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场经济体制及其相关概念的再认识_市场经济论文

对市场经济体制及其相关概念的再认识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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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34(1999)06—0050—04

研究市场经济制度问题,首先遇到的是对市场经济制度内涵及其相关概念的解释问题,同时也必然要涉及市场经济制度与其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国正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说明这些概念以及如何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一、市场机制与市场经济制度

市场机制属于机制的范畴。机制最早源于希腊文mechane, 意指机器制动的原理及机器内部各机件之间互为因果或互为作用的关系,并且通过运转实现一定的功能。它实际上是指由若干要素相互联系,互为因果,在整体运动中自行调节,以实现相互平衡的机能。从系统论和控制论的角度看,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系统受到外界或受到自身某些因素变化的影响时,会导致整个系统工作状态离开原来的正常工作状态而发生某种偏离;把这一偏离量作为反馈信号去调整该系统的工作状态,并使之恢复正常时,这样一种能够自行调节自身变化以保持系统平衡的机能,一般称为机制。

如果我们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由若干相关要素组成的大系统,那么某一要素发生变化或受到市场外部力量作用导致市场不平衡时,市场要素(如价格)就会作为反馈信号,调整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以重新恢复市场在某种条件下的平衡状态,简而言之,市场所具有的这种能够自动平衡自身的机能就叫市场机制。市场机制表现为在市场运行过程中,通过不断的自我调整,由市场平衡到不平衡,又由不平衡到新的条件下的平衡。它如同其它任何自然系统一样,也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并且通过供求规律、价格规律、竞争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的集合运动实现着价值规律。

从市场机制的特征来看主要表现为:(1)历史性。 这是由市场的历史性所决定的。在简单的商品交换中,价值规律直接表现为市场机制,其基本要素仅由市场供求和交换价值所构成,在一般商品市场中,商品价格作为价值量的指数,指示着供求变动的方向,竞争仅限于一定的范围之内,货币作为中介起着蓄水池的作用。(2)集合性。 在现代市场条件下,市场系统内的各相关要素都不能独立存在,而表现为一个集合。(3)互动性。在市场机制的构成要素中,任何一项要素的变化, 都会引起其它要素作相应的变化,并且互为因果关系。(4)时滞性。 也就是当某一变量发生变化时,其它相关要素作相应的变化需要有一定的过渡时间。(5)动态性。推动市场机制不断运动的根本原因, 在于市场内的矛盾性,即供求之间的对立运动,而其外部原因则在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

从上述特征中,我们可以看到市场机制的客观性这一本质特征。因为它是人们通过长期经济活动总结出来的一整套客观经济规律,它既不属于某一特定制度,也不属于某一特定体制,因此它是一个“中性”概念。它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具体作用形式以市场存在为前提,而不以制度类别不同或体制形式不同为转移,最多只存在作用强度上的差异。在市场上活动的每个人作为“经济人”,对市场机制的反应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行为,只能加强市场机制具有客观性这一根本特征。市场机制的客观性,使之成为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离开市场机制,市场经济制度就成为无本之木,因而定义市场经济制度必须从市场机制谈起。

二、什么叫市场经济制度

由于市场经济制度是以“中性”的市场机制为基础,同时带有基础性和广泛性,所以市场经济制度概念的使用上也具有随意性。人们都带着不同的市场经济制度观去说明问题,因而对市场经济制度也就存在不同的理解。

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用过“市场经济”来称呼他们叫作“商品经济”或“货币经济”的经济形态。马克思对市场经济的分析是以商品经济的解剖为出发点的。如商品的二重性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它来源于生产商品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商品内在的一般矛盾,它规定了全部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的一般性质,这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1〕(P54-55)并认为“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得以形成的真正原因,进而构成一切商品生产的一般基础。〔1〕(P80)同时认为,分工愈发达,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愈高,生产就愈益成为商品经济,商品关系、市场关系就愈益普遍深入,愈益成为占主导或支配地位的社会经济联系方式。另外还指出,资本主义经济(商品经济)的运行特征在于,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和其它资源的职能是由随供需情况的变化而波动的市场价格承担的,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所必然导致的运行状态则是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反复出现的严重经济危机。

