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索赔管理研究论文_董慧芳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索赔管理研究论文_董慧芳

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 西安 710068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施工索赔是一种正常现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大量外资工程和世行贷款项目的建设,对外工程承包的发展,经济建设法规的不断完善等,工程合同索赔也逐渐被国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所重视。但就整体而言,索赔仍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培育发展我国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发展的一项亟待加强的工作。因而,在建筑市场中大力提高承发包双方对施工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施工索赔,对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1、工程合同索赔概述

1.1合同索赔的概念

工程建设过程中一般都会签订施工合同来对工程施工中的各种事项要求进行约束和预定,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势必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的发生,需要重新修改或变更合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能够正确履行合同中的规定义务、补偿损失就必须要提出索赔。因此,索赔指的是在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或未能保证实现承诺的合同条件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一种补偿要求。索赔是工程建设中比较常见的现象,由于工程建设过程极其复杂,受到天气、施工现场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较大,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施工设计、合同条款等规范文件中未预定情况的发生,从而对整个施工过程产生影响,从而不可避免的出现索赔事件。索赔是一种正当的补偿要求,是合同双方之间一种正常的合作方式,并不是惩罚,并不是对立的。

1.2索赔的作用

1.2.1落实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对于工程施工双方的权利和责任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索赔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倘若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从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那么必然要受到对方的索赔。

1.2.2保障受损失方的利益

施工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就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和约束。合同索赔能够警示合同双方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避免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发生。倘若合同一方违约,索赔则有助于受损失方及时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更好的保障受损失方的利益。

1.3索赔的分类

1.3.1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

一般在工程招标文件中都会对施工地点的各种自然条件作详细的描述,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地点的实际自然条件要比合同中描述的更为困难,承包商势必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去完成工程,这样就给承包商带来了一定的损失,承包商则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1.3.2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就可以对工程进行变更,工程变更以后合同条款自然也需要变更,倘若监理工程师不能够合理的确定合同条款并得到承包商的认同,承包商就有权利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1.3.3工程延期引起的索赔

工程延期的情况要区别对待,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倘若是由于特殊恶劣气候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工程延期,由于是客观原因,如果业主也无法预见并且同意延期,那么延期可能不会获得费用补偿;倘若是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如监理工程师拖延发出工程图纸和施工指示,业主临时更改施工合同等等情况,则承包商不得不进行延期,那么就可以通过索赔获得相应的补偿。

1.3.4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

这主要指的是业主方面不同意对于由于不可抗因素而必须进行工程延期的情况,而使得承包商必须要采取赶工措施来按时完成工程,工程施工成本增加了,承包商就可以为加速施工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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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业主方原因引起的索赔

业主方面引起的索赔主要包括业主拖延提供施工场地,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项,或者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违约以及业主由于其他原因临时不正当的终止工程等等多种情况。这些方面都属于业主方因素造成工程延期,承包商方面可以依据合同对自己的损失进行索赔。

1.3.6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

物价上涨是一种普遍现象,由于工程项目施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在施工过程中很可能各种施工材料的价格及人工成本与合同中所定的价格相比出现上涨,必然使得工程施工成本增加,这就需要对工程施工的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由业主对承包商进行补偿。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是一项知识及技术面广,复杂细致的工作,它不但涉及发包方、承包方、管理方等多方面人员的参与,而且贯穿于施工合同索赔事实发生前、发生过程中和发生过程后各个环节,因此建设施工合同索赔的管理和应用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2.1全面认识、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增强索赔意识。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对并非自己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对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正当要求,并不是什么惩罚行为。要增强索赔意识和索赔的前瞻性,建立健全索赔业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组建强有力的索赔专门机构和人员等,将索赔管理纳入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之中。

2.2熟悉法律知识和实际的施工情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索赔要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进行,因而首先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及省市有关文件、政策等,掌握合同管理方面的知识;二是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国家有关计价政策,及时收集、掌握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政策及文件,熟悉实际的施工情况和施工规范。

2.3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明确双方的权责。合同是规定承、发包双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因此遇到索赔事件时,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双方的利益纠纷。要充分全面研究合同条款,根据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责与索赔的内容,对于索赔理由及依据,要明确引用索赔依据的合同或协议条款,不但要看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更要注意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2.4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是引起索赔的重要原因,仔细检查自己履行合同的情况,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防止和减少因延误或违约而引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努力创造索赔的最佳条件,防止对方提出反索赔。

2.5认真收集索赔证据。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各种有关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当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对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事件的具体情况的记录等,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2.6严格遵守索赔程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规定对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不按该程序和时限规定的索赔自动失去法律效力。索赔事件发生后,应依照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法规对索赔事件尽快处理。任何对在中期付款中发生索赔事件搁置不处理,都会影响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工期、质量和工程结算以及责任划分、质量处理、利息和预期利润补偿等等。应积极配合,组织有良好素质、思维敏捷、逻辑性强,办事效率快、有协调能力、有索赔经验的合同法律专家、工程技术人员、造价工程师、经济师等有关人员进行索赔事件的处理。

2.7合理计算索赔费用和工期。恪守合同签订施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义务,索赔是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但索赔并不是满天要价和任意赔偿,而是要尊重客观规律,要实事求是,按客观事实办事。因此,施工索赔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以实际赔偿为原则。

2.8编写完整和具有说服力的索赔报告。编写好索赔报告是一项法律、经济、技术、专业、语言性强,有技巧的复杂工作。索赔报告的标题应能准确地概括索赔的中心内容,索赔事件的叙述要客观准确,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工程部位、发生原因、影响范围、持续时间以及承包人所采取的措施等,索赔金额和工期要明确,语言要婉转恰当,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使对方能由浅入深地理解和了解索赔事件的来龙去脉。市场经济是法制和诚信的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及时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越来越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施工索赔与反索赔的现象将日趋正常,做好索赔的管理和应用工作将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利益,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也有利于建筑施工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建设,吕胜普.土木工程索赔方法与实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2]朱叶军.浅谈建设工程业主的反索赔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5,(6).

[3]苏应生,汪贤裕.博弈理论的应用与发展[J].商场现代化,2005,(12).

论文作者:董慧芳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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