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实践属性及其意义维度_主体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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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人们总是将学习仅仅理解为一种认知过程,且将实践理解为“动手做”、“操作”或“行动”,在学习与实践的关系上,把实践看成是学习的一种方式或方法,这种对学习、实践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有失偏颇,从而导致学习方式的变革丧失了其发展性的意义达成,其内在根源是忽视了学习的实践属性和发展性意义。

      一、学习的实践属性及其特征

      学习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更是一种实践过程,这是由学习的实践属性及其对人的生成价值所决定的。“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看,实践是人的成长与发展的重要基石。作为有目的地培养人的活动,教育必须处理好认识与实践的关系,理性而有价值地寻求认识与实践的交融点。”[1]学习作为个体基于对符号知识和经验知识的理解,探究外部世界并建立与客观世界之间关系的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样式。

      (一)实践属性是学习的基本属性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出发,我们需要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关系的角度来理解实践,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主体—客体”与“主体—主体”的双重关系,是工具性与价值性的统一,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实践范畴揭示了作为社会活动主体与客观自然世界、社会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内在关系和价值取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的属性是事物内在规定性的外化,是一事物与他事物发生联系时表现出来的质,是由事物内部的构成要素及其内在联系构成的。实践属性是指人的活动和生存方式具有实践的三大本质规定性:一是确立人作为活动的主体地位;二是主客体通过统一达成内在关联性,形成人与客观世界的“关系世界”;三是主客体统一所体现的合价值性目标,即活动具有满足主体内在需要的内源性意义。

      学习作为满足人的成长需要的活动,本质上满足了实践属性的特质。日本学者佐藤学教授提出学习是“以交往与对话为特征的活动”[2],他将学习界定为一种“对话性实践”,即学习者与客观世界的对话、学习者与他人的对话、学习者与自身的对话,学习就是一种“构筑世界”、“构筑伙伴”、“构筑自身”的实践。学习活动本身内在地包含着学生与自然世界、学生与社会世界、学生与自我世界的三重关系,因此,学习是一种三位一体的特殊实践。首先,从学生与学习内容的关系来看,学习是认知性、文化性实践。在学习活动中,个体与学习内容之间不断进行着客体主体化、主体客体化的实践活动,作为客体的知识实现了人化,不断向人生成,逐渐获得属人性质,成为个人化的知识;作为主体的人通过思维、认知、体验等活动,实现对知识的改造,吸收知识的价值和意义,重新建构包括他的需要、能力、知识结构、思维模式等在内的心智结构,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与增加。其次,从学生与他人的关系来看,学习是交往性、社会性实践。学生在学习活动中通过交流、沟通创造了师生关系、生生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生生关系、朋友关系既是学习关系,又是伙伴关系。从学生与自我的关系来看,学习是伦理性、存在性实践。在学习过程中,学习是一种以自身为对象的特殊实践,是一种“人性自我建构的实践活动”[3]。在自我建构的实践活动中,学生既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又是客体,通过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不断改造自己、发展自己、完善自己,对自身已有的心智结构进行审视与反思,“积极推进已有心智结构按所需要的方向发生相应的变化,实现预期目的对象化、现实化”[4]。由此可见,学生在学习这种特殊的实践中既改造了外部世界,也改造了自身内部世界,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扬弃外部世界和自身主观世界的自在性,实现对客观世界和自身的超越。

      在学习过程中,知识是构筑学生与外部客观世界、学生与自我精神世界关系的桥梁,是实现人的生成与发展的条件和素材,而不是目的。如果仅仅将符号知识或他人经验作为学习对象来接受或占有,而不能通过对知识所描绘的客观世界的理解和掌握而建立起学生与自然世界、社会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内在关联性,学习便丧失了实践属性;如果只能让学生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而不能获得“进入世界的知识”,只能占有公共知识而不能形成个人知识,这样的学习也丧失了实践属性。在学习活动中,丧失了学生与外部世界的关联性,只有对象性学习而缺乏学习的自我感和实践感,学习活动也就丧失了对学生成长的意义。

      (二)学习实践属性的特征

      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着三种实践样式:认知性实践、工具性实践、交往性实践。学习的实践属性不是指普遍性实践,不是指某一种具体的实践样式,如单纯的动手操作、认知或社会交往,而是指学习活动内在地包含着多种实践特质,是高于某一种单一实践样式、具有丰富内容和明确价值取向的目的性与意义性活动,学习的实践属性并不是指学习活动与人类普遍的实践方式具有等值性。学习的实践属性具有价值性、情境性和过程性特征。

