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还是道德约束——对社会变迁中信任建构的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建设论文,道德论文,社会变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13)07-0155-04
一、制度建构和道德约束:两种信任建构观
对信任的研究可以说是各个学科关注的焦点,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都对其有专门的研究,近年来更是得到了经济学家的青睐,他们认为信任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发展与繁荣。比如,福山就专门从信任度的高低出发,对各国经济发展的状况进行了分析。信任是人们交往、交换的润滑剂,在经济领域如此,在社会领域更是如此。齐美尔曾说:“信任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如果人们缺乏起码的信任,社会就会解体,因为很少有某种关系是完全建立在对别人的确定性的了解之上的”[1]。可以说,离开信任,整个社会生活将会陷入混乱和失序。因此,提高信任度、加强信任体系的建设是学者共同关心的话题,而如何提高信任度?这里首先要区分两种类型的信任,微观信任和宏观信任。
用吉登斯的话说,信任的微观层面与宏观层面分别是“人对人的信任”和“人对系统的信任”。在帕森斯那里这又被称为“特殊主义信任”与“普遍主义信任”。虽然称谓有所不同,但实质内涵却无太大差异,即对熟悉群体的信任和对陌生环境的信任,这两种信任的内容形式各不相同,其赖以建构的理论基础也不同。目前学术界主要存在两种典型的信任观:制度建设和道德约束。
一般而言,人对人的信任,特别是熟悉群体内的信任,可以依靠道德约束来提高。迪尔凯姆认为,在分工不发达的社会中,社会依赖个人意识的相似性实现整合,亦即依赖个人共有的道德观念或集体良心整合社会。扩展至分工发达的现代社会,道德约束的变体:职业道德同样可以起到维持信任的作用,“在同一职员群体中,存在着共同的风俗习惯,谁要是违反了这些风俗习惯,就遭到整个法人团体的一致指责”[2]。也就是说,现代社会的分工依然可以把人们分解为不同的职员群体,存在于小群体内的道德约束、集体表象仍然可以起作用。
持此观点的并非仅迪尔凯姆一人,福山认为,企业一般是由家庭手工作坊演化而来的,家庭手工作坊是现代大企业的雏形。“实际上,所有的经济体都是从家庭企业起步的,因为它们的内聚力是建立在早先存在的社会群体的道德和情感纽带上的,即使没有商业法和稳定的产权结构,家庭企业也能兴盛”[3]。正因为如此,道德约束在信任建设中不可或缺,特别是在我国,传统上是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提起信任建设,人们更乐于求助于道德约束。而一旦失信,首先被指责的也是道德的缺失,“黑良心”、“见利忘义”等都是从道德上对失信行为的谴责。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交际范围逐步扩大,仅靠道德约束无法阻止大量失信行为的发生。一种依靠制度建设提高社会信任度的观点流行开来。吉登斯认为,随着现代性的发展,“人对人的信任”将会逐步被“人对系统的信任”所代替,且不论后者能否真正替代前者,但这的确反映了加强信任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当信任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状态转变为对系统、对机构的信任之后,对信任的制度环境也就要求越来越高,制度建设的呼声日益高涨。
二、两种信任建构观视野下的信任危机
然而,当今社会,各种失信行为在经济交换领域、政治生活领域、社会文化领域依然存在。分析两种信任建设观,我们不难发现其脆弱之处以及失信行为广泛存在的原因。
制度建构有其可取之处,没有制度也就无信任可言。而如果仅仅依靠制度建设,一方面制度具有滞后性,另一方面制度的执行成本很高。制度建设的出发点是认为个体“社会化不足”,人们不会自觉地遵守制度,所以需要监控和赏罚,这就需要成本。仅仅依靠正式制度的建设来提高信任,其缺点是明显的。与此相反,如果要用道德来弥补制度建设的不足者,则很容易陷入另一重困境,即把信任归结为一个道德问题、一个个人品德的诚信问题,将信任建立在传统的人格信任模式基础上的,或者说,是建立在“社会化过度”的假设之上的。这最终不利于社会信任的提高,反而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例如,在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之后,由于“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在道德上的正义性、优越性,忽视了根本制度之下的次级社会制度和具体社会制度的建设,而对于大量完全是技术原因、制度原因造成的问题,又总是倾向于从社会成员的道德、思想作风上去找原因,去制定措施……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4]。
