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与“演义”的分野——明中叶人的两种小说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野论文,两种论文,小说论文,演义论文,明中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一般把《三国》、《水浒》等称作“章回小说”,近来也称作“传统白话长篇小说”;其实,这些命名都是近人以西方的“小说”概念为参照的,它暗示着一种疑问:中国的“小说”在文体意义上是否可以等同于novel?它是否具有近代意义?这一问题是极为复杂的,本文无意对此做出什么确切的解释,只想追问:既然“章回小说”、“传统白话、长篇小说”都只是后人的命名;那么,在明代中叶,当《三国》、《水浒》等出现时,人们是如何来命名这一新文体的呢?只有理清这一疑问,我们才能对诸如章回小说“近代意义”之类的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
从现存的批评来看,在命名中,明中叶人假借了“小说”与“演义”两个概念。一般认为,这两个概念没有什么差异,不过是古人对同一文体的不同称谓。其实,在章回小说刚开始风行时,以《三国》为代表的“演义”与以《水浒》为代表的“小说”,几乎有着完全不同的概念内涵。
历史上的正统小说观与口头小说观
明末绿天馆主人在《古今小说序》中追溯了小说与演义的兴起,他首先说:“史统散而小说兴。始乎周季,盛于唐,而浸淫于宋……若通俗演义,不知何昉。”接着,从南宋说话谈起,直说到《三国》、《水浒》的出现:“暨施、罗两公,鼓吹胡元,而《三国志》、《水浒》、《平妖》诸传,遂成巨观。”
史统散而小说兴。“小说”一词由来已久。最早将“小说”二字连在一起使用的是庄子。《庄子》“杂篇·外物”中道:“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这里的“小说”还不具备文体意义,它指的大概只是一些琐屑之语;但饰小说以为用,亦隐含了后世史家录“小说”一体的初衷。“小说”作为一种文体的概念,最早出现于东汉桓谭、班固的笔下。桓谭在其《新论》中道:“若其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注:见《文选注》卷三一,李善在注江淹杂体诗《李都尉从军》“袖中有短书,愿寄双飞燕”一句时,曾引桓谭此语。四库全书本。)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特地列了“小说”一家,收入十五种;同时,为小说下了一个简单的定义:“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头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辍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尧狂夫之议也。”(注:班固所云“孔子曰”,见《论语·子张》,实为孔子学生于夏所云。)班固认为小说出于稗官,“稗官”是什么呢?据余嘉锡考证,“稗官”即小官,乃天子之士。《春秋·襄公十四年》“传”曰:“史为书,譬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所谓士传言,即士传庶人之谤于天子,以议天下。“以经传证之,采道涂之言,达之于君者,其惟士乎?”(注:余嘉锡:《小说出于稗官说》,《余嘉锡文史论集》,岳麓书社1997年版,第245、246页。)将桓谭与班超关于小说的定义合起来看,小说家即天子之“士”,“合”庶人谤议,“近取譬喻”,达于帝王,以资“治身理家”之用。“小说”在桓、班笔下虽已具有一种文体意义,但指的主要还是“丛残小语”;它与庄子“饰小说以干县令”有某种共通处,班氏于是将小说家列为诸子十家之一。