      学习实践属性的价值性。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5]。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是种的尺度(即物的尺度)与内在的尺度(即人的尺度)的统一。物的尺度是指外部对象的尺度,要求我们按照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改造世界,说明的是“如何实践”的问题,形成的是关于世界的事实性认识;人的尺度是指根据人内在的愿望、目的和需要改造对象,说明的是“为何实践”的问题,形成的是关于世界的价值性认识。人的尺度作为价值尺度,体现了实践的价值性,体现了实践的人文关怀向度,这是实践最为根本的属性。具有价值性的实践总是与人的生存和发展相联系,关系着人如何寻找真正的精神家园的问题。实践的价值维度意味着实践不仅仅是求真的活动,更是求善、求美的活动,是真、善、美的统一。学习实践属性的价值性意味着学习不是价值中立、价值无涉的,而是一种价值性实践,充满了多种可能的价值关怀与追求。学习不是纯粹地掌握知识去认识、适应、改造外部物质世界,获得“何以为生”的知识与技能,它更根本地在于说明和回答人生的意义、生存的价值等这些具有永恒意义的问题,强调从“人的尺度”出发领悟“为何而生”,建构完满的精神世界。通过价值性的实践活动,学生体验生活的善与美好,实现真、善、美的统一,形成完整、完满的人格,达到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的统一。

      学习实践属性的情境性。实践具有情境性,任何实践活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实践完全内在于持续时间,故与时间联结在一起”[6],实践是在时间中展开的。实践总是实践主体基于前人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以一种现在进行时的状态开展,同时指向未来更好地认识与改造世界、更好地发展自身。时间与空间共同构成了实践的情境,并且这种情境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经验性与发展性的统一。学习实践属性的情境性意味着学习不是单纯的头脑内部信息输入—输出的活动,而是个体基于已有知识结构和生活经验在具体、真实的情境中主动参与的实践。通过在情境中的主动参与,个体的知识在真实的情境脉络中得以建构和生成,学生的发展在与他人、文化、自我相互作用的情境中得以实现,学生的生命、生活的意义在情境中得以显现。同时,学习实践属性的情境性还表现为学习实践属性的彰显对情境的依赖性,没有具体真实的情境,学生实践属性就难以得到体现。

      学习实践属性的过程性。人的任何活动都是一个过程,都是以过程的形式存在的。恩格斯说,“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7]。世界的本质就是过程的存在,离开了过程,事物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产生变化和发展。“教育的过程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教师和学生)围绕一定的活动主题,在特定的情境中,通过互动式交往进行的建构性实践活动的结构,是教育要素之间交互作用的变化和发展过程。”[8]个体的学习活动就是一个在时间和空间上不断变化的复合的运动,学习内在地蕴含于过程之中,离开了过程,学习就不能被称为学习。学习的实践属性在学习过程中显现出来,在学习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表现出来。无论是学生与学习内容的认知性、文化性实践,还是学生与他人的交往性、社会性实践,抑或是学生与自我的伦理性、存在性实践,学习都是以过程的形式展开的。在过程中,学生实现知识的理解、思维的发展、情感的体验、人格的养成和意义的建构。具体而言,学习实践属性的过程性表现为学习的动态性、生成性、交互性和创造性,任何“去过程”的学习都是对学习过程性的践踏,是对学习实践属性的遮蔽。

      二、学习实践属性的意义内涵

      切实体现人的实践本质,是彰显学习实践属性的根本基础。人是实践的创造者,实践是人最普遍的存在方式。人在社会中存在,不仅表现为生命的自然存活,还表现为个体对自身完满生活的追求,在实践中对个体存在意义的追寻。实践中的人是追求意义的个体,因为学习实践属性的存在,追寻与创造学习对人的生成的意义是学习的应有之义,学习理所当然地成为个体追寻与创造意义的实践活动。

      (一)人是实践性存在者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主体、对象、目的、手段是实践的基本要素,实践创造了人与人类社会,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因为实践主体性、目的性的存在,才使得人类的实践不同于动物的本能行为。有学者将人是实践创造的存在者的观点总结为“人的实践本质”,即“人作为实践创造着的人而产生、存在和发展,获得各种丰富的规定性,从自然世界和动物界提升出来,生存和生活在‘人的世界’里”[9]。人自身的实践活动是人作为人而存在的基本根据,离开了人有目的、有意图、有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人就不能成其为人。因此,实践是人的本质存在的根本要求,“对人的生存和发展而言,实践是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方式,是改造世界、实现人的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全部过程。离开了这一过程,人的生存、发展与解放是不可想象的”[10]。人是具有多重属性的存在,如自然属性、精神属性和社会属性,作为实践性存在者,人的多重属性在实践中实现了有机的统一。

