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文化维护下的柔性组织与模糊契约--浙江民营企业发展的自组织模式_合作博弈论文

集体主义文化维系下的柔性组织与模糊契约——浙江民营企业发展的自组织模式揭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组织论文,集体主义论文,柔性论文,企业发展论文,契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03)11-0027-07

一、为什么支撑浙江民营企业发展的是集体主义文化

在历史上,浙扛是一个宗族观念比较强的区域。长期以来,不少学者都把浙江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归结于宗族文化(陈力旭,2001)。但用宗族文化来令人信服地解释浙江民营企业发展还存在疑问,是远远不够的。无论从对实际情况的解释来看,还是从逻辑的演绎来看都存在巨大问题。一是传统中国的文化本身就是以血缘为纽带,以父子为经、以兄弟为纬的立体关系网,几乎所有有关的人都可以纳入这种家族文化之中。这种宗族文化不仅在浙江,而且在全国其他一些地方也非常盛行。二是从浙江民营经济所维系的“亲缘网络”来分析,在这个网络中包含两个层次的社会关系,第一层次是“血缘圈”、“家庭圈”、“亲属圈”组成的内缘圈,第二层次是“邻里圈”、“地域圈”和“私人交往圈”,等组成的外缘圈。当然,第一层次的内缘圈是支撑力最强的层次。但第二层次在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很多不是同一个宗族的温州老乡、台州老乡、宁波老乡等都能形成一种以地域文化为纽带的一种经济互助组织。所以,从这一点来说,把浙江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仅仅用宗族文化来解释是明显不够的。

根据埃维纳·格雷夫(Avner Greif)的研究,一个社会的文化、政治和经济因素是一高度相关系统,社会要么是“集体主义”的,要么是“个人主义”的(Bellah et al.,1985;Trianis et al.,1990;AvnerGreif,1994)。在集体主义社会里,每一个人主要与特定的宗教、种族或家族集团中的成员发生社会、经济方面的联系。这里,许多合同是通过“非正式”的经济、社会制度得以履行的(Avner Greif,1994)。从浙江地区和我国北方广大地区来看,浙江地区是一种明显的“集体主义”文化。人们主要受嘉善文化思想的影响,这种文化要求人们真诚、合作、有进取心,并极力维护一种以家族和地域为中心的整体伦理观。这一点,从浙江民营企业的商业联系中的契约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可以明显看出。如温州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一般总是在温州人内部进行,宁波的情况也是一样,宁波民营企业的商业交往联系中,发生在本地的协作是最多的。即使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后的今天,在浙江民营企业中基于地缘纽带的联系也是最可依靠和紧密的。而从各个地区来看,浙江各个大地域之间的经济联系也要比某一个局部小地域内的联系弱得多,这也充分说明浙江的文化传统是以小地域的集体主义文化存在和发展为主要支撑的。

总的来说,用集体主义文化传统来解释浙江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比仅仅从家族文化来解释有说服力。从这两种文化的本质来看,集体主义文化和宗族文化并不是对立的,集体主义文化本身就是一种以宗教、种族为脉络形成的一种文化形式,这种文化只是在宗族文化的基础上又加入了一种地域的烙印,而这正是浙江文化的特色和真正本质。

二、集体主义文化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逻辑演绎

1.集体主义文化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逻辑推论

从对系统发展演化的研究来看,按照事物本身组织起来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自组织,二是他组织(或称为被组织)。自组织是一种无特定干预的自演化过程;而他组织是指在外界特定干预下的一种演化方式(吴彤,2001)。在事物进化过程中,事物是以自组织方式还是以他组织方式演化?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长期演化发展来看,自组织通过系统各个要素与外部环境的长期磨合,它是自然界各个子系统演化过程中通过自发机制形成的一种非常优化的利用自然资源、物质和能量的演化方式和循环路径。就人类社会的组织和发展来看,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就可以看做一个是自组织结构,一个是他组织结构(樊纲,1989)。

