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改进初信初访的机制探索与实践论文_朱孝辉

加强与改进初信初访的机制探索与实践论文_朱孝辉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分公司 221005)

初信初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网上投诉、电话、走访等形式,首次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处理的活动。初信初访是整个信访工作的初发阶段,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就能有力地消除重信重访后患,减少越级上访,避免小事情拖成大事故,简单问题转为复杂问题,小矛盾上升为大矛盾,这是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践,浅谈几点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一、更新工作理念,实现“三个转变”

1.实现由“害怕上访”到“欢迎上访”的转变。新时代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上访问题去越来越多,而且处理越来越难。透过现象看本质。首先,要看到信访室一种社会现象,自古有之,国外也有,是任何历史时期、任何社会制度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其次,经济越发展,社会的矛盾也就越多,有了矛盾找政府,这是群众相信政府,是很自然地事情。第三,随着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通过信访渠道合理反映诉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信访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一个反复的、持续的社会问题。我们不能回避,更不能害怕,要正确看待,认真解决,更要有“开门纳客”的豪气和“为民化愁”的胸怀,让初信初访者由衷地感觉到“找对了人”、“找对了地方”。

2.实现由“无理推定”到“有理推定”的转变。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信访工作搞得比较好的地方,基层干部对于群众信访的基本态度就是:第一,有理推定,即认定群众信访是有道理的;第二,能办承诺,即承诺群众的信访问题要予以解决。对待上访群众要采取“有理推定”,是因为群众上访本身就是在其他程序救济无效下作出的最后请求,如果以“无理推定”来看待访民的诉求,那么就会对访民拒之千里,之后的调查程序很难启动,即使启动了,也是戴有色眼镜看人,继而敷衍了事。只有首先秉承了“有理推定”理念,才能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启动调查和查明真相,才能以中立、公平的观点看待信访事件,才能站在群众的角度上带着感情调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降低信访处理“成本”。

3.实现由“单纯接访”到“服务群众”的转变。群众是我们工作服务的对象,更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力量源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信访干部要始终坚持“一个信访案子就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一个机会,一次信访问题的解决就是我们团结群众、教育群众的一个过程”的理念,坚决克服就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把为群众做工作和做群众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用感情、动真情,用群众工作的方法来耐心化解信访问题。

二、紧扣工作重点,推进“三项工作”

1.规范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推进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是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不断健全业务制度,规范信访事项接收、受理、告知、办理、答复、终结等各个环节,完善处理标准、统一格式文本,用制度确保信访事项进入程序,做到滴水不漏、无缝对接。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办理,谁办理、谁回复,谁回复、谁督导”的原则,明确条条和块块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责,治本以条条为主、治标以块块为主,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事权单位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后,应认真负责办理,在规定期间内出具书面受理告知书、答复意见书,不得推诿拖延。行政机关内部也要明确职责分工,信访科室负责受理交办、职能科室负责办理回复,形成内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初信初访规范化办理水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为此,我们对因初信初访处理不当引发不稳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公司《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惩重处,确保公司信访事件大幅下降,不断提升信访维稳工作水平。

2.明确初信初访责任分工。从近几年的初信初访内容来看,反应的诉求大量涉及到民生问题,立足基层,关口前置是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应坚持以“党建强跟,组织聚魂,纪检托底”的基本工作思路,明确各自的工作重心和要求,形成化解初信初访问题的工作合力。县级要充分发挥组织机构完善,行政资源丰富,协调运筹便利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初信初访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属地为主的责任;镇街要以信访统一机构设置、统一组织领导、统一人员配备、统一制度建设、统一对外挂牌、统一责任考核“六个统一”为基本内容,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基础;社区要充分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建好“信息员”、“协调员”、“助理员”三支队伍,探索实施“导访制”、“陪访制”和“代理制”等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的群众自治工作;供电企业要梳理权力清单明确自己的职责,抓好源头预防,在群众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中切实履行好主体职责,进一步树立好执政为民、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3.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是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的核心问题,解决这一核心问题的关键是要提高初信初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在工作程序上,要规范办理程序,严格规范告知义务和办理的时效以及答复的要求;在案件调查上要求深入细致,切实摸清每一个事实细节;在政策运用和处理方法上做到准确充分,客观公正;在思想感情上做到换位思考,贴近群众;在责任落实上必须明确承办人、责任人,全力做到“事要解决,不留后遗症”。特别要注重书面答复换届,书面答复要具备以下六项要素:信访人的投诉请求,信访事项的调查情况,对基本事实的认定,依据的法律法规,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信访人不服意见寻求救济的途径和期限。在送达书面处理意见时,要当面送达,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一次性把政策解释到位,把问题解决到位。

三、创新工作机制,确保“三个到位”

1.健全律师访前服务机制,确保依法引导到位。通过建立健全律师访前服务机制,正确甄别上访群众诉求类别,对依法应当同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初信初访,切实做好接谈和引导工作,通过正确分类引导,避免将行政复议、诉讼事项导入信访程序。可邀请企业聘任的法律顾问参与接访引导工作,详细了解来访人员的诉求,通过专业分析和热情服务,释明上访人的权利以及义务,有针对性地对其信访问题进行法律上的指引和帮助,进行法律宣传和解释。对依法不应进入信访渠道的初信初访,建议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准确把握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对群众反映事项正确引导、依法办理,确保“分流有法定,救济有渠道,件件有着落”。

2.建立分管领导分线约访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企业领导接访工作的针对性与解决问题的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领导分线约访制度。由公司法规室根据当前信访热点,定期确定一个接访主题,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现场接待约访群众。对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的初信初访,约访后由分管领导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研商,落实工作责任,协商化解方案,统一工作方法,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针对农电员工因历史遗留问题的初信初访,建立了与地方党委政府与镇村领导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公司维稳网络功能,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维稳工作人员责任、工作预案和工作流程,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3.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确保意见执行到位。积极利用职代会参与企业管理机制,建立信访职工代表监督员志愿服务者队伍,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关注、支持、监督信访工作。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特别加强对初信初访工作的监督力度,对初信初访办理过程中存在处理责任不落实、处理意见不到位、办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确保处理意见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化解率和满意率。

论文作者:朱孝辉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电业》2019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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