      人是实践性存在者,首先意味着实践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马克思说过:“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1]由于人的生命的未特定化,人不能像动物一样完全适合某个特定的环境,而需要靠自己的劳动去改造环境,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因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12]。其次,人是实践性存在者意味着实践创造了人,实践是人与自然的对象化活动和人与人的交往活动的统一,在人与自然的对象化活动中,人通过对自然的改造形成“人化自然”,而改造后的自然又转化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因素,成为人的一部分。通过人向自然的生成与自然向人的生成活动,人与自然之间实现了统一。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中,人创造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如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情感关系等,这些社会关系又对人产生影响,塑造着人自身。再次,人是实践性存在者还意味着实践总是指向人的自我实现,人作为实践创造的存在者,不仅仅表现为人通过实践活动与外部世界之间进行物质交换与创造活动,即不仅限于“动手做”的操作与活动,还表现为实践是内在于人的活动的。“实践作为人的本质的存在方式,具有总体性,其中既包括人类本能的、功利的活动,也包括伦理的和审美的乃至于终极关怀,其中人类的终极关怀作为人类追求的最终意义,理应融汇人类实践的全部内容。”[13]实践总是指向人的自我生成与自我实现,与人的生命存在相互关联,具有终极关怀的意义,进入了人的生存—存在境界,这正是实践的终极指向。

      (二)实践中的人是追求意义的个体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生活不同于生存,人的生存只是人的自然生命的存活,而人的生活是有意义的自在存在,人是不能满足于自然生命的简单存活的,而必须不断追求有品位的、有意义的生活。“生存只是人追求生活意义的手段,人的生活以生存为手段来追求和实现生活的意义。所以,人可以为了有意义的生活而放弃无意义的生存。”[14]有学者认为人是有着两重性存在的生命体:实体存在和意义存在,他认为“人之为‘人’的本质应该说就是一种意义性存在、价值性实体”[15],“人类追求意义,就是在追寻自己,实现的本性”[16]。因此,从人的本性上来说,人是寻求意义的生物,人不能忍受无意义的生活,只有通过对意义的追求与创造,人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才能从自然性上升到社会性、价值性。人的本质就是一种“意义性”的存在,人是寻求意义的生物,人不仅寻求事物的意义,也寻求自身的意义。

      一方面,人类寻求一切事物的意义。人与事物之间,是通过意义而发生联系的,事物只有具有了意义才会和人产生联系,发挥事物对人的作用,而事物的意义不会自然地显现出来,必须通过人对事物意义的追求才能产生。另一方面,人类在不断地寻求自身的意义。各种动物在世界上存在着,但它们的存在只是生物学的存在,是在不断地适应环境的过程中求得生命的保全和存活,唯人有所不同,人不仅存在着,而且不断寻求着自身存在的意义,创造着自身存在的意义,人总是在不断地追问“我为何而生?”“我的行为有什么意义?”等意义性和价值性的问题,在不断的追问、反思中,人为了自身意义的实现而开展各种实践活动,获得存在的意义。

      人的本质是一种“意义性”存在,人的“意义性”本质彰显的过程伴随着人的各种“意义性”实践活动,人的“意义性”实践活动就是人类追求意义、创造意义的过程,“正因为人的活动是一种追求意义、创造意义的过程,所以离开与意义的关系,单纯用物理的、生物的存在方式来看人,就无法理解人的活动”[17]。无论是人的物质活动还是人的思维活动,都是人类追求意义和创造意义的活动。实践中的人是追求意义的个体,本身就是精神与物质的统一体,是一种意义性的存在,是具有自我认知、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本性的存在。现实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是意义产生的根源与生长点。

      (三)学习是个体追寻与创造意义的实践活动

      “实践既不是单纯的物质性过程,也不是单纯的精神活动,它是物质精神结合在一起的追求意义、创造意义的活动。”[18]学习具有实践属性,其核心的意义在于学习本身就是个体追寻与创造意义的实践活动。

