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中国乡镇企业改革及其地方效应_收入效应论文

20世纪90年代中国乡镇企业变革及其地方效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镇企业论文,中国论文,效应论文,年代论文,地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中国乡镇企业在20世纪80-90年代初10余年的快速增长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也成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国家的亮点[1,2]。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初步确立,国内市场逐步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国际市场发生较大的动荡,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巨大打击,再加上乡镇工业企业制度环境的演进以及自身的一些因素[3,4],中国乡镇工业在90年代中后期发展速度趋缓,企业的整体效益下滑,一些企业甚至面临停产关闭[5]。90年代中后期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乡镇企业的改制。而对改制问题的研究成为90年代末期农村问题研究的焦点[6-8]。改制并不仅仅是为了改变乡镇企业产权不清的状况,政府的财政压力是造成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9-11]。乡镇企业的改制对我国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12,13],特别是对20世纪末我国乡镇的财政收入、职工的工资和福利[14-16]、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17,18]。

本文所指的乡镇企业是广义的乡镇工业企业,即除了包括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的企业外,还包括农民联办和户办企业,以及各层次的联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农村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的地方效应主要是指乡镇企业发展变化对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影响,特别是指对农村地区财政收入和职工工资福利等的影响。本文是作者在两次对全国七个不同乡镇近百家企业的调研和对近4000名职工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的一篇实证研究论文,试图通过第一手素材的分析,探讨20世纪90年代中国乡镇企业产权变革过程中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2 乡镇企业变革及其地方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

2.1 20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的变革

私营和个体工业一直是我国农村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村私营个体工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在全国大多数农村地区,乡镇集体经济也通过各种形式转变为个体私营经济。在1995年以前,乡镇集体企业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私营个体企业的增长速度,而1995年后农村地区个私经济的增长开始超过集体经济增长,并逐步确立了在农村地区的主导地位。2000年与1995年相比,私营、个体企业的从业人数从1995年的6060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8987万人,所占比重也从52.88%增加到70.1%;营业收入从32142亿元增加到70594亿元,增长了2倍多;利润从1754亿元增加到4149亿元(表1)。私营企业的快速成长,特别是发达地区大量集体企业转制为私营企业,使个私经济取代集体经济成为推动乡镇企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乡镇企业改制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改造、租赁、承包、兼并、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改制不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同时也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2.2 乡镇企业变革及其地方效应的分析框架

诞生于中国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是推动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演变的主要力量,与农村社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改制引起的农村地区企业产权结构的变化导致了企业和农村政府关系的变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村地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改制对农村的经济发展方式、基层农村政府收入和支出方式、农村企业职工的收入和分配方式、农村地区的社会关系及生活方式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所论述的乡镇企业变革的地方效应主要是指企业改制对乡镇财政收入、企业职工收入和分配以及劳动力迁移等方面的影响。在改制前,农村地区的经济主体是乡镇所拥有的集体企业,这些企业除了缴纳正常的税收外,还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公共财政的任务,集体企业利润的相当一部分要投入到扶持农业生产、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领域。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集体企业上缴的利润还比较多,但在90年代中后期,大部分集体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亏损的境地,企业上缴的利润已经很少,乡镇还要负担大量的企业债务,正是这种变化直接导致乡镇集体企业的改制和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制后,集体企业在乡镇企业中不再占有主导地位,农村地区的经济主体转变为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与基层农村政府的直接联系被切断,私营企业只向政府缴纳税收,而无需缴纳利润所得,也不必承担其他农村公共职能;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的私营企业与集体企业相比有更明确的产权激励,有更强烈的降低成本的动力,对于技术水平低、资金规模小的农村企业来说,劳动力成本是其最主要成本,由于劳动监管不严和工会制度的不完善,我国农村地区的私营企业相对于国有和集体企业更倾向于通过压低职工工资和减少福利来降低劳动力成本。在我国私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的20世纪90年代,劳动力工资和福利水平没有获得相应的提升,大量的私营企业依靠廉价的劳动力成本获得了发展。

3 乡镇企业变革的地方效应实证

3.1 研究对象概况

调研案例所在的区域是河北省晋州市总十庄镇、黑龙江省阿城市玉泉镇、四川省广汉市向阳镇、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金积镇、贵州省遵义县新舟镇和江苏省宜兴市万石镇①(图1)。调查的乡镇企业一般企业规模较小,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竞争能力较弱,很多企业在调查时处于亏损状态,大部分企业调查时已经完成从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的改制。调查企业的行业主要涉及食品加工、造纸、化工医药、家具制造、非金属矿物开采和制造、金属加工、纺织服装等行业。1992年和1993年,分别在7个建制镇的32个镇办、3个村办和3个私营工业企业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每个被选择的企业中,都要求对其全部职工进行书面问卷调查。每个镇平均有300名职工接受了问卷调查;2000年和2001年,又对上述7个镇(其中东亭镇调整为万石镇)的15家集体企业和40余家私营企业的职工进行了问卷调查,每个镇回收问卷约300份。被调查的职工70%左右来自本镇区域,70%左右为农业户口,年龄在21岁至45岁的占70%左右,初中和高中学历的占80%左右。