从制度变迁的过程来看,非正式制度具有潜在性和基础性的特点。非正式制度是一套历史上沿袭下来,为大多数人所认同的规则,如家庭伦理、礼俗、乡规、习惯等。虽然这些规则是民间的、非正式和口头的行为规范,但却具有相当的实用性,可以用来解决人们交易中的摩擦、矛盾和冲突。在转型期,由于双轨制的存在和正式市场制度的不健全,非正式制度就在相当程度内取代了正式制度的地位,特别是对于广大以家庭为单位的微观经济主体来说更是这样。由于家庭经济在双轨并存体制中的灵活性和对市场体制的亲和性,在这种条件下,家庭工业以不正规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进行资源配置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家庭经济中支配资源使用的制度不是正式的制度安排,而是约定俗成的习惯规则和道德准绳,即非正式的制度。这些习俗和传统积累的惯例以共同的群体利益和紧密的社会互动为基础,它们比正规的法律更有效。当然,这种有效仅限于某一个特定的社区范围。浙江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就是依赖于这种以集体主义文化传统为特点的非正式制度的支撑。

从浙江民营企业的发展来看,人们以各种各样的联系来传递商业信息和市场信息,各个企业之间往往有共同的熟人、共同的交易网络和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在他们的思维中,互利、双赢、有钱大家赚、做强、做大是主要思维理念。在这种文化信念下,通过彼此的长期博弈,大家就会对彼此的交往,有一种稳定的预期,一个互利的“合作解”就会成为人们的合理选择。为了更加深入的分析这种双赢的“合作博弈”是如何持续的,并且揭示这种集体文化是如何支撑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本文提出两个推论做进一步探究。

推论一: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补充和替代原理。民营经济是市场体制的产物,民营经济的形成和发展需要一定的制度环境的支撑。但当正式制度不足以扶持和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时,一些以习俗、礼数、文化和社会地域规范等市场惯例为主非正式制度就会自动补充和替代正式制度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壮大。这一原理可以表述为:。S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总体制度环境,为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来说是有效的那一部分正式制度;为制度环境中正式制度所没有涵盖的有非正式制度来补充的那一部分制度环境;K为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有矛盾交叉的部分制度环境中,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替代率,即为在与正式制度的对立中替代正式制度的那一部分非正式制度,为在与非正式制度的对立中被替代的正式制度,为实际中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替代。

推论二:非正式制度的放大原理。非正式制度随着民营企业的蓬勃兴起而不断强化,其作用进一步放大。用民营企业生产可能性边界来分析就是:非正式制度在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有效性会使得民营企业进一步加重对其依托,而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的生产可能性边界。这也是浙江民营企业能够发展壮大的最有效环境支撑。民营企业在非正式制度有效支撑下而不断扩大其生产边界如图1所示。图1中,为原来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为向外扩展的生产可能性边界;s为非正式制度的放大作用。

图1 非正式制度与民营企业的生产边界

第一个推论告诉我们,制度环境是一个包含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复合体。当然,这里面的制度也包括很多层次的子制度。制度不一定都是由各级政府制定的,它也可以是自发形成的或由习俗、惯例演化来的。制度的有效性不是正式制度就一定比非正式制度有效,更主要的是看其在规范人们行为时的效率和结果。在某种情况下,当正式制度表现出无效和低效时,某些非正式制度就会补充和替代这些正式制度,从而使某种有效的生产潜力得以发挥;这个时候也说明,此时的正式制度到了该改进和变迁的时候了。而第二个推论则说明,在人们的生活交往中,长期形成的文化因素惟妙地改变了人们相互之间的博弈格局,一旦在某地域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特定的一种文化信念(如集体主义文化信念),在利益的驱使下它将会更加深远地产生影响(路径依赖),这种影响会远远超出它最初的界限(蝴蝶效应)。

2.集体主义文化发生作用的逻辑演绎

假设在浙江某一地域有N个相互交往的自然人,在他们之间经常会发生一些生活和经济上的交往。由于集体主义文化伦理的影响,在通常的交往中大家都会按照这里长期形成的一种市场文化惯例(非正式制度)进行交往。在相互交往博弈中,假定每个人合作的成本每期假定为;如果大家都合作,每个会员按照这种传统的市场文化惯例处事获得的每期收益为Bi;如果大家都耍赖不合作,每期收益为(d为耍赖造成的福利损失)。在随后进行的交往博弈中,每人所需花费的交易成本为Cs,从中可获得一定收益,其数量是其他交往人的非递减函数Bs(n),其中n代表参加本地域活动的其他人的数目。由于大家的交往(博弈)是重复进行的,每个时期博弈开始时,任何人在集体主义观念伦理下都有可能被其他人逐出以后本地所进行的其他经济交往活动(在小地域的集体主义文化伦理下,这种威胁是可信和可以实施的)。在地域内采取欺骗和不合作的策略可能会受到地域其他人的永久(或长期)排斥。假定本地域人们相互之间的交往博弈是重复进行的,那么本地人们之间合作的激励相容条件可以表示为:

δ是会员的时间贴现率。上式说明大家交往的成本应该小于由于采取不合作策略被驱除而牺牲的未来收益总和的贴现值。

当博弈是可重复进行时,由于以前采取过不合作策略的人在集体主义文化的伦理影响下会受到本地其他人的排斥,他们将来很难再从与本地其他人的交往中获得好处。在这种条件下,每个人在本地区大家的相互交往中不耍赖的激励约束为:

在这种重复博弈的情况下,由于地域集体主义文化理念的驱逐威胁是可信的,虽然每个人有耍赖的动机,但在认识到耍赖后果的情况下,从而使自己的行动会符合诚信和互惠的准则。其实这一准则也可以看做是一种集体主义文化的非正式制度的市场准则。在这种准则的约束下,本地的成员可以在一种可维系博弈信念下达到一种双赢的合作博弈。

在上文分析的基础上假定,代表博弈者i以外所有其他参与人决策集的乘积,令:

=成员i对其他人决策的预期(i∈N)。假定参与人每期对其他人行动决策的预期和后者实际的决策是一致的,而且每个人该期所做决策是对本人预期的最佳反应,也就是说,存在使得对于所有的i有:

式中Φ(a)为后果函数,为参与人的效用函数。这时我们说行动组合是纳什均衡,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参与人想单方面偏离既定策略都是不合算的,因而被选择的行动决策在地域内是可多方维系和自我实施的。在这里可重复博弈的过程中,惩罚的可信度是维持合作博弈的关键,在集体主义文化中,集体的惩罚是可信的;而在个体主义文化伦理中,由于集体的惩罚是不可信的。所以,一种双赢的合作博弈是很难维持的。这种集体主义文化可以说是支撑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最为有利的文化环境。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演绎来看,也证明了这种集体主义文化的支撑是确凿的,而仅仅用宗族文化来解释是无法在逻辑上达到内在一致的。

随着地域内部民营经济的发展,每个人(或企业)对本区域网络关系的依赖程度和受益程度更大。此时,人们更不会选择不合作或欺骗的策略,因为在本地域被排斥的损失会更大,这就又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这种集体主义合作文化的维护和发展。当然,这也就是在第二个推论中所阐明的非正式制度的放大原理。当然,这种博弈能够形成和维持也就证明了第一个推论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补充和替代在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中是非常重要的。

三、浙江民营企业发展演化中的柔性组织和模糊契约

1.柔性组织的表现及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功效

(1)柔性组织的表现。传统国有企业的组织是一种极具刚性的组织形式,它是在长期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一种僵化组织。从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来看,僵化的刚性组织形式无法适应信息革命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要求,其固有僵化与迟钝的弊端态势已无法跟上时代的节拍。而从浙江民营企业的形成和发展来看,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则是一种不规范的柔性组织。这种组织的形成完全是与当地环境相适应的产物,它的形成和演化也是以一种自组织的形式不断强化和发育的。这种组织由于从人员安排、流动、责任和资源组合,以及产品维系都不是刚性的,所以这种组织具有明显的柔性。推动这种组织形成和演化的动力是对最大利益的追求和对生产和交易成本的降低。这种组织不追求形式的完美,而把“有效”和“实用”作为最基本的原则。在这种组织中,往往没有僵化的行政体制和明确的行政分工(一人多职和一人多能非常普遍),他们以市场为依托,以产品开发和地域协作为纽带,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以最大效率形成上至老板下至员工联合组成的一个“攻关组织”或“突击团队”,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对某种新产品的开发和对某种市场的占领。