在史家著录之外,别有“小说”一体在发展。鲁迅称“志怪之作”,不源于诸子,不出于稗官,“探其本根”,“在于神话与传说”。(注: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九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7页。)至《隋书·经籍志》,始收录志传、志怪诸体入“小说”,并因袭班固有关“小说”的论述,又别列“杂传”、“杂史”类。至此,班固的“小说观”已正式与今日所说古小说合流。史统散而小说兴,小说由先秦之志怪,一变为六晋之志人、再变为唐宋之传奇,这就是绿天馆主人所说的“小说”发展脉络,“始乎周季,盛于唐,而浸淫于宋”。
班固的小说观中,隐喻着某种以小说为史补、重实录、助教化的倾向,后世小说目录学家大都是从这一点来界定小说的。
“若通俗演义者,不知何昉。”按绿天馆主人的语意,他似乎将通俗演义的兴起追溯到南宋说话,指向了与正统小说传统相对的口头小说传统。当小说家采纳街谈巷语,融成文字,注入书册,命之为小说时,不着文字的口头小说仍然在街头巷尾悄悄地流传着。从魏之“俳优小说”,到唐之“人间小说”、“市人小说”,这些民间说话,在宋元之际汇成“小说”等。宋元之际,始以“小说”为说话中的一家命名,并与“讲史”、“说经”、“说铁骑儿”诸类区分开来。这一命名标志着口讲小说观的正式确立。与传统小说观的教化性、实录性、正统性相比,口讲小说观突出了娱乐性、虚拟性、通俗性等特点。
关于“小说”的概念,近人论述甚详。但为了了解明中叶人的两种小说观,还是需要做一些必要的解释。这里提出绿天馆主人的一段话,也只是作为梳理传统“小说”观的一个引子。在绿天馆主人眼中,由来已久的“小说”一词,指称的是历史上的正统小说传统;而别以“演义”一词,来命名包括《三国》、《水浒》在内的渊源于口头小说传统的新文体——即我们后来常说的章回小说。今人也往往从这一角度来推衍传统之“小说”与“章回小说”的异同及其各自的渊源。然而,绿天馆主人一说其实只代表了明末人的观点。明代中叶,在命名新文体的一开始,人们实际上是运用了“小说”与“演义”两种概念;同时,对这两个概念的表述及对其渊源的追溯要复杂得多。
明中叶人的“小说”观与“演义”观
确切地说,明中叶人在提到“小说”与“演义”时,有时也是混杂不清的。例如,嘉靖时郎瑛有时将《水浒》与《三国》并称为演义(注:郎瑛:《七修类稿》卷二三“辨证类·三国宋江演义”、卷二五“辨证类·宋江原数”,上海书店2001年版,第246页。),有时又称《水浒》为小说(注:郎瑛:《七修类稿》卷二三“辨证类·三国宋江演义”、卷二五“辨证类·宋江原数”,上海书店2001年版,第271页。);徐渭则以为《三国》与《水浒》,都来源于小说——弹唱词话:“始村瞎子习极俚小说,本《三国志》,与今《水浒传》一辙,为弹唱词话耳。”(注:徐渭:《吕布宅·小序》,《徐渭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85页。)胡应麟又将《水浒》与《三国》都归入“今世传街谈巷语有所谓演义者”(注: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正集》卷二五“庄岳委谈下”,四库全书本。)。《水浒》与《三国》俱兴起于民间说唱,在世人眼中,一开始二者并没有太大的不同,都属于当时的街谈巷语,而正统小说观与非正统的口头小说观又都有街谈巷议的性质;因此,《三国》与《水浒》都既可以称作“演义”,也可以称作“小说”。可是,到后来,文人却有意无意地用不同的概念将二者区别开来。其实在胡应麟的笔下,就已经显示出这一分而论之的倾向。胡氏将《三国》、《水浒》等书都视为“演义体”,为的是与文言杂传等正统“小说”相区别(这一观点与绿天馆主人相似);不过,在胡氏心中,《水浒》显然不同于其它演义(详见下文)。事实上,明人在评论《三国》、《水浒》等书时,他们多半是用“小说”来指称《水浒》、《西游记》、《金瓶梅》等书,而另用“演义”一词来指称《三国》及《列国》、《南北宋》、《东西汉》等书的。
1.以《水浒》为代表的小说观。
当《水浒》一出现时,天都外臣等人主要以小说来称呼。郎瑛道:“小说起宋仁宗,盖时太平盛久,国家闲暇,日欲进一奇怪之事以娱之。”(注:郎瑛:《七修类稿》卷二二“辨证类·小说”、卷二五“辨证类·宋江原数”,上海书店2001年版,第229页。)后来,罗贯中将宋江一事“演为小说,有替天行道之言”(注:郎瑛:《七修类稿》卷二二“辨证类·小说”、卷二五“辨证类·宋江原数”,上海书店2001年版,第271页。)。天都外臣在万历十七年《水浒传序》中,也明确将《水浒》与郎瑛所说的“小说”传统联系起来:“小说之兴,始于宋仁宗……其书无虑数百十家,而《水浒》称行中第一。”由此可见,郎瑛等人笔下的“小说”,原本指的是宋元明以来民间流传的口头小说;他们以为《水浒》渊源于民间说话(词话),因此假借了“小说”这一概念来命名《水浒》。
