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及应对——以新疆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疆论文,边疆论文,为例论文,安全问题论文,民族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疆在历史上就生活着文化特征与内地形成强烈反差的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塔吉克、锡伯、满、乌孜别克、俄罗斯、达斡尔、塔塔尔等十几个民族,新疆的安全治理对我国新时期的稳定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新中国成立后,边疆民族地区民众的生活发生了的巨大的变化,但不稳定因素始终存在,国外敌对势力也总是利用这些不稳定因素大做文章。2009年新疆爆发了“7·5”重大暴力事件,使得以“三股势力”(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为首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成为持续性地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首要因素。本文以新疆为例,探讨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其应对能力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的重要特点
非传统安全源起于人们对非军事威胁的关注,联合国于20世纪60年代就提出了要重视环境、粮食、人口、贫困等非传统安全问题。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的《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全面阐述了安全与发展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可持续发展。1994年联合国的《人类发展报告》提出了“人类安全”(Human Security)概念,并阐述了七大安全问题:经济安全、粮食安全、健康安全、环境安全、人身安全、共同体安全和政治安全。在学术界,英国学者巴瑞·布赞于1991年出版的《人、国家与恐惧》一书,初步从理论上概括了非传统安全问题,把安全问题领域分为“经济、环境、社会、军事、政治”五个方面,把安全对象层次分为“国际体系(international systems)、次国际体系(international subsystems)、单元(unit)、子单元(subunits)、个人(individuals)”。① 北京大学王勇第一次引用了“非传统安全”的概念。② 1999年王逸舟的《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安全》一书则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生态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资源安全、恐怖主义、跨国公司问题、贩毒问题、难民问题等非传统安全诸问题。③ 如今,随着传染病蔓延、生态环境恶化、能源危机、局部冲突事件发生,非传统安全已经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非传统安全是一种以人为中心、以认同为基础、以非军事对抗的生存场域为背景的和谐状态。这种和谐状态以个人的“安全认知”与社会的“安全认同”为前提,以生存的“安全场域”为标志。④ 对个人来说,没有家庭、社区和职业场域的和睦与和谐,就会没有安全感;对一个民族来说,没有民族成员的生活空间及与其他民族和谐相处的社会心理场域,也会缺乏安全感;对一个国家来说,如果国家的领土、战略、利益场域总是受到侵犯,那么国家就会因受到威胁而缺乏安全感。因此,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安全感都与他们的安全场域和对安全认同的程度直接相关。
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在时序、空间、社会心理场域的转换上有着复杂的交织关系。所谓传统安全,是指“主权国家如何抵御外来军事干涉和入侵,防止核战争以及维护民族独立领土完整方面的问题”。⑤ 这种靠军事、政治和外交手段维系的安全在一战、二战、冷战及其他战乱时期非常有效。它强调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或“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安全互动,在手段上特别强调军事力量。⑥ 但由于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的物质匮乏和心灵创伤,人类开始思考如何在新时代面前重建安全家园、安全社区、安全国家及安全世界。特别是冷战之后,局部地区的民族冲突和宗教纠纷增多,人类面临的非军事威胁不断上升,日渐成熟的新安全理论及模式逐渐浮出水面。在非传统安全的视域中,安全不仅是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而且还是主体间对不安全没有“普遍认同”。⑦ 因而,非传统安全重视的是通过人的文化传统、心理特征、价值观、国家认同,强调安全的多样性和安全行为主体的非国家性,⑧ 追求人类共同体的“优态共存”。⑨ 非传统安全的理想状态是使整个地球成为多样性文化“和而不同”的村落,使人类家园处于和谐有序、富裕共享的安全状态之中。
冷战以降,民族问题不断凸显,成为不少国家内外纷争的一大难题。对于我国的边疆民族地区而言,与民族问题相关联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也不断凸显,并表现出诸多特点:
1.民族成分与民族文化多样性决定了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多样性。在新疆,生活着许多与内地汉族从生态环境、生计方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完全不同的民族。在新疆,现有民族成分53个,世居在这里的民族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塔吉克、锡伯、满、乌孜别克、俄罗斯等民族,此外汉族和其他民族也不断进入新疆定居。新疆的少数民族均保持着自己的传统文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维吾尔族。维吾尔族自古以来以绿洲农业为主要生计方式,在绿洲农业基础上形成的庭院社会组织是其传统文化发展的基础,迥然不同的语言文字,颇具特色的风俗习惯如毛驴套车赶巴扎、定期聚会庆丰收等,体现着他们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新疆民族成分众多,文化传统迥异,不同民族在互相交往的过程中因为语言、风俗习惯及在长期传统文化影响下的民族心理及外现行为不同而导致的民族关系问题也呈现多发性。⑩ 这些问题,不仅从民族心理层面影响边疆地区的安全与稳定,而且表现在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各个层面,形成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紧张与冲突。
2.多种宗教信仰并存使得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具有异质性。中国境内有10个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其中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塔尔、塔吉克等6个民族从历史渊源上本来就是新疆的世居民族;而回族在新疆有大量分布;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亦有少量人口居住在新疆。伊斯兰教在中国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演变,已经变成与中国区域文化相结合的宗教体系。教民们数百年来以清真寺为中心而居住,以真主为信仰中心,在社区管理和日常生活中,宗教人士具有很大的影响力。除此之外,近几年来,基督教、道教及民间信仰在新疆传播速度加快。信教人数不断增长,信徒多以汉族为主。(11) 这种多种宗教共存的局面一方面反映了文化多元性,另一方面则因信仰的异质性增加了产生隔膜和冲突的可能性。由于信仰属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部分,一旦产生宗教信仰的隔膜和冲突,就会引发各类具有异质性的非传统安全问题。
3.跨国民族的国—族关系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互相重叠,使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呈现出跨境复杂性。世界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而国家领土的划分都不是以民族为界而是以山川地域为界,“这样划定国界的方式或国界变动就往往把同一民族划分到不同国度。另外,也由于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民族的一部分被强迫迁徙或自愿迁徙到另一国度,而与同源民族分离,跨居不同国度,也是造成跨国民族的因素之一,这类民族现象,我们统称为‘跨国民族’。”(12)“跨国民族”具有以下的特征,如相同渊源关系、双语双重国籍身份、有一定的人口、经济、聚居地及文化并在民族过程中同源民族感消逝等。(13) 在新疆,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俄罗斯等民族均属于跨国民族。有些民族仅跨居两国,如柯尔克孜族绝大多数居住在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但多数民族跨居多国,如维吾尔族不仅在中亚五国均有分布,甚至在土耳其、保加利亚及里海以西的几个国家中均有分布。这些跨国民族因为居住国不同而结成的民族内部关系和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对民族关系、世界局部地区关系、接壤国关系、跨邻国关系等均产生巨大的影响。以维吾尔族为例,维吾尔族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在中国、中亚、西亚诸国均有分布。(14) 中亚五国独立后,一小撮维吾尔人在东突恐怖分子的唆使下想建立维吾尔国家,这样不仅使中国境内的维吾尔族人心不稳定,而且也使中亚、西亚所在国的维吾尔族人心不稳定,更重要的是牵扯到中国、中亚及西亚的国家安全与稳定。因此,由于跨国民族涉及民族内部关系、民族关系、国家—民族关系及国家间关系,因而使边疆民族地区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呈现出跨境复杂性的特点。