当然,这种组织的形成也是浙江集体主义文化伦理观影响的产物。由于浙江民营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不稳定,任何单独的企业在竞争环境中都处于弱小和不利的地位;而在集体主义文化维系下,存在大家相互协作和“共赢”的可能性,在生存和发展的实践中,协作的好处使得大家更加重视和维持这种协作和配套关系。要保持和进一步发展与地域内其他企业的紧密联系和协作,任何固定和僵化的企业组织形态都是不适合的,所以形成一种柔性企业组织形态也是生存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这种柔性组织的形成和演化总的来说是在地域内交易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引导下形成和演化的。

浙江民营企业组织结构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组织系统自我演化和完善过程,它是由最初的内部结构极为简单的企业“胚胎”——手工作坊逐渐演进而来的。由于在长期动态博弈的互动过程中,一种柔性灵活的企业组织在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益方面的作用显著,这使得这种组织形态进一步发育和深化。在这种组织形成和演化的过程中都蕴含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的调整和优化,这种调整和优化是基于对自身发展环境的适应和完善。浙江民营企业组织的这种演进必然带来其自身组织结构对环境适应力的增强与自身运行效率的提高,组织的形成和发育与支撑其快速发展的集体主义文化呈现出一种明显的正反馈强化效应。所以,浙江民营企业所形成的柔性组织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这种组织形态的出现也是在与环境的适应中,在竞争与协作的磨合中逐渐形成和发育的。

(2)柔性组织的功效。由于浙江民营企业独特的柔性组织形态,就使得地域内企业间的关联和协作非常容易,大家在产品和市场上互相依赖;在产品结构上往往具有很高的关联和配套。当然,大家还有共同的网络、共同的渠道和共同的利益,这样与传统的刚性组织的国有企业来比,其市场竞争力和产品竞争力就大大提升。这种组织结构在中小企业中更为普遍,因为在发展规模比较大的民营企业中,新古典企业组织的U型结构已初见端倪,但即便如此,由于该企业所处的环境和所依赖的各种协作关系,柔性结构和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还是要比同等规模的其他企业突出得多。

从信息时代企业组织的发展演化趋势来看,组织扁平化、小型化、网络化已成为一种明显的发展趋势。当然,浙江民营企业中形成和依附的这种柔性组织并不规范,不能和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和协作化的现代企业组织相提并论。但从这种不规范柔性组织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来看,毫无疑问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在中国的市场竞争中是非常适宜和有效的。

2.模糊契约与有效降低成本的反逻辑关系

(1)模糊契约的多层次内涵。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契约理论,在自由企业的社会中,一种组织安排是契约安排的一种形式,而组织的选择必定是一种契约选择。企业与市场的替代,其本质就是一种契约(要素契约)对另一种契约(市场契约)的替代(张五常,1983)。从浙江民营企业的契约关系来看,要素契约与市场契约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如在某一地域内企业间存在的紧密协作关系和固定的无限期合同(Open-ended Contract)等很难把这类契约明确归类为属于哪一类具体契约。另外,企业联盟和委托加工等协作形式也无法清晰描绘出契约关系的类型。实际中浙江民营企业契约类型的复杂性也说明科斯关于市场和企业的两分法是存在不足的。当然,本文强调的模糊契约并不仅仅是说市场契约与要素契约的模糊性,而是涵盖了三个层次的涵义。

第一层次就是指在浙扛民营企业的发展演化中,企业与市场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晰,当然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支撑其形成和发展的集体主义文化价值观的存在,在这种文化伦理的影响下,浙江的民营企业之间由于存在过分密切的协作和联盟关系,使人难以区分市场与企业的界限。我们知道,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现代企业理论,企业的出现是因为企业组织生产的成本小于市场成本,那么,浙江民营企业这种市场与企业界限的模糊又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组织演化理论能得到简单的回答,这种出现介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第三种组织形态就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降低风险的需要,这种组织形态的出现,本身就是企业基于环境的适应和优化。从这种组织形态的实际效果来看,这种复杂的联盟关系在浙江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在攻关协作、降低成本、集约化生产等各个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第二个层次是就浙江民营企业内部劳资双方的要素契约来看,其契约内容是模糊和存在严重漏洞的。由于在民营企业劳动的大多数低薪职工都是来自全国其他地区的农民和打工者,民营企业的老板在与企业职工制定的劳动契约是不对称和对劳动者严重不公的。就笔者在浙江民营企业所做的调查来看,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在招收工人时都不订劳动合同,往往都是在有限工作期限内以计件方式给劳动者支付薪酬(这里的有限期限是指劳动者会因各种情况随时被解雇),在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福利方面基本上都是不予考虑的。而工人由于大多是农民和其他低文化阶层的劳动者,缺乏起码的法律知识和对自身的保护(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能够获得一份工作)也会认可这种责、权、利不清的模糊契约。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的所有者能通过这种模糊的劳动契约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与其他企业相比),这也必然会形成其在竞争中的有利地位。另外,从浙江民营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来看,其关系契约也是模糊和不清晰的,当然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内部人(本地人)倾向非常显著,而支撑内部代理人采取合作策略的也是集体主义文化框架下的“双赢”博弈与可信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浙江民营企业中的各种委托—代理关系非常高效。

