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发展思路 寻求推动途径——全国农业产业化研讨会概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产业化论文,研讨会论文,发展思路论文,途径论文,全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五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中国农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和中国农村金融学会联合在京召开了全国农业产业化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有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农业部、财政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部分省区主管农业的领导、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的专家及部分基层领导近八十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对会议作了重要批示,他希望就农业产业化问题,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比较深入的研讨,理出一些有指导意义的观点、思路和对策。与会同志们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对策,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现概述如下:
一、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和概念表述
有关资料显示,农业产业化是半个世纪来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农业纵向经营形式,它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并带有不断发展演进的性质。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轨迹来看,它是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与会同志分析认为,它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也就是专业户、专业村阶段。八十年代初,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转移,涌现了大批专业户,促进了农村的商品生产和分工分业,农村经济开始朝专业化、商品化方向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打下了产业基础。第二阶段是探索阶段,也是经济联合体阶段。八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农产品统派统购制度的改革和农产品价格的放开,阻隔农民进入流通的樊篱被拆除,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农村生产要素开始了流动和重新组合,商品生产的规模日益扩大,围绕农产品生产经营而形成的各种经济成分参与、多层次组合、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在专业户、专业村的基础上蓬勃发展起来,这是农业产业化的雏型。第三阶段是实施阶段,主要是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形成阶段。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来,以市场为取向的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为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路,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农业经济效益,各地开始重视以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为重点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人们希望按产业化组织来发展农业。特别是山东寿光区域化专业化生产,诸城一条龙式的专业化分工生产的出现,给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化提供了经验,推动了各地农业的产业化进程。
与会同志对农业产业化这一概念谈了不同的看法,同志们认为,目前,概念的涵义及表述虽然有十几种之多,但每一种表述都是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因为农业产业化的诞生过程是农民和部分投资农业的实业家自发完成的,对这一概念的表述或定义其内涵,应重在对实践的归纳。从实际看,农业产业化是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的跨越,是对贸工农、产加销、农科教的联接,是农业产业链条的纵横延伸。因此,这一概念本身就反映着农民活生生的实践。有同志对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涵表述为: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服务为手段,通过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接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供产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还有的同志将其表述为,围绕某主导产业或相关的若干个骨干农产品,将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新的产业体系,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其实质就是把农业从原来的第一产业领域扩大、涵盖到第二、第三产业领域,通过某个农产品,把一、二、三产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使农业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还有的同志提出,农业产业化就是在农业领域形成引导分散农户小经营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以多员参与者主体共同利益为基础的经济共同体。简言之,农业产业化就是农工商、供产销一体化经营。
二、农业产业化的理论说明和衡量标准
与会者认为,农业产业化符合农业发展阶段理论内涵,并为制度变迁理论、市场机制理论和一体化共同体理论所支撑。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看,农业产业化及其所伴随的农民重新组织化、农业经营方式和产销制度的创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就其制度变迁的性质而言,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所引致的自发性整体创新,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并非政府强制实行的变迁,更非谁人的主观臆造。农业产业化作为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正是朝着马克思曾经预言的方向发展,即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农业生产率相对地要比工业生产率增长得快,条件是“产业进步”,说明农业产业化符合马克思关于产业进步的理论内涵。农业产业化运用市场机制理论,是因为其在一定组织条件下,将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连结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服务、生产、加工、运销一体化经营,进行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发挥组织协同和产业协同效应,生成聚合规模经济,在市场交易中,大大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增强农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地位,达到较高的产品适销率、市场占有率和成本利润率,通过参与市场竞争,产业化各参与者主体在各环节上大体上获得市场利润。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多元参与者主体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也就是各参与者主体对产业化系统的投入(劳动、资金、产品、知识、技术)和他们在其中的资产产权得到承认,得到可以接受的回报,这正是产业化得到发展的动力源。
与会同志提出,农业产业化是有特定内涵和基本特征的,虽然表述上有差异,组织形式上呈多样化,但判断某一经营实体是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应以四条标准来衡量:其一,看“龙头”单位与多元参与者主体是否具有直接的共同利益;其二,看是否有一定的组织方式或经营载体来联结;其三,看是否有一定的制度来维系;其四,看是否按照一体化营运约束机制来运作。不符合这些标准的,不能算是农业产业化。有同志讲,用一些标准衡量农业产业化是避免人们单纯从某种产业形式的外在的并不确定的表象,误认为是农业产业化的质的规定性,从而防止一刀切地盲目发展。那么,这些标准最起码应符合三点,一是各生产者、各环节的联系必须是稳定的,彼此存在契约关系,并保持长期不变;二是各个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利益关系,是一个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三是龙头企业对农户实行系列化服务,如不具备这三点,很难说它就是农业产业化。
三、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进程需注意的问题
