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转型、精英政治与地方政治秩序_政治论文

市场转型、精英政治与地方政治秩序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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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政治学的经典文献中,社会精英(中产阶级)是民主政治发展不可替代的进步力量,西欧以及北美的发展史似乎能够验证这一点。但是,当我们以此来反省当代中国社会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反传统的历史逻辑,诞生于威权体制内的社会精英不但没有成为中国民主化的推动力量,相反,随着他们经济财富的增长,这些精英却演变成为反民主的因素。一方面,在地方政治发展中,地方精英阻碍了公民社会的成长;另一方面,他们也没有发挥国家在地方的政治代理人的作用。由于社会精英和地方政治精英的结构和利益的重叠,他们的聚合既阻隔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又抑制了民间力量的生长,加剧了国家与社会的紧张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地方政治秩序的不断恶化与精英发展的反向逻辑不无关系。地方社会精英的政治化、社会精英的反民主倾向,是当代中国政治在市场转型的大背景下面临的大问题。

一、社会抗争:经济发展抑或政治发展的外在性结果

社会抗争一般是指社会抵抗国家的集体行动,也可以称作集体维权行动,行动指向是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实质性启动,中国社会面临着日益突出的地方政治秩序问题,特别是乡村社会,农民集体性社会抗争事件不断涌现,他们采取集体上访、法律诉讼、制造骚乱、围攻党政机关等形式,向政治体系施加压力。David Zweig在对《民主与法制》进行个案研究时发现,从1988年至1997年,《民主与法制》共报道了30起抗争事件,在这些事件中,1993年至1997年共计26起,1991年2起, 1990年和1989年各1起。作者还同时对这30起事件进行归类,认为以下几种原因导致了乡村社会抗争事件的发生:土地征用、乱收费、行政或经济问题、干部滥用权力等(David Zweig,2000年)。

中国学术界对于像社会抗争这样的社会发展外在性(externality)现象通常做一种简单化的说明,认为这种外在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只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然存在社会分配不公,如果社会分配极端的不平等,其结果必然导致社会冲突。在这种观点看来,市场似乎是外在性的终极原因,言外之意,只要解决了市场问题,外在性问题也就不复存在。实际上,从政治学的角度观之,“市场—社会抗争”的逻辑推论仅仅是一个描述性的表达,它只阐述了一个一般事实,而没有解释这个事实存在的深层次原因。这一描述既没有什么现实意义,也没有多少学术价值,因为计划经济也会导致社会抗争。市场经济引发社会抗争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如果对社会抗争做如此简单化的理解,可能会误导人类解决社会抗争的努力。当市场发展以威权模式为取向时,“外在性”不单单是市场本身所造成的结果,政治的力量更有可能是导致社会抗争这种激烈的“外在性”的主要因素。因此,政治因素可能是引发(至少是乡村)社会抗争的基本原因,与其用经济外在性(不妨称作“市场中轴”)来解释当代中国的社会抗争,不如用“经济发展中的政治外在性”(“政治中轴”)更有说服力。

事实上,发生在中国社会的各种冲突事件远远超越了市场的范畴。2000年,E.J.Perry和Mark Selden共同主编了一本论文集,书名为《中国社会:变化、冲突与抗争》,论文集共收录了11篇文章,分别论及了中国社会冲突的各个方面,如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冲突、环境保护者的抗议活动、宗教问题等等,主编者避开了中国社会研究的传统路径(即“市场中轴”),放大了观察中国的视野(注:E.J.Perry and Mark Selden,Chinese Society:Change,Conflict and Resistance,New York,2000.)。尽管作者没有作方法论的说明,但是,论文的研究取向足以表明,“政治中轴”也许更加合乎逻辑地说明中国社会变迁乃至抗争的宏大原因。

本文之所以主张以“政治外在性”(政治中轴)来理解当代中国社会抗争的起因,并不是简单地遵从学术经典的理论原则,而是基于以下几个具体原因:

其一,中国经济发展的地区模式——国家主义。这种模式被学术界广泛地称作“东亚模式”,核心内容是国家(政府或政党)既制定经济发展的战略又参与具体的经济事务,既是游戏者又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在东亚地区,现代化的腾飞通常通过两种体制支撑:一种是政府体制,另一种是市场体制。在这两种体制中,前者是主导性的,后者从属于前者。前者之所以能够建立起对后者的支配性地位,这主要取决于现代化的内在逻辑: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引入市场因素,即在强大的政府能力的基础上构建市场框架。中国的发展同样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后发模式”,它一方面希望释放市场和社会的能量,但同时也意识到,政府必须垄断资源以便动员社会,然后才谈得上市场的自主发展。在此威权模式下,国家(政府和政党)的影子随处可见。因此,社会抗争与其说是市场的外在性结果,还不如说是政治的外在性结果。