事实上,不论是道德约束,还是制度建设,都不是信任建构的充分条件。道德约束的确是制度设计的必要补充,它能够带来信任。但道德约束发挥作用的范围是有限的,它在熟悉的、封闭圈子内比在开放圈子内更容易促进信任。随着当今社会流动的增加,人们对固定圈子的依赖程度减弱,对初始组织的依赖程度减弱,违反信任的成本降低,因此,单靠道德约束已不可能维持较高程度的信任。此外,即便是小群体内的信任程度较高,也不意味着整个社会有较高的信任程度。光靠道德约束,在熟悉关系和小群体内所产生的信任和利他主义精神未必会朝着有利于整个社会信任水平提高的方向发展。哈耶克的研究证明,存在于理性和本能之间的道德、习俗,是促进社会发展、提高信任度的有效因素,但它并不是在每个民族和地域都能得到发展,扩展秩序的形成是有条件的。同样,福山的研究也证明了,某些小群体内的高信任度不仅不会扩展到群体之外,而且还会成为整个社会信任度提高中不可逾越的障碍。因此,在道德约束发挥作用的范围之外,仍然坚持并过于夸大其作用,往往会适得其反,最终阻碍制度的建设。
正如格兰诺维特所指出的,“新古典经济学坚持成本——收益原理,假设制度设计可以决定行为,这是一种低度社会化的观点,而一般道德规范下,行动者屈从社会压力,则过度社会化了”[5]。如果把两者结合起来,将道德视为非正式制度或内在制度,主张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也加强非正式制度的建设,发挥道德约束在制度建设中的作用。这可以说是一种折中的观点,取两者之所长,补两者之所短,在制度主义者看来,这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促进和完美结合。但我们面临的问题是,道德约束的能力往往呈现出由己及人的“差序格局”,尤其是在中国社会,更不可忽视费孝通所说的这股传统力量的作用。如果道德约束只在熟悉群体内具有明显的效果,离开了小群体,约束力就会逐渐减弱,大范围内的制度约束又具有较高的监督和执行成本,那么,面临这种矛盾,如何提高信任度则?在道德约束和制度建构之外,应该是另有蹊径的。
三、从微观向宏观的转变:信任赖以扩展的基础
用道德约束来促进信任度的提高,道德约束作为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一起发挥作用,相得益彰,这本身并没有错,但正如上文所述,关键问题是道德约束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范围大多数被局限于小群体内的,它能否扩散至小群体之外、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保持其约束力?于是,道德约束如何起作用,就变成了一个如何由微观向宏观转变的问题。突破小群体之后,道德能否在陌生群体内继续发挥作用?换句话说,小群体内的道德约束还只是一种特殊信任,只有突破这种特殊信任模式,发展成普遍信任,才能提高整个社会的信任度,也正因为如此,微观与宏观的衔接问题摆在了突出位置。
在微观与宏观关系之间的变换上,科尔曼可以说是一位优秀的代表,他的社会行动理论即是在宏观、微观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联中展开的。个人行动的结果影响着他人的行动,这是宏观向微观的转变;个人行动的结合产生宏观水平的结果,这是微观向宏观的转变。“在由三个部分构成的理论中,微观水平的活动,即个人行动保持简洁十分重要”[6],于是,在简化个人行动的目的为最大限度获取效益的前提下,科尔曼对信任问题进行了探索。他指出,从微观的信任关系到宏观的信任系统需要“中介人”的力量,对信任进行一种桥梁传递。这一中介人可以由组织承担,也可以由个人承担。中介人的概念,在微观与宏观的联系中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对个体的行为起到监督和传递的作用。因此,中介人是小群体内的道德约束在突破小群体的局限后依然发挥作用的前提。
但科尔曼从理性人假设出发,并没有认可中介人对信任水平提高的促进作用,而是从社会资本变迁的角度,肯定了制度设计的重要性,设计其理性选择理论中的“代理人”制度。他指出,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的一种特定形式,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之中,为生产活动提供便利。这一社会资本的创立、保持和消亡是有条件的:封闭、稳定、意识形态等因素都有可能影响信任的存在和信任度的高低。科尔曼论述道:封闭、稳定的交往环境能够产生社会资本;“意识形态形成社会资本的途径是把某种要求强加给意识形态的信仰者,宗教意识形态的此种作用尤为明显”[7]。此外,社会资本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降低,没有定期的交流,便无法维持。
由以上论述可以看出,科尔曼笔下的社会资本——信任,受限于稳定的、封闭的环境和定期的、频繁的交流,符合这种条件的环境依然是小群体和熟悉圈子,即信任在小群体内可以广泛存在,而突破小群体的范畴,随着“人们相互需要的程度降低,所创造的社会资本也就越少”。正是出于对大范围内保持良好信任度的悲观观点,科尔曼从成本——收益原理出发,进行了一系列的理性制度设计,信任所依赖的是背信弃义的成本大于收益,制度成为信任得以建构的基石。循环往复之后,科尔曼对制度的强调使得他对信任建设的贡献逊色不少。不过,尽管科尔曼对理性制度的倚重使其招致了诸多批评,但他提出的中介人概念,在实现微观与宏观的转变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还是值得重视的。
四、来自格兰诺维特的启发:人际互动中的信任