4.边疆民族地区安全现状呈现出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的相互交织性。边疆相对于中心而言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安全的边界。以伊犁河水资源为例,伊犁河上游在中国新疆境内,发源于新疆天山西段,流域面积约57万平方公里,其水量居新疆众河之首,径流量约占全疆河流径流量约1/5,大约有3/4的水量流出国境,其中、下游在哈萨克斯坦境内。(15) 因此之故,伊犁河不仅是中国境内上游众多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下游哈萨克斯坦境内各族人民的故乡河,上游河水的污染直接影响到哈萨克斯坦人民的生存。从国界上来说,伊犁河水的应用应该以国界为界,上游属于中国,中、下游属于哈萨克斯坦,只要两国不越界使用,两国就能够保证国界的安全,这属于传统安全问题。但是随着中国新疆北疆人口的不断增长,上游的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及使用不当,使上游局部地区的水资源遭受污染,影响到中、下游哈萨克斯坦民众的饮用水的质量,由此而产生的问题则属于非传统安全问题。
5.社会变迁下产生的代际转换性是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具有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新疆和平解放后,广大贫穷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得到了土地、牧场和其他生产资料,生活有了保障,贫富之间的差别逐渐消减。虽然其间经过“文化大革命”,但总体来说各少数民族逐渐适应了计划经济的模式和集体思维模式。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代替计划经济,随之而来的是集体耕(牧)作方式向以核心家庭为主的个体耕(牧)作方式转换。因为个体能力的差别,一些农牧民富起来了,一些农牧民则一贫如洗,贫穷的农牧民对不同层面的政府产生了失望及抵触情绪。尤其当内地人口急剧增长、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快、又以边疆民族地区的资源为依托时,这种对不同层面政府的抵触心理更加强烈。久而久之,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因社会急剧变革而发生变化。一些人对现实感到不满和失望,在宗教中寄托自己对今生和来世的希望;一些人则受到他人的煽动,从民族记忆和历史记忆的层面找回他们的民族意识和宗教情结,并做出一些极端的反对政府的行为。这些行为具有明显的代际特点:首先,他们更注重从社会基层层面发起和组织,因为市场经济的最小单位是个人和家庭;其次,他们更注重从文化和宗教角度寻找软策略与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周旋。代际价值观念和集体记忆的转变使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凸显出以往未有的代际转换性。
以上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特点,互相关联,互相影响。尤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绝大多数特点综合反映在某个问题上,结果就导致重大冲突乃至危机的发生。
二、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的主要问题
目前最现实、最紧迫并对我国形成最重大挑战的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排序与分析如下:
1.三股势力问题。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不仅是影响中国新疆也是对整个中国形成最大威胁的首要安全问题。以“东突”为例,“9·11”事件后,“东突”组织将其骨干分子隐蔽起来,并宣称今后只进行非暴力政治斗争。同时,在国际上散发维吾尔人遭受“迫害”的情况,四处寻找“受害”的“东突”分子,让他们在国外进行活动。国际反华分子则积极为“东突”问题国际化提供温床,“东突三大”于2001年10月中旬在欧洲议会和欧盟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如期召开;西方反华学者还向“东突”势力建议,“国际化是北京最为恐惧的一个方面,国际化可以最有力地促进东突厥斯坦。‘东突三大’的举行就表明东突厥斯坦问题已经国际化了”。(16) 这说明日益国际化的“东突”问题不仅是威胁新疆安全的头号问题,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使新疆成为国内和中亚非传统安全问题国际化的焦点。有学者指出:“中国西北部边疆地区面临的主要威胁,是所谓‘三股恶势力’,它即反映出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条件下思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走向,也间接表达了中亚一带国家类似麻烦的定位。”(17) 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暴力事件的爆发,再次证明三股势力已经构成新疆最紧迫的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相交织的问题。
2.生态安全问题。新疆的生态退化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民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在新疆南疆的环塔克拉玛干沙漠周边的绿洲农区和城镇,都存在着日益严重的缺水、沙化现象。原来每年的沙尘暴主要集中在3—4月份,持续到5月初,现在每年从3月持续到6月。(18) 塔里木河上游的三条河流叶尔羌河、和田河和阿克苏河的河水流量不断减少,其中和田河已经干涸。三河汇聚后形成的塔里木河因为灌溉和排碱的缘故,致使下游干涸。今年塔里木河下游断流1000多公里的现实表明,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南疆可持续发展的瓶颈。(19) 生活在南疆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的各族人民因河水不断碱化,无法饮用,不得不饮用成本较高的净化水。新疆北疆虽然有全国最优良的天然牧场,但牧场退化的状态令人担忧。博尔塔那蒙古族自治州的赛里木湖及其周围地区,上世纪50年代以著名作家翦伯赞笔下的果子沟著称于世,但现在这里不仅没有果树,而且到处是沙化的山体。坐落在山脊上的赛里木湖,水位年年上涨,山峰上的雪线不断上移,湖边草、树明显稀少。(20) 因此,生态退化已经构成了影响新疆民族人民生存与发展的非传统安全威胁。
