则进一步激化了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性冲动,地方官员会更多考虑当期晋升好处,忽略预算软约束的长期性危害(Eckaus,2003)。

(三)影响机制:制度环境与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交互作用

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通常伴随着地方公共支出规模膨胀和结构扭曲,而对公共支出进行削减往往是地方预算调整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Alesina & Perotti,1995;Ardagna,2004)。其中,抑制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冲动效应最为显著。如何使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回归合理区间,成为治理财政预算软约束的关键(John et al.,2013)。

成熟、良好的制度环境意味着政府政务和立法透明、腐败程度低,能够为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资源配置提供良好保障,减少政府对市场的非正常干预将明显改善财政预算约束状况(Fan et al.,2009;Globerman & Shapiro,2003)。在相关研究文献中,Mauro(1995,1998)、Tanzi & Davoodi(1997)注意到了腐败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影响。腐败更多地增加了政府投资性支出而降低了教育、医疗等民生性支出。由于腐败最容易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中“成功”,造成政府扩大不必要的投资性支出规模,同时降低了公共投资性支出的整体生产率。Arin et al.(2011)的分析发现,腐败刺激了地方政府总体支出规模的扩张,尤其是激励政府扩大投资性支出的规模,使得调整地方政府支出的超额扩张十分困难。

综上所述,制度环境以及分权框架下地方政府投资冲动,都是影响地方财政预算约束的重要因素。此外,由于腐败更容易在基础设施投资中“成功”,制度环境通过扭曲公共支出结构、加剧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机制,进一步软化地方预算约束。由此,本文提出以下三个理论假设:

假设1:制度环境越好,地方预算软约束行为越弱,预算约束调整成功概率越高,反亦反之。

假设2:地方政府投资冲动越大,地方预算软约束行为越强,预算约束调整成功率越低,反亦反之。

假设3:制度环境通过影响地方政府投资性冲动,进而影响地方预算软约束和预算约束调整成功率。

三、指标和数据

(一)财政预算软约束指数

我们借鉴Blanchard(1993)提出的财政扩张指数构建中国财政预算约束指数。该指数在剔除经济波动趋势的基础上,着重考虑引起公共部门净财富变化的所有因素,进而合理测度地区财政净赤字的动态变化,以此作为预算软约束的近似衡量。BFI指数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该指数的测定比较简洁,不影响财政预算收支比较的相对状况,且不考虑相对次要的影响因素;第二,政府预算结构中不考虑利息偿还因素,避免了通货膨胀调整的偏差;第三,剔除了经济周期波动的相关影响。

BFI指数的基本思路是:财政支出(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和财政收入(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与经济增长都有显著、稳定的相关性,如果经济增长率保持在恒定的基础上,财政赤字率也将保持相对的稳定;而经周期调整后超过既定财政赤字率的部分则体现为地方预算软约束导致的超额支出扩张。从动态的长期角度来看,我们将非偶然性的财政意外冲击波动视为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导致的结果。在测度模型中,将地方政府支出②占GDP比重与经济增长率及相关时间趋势项进行回归,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Expend为地区当年地方政府支出占GDP比重;Growth为经济增长率;同时,为了剔除经济周期可能造成的时序趋势性影响,模型纳入了1994-1999年和2000-2011年两个阶段的时间趋势项;为式(1)的估算系数。③

借鉴Alberto & Roberto(1997a)确立的准则,测度中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预算约束的松紧程度,划分标准如表1所示。④理论上看,预算软约束可能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财政支出(包括预算内、外支出)在满足正常经济发展速度外出现了超额增长;二是财政收入(包括预算内、外收入)按照正常增长率外出现了超额增长。对BFI指数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当BFI指数进入扩张和过度扩张的区间,财政支出的指数贡献率超过财政收入的指数贡献率;当BFI指数进入缩紧和过度缩紧的区间,财政收入的指数贡献率超过了财政支出的指数贡献率。⑤根据既有文献的一般性做法,我们将主要关注支出预算软约束的状况,因此在测度方式上我们认为BFI指数超过1.5%的地区出现了财政预算软约束(Alberto & Roberto,1997a;Arin et al.,2011),重点讨论预算软约束下地方政府支出超额扩张的制度成因及调整路径。

