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秩序建设:社区与宣传_社会认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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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回日期]2015-07-10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15)04-0039-05

      网络深深地嵌入社会成员的生活之中,它在提供一种由下而上的利益诉求渠道的同时,也将由于社会联系纽带松散而无组织的、处于游离状态的社会个体汇集在一起。它革新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也肩负起将个体重新聚合成整体的任务。通过网络,人们找到了一种新的途径宣泄自己的情感、发表自己的意见、诉求自己的利益。通过对公共话题的关注和探讨,社会个体在网络上形成一个又一个共同体,慰藉着孤寂的心灵。网络与现实的交互影响,使人们看到了网络对于现实社会重构的可能性。对于当今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现实与网络双重失范的中国社会来说,共同体的形成与公共性的建构是网络秩序形成的有效途径。

      一、双重失范的现实与网络

      网络作为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其上的任何思想动态无不反映着社会现实中人们的思维观念。社会转型背景下,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个体秉承着不同的社会预期,共处在同一时空中,由此产生了多元的社会价值观,个体与个体因为相互的差异性而产生了疏离感。社会分配原则的不合理、寻租和权力腐败等问题,使得原本疏离化的个体产生了严重的心态失衡。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凡是存在着不明确的、彼此冲突的、分散的地方,个人与他人就不存在道德意义的关系,或者没有规定获得快乐的界限,这就是社会失范的状态。”[1]因此,在社会转型时期,处在新旧交替夹缝中的人们的行为方式没有一个可以遵循的社会规则,从而表现出混乱无序的状态。当一个人的社会文化目标与其实现这一目标的制度性手段间产生失调和不平衡状态时,社会失范便产生了。

      旧的价值观体系和行为范式不断崩塌破碎,而新的价值观和行为范式虽已成形,却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当今中国原子化状态是在单位制度变迁、城乡二元结构消解和快速城市化背景下产生的。随着单位制的消解,个体与国家之间的社会联系纽带也变得松散,个体与个体间、个体与公共世界间,以及个体与国家间联系的弱化、疏离使社会规范约束个体的能力被大大削弱。失范所导致的利己主义使一般民众的公共关怀逐渐减弱[2]。其结果是,“每个公民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以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最终导致了个体主义盛行而使得“公德的源泉干涸”[3]。社会价值多元化导致的人们信仰缺失、道德沦丧现象每天都在上演,物质拜金主义席卷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市场经济下,人们越来越“重利”“轻义”,人们的行为日益趋向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呈现出趋利性的价值观。“精神疲软”成为现实社会失范的重要因素,并且在网络上不断蔓延。

      互联网对传统社会结构的否定、超越、扬弃,使我们不断地解构和重构着社会,同时也带来了多元化的利益结构,导致复杂的社会群体关系和多元的社会结果。传统金字塔结构的社会分层被网络社会带来的扁平化结构所替代。传统的上下、垂直的社会要素分布方式逐渐转为依兴趣、爱好而分布,这也推动了信息的自由和非等级化的发布[4]。然而,互联网在革新沟通交流方式,带来新的人际互动和自我呈现方式的同时,自身也存在着瑕疵。“互联网社会内部的互动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匿名特征,这使人际互动中完全的身体缺席成为可能,而其匿名性则导致了社会身份的虚无。将社会学家戈夫曼的前后台表演的戏剧理论引入网络互动的讨论,可以把人们在互联网上的表演——如个人主页、博客等——视为前台,而人们的身体则在后台。”[5]匿名性,使谣言、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并不鲜见。人处于匿名状态时,由于没有明显的个人标志,不必承担破坏规范的后果,由此而产生了责任分散的心理。匿名状态也使社会成员的群体遵从性降低,导致社会约束力下降,从而使人更容易产生越轨行为。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利益诉求不成功后,心态失衡,容易产生一种不信任感。当网络“愤青”们发表了自己的不满、愤懑之后,这些负能量通过网络“哄客”们的炒作迅速传播,从而引起围观。贴吧、微博、论坛成为文字交锋的战场,“水军”、“喷子”、网民在自媒体平台上展开斗争,最终的口诛笔伐往往取代了追寻真相。对权威的挑战、批判、解构使得人们迅速形成统一战线,同时也使长时间内心孤寂的人们享受到融入集体的陶醉和得到承认的快感。情绪化的言论不断扩散,负能量不断累积,由此形成的网络思想往往呈现出非理性的失范特征。

      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成员是不同于他人的独立个体,每个人身上都闪现着异质性的特征。然而,就像四处漂流的浮萍最终还是会聚合在一起,网络的出现成为社会成员重新聚集在一起的契机。虽然原子论主义者认为,身为原子的我们的聚合是一种偶然性的聚合,是基于个体的社会成员在遵循自由意志过程中发生的一种偶然的碰撞。然而事实是,分离现象只是人们共同生活中,人脱离了共同体的一种表现[6-1]。人们最终还是会回归共同体中,作为其中的一名成员而存在。而网络恰恰就扮演了将社会成员汇聚在一起的一种角色。