3.资源开发与配置问题。水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已经成为中国新疆和中亚非传统安全问题中最棘手的问题,如哈萨克族近年来因水资源缺乏而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除此之外,内地对新疆石油、天然气、各种有色金属的开采使用对新疆生态环境的破坏,及新疆各族人民拥有资源却无法使用或以高价格使用的现状也成为边疆各族民众普遍抱怨的问题。库车作为西气东送的始发点,周边的农牧民却只能看着石油天然气向内地差价输送,自己却不能使用。(21) 而新疆已经拥有的天然气或其他无污染的资源完全可以解决新疆生产与生活燃料问题。资源开发与配置不平衡、不公正的现状,导致新疆各族人民心理失衡,构成非传统安全威胁。
4.跨国民族问题。首先,新疆的跨国民族问题最突出地表现为跨国民族的迁徙及安置问题。哈萨克族迁徙与安置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解放前哈萨克族就一直处于被动迁徙状态。解放后有相当一段时间内哈萨克族人和平地居住在新疆北疆和哈萨克斯坦境内。但1962年由于“伊塔事件”的影响,6万哈萨克族人出走前苏联的哈萨克境内。(22) 改革开放后,国内一些哈萨克族人陆续迁入前苏联哈萨克境内;苏联解体以后,哈萨克斯坦国成立,国内新疆北疆因人口持续增长及其他因素影响,一些哈萨克人又迁入哈萨克斯坦境内。“据哈萨克移民与人口局资料,全世界共有1300万哈萨克人,遍布于世界40多个国家,近1/3的哈萨克人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在哈萨克斯坦境外,其中有近200万人准备移民到自己的‘历史祖国’”。(23) 中国作为哈萨克斯坦以外哈萨克族人数最多的国家,向哈萨克斯坦移民最多,移民迁徙与安置成为影响两国关系的第一大问题。再者,跨国民族问题往往与“三股势力”密切相关。如“与我国新疆的阿勒泰和塔城地区接壤的哈萨克的东哈州、与我伊犁地区接壤的阿拉木图州,与我南疆接壤的吉尔吉斯斯坦的伊塞克湖州、纳伦州和奥什州(费尔干纳盆地),塔吉克斯坦的戈尔诺—巴达赫尚自治州等边境地带,正是近年极端势力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24)
5.移民与民族关系问题。由内地移民至新疆而引发的各类民族关系问题也是目前困扰边疆安全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新疆解放后,移民新疆的人员主要隶属于以下几大群体。(1)组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50年1月,新疆军区组织11万指战员投入大生产运动。1953年6月,新疆军区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分别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25) (2)知青响应“上山下乡”号召来到新疆。从1963年7月到1966年10月的短短三年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上海、北京、天津、武汉四市和江苏、浙江两省一共接受了知识青年12.67万人,这个数字占“文革”之前全国城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总人数的约1/10。(26) (3)劳改人员进疆。从1951年到1975年全国进疆改造罪犯增至12.1938万人。(27) (4)计划移民新疆。到1956年底,分配支边和随迁人员,迁入数有75.17万人,占区间移民迁入数的51%。1967—1970年执行了苏皖鄂三省的移民计划,三省迁入人数约为80多万人。(28) (5)自发移入新疆。1951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的户口管理暂行条例有利于迁徙者获取生活需要,(29) 因此内地人口自发地迁入新疆。
应该说,移入边疆民族地区的汉族在屯垦戍边的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汉族人涌入边疆民族地区,因与当地少数民族争夺资源、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信仰等行为引发的矛盾和纠纷逐渐增多,成为影响当地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同时,部分内地移民抱着“边疆赚钱,内地养老”的思想,而不是将国家屯垦戍边的责任放在第一位。这种功利主义思想倾向,也导致移民行为的短期效应:一些汉族移民及其后代在改革开放后成为“孔雀东南飞”的主流,“飞”不走的人则或在退休以后移居内地或随子女迁居内地;一些外来移民或其所属的企业、团体虽然运用了当地的资源,却没有真正融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没有与当地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这些都给边疆民族地区的安定和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6.国家认同中的代际差异问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许多少数民族老人的记忆中,都保留着对毛主席的崇敬和爱戴,很多少数民族老人的家中仍然挂着毛主席的照片。