其二,政治合法性基础——发展主义。1978年之前,革命后政权统治的基础主要是通过意识形态的灌输,来获得民众的政治认同。但是,“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连续的政治运动将中国带入政治危机之中,1978年可以看作是革命的终结、后革命时代的开始。后革命时代,政治领袖逐渐转变合法性获取的主题,1992年之后,“发展是硬道理”替代了“政治挂帅”的合法性地位,发展主义既是政治统治的价值理性,同时也是政府治理的工具理性。经济发展几乎成为考量政府绩效、有效性的唯一指标。当发展主义过度地追求经济增长时,国家必然扩张自身干预社会的能力和范围。这样,国家既有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促进力量,但同时也有可能成为制造社会抗争的源泉。当国家积极介入社会发展过程时,其附带性结果就是政府和国家力量也随之增长。

其三,市场分权的代价——地方主义。当代中国的经济改革整体上讲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分权过程,是围绕着如何在市场条件下将资源分配制度化。在这个过程中,中央其实面临着一个两难问题:一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中央必须放权;另一个是在放权之后,中央如何进一步控制地方势力的崛起。1994年,中央推行分税制,在财税方面基本上解决了中央财政的弱小问题。但是,国家能力不仅仅是一个财政能力问题,当我们发现中央财政在逐年增长的同时,地方主义的势力却越来越僭越中央的控制力,典型的例子就是地方无视中央的规定非法汲取资源。当市场化和分权加强了地方机构的自主权时,由改革引发的地方授权必然削弱中央对资源的垄断地位 (Richard Baum and Alexei Schevchenko,1999年)。地方社会抗争的不断加剧,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权机构自我膨胀的结果。自我膨胀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发展主义的地方化,中央对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主要依据的是各级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量化指标,发展主义不仅是中央政府的决策志向,它同样也是地方政府的决策志向;二是地方机构的自利倾向,利益机构化和部门化是地方政治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也是地方政府机构运转的动力机制。地方主义以及地方社会抗争的关联性——如果我们从经济的外在性角度可能很难给予解释——显然是一个政治外在性现象。

当我们撇开经济外在性而倾向于政治外在性的分析框架时,精英政治学或许是理解当代中国政治的有效的知识工具之一。在市场转型的大背景之下,社会精英的结构性地位对于地方社会的政治发展来说至关重要,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抗争的上升趋势可以从社会精英的成长模式当中找到部分答案。

二、精英政治化:精英崛起的模式

笼统地讲,当代中国社会精英的发展大致以 1949年和1978年分为两个断裂带。1949年之前,知识精英、经济精英与文化精英(注:知识精英是那些以传播知识和技术为业的人群;经济精英容易被简单化理解,认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可以列入精英范畴,其实只有那些具有经济支配力的人才具有政治学和社会学的意义;文化精英容易与知识精英混淆,文化在这里与知识不是同一个概念,它主要指人类学意义上的“符号结构”,文化精英是渊源于民间文化传统中的象征物,宗族族长、宗教领袖、家长等都是本文所指的文化精英。)的发展呈现平行增长的趋势,尽管始于晚清的民族—国家建设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文化精英的影响力,但是,总体而言,精英的力量并未受到根本的打击。1949年之后,由于革命将阶级理论注入中国的政治生活,社会精英因此被涂抹上政治的色彩,其地位和命运也就取决于政治的解释。在知识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中,后两者首先服膺于意识形态的政治安排,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期,政权基本上完成了对他们的革命;知识精英的命运因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而暂时地获得了政治空间,但是,作为旧政权下的知识精英代表——绅士仍然没有逃脱被革命的命运,到1952年,绅士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了(注:莫里斯·梅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知识精英的整体衰落在革命与建设的矛盾逻辑下是不可避免的,“红”与“专”相比,后者无疑要服从前者的需要。根源于“大跃进”的政治再革命(即“不断革命”)从根本上将社会精英连根拔除,因此,在政治精英看来,革命的反对阶级要么被消灭要么被改造为革命的拥护者。

当代中国精英的崛起在90年代得到了合法的发展空间,精英几乎是在一夜之间陡然出现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首先从意识形态上解决了精英成长的文化环境,紧接着,1994年市场经济获得了合法的地位,它为精英的成长提供了制度环境。尽管官方文件和学术话语较少使用“精英”一词,但是,拥有大量经济财富、享有较高社会地位和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群体和亚群体的存在,使我们无法否认精英社会到来这个事实。