图1 典型调研乡镇的区位分布

Fig.1 Location of typical analyzed towns

3.2 企业改制的基本情况

2000年,所调查的总十庄、新舟、平乐、金积和玉泉5个镇的农村集体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都低于30%,其中玉泉镇和平乐镇的不到10%,平乐镇的集体企业只有几个小砖瓦厂,而玉泉镇集体企业只剩下玉泉啤酒厂,该厂也正在积极寻求改制;这几个镇集体企业职工的比重在20%左右,与总产值的比重基本相当(表2)。而在1993年,大多数被调查镇集体工业的总产值和职工就业人数的比重还在40%左右。实地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农村基层,集体工业基本上已经不复存在,而且被调查乡镇都表示,今后不会再建集体性质的工业企业。这说明,在我国农村地区,私人经济已经完全确立了主导地位,成为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如金积镇主要镇办企业连年处于亏损状态,给镇财政带来极大的压力。为了缓解这种财政压力,乡镇企业的改制工作于1998年开始进行,到2000年底,原有的企业除益木家具公司外全部进行了改制。具体情况是:夏进乳品公司按照“资产优化重组,吸收股份,增资减债,实行法人治理”的方案改组、改造,并积极谋求在股票市场的上市,2000年,夏进公司成为当地的利润大户,实现净利润666万元。原破产的吴忠轧钢厂,由福建人陈孝祥等出资,购买了原厂的不动产和供电线路权,重新组建为福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企业投资对线材生产线进行了综合技术改造,同时增加了冶炼项目,使老企业重现生机。2000年5月已经开始试生产,年底实现利润1万元。

3.3 改制对乡镇财政收入的影响

我国乡镇政府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构成,预算内税收和预算外的自筹收入。预算内收入中,最主要的收入是工商税收和农业税,税种包括乡镇企业收入所得税、屠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场交易税和牲畜交易税、契约税、车船使用税。预算外收入包括:农村教育附加费、公共服务事业(如图书馆、电影院等)附加费、各种管理费、住房建设基金、乡镇办企业及联营企业上缴利润、乡镇企业更新改造费等。1994-2000年的7年间,调查的案例地区乡镇的财政收入增长表现出各自不同的态势,在玉泉镇、平乐镇、向阳镇、新舟镇、金积镇和总十庄镇这六个镇中,金积镇、总十庄镇、平乐镇和新舟镇的财政收入保持了较为稳定持续增长的态势,而玉泉镇和向阳镇的财政收入出现了下降。这六个乡镇在2000年前大部分集体企业都完成了改制,私营经济已经成为经济的主体,但私营经济对乡镇财政增长的推动作用还没有进一步的体现。

进一步考察1993年与2000年被调查乡镇的财政收入可发现,2000年乡镇预算外自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要高于1993年。1993年所调查的镇中,预算内收入占乡镇财政总收入的72%-99.9%。相比之下,预算外收入所占的比重就非常有限,在4个调研的镇中,其比重为0-2%,在另外的3个镇中比重值也仅仅达到7%-10%(表3)。这类收入通常来源于教育附加费收入、农业附加费收入或者是计划生育罚款收入等。而自筹资金的规模,一方面取决于乡镇办企业上缴利润的多少,另一方面则取决于下属行政村上缴的镇统筹费,该项费用的数额是按照有关规定由镇政府下达给所属行政村的。在调查的乡镇中,除玉泉镇外,自筹资金占比例达到10%-20%。2000年乡镇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组成部分仍然是各种税收。在调查的镇中,该项收入占乡镇财政总收入的60%-80%,与1993年相比,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幅度达10%-20%;相比之下,预算外和自筹资金所占比重有一定幅度的上升,所占比重达到20%-50%,与1993年相比上升幅度达到10%-20%(表4)。