      学习是个体追寻与创造意义的实践活动,一方面表现为个体对知识意义的追寻。个体的知识学习始于符号,始于对符号的感知、认识、理解、接受与传递,然而,在个体知识学习的过程中,符号仅仅是个体学习的基础,个体的知识学习不能止于符号,而必须超越符号,获得符号背后的意义,意义创生是知识学习的必然追求。站在教育学的立场上认识知识,知识不仅仅是作为人类认识成果的事实性存在,更是一种价值的存在与意义的存在。传统哲学层面上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主观映像”[19]。这种知识观脱离了教育的场域和学生生命的立场,割裂了意义与知识之间的联系,将意义从知识中抽离出来,使知识成为毫无意义的符号。知识脱离了意义,就失去了知识最本质、最核心的要素,学生的学习也就变成了毫无意义的机械记忆与静态传递。脱离了意义的知识学习缺乏个体对知识意义的个性化认识,是共性的;缺乏个体对知识价值的理解,是事实性的;缺乏个体对自身生命的观照,是物性的。费尼克斯说“知识就是意义的领域”[20],个体的知识学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通过符号对意义世界进行的探索,学生学习的过程实质上是对符号所表达意义的理解与把握的过程,这种对符号所表达意义的理解和把握既包括符号所指称的含义,亦包括知识与人的发展之间的一种价值关系。

      另一方面,学习是个体追寻与创造意义的实践活动表现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人生意义的创造。在学习活动中,学习主体(实践主体)通过对象化的活动将自身的本质力量作用于特定的客体或者活动,特定的客体或活动又反过来作用于实践主体,使主体实现自我理解、自我确证、自我实现以及自我超越,进而获得精神的充盈、生命活力的激发、自我素质的提升、主体性的自由创造以及人生境界的陶冶。通过学习,学生逐渐学会思考各种社会现象,反思生活,体验和感悟人生意义,形成一定的态度与价值观、人生观,从而使心灵世界得到拓展和丰富。

      三、学习实践属性的意义表现

      将学习理解为一种单一的认知活动,只关注到了学习的认识维度,忽视了其实践维度及其意义向度,而将实践仅仅理解为动手做、动手操作的观念,则消损了实践丰富的意义内涵及其教育价值。“意义的生长点就是现实的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也就是说人总是为了某种意义而从事实践活动”[21],意义并非实践,却是内涵于实践、推动与引导着实践的。学习实践属性的根本意义通过学习者主体性的确立、意义感的获得和自我觉悟的提升而得以体现。

      (一)学习实践属性的意义表现为主体性的确立

      主体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也是当前教育理论和实践中的热门话题。“如果任何教育体系只为持消极态度的人们服务,如果任何改革不能引起学习者积极地亲自参加活动,那么,这种教育充其量只能取得微小的成功。”[22]彰显主体性也是时代赋予教育的重要使命,在个体的学习活动中,学生是有着鲜活生命个性的个体,有强烈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的主动性、创造性,他们个性的彰显、生命活力的激发、创造力的发展都需要以其主体性的彰显为基础。学习实践属性的意义首先表现为使学习成为一个彰显学生主体性、发展学生主体性的过程。

      马克思认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为我而存在的”[23]。在具有实践属性的学习中,学生的主体性就体现于学生与教师、学习内容的关系中。一方面,学生的主体性体现于个体与教师的关系性实践中,学生是自由的个体,在教师的引导下自主开展学习活动,自主思考与追问人生的意义,教师不能代替学生的学习行为,也不能代替学生进行意义的追寻与创造;另一方面,学生的主体性体现于学生个体与学习内容的关系上,学生是主动、积极、探索性地去把握学习内容,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人生履历建构学习内容的意义,按照自我的目的和倾向去把握客体及其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是主动的发现者,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学生是积极的探索者,而不是消极的应付者。

      学习实践属性的意义表现为个体主体性的确立,而学生个体主体性的确立又主要体现为学生主体意识的形成、主体能力的发展和主体人格的养成三个方面。学生的主体意识是学生主动学习、寻求主动发展的意识,是学生“作为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主体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是主体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观念表现”[24]。个体主体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个体的主体行为与主体能力,影响个体在学习过程中对自身主体地位的确立和对人生意义的追寻。学生的主体能力是“主体能动地驾驭外部世界对其才能实际发展的推动作用,从而使自身主体性不断发展的能力”[25],通过主体能力的发展,学生能够有效地处理其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利用各种外部条件积极地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增强其主体性。主体人格是个体主体性发展的非理性力量,对个体主体性的确立发挥着推动、激发和催化的作用。