与会者普遍感到,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和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亿万农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伟大创造,它能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能够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能够在不改革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实现农业规模效益,因而能够加快实现第二个飞跃的进程,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但是,如果只认识到发展农业产业化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不从产品的发展前景,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组织形式等方面去考虑,依靠行政推动,把农业产业化作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必然会引起产业的猛烈扩张,引发出一些不良后果。因此,在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需注意研究解决一些重点问题。
一是必须稳定承包制。农业产业化本身是实践的结果,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的,是承包制完善发展的产物。尽管农业产业化近年来才被提出和完整表述,实际上它的形成和发展是与承包制的整个历史过程相伴始终的。因此发展农业产业化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也就是要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发展,不能排斥家庭经营,更不能对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大堆,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本质问题,必将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是必须研究开拓市场,根据市场需要来发展产业化。在农业产业化初期,一些先行地区面对的国内外市场相对宽松、稳定,只要生产形成批量,进行加工,就可以顺利地占领市场,但在产业化全面发展阶段,如果各地都这样搞,比如都上同一产品,那么这些加工后的农产品的国内市场就会竞争加剧,从而使企业陷于“船大难掉头”的困难境地。实践证明,市场建设与农业产业化呈现紧密的正相关关系。农业产业化的最终目标是将农产品推向市场,把农民带进市场,在市场中实现价值,在市场中寻找新的增长点。可见,市场在农业产业化诸环节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产业链条中的联结点,是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外在动力。市场开拓的程度决定着产业化发展的规模和水平,市场越大,配置资源的效率越高,供求和价格越稳定。因此,在确立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链时,一定要以市场为起点,一方面要规划好生产,另一方面要突破流通“瓶颈”,同时要保持适应市场变化的产业结构的弹性。
三是必须注意从深层次上研究产业链条的联接方式。农业产业化是跨行业、跨行政区划、跨所有制界限的社会生产,因此必须要有一个相对独立、完整、联系紧密的组织体系。目前,有的产业体系各主体的组织较为分散,不能满足产业化的需要,有必要研究解决各主体的联结问题。从实际看,利益驱动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动力源泉,农业产业链是由产前、产中、产后各参与者主体以一定的组织形式联结而成,其核心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以相应的制度约束和配套机制来维系。因此,产业链的联结,实际是一个利益问题,其利益共享是公平的,否则,产业链就会中断。为此,要重点研究建立共同利益问题,以及市场关系内部化问题。
四是必须把政府在产业化中的作用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在产业化刚刚兴起时,市场前景看好、农民资金技术缺乏的情况下,政府运用行政力量促一把,会有一定的效果。但在目前全国都在为解决农产品卖难而推广产业化时,政府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以行政命令推动农业产业化。倘若过多地运用行政权力来促进产业化,交易就不象所想的那样顺利。因为,现在的农民已受市场需求的引导,在确定自家的生产结构时,多以市场变化为依据,安排生产是很谨慎的。由于农民是自担风险的,即使在错误信息引导下搞一点儿重复建设和生产,也能够自行调整,减少损失。因此,政府出面组织产业化,一定要界定自己的职能,把注意力放在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软硬环境上,也就是在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以及理顺产业化体系内部的利益关系等等方面,进行因势利导和必要的组织,做一些市场干不了,农民干不了的事,尽量减少行政干预,避免农业产业化一哄而起。
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对策研究
与会同志们对今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作了多侧面的研讨。有同志认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需要大力培育龙头组织,以市场为导向,来确定主导产业,在主导产业的关键环节和关键产品上建立龙头企业,建立和健全企业与农民之间紧密联系的利益共同体,实行“盈利同享、风险共担”,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综合加工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加工产品技术含量和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的聚合和辐射功能。要创造条件,吸引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充分利用大型工商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和市场网络方面的优势,与农业嫁接。有的与会者认为,对发展农业产业化要作出一些规划,不能盲目发展,要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健全科学的农业产业化宏观调控机制,灵活调节产业化的发展。一定要吸取工业生产中结构趋同、生产力闲置和浪费的教训,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根据市场要求和各地的资源情况,作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要培育出像正大那样的大型企业集团,同时要加强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准确、及时、全面地把握国际国内市场行情。一部分同志提出,发展农业产业化,必须强调因地制宜,对其发展模式应根据当地实际条件,充分尊重农民个人意愿和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拘泥于形式,要重视其内容,切实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吸取过去工作中的教训,从实际出发,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出发,事实求是,循序渐进。要加强引导,多形式推进,尊重群众的创造。中国幅员辽阔,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化。目前,各地实施农业产业化采取的主要形式有龙头企业加农户、专业市场加农户、合作社加农户以及其它中介组织加农户等,都是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好形式。组织好各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要妥善处理农业产业一体化各组织与农户的利益关系问题,应把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农户,采取价格优惠、预付定金、提供贴息贷款,或赊销等办法,也可试行设立风险保障基金,还可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财产为纽带把企业与农户真正联结起来。还有的同志提出要研究制定指导农业产业化积极、健康发展的文件,阐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对各级领导的要求,并成立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统一起来的具有强有力的调控手段的权威部门,以改革与发展农业产业化不相适应的部门分割体制,创造为发展农业产业化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主要是要改革相关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外贸体制,调整工商登记政策和税收政策,建立投入机制,制定信贷扶植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鼓励信贷投入,采取措施鼓励城市工商企业、金融资本和海外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要结合实施《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践,将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成熟经验上升到法制高度,及早制订有关保护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法规条例,将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农业产业化发展纳入法制管理转道。同时,要加强对国内外农业产业化的理论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培养人才,提高素质,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