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诚信与契约社会对人的全面发展之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人论文,契约论文,全面发展论文,意义论文,诚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规范,主要是要求人们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讲求信誉,做到诚心、诚言、诚行等;它体现的是一种道德理性或道德精神。“契约”是交往双方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合同或条款;它本质上是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责、权、利关系,是交往双方的法律行为,体现的是一种法律理性或法律精神。在现实生活中,诚信与契约是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诚信以契约为基础,没有契约就谈不上诚信,也不需要诚信;契约则以诚信为前提,作为交往主体的各方如果都不能自觉地守信践约、履行道德义务,体现共同意志的契约就不可能实现,契约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
诚信与契约社会本质上是一种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商品生产、市场经济相联系的,商品生产是其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契约经济,公民社会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契约社会。在契约社会中,交往各方是平等、自由的,契约是交往各方共同意志的结果,诚信则是这种共同意志的道德前提和保障。
用诚信与契约去规范和制约人们的言行,倡导和弘扬道德与法律理性,即致力于诚信与契约社会的建构,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当今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建构诚信与契约社会是当今时代建构体现平等、自由、民主精神的公民社会的新型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础。
处于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在客观上要求各民族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种正处在市场经济建设并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必须打破由传统农业社会形成的血缘等级的人伦关系和狭隘的地缘关系,打破长期束缚社会和人的发展的身份等级制度与观念,改革过去那种封闭性的狭隘的交往观念和交往方式,建构一种与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相适应并体现平等、自由、民主精神的公民社会,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传统的血缘等级的人伦关系和狭隘的地缘关系发展成为新型的业缘关系和契约关系,即具有身份平等、契约自由、权利与义务统一特征的公民社会的新型的社会关系。
当然,这种新型的社会关系不仅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结构和政治保障的基础上,而且更需要建立在诚信等道德原则和道德理性的基础上。只有当诚信精神真正成了社会的主流意识,成了人们自觉自愿遵循的普遍的道德原则;当契约理性贯穿于人的一切经济活动,契约关系成了普遍的社会关系,社会对诚信和每个公民的身份平等,契约自由有了健全的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并使每个公民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具有了可靠的保障机制的时候,这种新型的社会关系才能建立,社会才能真正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造适宜的条件。
其次,建构诚信与契约社会是当今时代人的交往关系发展的必要前提。
从历史上看,诚信与契约都是交往的产物,没有交往就不需要诚信也不存在契约。当今经济全球化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社会交往的普遍化,意味着经济地球村的出现,每一个民族、国家,乃至每一个人都通过不同的方式成为这个地球村的一员,彼此之间不仅发生经济上的往来,而且相互借鉴其文明成果,以丰富和发展自身。而这种普遍的交往关系的形成和发展都必须以诚实守信、权利与义务统一和对等为前提。无论民族、国家之间的交往还是个人之间的交往,作为交往主体的各方都有某种利益的契合点,因而,都存在着某种契约关系,即他们都必须以契约的形式来明确和规范交往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信守承诺为前提。否则,离开诚信精神和包括诚信在内的道德原则对人们的交往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交往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就无法得到保障,人们之间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也就无法形成。当然,人们的交往关系的发展以及通过交往的渠道和手段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再次,建构诚信与契约社会是当今时代人的能力充分发展和发挥的现实基础。
当今时代既是一个普遍交往的开放时代,又是一个崇尚人的能力并能促进人的能力发展的时代,它为人的能力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条件,也为人的能力发挥提供了广阔的世界性舞台。然而,这些条件和舞台能否为发展中国家所利用,又是与发展中国家本身的经济、政治和观念文化领域的发展状况直接相关的,同时,它必须以诚信与契约社会为基础。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观念文化落后且既无伸张诚信精神的法治环境又无契约理性和制度伦理的保障,那么,这个诚信精神与契约理性缺失的国家就必然与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浪潮格格不入,它既不可能与世界各国发展正常的交往关系,也不可能通过与世界各国的交往来促进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更不能为人的能力充分发展和发挥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第四,建构诚信与契约社会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像中国这种过去长期封闭落后、现在又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顺利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从容地消解全球化给中国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利用经济全球化提供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来推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除了继续深化改革、大力发展生产力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外,还必须加强有中国特色的先进文化建设,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致力于诚信与契约社会的建构。一方面,我们必须承接中国诚信文化的优良传统,汲取其思想精华;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要实现诚信文化的现代转型,即面向现代、面向全球,借鉴西方契约文明、尤其是契约诚信文化的精髓,不仅要将诚信与契约建构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使诚信与契约成为维系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主流理念和行为法则,而且要强化制度伦理建设,使诚信精神与契约理念制度化,形成规范的、系统的诚信供给机制和约束机制,从制度上铲除失信行为产生的土壤,并鼓励人们守信践约。同时,还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大力优化伸张诚信、弘扬契约精神的法治环境,使诚信精神与契约理念法制化,构筑诚信与契约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真正实现既从法律与制度上规范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又从教育和文化氛围上培育人们诚信与契约精神;既鼓励人们守信践约,又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和威慑力;既完善市场竞争和政府监管机制,又加强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唯其如此,我们才能成为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并为全球经济体系所接纳,才能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创造的一切有利条件和各种有效途径,不断地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和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