在此基础上,围绕着《水浒》,郎瑛等人进一步阐述了他们的小说观。简单来说,可以概括如下:其一,强调以《水浒》为代表的“小说”渊源于口头小说传统——宋元以来的民间说话。其二,强调小说的娱乐性,这一“娱乐说”在李贽笔下又进一步滋生出“发愤说”。其三,注意到小说的虚构性,王圻说,《水浒》一书以梦起、以梦结,“惟虚故活耳”(注:王圻:《稗史汇编》卷一○三“文史门·杂书类·院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重视小说的虚构性,根本在于重视以虚构写人生,正如容与堂本《水浒》第十回回末评所说:“《水浒传》文字原是假的,只为他描写得真情出,所以便可与天地相终始。”其四,强调小说是非通俗化的,他们的读者主要是雅士。
2.以《三国》为代表的演义观。
嘉靖元年,《三国演义》刊行,小说以“演义”为名。什么是“演义”呢?关于“演义”的资料极其缺乏。晋代潘岳《西征赋》曾提到“演义”,是援引古事、敷陈其义并加以引申的意思。宋明时有《大学衍义》一书,这里的“衍义”也只是一个词语,不存在文体意义。“演义”作为一种文体,最早出现于什么时候,指的又是什么呢?胡应麟将“演义”视为“街谈巷语”,似乎“演义”指的也是宋元以来民间的一种说话,可能是与讲史有关的词话,只是宋元小说的别名;但有关宋元明讲唱文学,包括“讲史”,人们都只是称作演史、平话、评话、词话,却从来没有用过“演义”一词。例如,《英烈传》、《西游记》、《水浒》诸书,时人都是称有平话、词话流传,而不称“演义”。这样来看,胡应麟笔下的“演义”指的只能是《三国》等已成为文本的小说,而不是一种口头小说。从目前的资料看,“演义”作为一种文体,是自《三国演义》一书开始出现的。早在万历间,杨尔曾《东西晋演义序》就指出了这一点:“一代肇兴,必有一代之史,而有信史,有野史,好事者聚取而演之,以通俗谕人,名曰演义,盖自罗贯中《水浒传》、《三国传》始也。”罗贯中以“演义”命名《三国》,很可能只是一个偶然,就像《大学衍义》一样,他是运用了一个词语,来说明自己这部书敷演的是《三国志》之义。然而,自《三国》出现后,后人几乎都自觉用“演义”这一概念来命名这一新的文体,如《唐书志传演义》、《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两宋志传演义》、《东西汉志传演义》等。修髯子等人在具体论述与创作实践中,已明确将“演义”看做是史书与小说相互参证后形成的一种新文体,是“好事者”将史书“以俗近语,隐括成编,欲天下之人,入耳而通其事,因事而悟其义”。“演义”,即用俗近语演绎史书之义。这一概念包含四个内涵:其一,强调演义渊源于史书,依史书而演义,“亦庶几乎史”;其二,强调演义的教化功能,“裨益风教,广且大焉”;其三,强调实录,“事纪其实”;其四,强调演义的通俗化,读者主要是愚夫愚妇。(注:以上并参见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卷前所附庸愚子“序”、修髯子“引”。)
然而,依史事而演义,“演义”一词有着很大的机动性;当编撰者更多地依一己之义来演绎历史时,“演义”便逐渐突破了实录的束缚。所以到后来,“演义”已经偏离了高儒、庸愚子、修髯子等人的概念,而逐渐固定为(章回)“小说”的别名。明末绿天馆主人将“演义”视为宋元说话,既包括长篇的演义,也包括短篇的话本,也正是因此之故。
阐述演义观的主要是编撰演义的书商、或是应书商之请为“演义”写序的文人士大夫;他们的“演义观”以《三国》为代表,以依傍史书,重实录、助教化为特征;阐述“小说观”的则主要为当时在文坛颇具影响力的文人士大夫,他们的“小说观”以《水浒》为代表,以起源民间、虚构性、娱乐性为特征。从其概念内涵来看,前者类似传统小说观,后者类似口头小说观;然而,就其期待读者来说,前者是通俗的,后者却是非通俗的,又与传统小说观、口头小说观恰恰相反。这就饶有意味了。
“复古”与“新变”的交汇