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没有使用“市场经济”这样的词语,是因为他们同自己的先行者——古典经济学家一样,把分析重点放在商品关系的质的方面,只是从原则上指出了它能迫使商品生产者为追求自身利益跟着不断波动的价格走,被动地适应市场需求,而没有对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运行的机理作过细的研究。〔2〕(P995,P776)〔3 〕(P604)

列宁也只在1906年和1922年两次使用过“市场经济”一词来同计划经济相对比。他第一次使用“市场经济”用语就认为它是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而同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经济”相对立。他说:“只要存在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也无力消灭不平等的剥削。只有实行巨大的社会化计划经济制度,同时把所有土地、工厂、工具所有权交给工人阶级,才能消灭剥削。〔4〕(P406—407)但在新经济政策正式实施以后,列宁想法发生了改变,他明确指出,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同计划经济并不矛盾。“新经济政策不是要改变统一的国家计划,不是要超过这个计划范围,而是要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5〕(P206)〔6〕(P473,P534 )这表明列宁已开始认识到市场机制存在的普遍意义。

由于各自所处社会经济环境所限,以及世界观和对经济学研究视角的不同,马克思、恩格斯以至于列宁都没有给市场经济下过具体的明确的定义。但这丝毫不能抹杀其中蕴涵的丰富的市场经济思想。

较为规范的“市场经济”一词,是在19世纪末期新古典经济学兴起以后才流行起来的。所谓“市场经济”是指在这种经济中,资源配置是由市场机制引导方向的。以A·马歇尔、M·瓦尔拉、V ·帕累托等人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把自己的研究重点放在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一经济运行的根本问题上,对市场机制如何配置资源进行详尽的高度数理化的分析,从而把对市场经济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他们的结论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由市场供求形成的,能够反映各种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的均衡价格,能够引导资源作有效率的配置,达到所谓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这样,弄清了商品经济如何通过市场机制有效地配置资源,市场被看作商品经济运转的枢纽,货币经济或商品经济也就开始被通称为市场经济。

当代经济学家对于市场经济制度的概括,也存在不同的视角,因而有关市场经济制度的含义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美国经济学家奥斯特罗姆认为,“市场制度的特征是,其财产权是完全可以分配的,是私有的,并且按照相互同意的价格能不花代价就进行交换的。这种制度的特点是,不使一些人的境况变糟,则没有人的境况能够变好,……市场制度的平衡状况从未持续过,生产者有积极性把产量提高到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在市场制度中,政府的作用只限于帮助决定谁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保护这些权利。”〔7〕(P255-P266)看来,这一观点并没能完全脱离古典经济学家对市场经济问题的看法。

此外,阿兰·C ·格鲁奇在《比较经济制度》一书中写到:“经济资源的分配,可以通过采用市场价格和其它金融措施的市场经济制度进行,也可以通过建立在行政命令基础上的计划或行政制度进行,或者通过这两者的某种结合进行。在美国,资源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于市场制度,但也依赖政府大量干预。在苏联,经济资源的分配主要借助于命令制度或行政制度,直到现在,它对市场经济制度的依赖仍然是很有限的。”尽管他最终还是把市场经济制度看成是有别于政府和行政干预的一种资源分配方式,但他已经注意到,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排斥计划的行政制度的介入,并意识到混合经济形态的存在。

日本学者矶村隆文认为,市场经济制度总是具体地表现为市场经济体制,并且与为经济体制提供服务的社会体制和政治体制发生密切的联系。所谓经济体制是指与生产要素、消费资料的生产流通有关的,或者是与产品、劳动力、货币等交易关系以及经济主体行为准则相关的体制。社会体制是指为规范人际关系和人们行为而建立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其中的社会价值体系构成该体制的意识基础。政治体制是政治或行政机构进行制度改革和政策制定的体制。〔8〕(P36)这一概念凸现了许多现代市场制度中的重要构成要素,如把政治和社会因素纳入市场经济制度范围,更具有现实意义。但从市场经济制度整个发展过程来看,并不是一开始就广泛渗透着政治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因而这一表述不能反映市场制度的整个演化过程。另外,关于市场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也不甚清晰。

