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独招考到统一招考——民国时期高校招生考试变革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校招生论文,启示论文,民国时期论文,考试论文,到统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们常常对二三十年代高校单独招生考试津津乐道:学生分别报考几所大学,被录取后自己决定上哪一所大学;一些名校曾破格录取在文史、英文学科特优的考生,如卢冀野人东南大学,钱钟书、吴晗人清华大学,臧克家入青岛大学。在民国中后期,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与社会、政治的变迁,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发生较大变化,从单独招考逐渐向政府计划与统一招生考试过渡。探讨这一阶段高校招考制度的演变轨迹,有助于我们全面认识近代以来我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演化规律,为当今高考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一
民国初年,高校享有较大的招生自主权。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实行单独招生考试,教育部仅制定有关招生原则,进行协调。在考试科目上,各级各类学校并无统一标准。如高等专门学校,除国文、外文、数学为必考科目,多数学校还从本校的专业要求出发,设置相关考试科目。法政专门学校增设历史、地理,工业专门学校增设理化与图画,医学专门学校加试理化、博物。同一所学校举办预科和本科等多层次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也不一样。考试内容增加自然科学知识,并涉及中国近现代政治、外交史。各校招生考试形式与录取方式灵活多样,先公布招生章则,通告招生人数、投考资格、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入学有关事宜,再组织命题考试,确定标准,择优录取。招考次数及考点设置往往随录取情况而定。
这种单独招考方式,既是清末引进西方教育模式的自然延续,也是这一时期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因为,在近代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之初,各高校性质,层次和规模差异显著,很难用同一标准招考学生;中等学校毕业生数量不足,高校只有从办学实际出发,多途并举,才能招到足够的学生。此外,国内军阀割据,社会动荡不定,高校数量不多,由学校自主招生简便易行。
从实施过程来看,北京大学、清华、上海交大等一些知名大学坚持严格招生,入学考试较难。但也有不少学校降格招考,尤其是对同等学力的标准把握不严。因此,北洋政府教育部曾限令,专门学校招收同等学力新生不得超过中学生毕业生2/10。鉴于高校招生考试内容多与中学教学实际脱节,给中学教学造成很大困难,1919年教育部对各高校招考科目提出程度要求:招考预科生,命题须依照中学毕业程度,勿使太过或不及;各高等专门学校及大学招考新生,除外国语外,其它各学科,应以本国文命题。考生考试,应使用本国文;若能以外文作答者,听便。
实行自主单独招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下各级学校培养人才的实际需要,但对高等教育的学科结构、区域发展会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文科因所需办学经费少,容易进入仕途,招生规模一直居高不下。1931年全国高校在校生有44167人,其中,法政、文哲、教育、商科占74.5%,工、理、医、农科仅占25.5%。由此导致实科人才缺乏,文科毕业生大量失业。同时,高校单独考试,以同一标准招收不同地区的学生,经济文化落后省区的升学率远低于发达地区,加剧了边远落后地区入学机会的不公平。为了克服上述弊端,南京国民政府从三十年代初开始,试行高校计划与统一招生。1933年,以学院为单位,实行按比例招生。1935年,改为实际招生名额控制。规定,大学文科类学院每一学系,所招新生及转学生之平均数不得超过30名。上述招生办法除专收女生的学校不受限制外,其余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均须依照办理,否则,教育部不承认其新生入学资格。这是从单独招考走向统一招考的必要过渡,收到一定的成效。1937年,全国高校文科生比例降为48.8%,理、工、农、医实科类学生的比例则增至51.2%。
为适应全面抗日的需要,提高大学程度,教育部先是在中央大学、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试行“联合招生”;1938年9月,在国统区正式实行国立各院校统一招考。后来获得诺贝尔物理奖的杨振宁就是此时考入西南联大。其后,统一招考继续发展。1940年参加统考招生的国立、省立大学及独立学院共41所,设有16个考区、18个招生处。应考人数18151名,录取人数7024名。
上述统一招考的实施范围虽未包括私立高校,在实践中也存在命题覆盖面窄、题型单一、统一分发困难等局限性,但仍发挥了重大的积极作用。它有效地控制了高校科系发展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学生入学机会的区域公平,加强中、高等教育的衔接,从整体上提高了高校生源的质量。1941年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因战事严峻及交通更加困难,高校统一招考被迫中止。在艰难条件下,教育部仍实行小范围的联合招生。此后,高校招生方式主要有单独招考、联合招考,委托招生、成绩审查以及保送免试5种,由各校酌量采用。
二
民国时期高校招生考试是中国近代高校招考的重要变革阶段,它既留下了高校单独招考的经验,也昭示统一招考的历史必然性。五十年代初,海峡两岸不约而同地走上高校统一招考之路,是民国后期统一招考的延续和发展。从高校单独招考演化为全国统一招考,是与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高等教育的本土化以及考试选拔人才的内在要求相适应的。
旧中国高校数量少,招生规模小,高校在一定范围内自行招考较为可行。据统计,1916年全国公、私立大学共10所,中学在校生人数为7.6万人,大学招生人数较少,平均每所学校约招200余人。“壬戌学制”颁行后,大学数量剧增,1927年公、私立大学共52所。中学在校生人数从1922年的11.9万,发展到1930年的39.7万。但普通高中毕业生数并不多,1930年仅有0.8万人。1936年,全国共有高校108所,其中私立高校53所;在校生数近4万2千人。1938-1943年间,高校招生报考人数从1.1万增至3万。这一期间,除了公立院校一度实行统一招考或联合招考外,私立高校仍实行单独考试。抗战胜利后,高等教育规模继续发展。1945年、1947年,全国高校总数分别为141所、207所;在校生数分别为83498人、154612人。由于受内战影响,未能实行高校统一招考。
新中国成立后,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1949-1952年,高校每年招生人数从3万余人增至7万8千余人;在校生数从11万6千余人扩大到19万1千余人。与之相适应,高校单独招生考试逐步为全国统一招考所代替。
就高等教育的本土化而言,在社会政治、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下,经过20世纪前半期的教育改革和收回教育权运动,清末以来所移植的西方高等教育制度逐步走向本土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变革就是一个重要表现。1950年代初,我国全面学习苏联高等教育模式,但在招生考试方面却创立了独具民族特色的统一招考制度。有人说,统一招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实际上,在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截然不同的台湾地区,同样也于这一时期建立了“大学联考”制度。仅从政治、经济因素来解释统一高考制度的产生,是难以令人信服的,还必须考虑文化因素对于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演变的潜在作用。海峡两岸具有相同的文化传统,在高校招生考试方面,都借鉴了科举制所开创的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人才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
从高校招生考试自身发展要求来看,统一高考制度的建立也具有一定的优越性。由各高校自行举办招生考试固然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双向选择性,但也存在不少缺陷。它除了对整个高等教育的学科结构、区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外,还加重了考生的经济负担;各高校单独招考不具可比性,不利于在较大范围公平选拔人才。在招考效率上,统一考试也较高校单独招考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更有效地选拔人才。
无论是中国大陆,还是台湾地区,当今高等教育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陆现有各类高校2110所,2004年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已达723万人,这是以往任何时期所不可比拟的。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越来越多,高校招生考试也要进行新的变革。高考改革需要借鉴历史上自主招考的有益经验,但并非重走民国时期高校单独招考的老路;多种类型的统一考试仍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台湾地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明显高于大陆,在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面先行一步,从2002年开始实行“大学多元入学”方式。不过,其高校招生的主要途径仍然是“考试分发入学”,考生须参加“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承办的“指定科目考试”。而通过“甄选入学”方式录取的学生,也要参加统一的“学习能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