要理解嘉靖万历时的“小说观”与“演义观”,我们可以从胡应麟的“小说观”说起。一般以为,胡应麟在界定“小说”时,重文言而轻白话,重实录而轻虚构;他的态度似乎与李贽、天都外臣等人完全不同。然而,仔细研读胡应麟关于“小说”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胡氏虽然强调事必有据,但所极力推崇的却是文人笔下的事奇、文奇、情奇。
胡应麟将“说”定为九流之一,并且下了这样一个定义:“说主风刺箴规而浮诞怪迂之录附之”,“说出稗官,其言淫诡而失实,至时用以洽见闻,有足采也”(注: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正集》卷一一“九流绪论上”。)。尽管胡应麟还沿袭了“说主风刺箴规”的正统小说观;却又明确指出,小说的本质是“淫诡而失实”的。在具体论述中,进一步肯定了小说的淫诡失实对世人的诱惑:“怪力乱神,俗流喜道,而亦博物所珍也;玄虚广莫,好事偏攻,而亦洽闻所昵也。……至于大雅君子,心知其妄而口竞传之,旦斥其非而暮引用之,犹之淫声丽色,恶之而弗能弗好也。夫好者弥多,传者弥众,传者日众则作者日繁,夫何怪焉。”(注: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正集》卷一三“九流绪论下”。)
实际上,胡应麟对小说的虚与实有独特的看法。“凡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幻设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如《毛颖》、《南柯》之类尚可,若《东阳夜怪录》称成自虚,《玄怪录》元无有,皆但可付之一笑。”(注: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正集》卷二○“二酉缀遗中”。)“小说,唐人以前,纪述多虚,而藻绘可观。宋人以后,论次多实,而彩艳殊乏。盖唐以前出文人才士之手,而宋以后率俚儒野老之谈故也。”(注: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正集》卷一三“九流绪论下”。)将这两段文字放在一起来看可知,胡氏强调小说有一定事实依据;同时,也肯定文人在事实基础上的幻设,以及由此产生的艺术魅力。因此,宋人小说虽然论次多实,胡氏仍然斥之为俚儒野老之谈。胡氏指斥《柳毅传》特“鄙诞不根”,故“文人亟当唾去”,似乎明确表达了重实录而轻虚构的倾向;然而,接下来,胡氏又说道:“夫诗中用事,本不论虚实,然此事特诳而不情。”由此来看,胡氏独恶《柳毅传》,并不在此传虚而不实,而在其“特诳而不情”;至于为什么胡氏认为《柳毅传》“不情”,当别有原因。
这一原因,可以联系李贽的《水浒》批评来推导。李贽特别推许《水浒》的“写生”之文,以为是“世上先有是事”,(注:此语出于容与堂本《水浒传》卷首无名氏作《水浒传一百回文字优劣》,李贽在评语中也持类似的观点。)罗贯中才能幻设成文;而对有关九天玄女等情节,却认为过于荒诞不经,不过“三家村里死学究见识”(容与堂本第88回末评)。罗贯中为什么会有这些荒诞不经的文字呢?李贽感到非常困惑,难道就因为它是小说,“此其所以为小说也与”?李贽这里所说“小说”显然带有一种贬义,就像胡应麟斥《水浒》为“通俗演义”一样。由此看来,胡氏强调小说必须有一定事实根据,不能“特诳而不情”,正与李贽的观点一致。这一“不情”,也即不近情理。另外,胡氏声称小说乃是奇士骚人假以“游戏笔端”、“纪述见闻”、“覃研理道”的载体(注: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正集》卷一三“九流绪论下”。),与谢肇淛、李贽等人以《水浒》、《西游》诸书为寓言、乃作者发愤之所作、誉之为《南华》《庄子》,二者也有相通之处。总之,胡应麟重新梳理古小说的渊源与流变,并在发现小说文体意义的基础上,确立了一种正统“小说”观(与非正统的“通俗演义”相对);这一行为本身,就包含着冲破自古以来以诗文为正统的进步思想。更何况在他的小说观里,已包含了与新兴小说观相类似的内涵。