      二、网络共同体的认同与形成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1887年对“共同体”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把“共同体”从社会概念中分离出来作为一个基本的社会学概念,指出共同体是基于情感、习惯、记忆等自然意识形态形成的一种社会有机体。根据社会变迁,他将传统的共同体划分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三种类型。其后,“共同体”成为众多社会学家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马克斯·韦伯的阶级、身份群体和政党三种共同体,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两种共同体,丹尼尔·贝尔的地理、记忆和心理三种共同体,吉登斯的脱域共同体,等等。然而,真正使共同体的概念和形式发生实质变化的则是正在形成和演化的网络共同体。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虚拟共同体借助网络平台应运而生,并表现出多元化、个性化、具体化的特征。虚拟共同体产生于网络虚拟空间,是源于大众的类似志趣、利益捆绑和情绪宣泄需要所结成的集体。它的构成跨越了时空、民族、国家、文化的障碍,在相对于现实社会的虚拟空间对个体进行筛选和整合,与此同时,个体也对可以归属的共同体进行选择。虚拟共同体和个体之间的互动本质上是一种认同的过程[7]。

      社会认同是共同体形成的基石。网络社会认同作为一种新型认同,不再局限于社会成员根据身份、地位、阶层而被动地被归属于某一群体,网络社会的认同更多呈现出来的是社会成员对于目前的社会存在状况、资源分配和发展趋势主动提出的自己的要求和评价。网络社会使社会成员实现了一种从被动的心理归属向主动的建构性认同转变[8]。个体的差异性使共处于同一空间下的个体间产生矛盾和冲突,但是,基于共同利益之上形成的交往关系又使个体相互依赖。社会成员在网络上可以独立自主、有意识地根据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寻找与自己有相同或相似需求的其他个体,这种超越了个体矛盾而形成的共识,是社会成员团结一致的基础,也是共同体形成的基础,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认同。这种社会认同使原子化个体聚合在一起,成为人们之间合作的基石,实现了社会整合。作为个体,当社会成员归属于某一集体时,身上总会带有这一集体所追求的共同利益的深刻烙印。而社会成员所形成的强大的认同力量,又成为约束自身在集体中采取行动的规范。因此,基于共同价值观和利益追求所形成的共识,具有了将集体成员聚合在一起的强大整合力量。

      网络成为聚合原子化个体的共同体想象。社会成员通过与他人的交往互动获得自我认同,由此形成的共识成为人们交往合作的基础。人在社会中完成社会化过程,将外在的社会规范内化成自己的行为准则。古语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群而居是人类生存的本质,也是人类最早的共同体形态。之后演化而生的社会,则为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提供了基础。以物质生产和物质利益为驱动力的社会共同体形态也随之而生。“人们基于一定的目的和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结合在一起共同行动、共同交往,并由此而结成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和稳定性关系的人的共在共处的组织化形式”[6-2]被称为人的共同体。它为个体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网络社会形成的强大认同力量是基于成员的认识和实践产生的。这种认同源自成员内心自发产生且具有广泛社会心理影响的精神力量,同时也是推动改变社会事实存在形态、调整社会运行秩序、调适社会结构的强大社会力量。网络使得缺场交往的人们形成了共同体存在形态,即便在网络上呈现的是“虚拟”的存在形式,背后流动的却是一种真实存在的人们之间的互动交往联系。

      网络共同体的存在强化了人们对政府行为的监管、对社会失范行为的批判,增强了社会成员参与讨论公共事务的能力。一方面,这激发了民主意识,在网络上以相对平等的地位运用话语权,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网络共同体产生的强大社会认同中还夹杂着一些偏激和情绪化,使得人们有时容易被网络推手、水军们的心理战术所利用,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成为散布谣言、虚假新闻、负能量的帮凶,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混乱和不稳定。纵观近年国内网络热门事件,“求同存异”“异中求同”的中国网民已经在网络上形成了强大的共同体。网络平台使人们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更加直接,且更有效率;同时,对社会现实的不满也得以在网络平台上表达。网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对“切好蛋糕”的强烈要求,都是现实个体内心真实的表达,是网络基于社会现实的抽象表现,是对社会矛盾的浓缩反映。因此,在了解民愿、倾听民声、力排民忧方面,网络共同体便成为新型社会治理的有力帮手。