因为他们认为是共产党和毛主席让他们过上了受人尊敬的生活。因此他们的国家认同感远远高于民族认同感。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苏联解体以后,与我国有关的几个跨国民族,如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在中亚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加上边疆少数民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而使边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明显滞后于内地,结果在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边疆人中,有一部分人的国家认同意识淡化。有些人甚至将中亚成立的同源民族国家作为自己的国家,并迁而往之。国家认同中的代际差异极不利于新疆目前和未来的社会稳定与安全。
以上问题在不同场域和不同时期互相影响、相互转化。如三股势力与跨国民族问题经常纠缠在一起,生态恶化问题总是与资源开发与配置问题联系在一起,移民问题与代际差异问题密不可分。厘清这些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则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
三、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的能力建设
1.深化落实“新安全观”,建构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的“和合主义”理论范式与战略思维。在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形成了不同的范式。如美国的“本土安全”战略与联合反恐,欧盟“共同安全”战略与普遍维权,东盟的“协商安全”战略与合作发展,俄罗斯的“社会安全”战略与经济复兴等。现今我国倡导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不仅适用于应对传统安全威胁,也完全适用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不仅适用于应对国际安全问题,也适用于边疆民族地区的某些特殊安全问题。我国自古以来在边疆地区实行怀柔政策,如隋唐时期的羁縻制度、元明时期的土司制度、清代的改土归流制度等等,也充分显示了中国对待边疆问题的柔性战略,今天的边疆民族地区的安全问题虽然不可与历史相提并论,但一些成功的经验仍值得我们汲取。另外,从非传统安全的实质是“优态共存”的“广义安全观”和“安全是第一伦理”的价值命题的双重角度来看,“和合主义”的理论范式应该既是中国建构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方略宗旨,也是解决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所要遵循的原则和理论依据。“和合主义”范畴最早由余潇枫提出,其理论内涵可以表述为以下理性法则的重要组合:“社会共有、权利共享、和平共处、价值共创。”(30) 第一,“社会共有”理性法则既是一个表征人类共时态特征的地缘上的资源“共有”社会,也是一个表征人类社会正义“不可分性”特征的人缘上的价值“共有”社会,可以说,“社会共有”的共识是“和合主义”面对“异质共存”世界的重要依据,也是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基本价值前提。第二,“权利共享”理性法则是正义性基础上的平等性的确立,它既是国际伦理精神的弘扬,也是创设与实现正义加平等的现实和谐机制的内在要求。第三,“和平共处”理性法则意味着个人与国家权利的切实保障有其必然的条件以及国家安全的方略设计以全面“和平”为其起点。第四,“价值共创”理性法则最基本行动是行为体对自身责任的承担,是行为体对“全球安全”与“人的安全”价值的优先承诺,是“和合主义”的目标指向。因而,从根本上说,“和合主义”是要创造一种体现“类价值”(31) 的“国际交往行为”(32),既跨越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历史鸿沟,又超越物质主义与观念主义的二元对立,为解决全球化时代具有跨国性质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提供理论范式。
2.深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非传统安全能力建设的新体制模式。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由于非传统安全在强调国家安全的同时,强调“人、社会及全球”的安全,那么,非传统安全的能力建设的新体制模式就应注重“人”、“社会”及“全球”三个层面安全的建构。对于边疆民族地区来说,“人”的层面主要针对各民族个人安全、家庭安全,衡量个人与家庭是否安全的因素则有个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等。“社会”的层面又可以分为“微观”、“中观”及“宏观”三个亚层面,即个人和家庭所在的小社区的安全,小社区之上至中央人民政府之下的所有社会层面,以及国家作为行为体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态度、政策等等。在边疆民族地区,中观亚层面则特指民族乡、自治县、自治州、自治区等不同层面的安全,衡量这些不同层次的“中观”层面安全的因素有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及制度、各个民族在不同层次的政治经济利益、传统文化发展权利等等。