胡氏正是从这样的“小说观”来看待《三国》与《水浒》的。尽管他将《水浒》划入尤在传奇杂剧下的“通俗演义”中,却对《水浒》一书十分推崇;在字里行间,毫不隐讳地表达了自己是如何被《水浒》淫诡失实的艺术魅力所震撼。胡氏的这一感受与郎瑛、天都外臣等人完全一样。他接着指出,《水浒》一书也是由“宋张叔夜擒贼招”一事润饰而来,并非完全“凿空无据”,这一句不啻为拘于正统小说观、却又推崇《水浒》者,找到了一个绝妙的借口。也是胡氏明确将《水浒》与《三国》对立起来,以为《水浒》虽幻,乃雅士之书;而《三国》虽实,却“绝浅陋可嗤也”。这一评价,与胡氏对唐传奇与宋小说的评价是一模一样。
谢肇淛在《五杂组》中,从肯定虚幻的角度高度肯定了《水浒》与《西游》、华光等小说。同时指出,《三国》、《钱唐记》、《宣和遗事》、《杨六郎》等书,“俚而无味”,“事太实则近腐”(注:谢肇淛:《五杂组》卷一五,上海书店2001年版,第312页。)。谢肇淛以虚构为尚,最终划清了小说与史传的界限。这一小说观经常为人所称道,研究者并将它与胡应麟“尚实”的小说观对立起来。(注:参见石昌渝《中国小说源流论》,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5、10页。)当我们重新评价了胡应麟的小说观后,我们发现,其实胡、谢二人的小说观,在以“幻”肯定《水浒》,以“实”否定《三国》上基本是一致的。
在明中叶文人的小说观中,扬《水浒》而薄《三国》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现象。他们无一例外地将《水浒》看做是“士君子”、“雅士”的读物,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士君子”、“雅士”才能真正读懂的作品。例如,李贽在批点《水浒》时,把那些不能领会小说“传神”笔墨的人,一概斥之为“村学究”、“俗人”。同样,李贽把《水浒》中一些“特诳而不情”的笔墨也斥之为“村俗”笔墨(87回)。在李贽眼里,《水浒》尽管难免有一些民间痕迹,但以史笔写小说,使之已基本成为一种既不同于史书,也不同于宋元说话的新文体。李贽等人看重的正是这一新文体自身的意义,即以虚构写人生、用以表达人生的种种艺术技巧、传达人生之至理,而给予《水浒》很高的评价。这一“史笔”所体现的虚实观,与今人所说的“现实主义”颇有几分相似。
至于以《三国》为代表的演义,文人们则认为它在虚与实、史与瞽之间融合得还不够充分,与《水浒》相比,还称不上一种新的文体,赏识它的不过是一些“俗士”而已。天都外臣在《水浒传序》中说:“视之《三国演义》,雅俗相牵,有妨正史,因大不侔。而俗士偏赏之,坐暗无识耳。”谢肇淛以“俚”来贬斥《三国》,显然是一个很让人吃惊的评价,这一“俚”字并不是从小说的文字、内容的通俗来说的,它针对的也是小说的读者,所谓“事太实而近腐,可以悦里巷小儿,而不足为士君子道也”(注:谢肇淛:《五杂组》卷一五,上海书店2001年版,第312页。)。
那么,胡应麟与李贽、谢肇淛等人的区别在哪里呢?可以说,二人的区别更多地在于形式,他们分别代表了明代中叶小说理论中“复古”与“新变”的两支。说起复古,人们一般只提到诗歌中的复古运动;近来也有人提到戏曲中的复古思潮,例如,明中叶人对宋元戏曲旧本的追寻。其实,有明一代,所谓尚古之风,是无处不波及,连小说领域也未能免。杨慎《杂事秘辛跋》道:“汉人文章远非后代所及,如小说……此等皆唐人所不能道,无论后代。”(注:转引自黄霖、韩同文选注《中国小说论著选》,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版,第156页。)胡应麟在论述传统小说的发展演变时,以为明不如宋、宋不如唐、唐不如汉,也正是出于这种复古心理。胡氏对古小说的评价以及对后来《水浒》的评价,都是从文章的角度来考虑的,一如李开先、王慎中、陈束、唐顺之等人以文章法论《水浒》。杨慎为前七子复古派成员;李、王、陈、唐等嘉靖八子,一开始也曾追随前七子复古派的文风,也是他们最早从艺术的角度高度评价了《水浒》;天都外臣,一般以为是汪道昆化名,汪氏与胡应麟都属于后七子复古派的成员。由此来看,明中叶文人纷纷以《史记》为标准来鼓吹小说,在一开始与他们的复古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胡应麟不过是其中较晚的一个代表人物。