上述各种有关对市场经济制度的理解和定义,都从各自的立场和观点出发,以不同的视角去看待市场经济制度。在给市场经济制度下定义之前,应该明确两个标准,一是市场经济制度的概念应具有一般性,要能反映市场经济制度的整个发展过程;二是市场经济制度的概念也能反映特殊性,即能够反映市场经济制度发展过程的某一特殊阶段特征。同时还必须明确,在市场经济制度中,市场机制始终构成市场经济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离开了市场机制,市场制度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这种机制是在以货币为媒介、以价格为信号进行交换的过程中发挥自身的作用。

在纷繁的交换中,既存在竞争的一面,也存在合作的一面,两者互为表里,构成矛盾的统一。这种竞争与合作不是在杂乱无章中进行的,它经历了一个自由发到自觉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是市场经济规则。这种市场经济规则同组织密不可分,它是在与组织相关的长期交换过程中产生的,并通过组织来贯彻和执行的。组织不仅构成制定和实施市场经济制度的主体,同时也是促使市场经济制度进化的主体。组织的创新和拓展,必然带来市场经济规则的变化,最终将引发市场经济制度的变迁。从市场经济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看,组织首先是指企业组织。后来,随着企业组织结构的日趋复杂,企业竞争与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活动逐渐超出了市场机制本身所能约束的范围。这时,国家和行政作为组织要素逐渐进入或参与到市场经济制度中来,成为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织因素。

结合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所谓市场经济制度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相互竞争与合作的规则,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中的诸规则为表现形式的制度。从具体形态上讲,可概括为经济主体内部和主体之间的所有权关系以及经济主体的决策结构和决策方式,即资源配置方式。从主体构成来看,它经历了从企业和消费者到企业、消费者和国家的变化过程。从所有权关系来看,是指占有权,即处置权、管理经营和使用权以及产品和收入的权力,其核心是经济主体可以依据这种所有权,自主地并且较充分地对市场机制的变化作出适当的有利于自身的反应。从经济主体的决策结构和方式来看,是指由谁依据什么作出决策。决策结构是指经济主体在资源配置上各自所处的地位和重要性;而决策方式是指经济主体依据什么作出决策,其实质是经济主体依据什么进行资源配置的问题。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来看,这种依据存在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以市场为表现的经济规则;二是以计划为表现的经济规则;三是一种更为现实的以市场与计划某种程度结合为表现的经济规则。因为从目前来看,绝对的市场或绝对的计划都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表现形态,问题在于如何认识两者结合并存的结构与功能。

三、市场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制度实际上是经济制度的一种具体形态或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而经济体制不过是市场经济制度的一种具体安排。

关于经济体制,也存在不同的表述。瑞典著名经济学家阿瑟·林德贝克教授认为:“经济体制是在特定地理区域内进行决策并执行有关生产、收入和消费决策的一组机制和制度。”格雷格理·格罗斯曼把经济体制定义为是由对稀缺资源的配置进行决策并执行决策的各种机制、组织安排和规则所构成。埃冈·纽伯格和威廉·达菲等人则认为,经济体制应包括以下三组互为补充的社会关系,即通过决策结构反映出来的经济决策权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通过信息结构反映出来的各经济单位内部和它们之间传递信号的机制和渠道;通过动力结构反映出来的一个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愿望推动另一个当事人从事经济活动的关系。

从以上各种经济体制的定义来看,虽存在某些细微差别,但其共同点在于把市场机制和具体的市场经济制度看成是体制的组成要素,而体制则是机制和制度组合过程中的具体安排。由此可以认为,经济体制是最接近于或最能说明具体的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个概念。由于机制和具体的制度之间组合的外在形式不同,因而形成了不同的经济体制。或者可以认为,经济体制本身就是具体的市场经济制度,反之亦然。从区别的角度讲,市场经济制度的存在主要是以市场机制作用的存在为基础,因而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经济体制同样也强调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但它的存在主要取决于市场机制与市场经济制度要素的具体结合方式,这种结合方式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具有相对的易变性。

收稿日期:199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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