      (二)学习实践属性的意义表现为个体意义感的获得

      “人是一种意义性的存在,人所栖居的世界是一个意义世界,只有人才有意义世界。”[26]人无法忍受无意义的生活,人对人生意义的追求成为人永恒的追求,意义的生长即个体精神的丰富与自由,是个体自我的丰盈。前文所述,学习的实践属性所指的实践不仅是一种工具性实践,更是一种价值性实践、意义性实践,因此,学习实践属性的意义还表现为个体意义感的获得。

      意义深藏于人们的生活事件、生活世界和生活实践之中。没有拷问,没有沉思,没有觉醒,意义就会迷失。意义是主体对自我的评判,是主体对自我生活事件、生活实践、生活世界的合目的性、合价值性的评判。意义感,是主体对生活实践的意义性的意识活动,是建立在主体自我意识、自我反思和自我觉醒的基础之上的。对意义的理解和确认,是人开展生活实践的重要基石。

      在学习中,学生通过个体有意义的实践,通过体验、探究、交往,从生活事件、生活世界和生活实践中获得意义感。个体在学习中的意义感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学习内容及学习活动本身的价值认同,是对自我作为主体的力量的价值澄明,是对个体自身存在的价值确认。个体在学习中获得的意义感主要在学生的生命、心灵和精神上得到体现,学习帮助学生认识到学习对个体成长发展的价值和对自身精神生活丰富的意义,让学生的生命得以涵养、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陶冶。在学习中,学生不仅仅进行知识学习,更是通过知识理解思考人生问题,不断地追问与反思自我人生的意义。可以说,学生学习的过程就是师生一起探求知识意义与人生意义的过程,个体在学习过程中意义感的获得是学习实践属性彰显的重要标志。

      (三)学习实践属性的意义表现为个体自我觉悟的提升

      自我觉悟意味着深刻内省,是个体在认识自我的基础上对自我的认知和判断,萌发自我意识,进而确立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的觉醒。认识自我是自我觉醒的前提条件,提升自我的觉悟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也是人类个体生活的最高追求,只有在认识自我的基础上提升自我觉悟,个体才能真正地实现自我。学生自我觉悟的提升是在一定知识的基础上,在与客体、他人、自我之间的互动与交往的实践过程中实现的。

      “教育的本意其实就是发展人的自我认识,开启、孕育个体人生的价值内涵,把自我引向对善好人生的追求。”[27]黑格尔首先提出个体在实践中认识自己的思想,他认为,人除了可以通过认识的方式获得自我认识外,“人还通过实践的活动来达到为自己(认识自己),因为人有一种冲动,要在直接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之中实现他自己,而且就在实践过程中认识他自己”[28]。个体是在实践过程中认识自我的,也是在实践过程中提升自我觉悟的。个体的学习活动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互作用的过程,是学生个体通过知识中介与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实践活动,是学生开展的理智和感性的交往性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增进对自我的理解,进而提升自我觉悟。“实践是主客观相互作用的过程,它既是充分暴露客体现象与本质的过程,也是主体本质的表现、暴露、确证和实现的过程,人从中认识客体,也能认识主体。”[29]在学习过程中,学习者不仅关注客体,更关注自身,从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性实践中提升自我觉悟,在交往性实践中提升自我觉悟,在反思性实践中提升自我觉悟,进而实现自我、增强自我意识,体验到自我的发展。具有实践属性的学习过程就是学生参与、体验、反思的过程,是“有我”的实践,而非“无我”的实践。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带着自我已有的认识发展新的认识,以自己的经历体验着新的情感,以自己的思维建构新的意义,改进自己的思维方式、生活态度和处事方式,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增强自我认识、自我觉悟、自我变化,最终实现自我、超越自我。

      彰显学习的实践属性,提升课堂教学的发展性品质,是当前课堂教学改革的根本诉求。单一的符号知识的接受性学习,只能让人的灵魂在一个虚幻的符号世界里飘荡,不能真正理解并建立起主体与客观世界、他人的关系,更不能真正地认识自己,建立与自我的关系。离开对书本知识的意义获得,离开了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觉醒、自我觉悟,何以消解儿童青少年对内心自我的孤独感、对外部世界的迷茫感、对社会生活的陌生感和对现实世界的厌恶感?何以真切地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感、对生活的热情和对世界的关怀?因此,课堂教学改革需要切实改变知识观、学生观、教学观,克服简单的教与学在时间序列上的翻转或删减的局限性,增强学习的实践属性及其意义,提升学生学习的自我感与意义感,引导学生在学习中形成“物—我”关系、“我—你”关系和自我关系,充分地发展人的实践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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