全球层面指边疆民族地区与相邻国家及一些跨国问题而涉及到国际社会的安全。衡量“相邻国家与国际社会”层面的安全因素有跨国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之间边疆政治经济文化及外交问题等等。因而未来中国边疆民族地区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挑战,必须结合特殊的国家间协作战略。如今上海合作组织虽然为解决中国和中亚各国的三股恶势力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但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交织在一起的具有潜在性和深入性特点的边疆民族地区的安全问题则需要更多的耐心、时间及持久的非传统安全的战略筹划。如果多层面一体化的能力建设新体制模式得以建立,影响边疆民族地区稳定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得以掌握,解决具体的边疆民族地区的非传统安全的问题就能够把握。
3.深化落实“和谐社会观”,构建非传统安全威胁引发的常态危机与非常态危机应对机制。和谐发展追求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引发的各类危机有其演变、转化的基本规律,无论是常态危机还是非常态危机均会历经一个从预兆期到爆发期,再到消退期的过程。基于这个时间序列,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应对可分两个阶段、三个重点,即事前的预防准备和事后的处置应对,危机的触发点、临界点、转折点的掌控。预防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社会风险的生成和扩大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识别、评估与消减,其对象主要是社会风险;处置应对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快速反应,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与此相应,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应对有常规应对和超常规应对两种机制,其结构有所不同。常规应对是针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引发的常态性危机,其应对模式强调部门的归类实施与程序性,如生态、移民、代际冲突、资源配置与开发等,边疆民族地区常规危机就可以遵循此类应对机制。超常规应对是针对非常态危机,即常态危机的进一步恶化——或者是簇群式危机爆发、或者是危机转化为结构不良性危机等,超常规模式强调应对的复合性与超程序性,强调指挥中心的权威性,由其综合协调各个职能部门和组织的行动,恐怖主义问题、民族分裂主义问题、宗教极端主义问题等边疆超常规问题就可以使用超常规应对机制。危机的应对重在预防,故应通过和谐社会观的宣传、教育以及相应社会管理措施的深化与落实,为社会的稳定提供前提性的保障。
4.深化落实“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的战略思想,切实解决当前边疆非传统安全问题。胡锦涛近日在新疆考察工作时,强调要“紧紧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宝贵机遇,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努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创造新疆更加美好的明天”。(33) 针对新疆目前的多种非传统安全问题,笔者建议的措施有:第一,在多元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强化政治认同和国家认同。在世界民族史上,在人口规模上不占优势的少数族裔要么沿着“接触—容纳—同化”这个最为顺利的途径,要么沿着另一条较为曲折的“接触—冲突—竞争—容纳—融合”的线路,融合到主流社会中去。(34) 但这两种模式在中国则以更为缓和的形式达到了政治认同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政治认同影响国家之间安全设防的必要与程度、国家安全及其制度动作的合法性基础、社会安全性实现的可能性限度。(35) 因此,强化政治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必经之路,也是国家认同的标志和象征符号。
第二,强调绿色正义(36) 和改善生态环境。除了保护越来越少的水资源外,还要保护和恢复以胡杨和红柳为主的沙漠植物系统。近些年来,为了养育不断迁入的人口,南疆各绿洲地区开垦以胡杨和红柳为主的沙包地,种植棉花、水稻等费水植物,近年来又种植红枣等植物,致使本来碱性大的沙包地碱化速度加快。一些土地种植几年后因碱化程度加大而再次抛荒。而原来保护地表的胡杨和红柳也因地下水位下降而枯死或因开荒而推倒。笔者认为,胡杨和红柳是适合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地带的植物,应该保护和恢复这些根系发达、固沙治沙的植物体系,以防止南疆地表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第三,针对资源开发与配置问题,建议让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开发、使用及交易自然资源。新疆是国家的自然资源大省,其中尤其以石油、天然气、煤和有色金属为多。但新疆各族人民的经济生活的贫困面还相当大,用他们的话语说就是“守着金饭碗过穷日子”。比如,库车县是南疆西气东送的始发站,但这里乡镇以下的各族老百姓仍然依靠柴火为主要燃料。他们守着天然气却不能用天然气做饭和供热。类似的例子有很多。因此,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除了给予新疆资源税外,让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开发、使用和交易自然资源。以丰富的自然资源降低贫困面,缩小贫富差异,致使小康人口比例不断增长,新疆社会安全和边疆稳定的目标就会容易实现。