格兰诺维特同样强调微观与宏观分析相结合,并且认为社会网络分析提供了连接微观与宏观社会学理论的一种工具,他说,“个体的经验与社会结构的主体方面密切相关,完全超越了具体个体的控制范围,因此微观层次与宏观层次的连接并不是多余的,它对于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具有核心意义”[8]。具体到信任问题上,他从人际互动出发来展开研究,认为不能忽视个人关系及其社会关系网络对产生信任、建立期望以及确定和实施规范的影响”。他指出,信任产生于行为发生时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人与人之间是一种信任,不能用制度代替,也不能用道德约束……欺诈是令人生厌的,聪明的制度设计可以让欺诈产生高昂的成本,防止欺诈。但制度设计不是用来产生信任防止欺诈,而是用来取代信任。普遍道德也不会自然到来。具体的关系以及关系结构能产生信任。”
与科尔曼不同的是,格兰诺维特立足于关系的视角,充分肯定了关系网络中“节点”即“中介人”的地位。他提出了“弱关系”的概念并以此论述了关系网络的不同结合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同信任类型。依靠弱关系的网络连接作用,信任可以迅速向群体之外蔓延,为宏观层面的信任提供了可能。首先,在小群体的范围内,不论是出于利益得失的计算还是出于集体表象的压力,信任总是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此为强关系的力量。其次,在突破小群体的限定之后,格兰诺维特证明了弱关系的力量。他用定量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证明了弱关系中各个节点由于本身的异质性,更容易带来具有异质性的信息,从而在网络中促成信息的传递,而信息的充分传递是抑制欺诈行为的条件。因此,弱关系及其“节点”在信任度的提高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小规模互动透过网络变成大规模的结构形态,我们必须从社会关系的结构中去分析信任是否存在以及处于何种水平上。至此,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得以结合,“中介人”如何促成信任也得到阐释。从而,人际互动中的信任有效弥补了制度建设的不足并超越道德约束而发挥作用,信任得以扩展,信任水平得以提高。当然,人际互动中产生的信任尚不足以取代制度和道德约束的作用。这种信任能否促进整个社会信任状态的优化还要看人际互动具体结合的方式。正如格兰诺维特所担心的:“关系也不是保证诚信的充分条件,它并不能取代道德或制度执行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以团体为单位的暴力和欺诈往往更具破坏性”[9]。以人际互动的观点分析信任时,“它不做出普遍秩序或普遍失序的预测,只是假设社会结构会决定那种结果”。
五、总结与探讨
信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尔曼指出信任建设应发挥中介人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正是因为中介人的存在,才完成了微观向宏观的转变,提高了信任系统的理论解释力。但正如上文指出,科尔曼的理论所暗含的成本—收益原理,使得该理论最终倚靠理性的制度设计去建设信任。如此,为了避免“新的”不信任现象出现,必须要不断地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再监督,这一循环往复的过程加大了制度执行的成本,最终会导致“科尔曼困境”的出现,导致代理人会违反委托人的利益而行动,制度的实施不尽人意。对制度的过分强调反而阻碍了科尔曼继续对“中介人”及其作用的关注。
正是在对理性选择理论的反击中,格兰诺维特肯定了网络的力量,认为人际互动中产生的信任可以对制度起到一定程度的代替作用,并因此展开了对信任问题的研究。格兰诺维特提出的弱关系、信息传递、网络、节点等概念使得信任得以突破小群体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存在,从而实现微观与宏观的结合,促成两两之间的相互信任向社会最优的信任状态转变。可见,虽同样提出了微观与宏观系统相结合,就对信任研究的贡献而言,科尔曼的鸿篇巨制与格兰诺维特的网络理论相比,显得略逊一筹。
由“中介人”连接而成的网络,在人际互动中可以更有效形成信任,而无需用更多的成本投入进行制度设计或监督。但达到这样效果是有前提的,对“中介人”有结构性的要求,“中介人”必须起到尽量多的信息传递功能,而不是传统意义上小集体内或派系信息传递的“中介”。信任产生于人际互动,但我们的研究焦点却不应该关注于人际互动和由互动形成的网络,而应从网络的“节点”所起的信息传递作用出发,强调信息传递在信任形成中的作用,这也是信任建设突破制度建设和道德约束的根本之所在。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完成由特殊向普遍、由微观向宏观的转变。根据“中介人”在网络中的位置、社会影响的不同,具有充分信息传递性的网络关系可以从最简单逐渐向复杂的宏观关系转变,信任也可以突破小群体的利他主义精神,向着有利于增加整个社会信任水平的状态转变。
[收稿日期]2013-04-27
标签:制度建设论文; 社会互动论文; 群体行为论文; 社会网络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经济论文; 社会变迁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