在社会结构方面,随着财富的迅速分化、聚集,社会分层现象演变得十分剧烈,社会结构越来越趋向于两极化。因此,社会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社会结构的两极化必然导致社会的不平等和社会秩序的失控,在他们看来,壮大中产阶级的数量、拉平两极结构是解决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我看来,社会结构对于社会发展固然重要,但是,社会结构的两极化还不足以解释中国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社会抗争问题。事实上,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失范现象并非完全由于两极化结构引起,而是由于结构中已有的社会角色尤其是精英的角色丧失其社会和政治功能所致,两极化并不能直接推导出社会抗争加剧这个结果。

关于当代中国社会精英的成长模式,我们可以把它称作精英政治化,这种成长模式是精英功能丧失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精英政治化有两个取向:精英接近和政治吸纳。精英接近和政治吸纳是所有国家政治现代化的目标,熊彼特等精英民主理论家认为,没有精英参与的政治谈不上民主政治,民主的本质就是精英政治,因此,精英主动接近政治体系是民主化的前提;另一方面,政治发展的保守人士认为,传统国家政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目标是能够建立起吸纳精英特别是地方精英的制度(亨廷顿,1968年)。但是,精英政治化在当代中国发生了畸变,它建立的是一种相互依赖而不是相互制约的权力关系,精英博弈的目标是如何将公共权力私有化。

当代中国社会精英的成长模式离不开中国社会独特的制度环境,在经济领域,国家一直努力试图在计划体制上成功地嫁接市场机制。但是,由于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问题,市场体制的建立总是摆脱不了传统制度的制约和影响,从而形成了两种制度共生的转型形态。转型形态的制度既有市场的特征又有计划的特征,同时它又不是原生的计划和市场。这种制度形态决定了精英在财富获得的方式上与众不同,它是一种不完全意义上的市场行为,也是一种不完全意义上的计划分配。在精英成长的现实生活中,他们大多选择利用再分配权力获得财富,因此,当代中国社会精英的成长模式是一种“政治依附性积累”,经济行为与政治权力的依附连线仍然十分紧密(玛丽亚·乔纳蒂,1997年)。

在权力仍然支配着社会资源获取的情况下,地方社会精英的成长无法割断与政治之间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的存在是以资本与权力的互惠关系为前提的。对经济精英而言,权力可以进一步扩大资本的增长;而对地方官员来说,通过权力的出让,资本是最好的回报。白威廉、麦谊生实证研究过中国社会市场化过程中干部的收入情况,他们得出结论,至少到 1988年,干部的经济回报是正向的,在剔除了其他影响因素之后,干部家庭几乎要比平均农户收入高 40%。因而就绝对量而言,官员的收入优势截至 1988年并未消失,而且,官员收入的绝对量在更趋市场化地区也未开始下降。文章并未分析这些干部如何保持在经济收入上的优势地位。但是,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当代中国市场转型的特质即权力介入,能够进一步解释上述问题,因为市场转型是作为一项国家政策开始实行的,国家政策不仅影响到什么人从制度变迁中获利,而且决定谁获利最多(Andrew Walder,1996年)。90年代,随着国家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经济支配权,干部与经济精英的互惠关系更加紧密。

在当代中国,地方社会资本和权力的互惠关系的建立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所谓“红顶商人”现象,国家正式制度将政治荣誉甚至职位以合法的方式授予那些在经济上有所作为的人,将他们纳入政治体系中来。在河北清河县,私企老板连续3年累计纳税超过100万元,就可以得到一个副科级干部职务,该县目前至少有近10位私营企业主到清河县法院、劳动局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这些破格选拔的私企老板当上公务员后,多数没有放弃原来的企业经营权或仍在企业兼职,即同时拥有“官”和“商”两顶帽子(注:陈军:《令人担忧的“商而优则仕”》,《工人日报》2004年2月10日第3版。)。当社会精英实现权力与资本的置换之后,客观上形成了两者的互惠关系。

另一种是裙带主义的关系网络,经济精英在诸如准入证、税收、项目获得等方面依靠地方政府中的私人关系,而官员们则依靠这些精英在谋利等方面保持有利地位(Richard Baum and Alexei Schevchenko,1999年)。1993年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显示,在私营企业主来往最密切的朋友和亲戚中,其职业作为干部的最多,同时,在这些朋友和亲戚中,担任各种职务的人分别为2/3和1/2;在被调查的产值最高的30%的私营企业中,与其交往最密切的朋友和亲戚中,干部的比重还要大(注:李路路:《社会资本与私营企业家》,《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6期。)。