第三个层次是指在浙江的民营企业之间的生产协作关系中,他们之间的合同契约大多数是以非正式合同和口头合同为主导而实施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种契约合同是一种模糊契约。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浙江民营企业之间大多数契约是依赖习惯、诚信、声誉等方式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自动履约的契约就可以利用交易者之间的信誉关系和地域内的认可关系来自动实施。当然,能够保证和实施这种模糊契约得以运作的重要保证也是这种集体主义文化伦理观和被集体排斥的可信威胁。

(2)模糊契约的反逻辑解释。按新制度经济学对契约理论的分析,一般来说,契约越明确和越完善,由于交易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界定清晰,其效率和作用也越有效和明显。但浙江民营企业间以及企业内部的各种模糊契约的有效性却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契约理论提出了反证和疑问。其实,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释,一是浙江民营企业中模糊契约的有效性是该地域特殊集体主义文化维系的特殊产物,不具普遍性;二是任何契约都不可能是完全清晰和明确的,而一味的制定涵盖各项内容的准完全契约,可能会造成从契约中得到的好处不足以弥补制定这种准完全契约成本的后果,在这种条件下,过分追求契约的完备性也是不合适的。这也说明任何理论都不是绝对化的,在运用理论进行分析时,必须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特殊背景。

(3)模糊契约在降低成本中的有效作用。从浙江民营企业的发展演化来看,企业之间的模糊契约关系是非常有益的。由于企业之间建立完全的契约在通常情况下是非常困难的,特别对于浙江民营企业之间的长期紧密协作和联盟关系来看,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双方对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合作态度,在出现问题时,大家以共同分担和坦诚相见的合作态度,可以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大家之所以会以合作的态度来进行协作和建立联盟关系,也是从各自企业的长远利益和对地域内其他企业的依赖态度而决定的。当然,主要是在集体主义文化影响下的“亲缘网络”关系中,合作的博弈态度从长远来看是有利可图的。从维护自己在这个网络关系中的声誉和地位来说,任何不合作的态度从长远来看都是不可取的。这种企业之间的微妙关系和模糊契约也是建立在“双赢”的基础上的。因为,契约是模糊的,大家都会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大家没有必要为了彼此的合同而耗费更大的精力。当然,模糊契约更大的好处是,当合同遇到问题和矛盾时,由于双方没有清晰的界定彼此的责任,这样大家都会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以一种合作、互谅的态度为出发点来解决问题。因为,任何以损人利己的态度在集体主义文化的关系网中从长远来看都是不可取和不合算的。这样,这种模糊契约就比一种责任相对清晰的合同契约更有效和更可取,这种结果是浙江这种集体主义文化“亲缘网络”关系的产物,并没有普遍性。从企业内部来看,企业主与基层打工者订立的模糊契约是对劳动者严重不公的,这说明非正式市场制度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效和帕雷托改善的。在这种模糊契约中,企业主由于可以压低劳动者要素契约中的实际收入,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使其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在浙江民营企业中,由于内部人(本地人)信誉机制的存在,使得企业在建立各种委托—代理关系时,会有效减少交易成本和降低交易风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在集体主义文化维系下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往往可以长久维持下去,这对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非常有利。

模糊契约的有效性往往是和企业的柔性组织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通过柔性组织与模糊契约的有效结合,就使浙江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无论是在产品开发、分工协作、成本比较和市场策略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和优势。

[收稿日期]200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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