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生态伦理学问题笔谈——1.“理性”的祛魅: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认识论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环境友好论文,社会论文,笔谈论文,认识论论文,伦理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924(2006)07-0015-07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实践的指南。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从哲学层面看,就是要建构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伦理学,削减“强式”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的“固恋”;由于“理性”是人类中心主义哲学的本体论之“根”,因此,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生态伦理学的建构,就必须从人类中心主义“理性”的祛魅开始。
1 理性:人类中心主义的本体论之“根”
人,凭什么处于价值世界的中心?非人类,为什么只是人类价值实现的工具?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即古老的人学本体论问题。在人类中心主义看来,人之所以是人而区别于动物,原因就在于人有理性、意识,换句话说,理性,就是人的本质规定性。正因为人有理性而非人类没有,因此,人便成了支配自然这个“定在”的主人,“人给自然立法”也就具有了合理的“内在必然性”。
在《一种现代的人类中心主义》一文中,西方著名的人类中心主义者默迪指出,不管非人类中心主义如何诘难与批判,人类中心主义都是不可以超越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可超越性取决于“使我们成为人类的那些因素”的独特性,即理性的独特性。他说:人从动物中凸显出来,成为“为我的存在”,这与人的理性——作为知识和文化——的“获得”、“存储”和“遗继”相关联;一个能够向前辈的经验学习的物种就可能在一种不断扩张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知识,积累着的知识给人这种文化物种提供了不断增长着的开发自然的能量,提供了对世界的控制权与主宰权。这里的“知识”,说白了就是人的理性,特别是科技理性知识;这里的“学习”,就是人的理性思维的“客体主体化”过程;这里的“控制权”就是人作为“中心”支配自然作为“环境”的权力。整句话的意思是说,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在于人有理性文化,是理性文化化育而成的特殊物种;尽管“生、死和繁衍对于所有的生命是同样的,但是由于人能对其行为进行反思和计划,所以他的行为就不像其他有机体那样,仅仅是对自然的盲目反应:他同化和转化自然,并在其中投入一种意义和可理解的道德价值。”[1]正因为“反思”、“计划”等理性特征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化中客观生成的,具有属人性与专有性,因此,理性的属人性必然决定“道德”的排他性,决定人的主体性与自然的客体性,决定了人的能动性与自然的受动性,决定了人作为主人与自然作为奴仆的统治与被统治、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
与默迪持同样观点的人类中心主义者还有很多。例如,澳大利亚哲学家帕斯莫尔在《人对自然的责任》中就明确宣称,道德权利之所以不适用于非人类的存在物,是因为人类之外的生命没有理性,不能认识到彼此之间的责任,也没有能力交流对责任的看法。美国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在他的著名文章《社会公正概念》中认为,人“能够思考”,因此,伦理学上所谓的“平等”只是人的平等,与非人类的动物无涉;“所有人都将被看作是平等的,这不是因为他们在哪一方面是平等的,而仅仅是因为他们是人。他们是人,因为他们有情感和愿望,能够思考,因而能够以某种其他动物所不能的方式来享受美好的生活。”[2]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一书中,康德旗帜鲜明地主张,道德只适用于有理性的人;一切道德概念,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源起于先验的纯粹理性或理性框架,是理性通过“善良意志”的中介转化为经验的伦理行为,而不是依靠后天的感性经验形成的;由于理性是人生而具有的,因此,理性的普遍性决定了“人是目的”这个伦理学最高准则的客观有效性;动物不能使用符号,不能表达普遍的、抽象的理性概念,因而它不是理性存在,也就不应享受道德关怀。动物不具有自我意识,仅仅是实现外在目的的工具。近代人本学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也认为,“惟有人才以其结构和教育在自然界盖上了意识和理智的烙印,惟有人在时间过程中才渐渐改变地球为一个合理的适合于人的住所,而且以后还要改变得比现实更合理些、更适合于人些。”[3]被后人称为“近代哲学之父”的笛卡尔也主张,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具有理性和语言能力;动物由于缺乏这些品质,它们充其量只能被看作是自动机器;人对动物和自然没有义务,除非这种处理影响到人类自身。他坚信人的理性特别是科技理性的力量,认为自然界绝不是田野中生长的东西,自然包括人的自然都必须依靠人类的“我思”即人的理性来证明;时代的口号就是“必须懂得掌握自然界的力量,使它服从人类的意志和利益”[4]。