199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税收被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在税收方面进行了新的分配,分税制的最直接结果是中央财政得到持续加强、地方财政能力有所减弱,实行分税制的1994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就从1993年的22%上升到55%。分税制强化了中央财政,但并没有改变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分配,地方的收入和支出之间产生较大的缺口,这个缺口主要由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地方预算外收入来填补[19,20]。对于处于我国政府最低等级的农村乡镇政府而言,1994年后其通过税收获得收入的能力受到极大的削弱,而持续增长的支出压力给乡镇财政带来极大困难。在调查的乡镇中,工业较为发达的向阳镇1999年工业企业上缴税金达到1745万人,而返还给镇里的仅有603万人,只占上缴税金的34.5%,而1999年该镇财政支出700万人,巨大的缺口导致预算外收入增多。乡镇政府的预算外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厂房等资产出让收入、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提留、乡镇统筹费用。1999由于集体企业改制,很多乡镇已经很少收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提留。在调查的镇中,只有总十庄镇1999年从集体企业收取了20多万元的提留。大多数乡镇预算外收入主要依靠土地等资产的出让和对村民的各种统筹费用,如1999年新舟镇就收取了各种统筹111万元,而万石镇变卖集体资产的收入就超过了500万元。乡镇企业改制切断了乡镇政府和企业直接的经济联系,而分税制改革则削弱了乡镇政府获得财政收入的能力,中国政府间凌乱的财政体系导致乡村地区的财政陷入危机。在乡镇企业改制后,需要重新定位私营经济与乡镇政府的经济关系,加强私营经济的地方性贡献。

3.4 改制对职工工资和福利状况的影响

2000年与1993年相比,乡镇企业职工工资呈现出一定的增长态势,但增长的速度不是很快,远远低于同期GDP的增长。通过对100多家企业的2027名职工的调查问卷分析可知,2000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497.16元人民币,比1993年仅仅高出100多元,年平均增长率仅为4%左右,而同期GDP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在1993年,调查职工中月收入低于300元的有1395人,占全部调查总数的68.6%,而月收入多于500元的仅有90人,占4.4%;而到了2000年,月收入大于等于300元的职工达到1725人,占全部调查总数的85.1%,其中月收入大于500元的有861人,占42.5%(表5)。1993年,在所有问卷职工中,最高收入10%职工的工资总额是最低收入10%职工的工资总额的8.8倍,而在2000年这一差距达到了9.2倍,总体上来看企业职工内部差距不是很大,但同一企业内一般职工和管理者工资收入的差距在不断扩大,1993年集体企业经理的基本月工资为250-500元,与普通职工的差距在3~5倍左右,而2000年企业经理的月工资达到3000-10000元,与普通职工的差距也达到5~10倍。被调查的乡镇企业职工工资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在调查的7个镇中,江苏省宜兴市万石镇职工的平均工资为880元,贵州的新舟镇平均工资是407元,河北省总十庄镇平均工资为463元,黑龙江省玉泉镇平均工资为655元,宁夏金积镇平均工资为516元,四川省平乐镇平均工资为442元,向阳镇为506元。20世纪90年代我国乡镇企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慢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职工内部收入差距有所扩大,管理者收入增长快于一般职工的收入增长,职工工资水平呈现出明显的三大地带的差异,东南沿海的乡镇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

1993年,在进行典型调查的镇中,就业不安定和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成为阻碍职工完全从农业劳动转变为非农业生产活动的关键因素。被调查的农业户口的职工及家庭,都还保留着责任田,并亲自或是由自己的家属继续耕种。在2000年的调查中这种状况仍然存在,多数农业(80%)户口的职工还保留有责任田。这说明,20世纪90年代末期农村职工的就业不安定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土地在现阶段对于农村职工来说仍然具有重要的社会保障意义。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没有根本建立的情况下,大规模实行土地私有化可能会诱发农村社会的不稳定。

2000年的调查结果与1993年的基本上类似,很多职工家中的土地并不是由自己耕种,而是由自己的配偶和父母耕种。这一比重比1993年还提高了8.3个百分点(表6),部分证明了在90年代中后期,随着非农业经济的不断提高,农业经济生产活动主要是留给了农村妇女和老年人。表6还表明,调查职工中将土地转给他人耕种的比例大幅上升,从1993年的2.4%上升到2000年的17.1%,这说明土地流转在我国农村地区已经发生,土地的集中现象开始出现。但是,这并不表明现阶段在我国大规模推行土地集中的政策的时机已经成熟。在农村社保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在发达地区推行土地流转的试点是现实的选择[21,22]。与1993年相比,2000年调查职工的福利情况没有明显变化,甚至出现福利恶化,在企业中根本享受不到任何社会福利的职工所占比重增加了8.2个百分点;享受到了2~3项企业福利待遇的人数也减少了11.5个百分点:大部分乡镇企业没有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大多数企业仅仅有几元钱的洗理费等;在乡镇企业中,退休保险发展的还非常缓慢,只有约1.3%的被调查职工有了某种形式的养老保险,比1993年还低了0.7个百分点(表7)。