      三、网络公共性的凝聚与建构

      共同体是人存在的基本方式,公共性是人存在的根本属性。人只要存在着,就必然要与他人发生一定的联系,即人与人共在共处的关系[6-3]。公共性一直都是各个学科研究的热点话题,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都有详细的论述。费孝通曾说过:在人类里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关系。他们愿意牺牲一些自己的利益来成全别人的意志。成全别人和利用别人,正是一个对照。同心同德,大家为了一个公共的企图而分工努力,就是帕克所谓的共识。在这种契洽关系中,才发生道德,而不单是利害。在这里才有忠恕之道,才有社会,才有团体[9]。具有公共性的社会成员能够具有集体性自我意识,拥有良好社会风尚,关怀整体社会福祉,从而形成良性运行的和谐社会。因此,社会成员公共性的培养和提升是网络共同体与现实共同体秩序建构的根本所在。

      从共同体的形成到公共性的建构需要一个过程。当互联网成为一种新型的媒体力量,开启了话语权革命时,传统的权力结构便开始消解。曾经“人微言轻”的底层民众拿起了“武器”,在网络上汇集,“不仅在不断流动的信息传递中整合成强大的横向认同权力,而且还形成了从底层向中层乃至上层发生直接作用的纵向认同权力,处于社会上层的各种掌权者,也不得不对这些在传统社会可以忽略不计的社会权力刮目相待。”[8]现代社会产生的现代性话语是一种多元主体共存的体现,是网络话语权变革汇聚个体的体现,也是网络共同体形成的体现。作为公共性建构的主体,共同体成为沟通个体与公共社会的桥梁和纽带。网络一方面确保共同体中的个体进入公共空间、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平等,使人们的先赋身份和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屏蔽,使大部分社会成员都可以在网络上享受相对平等的对话环境,消除了人们基于刻板印象形成的偏见和歧视,提供了对话和辩论的良好平台;另一方面也确保了个体在网络平台上的活动自由度,个体随时都可以进入或者退出集体和公共空间,而不须要担心道德、物质及组织上的负担。共同体的存在以个体的存在为基础,因此,共同体中同时具备了同质性和异质性两种力量。聚合和疏离的同时存在,使得共同体自身成为一个矛盾螺旋,产生一种超越社会成员之间具体细微的矛盾而趋同和达成共识的过程,这本身就是公共性形成的过程。

      网络作为一种文化,是网络共同体所形成的公共性,同时也是对现实社会公共性的反映。公共性是对个体价值的认同,也是对总体的多元共在主体的价值肯定,是实现个体、共同体、国家三者之间动态平衡的基础。网络共同体呼唤的公平、正义、透明、平等,同时也成为网络公共性的内涵。这让社会成员被肯定、被认同,使社会成员产生归属感,网络也因此成为汇集民意之所。在网络的帮助下,社会个体打破传统的空间限制,扩大了交际圈。原来蜷缩在各自“小圈圈”的社会成员,成为从笼中放飞的鸟儿,在更广阔的天地中组成了规模更庞大的队伍,形成了更大的高度组织化的共同体,产生了更大的影响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围观到行动是公共性建构的重要体现。网络上引起网友热议围观的,是那些与社会成员密切相关的、共同关注的事情。而那些发生在社会成员身边的小善,虽然平日可能并不被注意,但当网络传播相似善举时,也一定能让入回想起平日生活中的感动,带来积极乐观的正能量。网络打破了那些价值观和道德规范被高束在神坛上而遥不可及的状态,它借着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使社会成员产生共鸣。网络选取了一条自下而上的路线来传递正能量,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冲突。人们在网络上结成的共同体也使人们在表达利益诉求时不再形单影只,而是有一个强大的后盾支持。网络从一个简单的传播媒介,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话语平台。网络共同体和公共性的形成,成为新型社会管理的一束阳光。

      政府、市场、中间组织形成的多元管理模式,让网络作为中间组织中的一员有了用武之地。基于强大认同的共同体,反映个体需求的公共性内涵,可以帮助政府及时准确地掌握民情民意。多元主体共在于共同体内部,使不同成员间具有了沟通协商的机会。网络共同体将“多样性”“说服”“参与”结合在一起而形塑了共同体行动的“共同性”基础,这本身已然构成了“公共性”生产的表现[10]。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在作出决策时,可以充分发挥网络民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将真正的民意纳入最后的决策中。民众参与和信任建立相辅相成,只有当民众真正参与其中时,才能产生真正的信任行为。因此,网络共同体的发展壮大,是网络化时代自然发展的阶段,也是现实社会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制度通道较为狭窄的侧面反映。吸收网络优势,改进现实社会管理模式,网络提供了一条新的治理路径。

      综上可知,社会转型期面临着现实和网络的双重失范,一系列重大的社会事件和网络事件都与这种双重失范息息相关,失序的规避与秩序的重构成为引人关注的课题。在此过程中,网络共同体的形成与网络公共性的建构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网络形成的强大共同体反映着民心、民愿,而这些情感和利益的表达,只有被真正纳入社会治理思考范畴中才是真实有效的,才能真正发挥网络对于社会建设的作用。网络为社会治理提供了一条可能的建设路径,但并不是唯一的路径。在网络社会研究中获得的启发,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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