表2给出了中国1994年至2011年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预算软约束期数及相对占比。⑥表中的第2列和第3列为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收支测度得到的软约束下财政预算扩张指数,第4列和第5列为仅包含预算内收支得到的软约束下财政预算扩张指数。

从结果分析得出,考虑预算外收支后财政预算软约束状况更加严重,大部分地区在纳入预算外收支后,软约束期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加。此外,从统计结果来看,西部地区的省份出现预算软约束次数最高,中部省份次之,东部省份则相对较少。直观的经济现实是:东部发达省份的预算约束普遍强于中、西部等次发达、欠发达省份。由于西部地区更依赖于中央政府预算转移资金并享受各种财税优惠政策,在“粘蝇纸”效应的影响下,它们可能更缺乏有效使用预算资金的意愿,易于产生“软约束”的财政预算激励。另一方面,西部地区为发展经济、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融资需求强于东部及中部地区,可能进一步诱发财政预算软约束状况的出现。

(二)制度环境

国外研究一般使用“腐败透明度感知指数”(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来衡量各地区的制度环境(Arin et al.,2011)。国内学者则较多使用腐败立案数及腐败金额数(周黎安、陶婧,2009)。但我们认为,后一类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受公检法机构执法能力及效率的影响。相关数据显示,多数沿海发达地区年均立案的腐败案件数高于西部地区,但这并不能说明沿海地区的制度环境差,而可能是它们的执法力度更强,由此设计的指标则可能产生逆解释的现象。

“腐败”是指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即行为主体为其自身利益而滥用职权或者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力变异现象。该行为往往与市场制度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理由相信,当市场制度环境比较公开、透明时,滋生腐败的前提条件不成熟,腐败发生的概率较低。本文使用了樊纲、王小鲁(2011)编制的市场化指数(institution)及市场化指数中“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的细项得分作为稳健性检验。该指数越高,制度环境越好,地区腐败程度越小。

(三)其余变量说明

中国晋升体制下的“增长竞争锦标赛”导致地方政府存在基础设施投资冲动,是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的重要成因。地方政府投资冲动是本文关注的另一核心变量。我们使用地方政府性投资相对力度(invest)进行测度,衡量方式为各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政府预算资金占GDP的相对比重。⑦

其它控制变量是:第一,控制财政分权的影响,具体测度方式使用地区人均财政支出除以地区人均财政支出与中央本级人均财政支出之和;为剔除经济规模对财政分权测度的偏误,对原始财政分权数据乘以的缩减指数。第二,将地区财政净赤字的变化分解为财政支出变动影响和财政收入变动影响。其中,财政支出扩张指数的测度方式是利用财政支出占GDP的变动率除以当年BFI指数;财政收入扩张指数的测度是利用财政收入占GDP的变动率除以当年BFI指数。第三,分别控制金融资源、地方官员晋升激励及信息监督等因素的影响。其中,金融资源通过人均金融机构储蓄存款余额衡量;地方官员晋升激励测度方式为相邻省份GDP加权增长率,加权矩阵系数为该省与其它省份人均GDP差距的倒数;两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接近说明地区之间经济竞争程度越高,相邻省份GDP增长状况对该地区经济增长激励的贡献率越大(卢洪友、龚锋,2009);信息监督指标利用地方网络信息化程度近似替代,测度方式为每百人拥有的移动电话数。

四、财政预算软约束的原因

(一)财政预算约束的影响因素

根据财政预算约束判断区间的划分,如果某地区当年出现了财政预算软约束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构建面板Probit模型如式(4):

(4)

其中,institution为制度环境变量,invest为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变量,X为控制变量集合。具体结果见表3。

