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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两个责 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现实要求。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制度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和队伍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主题词:推进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落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 措,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现实要求。
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历史和现实证明,“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力量所在。党章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当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的客观需要。只有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遵守纪律无条件,要切实增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性、坚定性,把党的纪律作为根本遵循,在政治上把住方向、行为上把住原则、生活上把住小节。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要不折不扣遵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越底线、不触红线。执行纪律无例外,党纪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特殊党员。各级党组织要铁面执纪,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能搞特殊、有例外。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该批评的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该问责的要敢于狠下心来问责,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 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查处违纪无禁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使纪律产生更大的威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对党的纪律有敬畏之心、自 觉之行,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加强制度执行,坚持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党章作为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党组织、党员的行为规范。党章第17条规定,“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主要任务之一。党章第34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要“反对形式主义”,要“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党章第3条规定,党员要“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这是党章对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所有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党风廉 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上明确指出, “为什么要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担当意识,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的创新意识,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严重渎职的意识,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主动肩负起主体责任。
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党委主体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领导班子的责任、“一把手”的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对于领导班子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对于“一把手”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就是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分管工作在哪里,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延伸到哪里。
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保障机制。要强化研究谋划,把上级指示精神和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持问题导向,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要强化工作落实,把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党委、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签字背书存档,做到守土有责。推进过程中要采取约请谈话、实地检查、述职述廉、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等方法,加强监督检查。一个时期任务结束后,要严格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与干部的政绩挂钩、与干部的使用结合,奖优罚劣。
三、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点是监督执纪问责。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机构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越往后执纪越严。新修订 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利器。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执行落实《准则》《条例》承担着重要任务,要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确保《准则》《条例》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
带头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党规党纪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是坚持全面覆盖与领导带头相统一。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覆盖到全体党员,确保对象无遗漏、责任无缝隙、监督无盲区、执纪无空当。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头与违纪行为作斗争,切实发挥好示范和带动作用。二是坚持预防监督与执纪问责相衔接。贯 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必须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重在预防,实现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同时,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既不放过大错,也不纵容小节,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三要坚持日常监管与巡视监督相配合。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坚持高标准、严守底线,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同时,要聚焦突出问题,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形成震慑作用。四要坚持正面引领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既要以历史先贤、革命先烈、时代先锋为标杆,汲取营养、获取力量,打牢崇德向善的根基;又要以“老虎”“苍蝇”反面教材为镜鉴,引以为戒、检身正己,恪守安身立命的根本。
加强对《准则》《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纳入“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巡视工作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着力解决党规党纪执行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要把日常管理与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健全和完善抓落实、重检查、严考评、促整改的机制保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准则》《条例》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要把纪律作为衡量和检查党员干部言行的尺子,紧盯违规违纪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要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题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要改进干部处理方式,除运用纪律处分外,区分不同情况、情形,善于把谈话函询、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降低职级等处理方式都用起来,强化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的功效。要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让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 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增强监督执纪的综合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肃开展追究问责。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为纪律审查的必然延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要突出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担当,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巡视组反馈和移交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等问题的问责,坚决以不落实之事倒查问责不落实之人。要做好通报曝光工作,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问责的重要事件,要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反对和防止遮着、捂着、盖着等现象,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为全面从严治党 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纪委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在思想观念、职责定位、方式方法、工作作风就必须朝着“管住纪律”的方向进一步转变,把严明纪律挺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线,对自身监督也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增强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作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为契机,转变执纪观念。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按纪律的要求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按照“四种形态”,明确监督执纪标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对照 正反面清单,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实行“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 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严明纪律,心存敬畏。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自觉维护和执行党规党纪,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学思践悟,把党章和《准则》 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和成事之要,切实增强“三个自信”。要以纪律规矩为戒尺,经常对照检查,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管厚爱,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八大报告;
[2]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5.《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4]《中国共产党章程》;
[7]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
[8]《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论文作者:张平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5年第12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29
标签:纪律论文; 责任论文; 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党委论文; 主体论文; 党章论文; 治党论文; 《电力设备》2015年第12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