很显然,社会精英特别是经济精英融入政治的过程,实际上是建立起对政治的依附关系,资本积累的速度主要依赖于他们与干部的互惠关系的程度,而不是取决于实际的经济竞争力。因此,精英的成长缺乏自我生存的社会空间,国家制度倡导的精英吸纳其结果是,市民社会和公共空间力量弱小并且日益边缘化。这样,既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制约了政治变革,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政治发展的方向,导致政治与社会冲突的加剧。

三、精英政治化与社会抗争的关联性

在社会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和文化形式能够保持结构基本完整、国家共同体又不从意识形态上根本排斥其存在的情况下,地方社会精英的文化认同或许能够在国家与共同体成员之间形成利益保护屏障。但是,一旦这些社会共同体失去文化上的凝聚力,地方社会精英就会寻求更加现实的利益基础,依附于一个更加强大的共同体。在当代中国的地方社会,由于文化的治理早已让位于政治和经济的统治,文化精英在乡村社会的重要性显得越来越微不足道(注:20世纪90年代,中国学术界对乡村社会宗族的复兴表示出某种担忧,认为宗族的复兴一定程度上会成为中国现代化的潜流,如乡村基层组织的部分涣散、社会秩序的局部松垮、文化教育的滞后等(王沪宁,1991年)。但是,宗族的功能释放并未像人们担心的那样强大,它的社会整合力在市场转型前完全被政治组织的整合力所消解。面对90年代以来的市场转型,宗族尽管在形式上有所复苏,然而其整合功能被经济组织和经济精英所替代了。一句话,文化精英在乡村社会已经衰落到完全意义上的文化象征。),“保护型经纪人”已经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文化与制度土壤,更多的地方社会精英趋向于“赢利型”甚至是“掠夺型”的(注:此处借用杜赞奇的“经纪人模型”,参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如果关于当代中国地方社会精英“赢利型经纪人”假设成立的话,我们还不能直接推导出如下结论,即“赢利型经纪人”的存在必然导致社会抗争的发生。原因很简单,因为这种类型的“经纪人”与大众之间的利益争夺不一定是零和博弈,也可能是正和博弈即双赢。但是,当代中国地方社会精英的政治化却固化了两者的关联性结果,也就是说,地方社会精英的政治化趋势越来越使得精英与大众之间博弈趋于零和。这里列出三点理由来解释其中的原因。

1.社会精英的政治化趋势怂恿与保护地方政治精英的逐利行为。

社会精英的政治化实际上建立的是一种社会精英与政治精英之间的互惠关系,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关系不是对等的,而是前者更加依附后者的非均衡关系。当社会精英寄生于另一个群体的时候,其自身的发展也必然取决于政治精英群体所释放的空间,主导社会发展和政治发展的能力也同样取决于政治精英所允许的条件。因此,社会精英在利益的驱使下,通常情况下会支持地方政治精英的逐利行为,从而扩大了政治精英汲取社会资源的能力。从理论上讲,它增加了社会抗争形成的可能性。

权力市场(即权力资本化)就像商品市场一样,既要有卖者也要有买者,而决定买卖双方交易成功的前提就是利益。当地方社会精英在政治化过程中获得接近权力的机会之后,权力的买方市场就形成了。作为买主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他们会不断地提高接近权力的频率和成本,而作为权力市场的卖方在商品(公共权力)生产受到较少制约的情况下,出售权力获取利润。尽管权力的资本化过程不能完全等同于市场活动,但是政治精英在权力行使缺乏有效制约机制的情况下,他们也同样会追求权力资本的最大化。因此,社会精英政治化客观上为权力与资本的互换创造了条件,并进一步加剧了政治精英的逐利行为,使得精英与大众的资源博弈趋向零和。

2.社会精英和政治精英在利益上的重叠与共生,决定了社会精英必然参与剥夺地方资源的过程。

地方社会精英与政治精英为了建立起牢固的利益获取机制,他们之间形成了利益上的重叠与共生关系。这种精英的聚合是一种单向的逐利行为,尽管西方近代史上社会精英接近政治同样也是受利益的驱使,但是,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国地方社会精英接近政治仅仅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行动,而西方社会精英接近政治是希望通过类似的行动使得经济行为成为合法的自由权利。从根本上讲,前者试图实现资本与权力的转换,而后者则试图实现资本与权利的互换。因此,中国地方社会精英的政治化过程很大程度上是考虑如何通过权力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