表3的结论向我们揭示了引起预算软约束的相关成因。其中,模型1—3是利用预算内收支测度的财政预算软约束指数的回归结果;模型4—6是包括预算内、外收支测度的财政预算软约束指数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无论使用哪一种指标,制度环境和地方政府投资冲动都会显著影响财政预算软约束的发生概率。良好的制度环境会降低财政预算软约束发生概率且影响基本显著;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则会增加财政预算软约束的发生概率,并且影响显著。

制度环境差、腐败程度高的地区,发生财政预算软约束的概率更大。分权体制下,地方官员源于经济竞争机制的投资冲动是造成财政预算软约束的重要成因。结论揭示了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市场经济运行所依赖的制度环境是影响地方财政预算约束的基础性因素。当预算过程不透明、缺乏公共监督制约机制而导致公共利益需求无法完整表达时,地方政府预算便会出现超额扩张和偏离公共偏好的现象。第二,分权导致的内衍于经济和财政利益的地方政府投资冲动,是导致财政预算软约束发生的激励性因素。由于地方官员普遍具有“向上走”的政治激励,使得地方政府在预算决策时,除满足正常经济发展需求之外超额安排投资性支出,以获取更大的经济和财政利益。

(二)稳健性检验

1.制度环境变量

第一部分的稳健性检验中,我们选择了“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指数,近似刻画可能滋生腐败的制度环境的透明程度。法律制度环境越好,民主监督程度越高,越不利于政府对公共资源的“垄断控制”及腐败的发生,进而降低预算软约束的可能性。具体结果见表4。

表4支持了对上述结论的基本判断,即制度环境越差、腐败程度越高的地区,发生财政预算软约束的可能性越大;另一方面,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是导致财政预算软约束的重要原因。同时我们发现,在使用“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指数时,制度环境对财政预算软约束发生概率的影响系数更大。这表明,在制度环境的公共治理中,减少政府对市场干预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十分重要。

2.BFI指数变化

本部分主要按基础、简便的方式对财政扩张指数进行计算,再次测度中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预算约束状况。虽然该测度方式并没有剔除周期性财政政策调整可能作用于财政净赤字扩张的部分,但是其简便性和一般性仍使我们有理由使用这一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⑧具体测度方式如式(5):

我们依旧使用1.5%作为软约束下财政扩张指数的划分界限,并据此赋值0-1变量,构建面板Probit模型。

回归结果见表5。使用基础预算扩张指数,制度环境对财政预算软约束发生概率,以及地方投资冲动对财政预算软约束效应的结论依旧保持稳健。从系数上看,不考虑预算约束的周期调整因素,制度环境和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影响效应更大。这说明,制度环境以及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不仅影响了预算超额扩张,且其本身也是引起财政净赤字周期波动的原因。

3.内生性检验

制度环境的宏观经济效应检验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首先,财政预算约束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影响地方官员的行为选择,从而降低制度环境的透明度。其次,可能存在共同影响财政预算约束和制度环境的遗漏变量。最后,我们使用的是“市场化指数”近似替代地区制度环境,指标的选取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测量偏误。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也存在与“制度环境”指标类似的内生性问题:当地方预算约束为“硬性”时,某种程度上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便失去了实现的渠道,即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与预算约束指标之间存在一定的“双向因果”关系。因此,有必要选择恰当的工具变量以支持本文的分析。

工具变量的选择要求与检验指标高度相关,而尽量与财政预算约束状况不相关。一般来说,相对固定的人口、地理或历史等变量是良好的工具变量。这里,我们选择每个省份省会城市距离最近港口的直线距离作为制度环境的工具变量。一方面,中国改革开放的地理路线依照“从沿海到内陆”推行;不难理解,若省会城市离最近港口的直线距离越近,则制度环境越好,反之制度环境可能越差。另一方面,省会城市距港口的地理距离是固定的,与地区财政预算约束程度不存在关联性。数据来源于“百度中国地图”的测量数据。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内生性检验,我们使用滞后一期的地方政府投资冲动指标作为其工具变量。