第四,在“和平跨居”的原则下进行经济、文化与社会生活的交流与合作。中亚各国与中国跨国民族在上合组织的框架内依照“和平跨居”的原则不仅开始了各方面合作与交流,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各民族人民的文化通过不断交流而融合。当然,其中也出现了一些利用跨国民族交流而破坏中国边疆安全与稳定的事件,但是不能由此杜绝跨国民族的交流与合作,因为边疆的安全与稳定是由跨国民族共同维护的。笔者以为,应该继续让这些跨国而居的同一民族能够通过边境交流维系他们的亲属关系和社区关系,从而维系他们文化的连续性和继承性。
第五,重新审视移民政策,可适度减少新疆的汉族移民规模,加强对现有汉族移民的管理。从国家守边固边的角度来说,现有的少数民族和汉族人口已经可以担当守边的任务,关键在于做好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工作,使他们树立守边的思想与意识。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兵团的运作机制在向市场化方向迈进,这导致绝大多数团场以经济指标为取向,以经济效益作为衡量自身地位的标准和尺度。但历史上每一个成功治边的王朝的兵屯和民屯事实表明,他们的屯田只是为戍边服务。如果颠倒两者的关系,戍边只是一句空话。同时,要加大新疆已有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接触与交流,特别是要努力避免潜藏在国家认同意识下的大汉族主义继续产生负面影响。潜藏在国家认同意识下的大汉族主义意识已经成为影响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的主观因素。一些汉族人往往认为自己是国家派到边疆的人,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因此个别人在与当地少数民族发生利益冲突时,往往在国家的名义掩盖下为自己、乡亲和汉族人谋利益。这种国家意识掩盖下的大汉族主义意识比纯粹的汉族认同影响更甚,破坏了汉族在新疆的形象。在这种情况下,边疆少数民族成员“抱团”的意识和行为增强,导致个人、小群体矛盾往往以民族矛盾爆发出来。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6·26”新疆籍员工与当地员工数百人集体斗殴事件,造成2人死亡,一百多人受伤,就是这一问题的具体体现。(37)
第六,建议加强对新一代新疆人的国家认同情感和认知的培养。借鉴一些国家降低民族意识影响的有效经验,强化公民权利义务教育。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只要行使作为公民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任何居住在澳大利亚的人都是合格的澳大利亚人,瑞士也有类似规定。这样,居住在这些国家的人不分民族、起源,均是这些国家的合法公民,为国家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文化认同的稳定性大于政治认同,我国也应适时强化相关教育,提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国人”。
总之,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主要问题涉及边疆民族生活的各个层面。我们只有针对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特点,从边疆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的心理认同、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和人类文明认同入手,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我们要从理论上“升华”与实践上“做实”两个方面进行努力。在理论上,要综合不同学科开展“边安学”的研究,并把“边安学”的建构作为中国非传统安全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进而成为既符合国际话语,又符合中国特色的理论平台,为多民族国家治边、安边和固边提供时代的理论与现实服务。在实践上要通过理论范式的应用、体制模式的完善以及危机应对机制的构建,形成边疆非传统安全维护的有效治理体系,并通过一代代人族际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培养,最终造就边疆各族人民“中国人”的认同意识,创建边疆和谐稳定的局面。
注释:
① 参见Barry Buzan,People,States and Fear:An Agenda fo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 in the Post-Cold War Era,Boulder,Colorado:Lynne Rienner Publishers,1991。
② 参见王勇:《论相互依存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影响》,《世界经济与政治》1994年第6期。