可见,“理性”,正是人类中心主义把人作为“中心”,把自然作为“环境”的本体论依据,它为“强式”人类中心主义“三个一切”的价值论(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以人为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提供了“充足理由律”。
2 “理性”的祛魅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认识论起点
既然人类中心主义的大厦是建立在理性的地基之上的,那么,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生态伦理学的建构,就演变成了对理性本体论的祛魅。
第一,人类中心主义对理性的过度崇拜本身就是非理性的。诚然,理性,作为人类“思维的花朵”,使人摆脱了动物的特性而日益获得了人的尊严,但是,随着理性的滥用和理性权威的确立,人类从“激情的理性”陷入了“理性的激情”,并由此展开了对自然的恣意妄为和肆意掠夺。这样,本来旨在反对神话,破除迷信,用知识代替幻想的近代理性主义,却反而走向了自己的对立面——成了新的迷信、新的幻想、新的神话,而这恰恰又是非理性的。理由很简单,正如费尔巴哈在《黑格尔哲学批判》中所指出的那样,从笛卡尔到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的出发点是抽象的理性,思辨哲学的本质只是理性化了的、实在化了的、现实化了的上帝的本质,思辨哲学把人的理性当作上帝,赋予它以至高无上的地位与作用。此时,理性与自然的关系,完全对应于中世纪上帝与人的关系,但不是上帝把人当作奴隶,而是人的理性取代上帝把自然视为奴隶。理性和非理性之间本来就只有一步之遥,过多地强调一方就会倒向另一方。例如,尼采的“上帝死了”表面看来是理性的,但其实质却是非理性的;黑格尔哲学以抽象的理性和严谨的思辨著称,但它也是非理性的。正像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人克罗纳在《从康德到黑格尔》中所说的:“他(指黑格尔——引者注)是非理性主义者,因为他是辩证法家,因为辩证法本来就是按照理性的方式产生出来的作为一种方法的非理性主义——因为辩证法的思维就是理性-非理性的思维。”[5]近代人类中心主义消灭了中世纪哲学的上帝,把人们从对上帝的顶礼膜拜中解放出来,却又给人们重新树立了另一个绝对权威——理性之神,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悲哀。当笛卡尔高呼“给我空间和运动,我就可以造出宇宙来”的时候,他肯定没有意识到,这种弘扬“理性”的行动本身却是非理性的。
第二,人类中心主义把理性视为人的本质本身也是非理性的。理性,固然是人的本质特征之一,但它绝不是人的本质。关于人的本质问题,自有人类以来,就一直是哲学界的一个“元理论”问题:有把人的本质归结为语言的,也有把人的本质归结为意识的,但是,人的本质从发生学层面上看只能是劳动。劳动是人的本质规定性,是人自我发现、自我塑造、自我确证的惟一方式。只有劳动,才能为意识和语言的产生,并最终通过头和手的结合创造出非人类所不能创造的拉斐尔的绘画、托尔瓦德森的雕刻、帕格尼尼的音乐。
人类中心主义把理性看成人的本质,这是部分合理的,但是它不应该过分夸大理性的作用,甚至把理性的作用加以神化或绝对化。因为,根据恩格斯的理解,理性、意识、思想等归根结底都只是劳动的产物,是人在劳动过程中对外部自然的内化与积淀。“人们的想像、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6]不仅如此,理性、意识等的物质器官——人脑也是在劳动中产生的。“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它们是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脑就逐渐地过渡到人脑。”正是劳动的“物质行动”,即人与自然的对象性接触,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为人成为“有目的的存在物”、“有意识的存在物”和“能动的自然存在物”提供了精神准备。因此,人类中心主义以理性规定劳动而不是以劳动规定理性,把理性“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而不是把人看作是有理性的个人,这只能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所谓的“从人们所说的、所想像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是“从天上降到地上”来理解人的思维方式,是地地道道的“唯心主义的非理性主义”(卢卡奇)。“劳动是这样一种因素,它既是实现由猿到人的转变,使人从动物界脱离开来和提升出来的根本因素,又是使人同动物区别开来,使人成为人而存在的根本因素。”[7]这个“根本因素”既包括人的物质性,又包括人的精神性;既包括人的自然性,又包括人的自为性;既包括人的受动性,又包括人的能动性。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过程,同时也就是消解“强式”人类中心主义,特别是它的理性本体论的过程。只要抓住人类中心主义理性本体论的非理性主义实质,并以马克思的劳动实践本体论取而代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践才能在正确的认识论指导下进行,并化为人们自觉的行动;生态伦理学也才能取得批评与建构的双重功效:既强有力地批判了作为其对立面的人类中心主义,又找到了人为什么要给自然以伦理的逻辑必然性,因为劳动的双向对象化特征规定了人与自然的“场依存性”和“共生诉求”性——只有以自然界作为人类“须臾不可缺少的对象”,并给予其必要的尊重与呵护,人们才能够透过它“直观自身”,并“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