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孩子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_幼儿园论文

让每个孩子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_幼儿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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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20年来,神州大地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何认清这个时代的特点,适应这个时代的发展,是摆在各行各业以及每个人面前的重要课题。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幼教工作的老同志,在21世纪即将来临的时候,回顾中国幼教事业20年来的发展变化,展望新世纪幼教事业发展的前景,感慨万千,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20年来,我国幼教事业的发展变化是引人瞩目的。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关怀和支持下,我国的幼教事业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健康向前发展,形成了当前生气勃勃、百花争艳的大好局面。这个局面是来之不易的。这些年从教育观念不断更新到法规建设日趋完善,幼教界同仁付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努力,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更深刻地认识到幼儿教育应该让每一个幼儿都受到良好的教育,这是幼儿的基本权利。很长一个时期我们把幼儿教育等同于幼儿园的教育,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在现阶段,要求每个幼儿都进入幼儿园接受教育是有困难的,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但应该认识到幼儿园教育并不等于幼儿教育。换句话说就是不能上幼儿园的幼儿也要给予教育。1990年联合国颁布的《儿童权利公约》提出“让每个儿童有更好的未来”,并强调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这对于提高我们对幼儿教育的认识有很大促进作用。事实上,我国的政府、社会、幼教工作者也逐渐形成了这样的共识:让每个儿童有更好的未来是政府、社会、家庭和教育机构共同的责任,而不只是某一方面的责任。

第二,逐步认识到“以法治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后,幼教界的改革蓬勃开展起来。原国家教委于1987年召开了全国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各省、市、自治区主管教育的省级领导、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以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性幼教工作会议。会议前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两个文件:一是原国家教委等9部委《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二是原国家教委等8部委《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前一个文件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对幼儿教育工作应尽的职责;后一个文件是政府各部门对办好幼儿教育达成的共识。1989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两部法规。经过几年的实践和修改,《幼儿园工作规程》已于1996年6月1日正式实施。所有这些对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人们逐渐建立起以法治教的观念。

第三,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幼儿园的办园体制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幼儿园办园模式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办园的经费来源、园所布局等方面都有大量的探索和实践。诸如国有民营、公办民助、“承办制”、私立幼儿园等等,改革和创新风起云涌、蔚为大观。

综上所述,人们思想认识和教育观念的深刻变化,自然促进了教育行为的变化。当然改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改革的大潮中,有很多幼儿园已积累了初步经验,但也有的幼儿园还处在观望或困惑中。有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已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了改革,推动了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但也有不少地区还举棋不定,严重的还影响了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1996年4月,原国家教委印发了《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1997年7月原国家教委又印发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其中确定“九五”期间总目标是到2000年全国学前三年幼儿中城市基本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农村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达到60%以上。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实施意见”又制定了各地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综合全国的情况看,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有9省、市,确定的发展目标(幼儿毛入园率,下同)最高达95%,最低的也有65%;第二类有13省、市,确定的发展目标最高70%,最低35%;第三类有9省、自治区,确定的发展目标最高50%,最低30%左右。从以上情况看,到2000年全国有45%以上的幼儿可望入幼儿园接受教育,但还有近55%的幼儿仍难入幼儿园接受教育。即使到2010年估计也还有近45%的3~5周岁幼儿不能入园接受教育。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事实。因此,如何帮助这些没有入园的幼儿也接受一定程度的学前教育,应引起全社会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幼教工作者的极大关注!

根据以上分析,当前我国仍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学前教育”。1998年4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有幼儿园182485所,比1997年统计的数字减少了4800多所。深入分析起来,是由诸多原因造成的,有人口出生率回落的原因,也有许多幼儿园关、停、并、转的原因,等等。但是,另据原国家教委统计,截止1996年年底,全国民办教育机构(大、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等)已有50000所,其中幼园就占了将近25000所,可见幼儿园仍是社会所需要的教育机构。看来,今后学前教育发展的总趋势是教育部门办园不会增长很快,而形式多样的民办幼儿园还会大量出现,整个幼儿教育将可能呈现“教育部门办园为龙头,民办园为主体”的格局。考察今天的民办幼儿园与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初期的民办幼儿园,无论是园舍建设、教育设施还是管理水平、保教质量和队伍建设都已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如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领导与管理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教工作者应该关注的问题。

如前所述,发展幼儿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和教育机构共同的责任。为了让每一个幼儿都能接受到学前教育,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其中,大力发展非正规的幼儿教育,让经济发展相对薄弱地区的幼儿和散居儿童也能受到学前教育,这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学前教育有效途径。近年来,有关这方面的探索已积累了一些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和成果。诸如短期幼儿班、双休日幼儿班、流动幼儿园,等等。另外,当前幼教事业发展的重点在农村,而向面农村的学前教育,很重要的一个工作是要加强对幼儿家长的指导和教育。乡(镇)、村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是当前农村幼教工作的当务之急。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它对于提高全民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21世纪即将到来,保证让每一个幼儿都能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国幼教工作者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为把我国的幼教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而奋斗,这是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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