回归结果见表6。模型1—2是对制度环境内生性检验结果;模型3—4是地方投资冲动指标的内生性检验结果;模型5是使用联合工具变量的检验结果。从工具变量回归的结果来看,同样发现制度环境越好的地区出现财政预算软约束的可能性越低,而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则会增加预算软约束的出现概率。模型5考虑地方投资冲动的内生性效应后,制度环境的影响效应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负向;分权导致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仍是造成财政预算软约束的重要因素。

五、调整软约束下财政预算超额扩张的分析

如果制度环境和地方投资冲动引起了财政预算软约束,那么,改善制度环境、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投资规模能否有效治理财政预算软约束?它的传导机制又是什么?一般认为:一方面,“糟糕”的制度环境直接强化了地方官员财政预算支出超额扩张的动机;另一方面,当制度环境较差、腐败程度较高时,地方官员选择错误财政政策工具的可能性更大,这可能导致公共支出结构的扭曲并加剧预算软约束的发生。Mauro(1998)的研究认为,腐败一般高发于制度约束力较差的投资性支出领域。当制度环境质量下降,地方官员更愿意以增加投资性领域支出的方式谋取“私利”,进而加剧地方政府投资冲动、降低财政预算调整成功率。这种机制是否能够得到验证?

(一)财政预算调整成功率

首先定义预算调整成功率。按照Arin et al.(2011)的做法,我们认为,如果财政预算软约束出现三年后,周期性调整后的财政净赤字(即三年后的BFI指数)较三年前下降2%,则该地区的财政预算约束调整是成功的。⑨进一步统计中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预算约束调整成功率。

结果见表7。从中国1994年至2007年的财政预算调整成功率来看,东部省份的预算调整情况普遍好于中、西部省份。东部省份基本能够实现对政府财政支出超额扩张的成功调整,使其净赤字增长恢复正常水平。而中、西部地区的大部分省份不仅财政预算软约束出现期数较多,财政预算调整成功率也整体偏低。

(二)财政预算调整的影响因素

如果预算软约束调整成功,我们将当年的调整指数赋值为1,其余赋值为0。进一步构建财政预算约束调整影响因素的二值面板模型,如式(6)所示:

其中,Binary为财政预算约束调整成功率的二元因变量,如果三年后周期性调整财政扩张指数比初始值下降2%,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institution为制度环境;invest为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变量;X为控制变量集合。

回归结果见表8。模型1为基础性回归,模型2为使用“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指数的测度结果,模型3为使用基础BFI测度方式评判预算调整成功率的回归结果,模型4为内生性检验结果。从分析结果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大致的判断,即地方政府投资冲动越大,地方政府预算支出超额扩张的调整成功可能性越低。同时,包括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后,制度环境对财政预算软约束调整成功概率的正向影响并不稳健显著。那么,制度环境是否会通过改变地方公共支出结构、加剧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方式降低财政预算调整成功率?我们将在下一部分进行检验。

(三)财政预算调整成功率:传导机制

为了验证假说3揭示的机制,我们将进一步检验制度环境对“调整后财政支出变动率”和“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影响效应,⑩构建回归模型如式(7):

其中,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周期调整后财政支出变动率和地方政府投资冲动指标,解释变量为制度环境及相关控制变量,使用面板效应模型估计。

结果见表9。从模型1—2来看,制度环境与周期调整后的支出变动率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负向关系;同时,从模型3—4来看,制度环境与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也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假设3得到证明,即制度环境质量下降导致地方官员倾向于增加政府投资性支出,进一步加剧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对预算软约束的影响,降低预算超额扩张调整的成功率。我们的结论是:制度环境较差、腐败程度较重的地区更倾向于增加地方投资性公共支出,分权体制导致的地方投资性冲动无法受到有效的制度约束,使地方财政预算软约束的调整十分困难。