由于社会精英的资本积累相当部分是通过权力的转换实现的,所以,他们与政治精英一起成为与大众争夺社会资源的竞争者。也就是说,大众利益的失去一部分被政治精英所剥夺,另一部分则被社会精英剥夺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社会抗争事件发生的背后都能够找到若干主导事件发生的社会力量(社会精英)。在城市,最典型的社会抗争事件类型通常是围绕房屋拆迁所发生的补偿不充分问题,不少地方政府低价补偿居民的拆迁安置问题,然后将地块出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则又以更高的价格进入市场。这种情况在城市中普遍存在,是精英聚合的一个典型案例(注:类似的研究参见高勇《失去土地的农民如何生活——关于失地农民问题的理论探讨》,《人民日报》(理论版)2004年2月2日。)。从社会精英的角度来看,他们的确是参与了剥夺大众利益的过程,从而加剧了利益分割的紧张关系,导致地方政治秩序不断恶化,社会抗争事件急剧上升。

3.稀缺的资源总量导致大众与精英的博弈越来越接近零和状态。

学术界在分析中国地方精英时曾经进行过区域化研究(注:1987年,西方汉学界在加拿大的Banff举办了一次题为“地方精英与支配模式”的讨论会。提交大会的论文以明朝至1949年的中国乡村社会为研究对象,按地区提出了六种模式,即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精英、东南部地区的社会精英、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社会精英、边陲地区的地方精英和边疆地区的精英,并比较分析了这六类地区社会精英的区别(参见周锡瑞等《中国地方精英与支配模式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8年夏季号)。),试图发现中国地方精英的不同发展模式,以此来解释市场转型与精英发展的相关性,这些研究成果恰好验证了本文的观点。一般而言,经济发达程度与社会抗争的强度和频率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经济越发达,大众与精英之间的对抗程度越低,相反,经济发展落后,这种博弈的强度则明显增强。我们不妨以乡村社会为例来说明这种博弈关系。

乡村社会工业化的程度普遍很低,产业结构单一,农业是主产业,因此,农业资源就成了精英与大众社会交换的主要变量。由于经济欠发达,社会分化的程度相对较低,各阶层对资源的依赖路径单一,这样,他们就被稀缺的资源捏合在一起。正因为各阶层都依赖于有限的单一资源,再加上社会精英制约政治精英支配资源的能力缺乏,所以,乡村政治精英与非精英争夺社会资源的关系很容易形成。在乡村社会,土地是非精英与精英发生关系的最核心的要素。相关的调查研究表明,乡村农民承包户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交易权,他们只是被动意义上的土地交易者,参加交易获益的少量分配,不具有定价权和谈判地位,相反,国家代理机构却是土地交易中的最大受益者,他们以土地公有的名义,提高土地交易中截留“集体”比例,用土地发包权来保障自己支配收益的地位。2003年,山东省齐河县将2800亩即将收获的麦田强行作为商业用地,地方政府和官员从中牟取巨额利润,而农民获得的经济补偿却相当有限(注:《谁夺走我的麦田》,《南方周末》2004年1月8日。)。地方政治精英在社会资源交易过程中获利的多少并不一定构成地方社会抗争最重要的诱发因素,关键问题是,精英的资源获得基本是在乡村大众失去的情况下实现的,因此,这是一种零和的博弈模式,也是一种冲突的模式。

在资源稀缺的乡村社会,社会精英与政治精英角色功能重叠的程度非常高。由于资源稀缺,市场社会能够提供的资源有限,因此,社会精英更愿意把政治看作是一个有利可图的市场,他们大多选择政治化作为获取利益的途径,所以,在这类地区,社会精英的成长更加困难。

政治秩序对于任何政治制度而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不论这种秩序是全国性的还是地方性的,中国在市场转型的自我变革时代,保持良好的地方政治秩序对一个超大国家来说更显得迫切和至关重要。地方政治秩序的维持和建立有多种制度方式,比如地方行政权限的扩张等,但是,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市场与民主——又从根本上要求削弱国家权力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国家应当逐步从社会回收权力,保留一个自主和独立的公共空间。

当国家试图从社会撤回权力的时候,有什么力量能够替代公共权力的权威性,从而继续维持良好的地方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本文认为,对地方政治秩序重建而言,社会精英的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资源,一方面,这个群体能够动员和整合民间力量,保证政治共同体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制约公共权力的非法使用,缓解政治与社会个体之间的冲突,不仅如此,独立的地方社会精英群体的存在,还能够成为遏制地方主义发展的重要因素。一句话,国家在推动市场转型时期,应当考虑如何保护地方社会精英的成长,从战略的高度,将社会精英不仅视作经济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而且应当将他们视作政治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还原他们的民主功能。正如帕特南的经验研究所表明的那样,社会资本对于一个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主进程是必不可少的(注: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作为社会资本重要内容的社会精英的成长其意义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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