3.5 改制对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迁移的影响

乡镇企业一个突出的作用就是吸纳了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2000年在我国乡镇企业就业的职工已经达到12819万人,比1980年增加了近1亿人。在乡镇企业改制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表8)。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的私营企业一方面通过提升劳动效率来增加产出,同时,也通过大幅度提高劳动强度和增加劳动时间来更多地获得职工的劳动价值,这两方面都导致了乡镇企业对劳动力需求增长的减缓。20世纪90年代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上有两个特点:一是劳动力转移以省内特别是县内转移就业为主,省际的转移不占主导地位,2001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本省内转移就业的比重达到65.8%,比上年上升7个百分点,转向外省的占34.0%,下降了7个百分点[23,24];二是省际农村劳动力迁移的速度在20世纪末期进一步加快,省际的劳动力转移主要是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向东部发达地区的流动,2000年流向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农村劳动力占当年总量的60%左右[25]。

1993年的调查表明,在农村企业职工来源构成中,有两个明显的特点(表9):一是绝大多数企业的职工主要来自镇区和本镇的其他村庄,这一比例达到调查职工总数的80.4%,在玉泉镇这一比例达到了91.9%;二是经济发达的东亭镇吸引的镇外劳动力比重远远多于其他经济水平一般的乡镇,在东亭镇有25.7%的职工来自外省,而西部的平乐镇和向阳镇没有来自外省的职工。2000年的调查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与1993年的调查基本类似。尽管农村工业企业吸引外来劳动力的能力有所增强,但是其所占的比值仍然不是很高,本镇的劳动力仍然是农村工业劳动力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或处于平均发展水平的地区,首先是雇佣当地的劳动力,通常80%以上的农村企业职工是来自镇行政管辖区范围之内。农村工业企业对劳动力就业市场的影响,主要还是在本镇范围内,而对大的区域就业市场的影响还不是很强。

但是与1993年的调查相比,在2000年农村企业职工来源构成中,还是出现了一些明显的变化(表10)。一是与1993年相比,2000年农村工业企业的职工来自镇区外的比重有所上升,从19.4%上升到24.8%,上升了约5.6个百分点,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玉泉镇和平乐镇,分别达到20.7%和17.1%。与1993年类似,这些职工大多数来自于本县内另外的乡镇,来自省外的比重很小;二是在来自本镇的乡镇企业的职工构成中,来自镇区范围内的职工数量有所增加,而来自镇下属的村的数量减少。其变化最剧烈的是总十庄镇和新舟镇,主要是因为这两个镇乡镇工业企业的发展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原来镇属企业的家在村庄的职工基本上都将家迁移到了镇区。

4 结论

乡镇企业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具有很强的社区属性。乡镇企业不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同时还要兼顾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居民收入和福利、乡镇财政收入等目标。20世纪90年代后期农村工业发展速度减慢、大量集体企业的改制导致我国农村工业的地方效应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

(1)在乡镇企业发展较好的乡镇,企业提供的各类税收是乡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20世纪90年代农村工业发展缓慢和集体企业的改制,以及分税制改革,乡镇企业对财政的直接支撑作用有所减弱,这直接表现为在调查的典型乡镇,财政收入中各种非税预算外收入的持续增加,基层政府财政压力进一步最大。

(2)典型调研的分析表明调查乡镇企业职工的工资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增长幅度不是很大,远远低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与1993年相比,2000年调查职工的福利情况没有明显变化,部分地区乡镇企业职工福利水平甚至不如1993年。大部分外出农民工仍然保持耕种家中的责任田,他们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是希望一旦失去非农工作后土地能给他们提供生活保障。因此,尽管土地流转已经出现,但土地的社会保障属性仍较突出。

(3)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乡镇企业增长速度下降,导致企业对剩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下降。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显示我国农村地区劳动力的迁移目前依然以省内迁移为主,省际迁移比例近年有所上升。调查的大多数企业主要从镇区和周边村庄获得劳动力资源,只有当镇内的劳动力资源短缺的时候企业从外地招聘工人才会比较多。这要求我国未来城市化道路的选择既要注重大城市都市区的发展,也要重视农村地区小城镇的发展。

收稿日期:2008-01-21;修订日期:2008-08-04

注释:

① 1993年调研的是江苏无锡县的东亭镇,2000年再次调查时无锡县已经整体并入无锡市,东亭镇也变成城市街道办事处,故选择更具代表性的宜兴市万石镇作为典型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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