六、结论与启示

地方财政预算软约束的普遍存在,为地方政府各种形式的大额举债提供了“温床”,成为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隐忧。本文研究构建了地方财政预算约束指数,描述了省际间财政预算软约束状况及其动态演变趋势。进一步分析表明,制度环境以及分权制度激励下地方政府的投资性冲动,是影响地方预算约束发生概率的重要原因。而在如何有效调整财政预算约束的问题上,制度环境和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也是关键性因素。改善地方制度环境、控制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将增加地方预算约束成功调整的可能性。我们还发现,制度环境存在影响预算约束调整的间接机制。“糟糕”的制度环境会诱导地方政府对公共支出结构的扭曲性配置,增加投资性领域的支出规模,叠加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进而不利于财政预算约束的调整。

本文的分析结论对于重新审视分权制度下如何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认为,构建公开透明的制度环境并提高制度体系的运行效率、弱化乃至消除不合理制度因素干扰继而保证公共支出结构的动态优化配置,将为调整财政预算软约束提供基本保障。在中国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下,我们并不否认地方政府基础建设性投资行为的必要性和积极影响,但政府投资性支出应该保持合理的增速。在以增长为核心的晋升体制激励下,地方政府总会存在较高的投资冲动,而一味放任地方政府的投资性冲动,则会加剧财政预算软约束并影响进一步的预算调整,从而陷入低效率的支出膨胀循环。增强制度环境的透明度,构建有效的防范机制以控制增长激励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多管齐下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治理好财政预算软约束。

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及“2013年中国经济学年会”相关专家对本文做出的有益讨论,文责自负。

①据审计署2013年针对中国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的调查结果显示,有10个地区的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有1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

②这里的财政支出包括预算内财政支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维护、企业技术更新改造等预算外财政资金以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财政基金。同样,财政收入包括预算内财政收入以及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财政性收入,采用相同的计算方式。当然,预算软约束可能还涉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归口计算,但由于缺乏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完整数据,指标的计算并没有纳入该因素。现阶段,政府性债务主要依靠地方融资平台进行管理,还没有真正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因此这并不影响全文的分析和判断。

③一般认为,1999年是经济周期下行和经济周期企稳的分界点,1998年后经济软着陆时期积蓄的地方投资冲动被释放,整体经济形势开始逆转。在BFI指数的计算中,一般认为政府具有税收收入规模和税率的自主决定权。虽然中国地方政府不具备税率的自主决策权,但仍可以依靠税收减免和优惠等方式决定辖区的实际税率;同时对于绝大部分的非税收入,地方政府自由裁量权较大。

④需要说明的是,即便净预算赤字规模没有超过1.5%,也可能存在地方政府通过压缩民生性公共服务支出占比等方式发生“隐性”预算软约束。但考虑到BFI指数测度技术的限制,我们并不讨论预算软约束的内部结构,而主要关注预算软约束导致的规模膨胀。这里,感谢匿名审稿人的宝贵意见。

⑤在扩张和过度扩张区间,周期调整后财政支出变动率的均值系数分别为0.0073和0.1580,而对应的财政收入变动率均值系数为-0.0013和-0.0121;在紧缩和过度紧缩区间,财政收入变动率均值系数为0.0037和0.0055,而对应的财政支出变动率均值系数为-0.0034和-0.0022。

⑥由于2011年开始预算外收支纳入预算内管理,包括预算外收支的财政扩张指数计算到2010年。此外,福建省和西藏自治区由于数据缺失而省略。

⑦指标代表了当地经济生产总值中由政府投资带来的影响,近似衡量了地方政府基于经济增长竞争使用财政资源的投资意愿。

⑧在对财政扩张指数的测度中,还存在OECD和IMF组织认定的两种计算方式,但由于这两种测度都涉及潜在GDP的计算,而潜在GDP并没有十分权威、统一的测度方式,我们更倾向于选用简单但不失一般性的基础测算方式。

⑨我们并没有采用公债率降低5%的准则,因为在现行数据条件下,无法获取各个地区的真实债务数据。

⑩调整后财政支出变动率的计算方式为式(3)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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