③ 参见王逸舟:《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安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④ “安全场域”是指能够影响乃至决定安全态势的特定情境。参见余潇枫、李佳:《非传统安全:中国的认知与应对(1978—2008)》,《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11期。
⑤ 李东燕:《联合国的安全观与非传统安全》,《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8期。
⑥ 参见朱锋:《非传统安全解析》,《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⑦ 参见余潇枫、王江丽:《非传统安全维护的“边界”、“语境”与“范式”》,《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11期。
⑧ 参见李红梅:《关于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之比较》,《边疆经济与文化》2005年第10期。
⑨ 参见余潇枫:《从危态对抗到优态共存——广义安全观与传统安全战略的价值定位》,《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2期。
⑩ 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关系及民族关系问题》,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7页。
(11) 根据徐黎丽于2007年9月1—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实地调查资料。
(12) 马曼丽:《中亚研究·中亚与中国同源跨国民族卷》,民族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13) 参见马曼丽:《中亚研究·中亚与中国同源跨国民族卷》,第33页。
(14) 参见徐黎丽:《突厥人变迁史研究》,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429—431页。
(15) 参见《水土资源——伊犁河》,http://city.cri.cn/25364/2009/05/27/3866s2472974.htm。
(16) 根据徐黎丽:《“东突”与中国西北少数民族政治稳定》(咨询报告),2005年12月。
(17) 王逸舟:《中国与非传统安全》,《国际经济评论》2004年第6期。
(18) 徐黎丽2008年11月5日在新疆南疆阿拉尔农某师某团场的采访资料。
(19) 徐黎丽2009年7月3日在新疆南疆阿拉尔农某师某团场的实地考察资料。
(20) 徐黎丽2003年7月和2007年8月在新疆北疆博尔塔那田野调查对比资料。
(21) 参见徐黎丽2009年7月4日在库车的实地观察资料。
(22) 周崇经主编:《中国人口·新疆分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第152页。
(23) 张宏莉:《新疆与中亚跨国民族问题对中国安全的影响》,《兰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24) 马曼丽、张树青:《跨国民族理论问题综述》,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57页。
(25) 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新疆通志·生产建设兵团志》,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5页。
(26) 参见定宜庄:《中国知青史——初澜(一九五三—一九六八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5—368页。
(27) 参见周崇经主编:《中国人口·新疆分册》,第141页。
(28) 参见定宜庄:《中国知青史——初澜(一九五三—一九六八年)》,第382页。
(29) 参见蔡昉等:《中国人口流动方式与途径(1990~1999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
(30) 余潇枫:《国际关系伦理学》,长征出版社2002年版,第202页。
(31) 参见高清海、余潇枫:《“类哲学”与人的现代化》,《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01年第1期。
(32) 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行为”是与“工具行为”相对的概念,“工具行为”是一种行为目标只指向自我成功的行为,“交往行为”是一种遵行主体间认可的、在规范的有效性基础上运作的、以保持社会一体化和行动合作化的交互建构性行为。
(33) 《胡锦涛考察新疆,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http://www.youth.cn/wztt/200908/t20090826_1002501.htm。
(34) 参见戴晓东:《当代民族认同危机的反思——以加拿大为例》,《世界政治与经济》2005年第5期。
(35) 参见余潇枫:《“认同危机”与国家安全——评亨廷顿〈我们是谁〉》,《毛泽东思想与邓小平理论研究》2006年第1期。
(36) 参见余潇枫、王江丽:《全球绿色治理是否可能?——绿色正义与生态困境的超越》,《浙江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37) 参见《广东韶关—玩具厂发生职工群体斗殴事件》,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9-06/28/content_116127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