胡氏等人醉心于古文、古小说,以古文、古小说的审美理想来发现通俗小说的魅力,并以“游戏笔墨”来强调创作者的主观意识,最终为小说正名、为通俗小说鼓吹,这实际上已经是明代中叶思想领域一系列新变化在小说领域的反映,它与李贽、谢肇淛等进步小说观实际有着某种相通的地方,后者不过是前者的进一步发展而已。王圻《稗史汇编》道:“文至院本、说书,其变极矣。”(注:王圻:《稗史汇编》卷一○三“文史门·杂书类·院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李贽以师心为上,更发出了“诗何必古选,文何必先秦”的呼吁,以为《西厢曲》、《水浒传》“皆古今至文”(注:李贽:《焚书》卷三“童心说”,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99页。)。
从一开始以复古来鼓吹小说,到发现天下之至文乃在于民间,明代文人最终假借小说这一新文体,在游戏笔墨中,幻设为文,来议论天下,表达自己对传统思想的离心意识;说“小说”源于民间、是虚构的、是娱乐的、是不通俗的,只可为雅士道,不可与俗士谈正在于此。“小说”出于稗官,稗官者,天子之士,士子搜集庶民之谤语以传达上听,所收之谤语谓之“小说”。帝王(史官)权力下移,在野的士子假借庶民之谤(小说)横议天下,以警君王,这才是“史统散而小说兴”的真实含义。可见,明中叶文人热衷于以宋元民间所谓的“小说”来命名《水浒》,正在于“小说”的边缘性,与边缘所隐含的叛逆性。明代中叶,由于高压思想的解冻,文人纷纷活跃起来,以不同的方式冲击着程朱理学的一统地位。
再来看嘉靖万历间的“演义”观。这一“演义”,其实并不是胡应麟笔下的“通俗演义”;胡氏更多地将《三国》等书看做是街谈巷语,他的“演义”更接近于郎瑛等所说的“小说”,近于街谈巷语之平话、词话类,所以胡氏对之颇有几分鄙薄。而高儒、庸愚子等人,恰恰是在通“俗”上肯定了“演义”的文体意义,将之定义为由小说与史书相参证后形成的新文体而倍加称誉。庸愚子等人在解释“演义”时,强调演义是“正史之补”,并强调其实录性与教化性,即沿袭了传统小说观。相对同时代的“小说观”来说,这一“演义观”显得有几分保守,是以复古鼓吹小说论在民间的另一种发展。不过,庸愚于等人积极鼓吹演义的通俗性,肯定其对愚夫愚妇的教化功能,仍然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正是他们假借正统的小说观,一步步推动了演义在民间的发展。
胡应麟说,古小说乃古之街谈巷语,“通俗演义”乃今之街谈巷语。也就是说,小说中的正统与非正统是相对的。古之街谈巷语,一经文人点化,便为正统之小说;而今之街谈巷语,在经文人点化后,也同样可以成为横议天下的重要文体。在先秦时,诸子等人采纳民间故事,汇成自身独特的寓言,标志着新思想的启蒙。唐时,庶民阶层出身的知识分子(通过科举成为官吏),用文言写作小说;虽是文人作意好奇,但他们笔下的传奇实与当时流传的市人小说有着密切的关系。唐人传奇的兴起,同样从一个侧面表现了当时各种思想的交汇。明中叶起,文人将宋元以来民间小说与史传相参证,确立章回小说(“小说”与“演义”)这一新文体;并在这一新文体中,假借庶民之议来表达对传统的离心意识,这同样也具有某种新思想的萌芽,这一新思想或多或少包含了某种近代化的内涵。
当然,小说作为“街谈巷语”的边缘意义可以衍生为两点:一是强调小说处于边缘的游戏功能,即可以用一种娱乐的态度来阅读小说;二是强调小说处于边缘的辅助功能,即以小说为正史之补,传播史实并教化天下。这两种观点在明代中叶一经提出,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小说”与“演义”文体的差异,显然直接影响了各自对这一新思潮的表述。明代中叶,“小说观”与“演义观”在表述上的明确对立,扬《水浒》而薄《三国》观点的明确提出,固然说明持小说观者对章回小说这一新文体的认识,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它同时也提醒我们,在理解整个明清章回小说观与明清章回小说时,尤其是考察其中的近代化意义时,理应考虑到“小说”与“演义”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