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尔斯哲学中的“信念”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皮尔斯论文,信念论文,哲学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西方哲学史上,美国哲学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古希腊罗马时期,美国还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自然谈不上什么哲学。即使在近代,在西方占统治地位的也不是美国哲学,而是英国经验论和欧陆唯理论哲学。但是正如黑格尔所预言的,“美国乃是明日的国土,那里,在未来的时代中,世界历史将启示它的使命。”19世纪末,美国哲学异军突起,各种流派相继而生,出现了美国哲学史上前所未有的黄金时期。其中产生最早、影响最大的就是以皮尔斯、詹姆士、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哲学。在实用主义的研究中,皮尔斯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而“信念”则是皮尔斯哲学的核心概念。
一
C.S.皮尔斯是美国著名科学家和哲学家。在逻辑学和哲学上,皮尔斯对指号学、关系逻辑、意义理论和实在论等问题的研究,使得逻辑实证主义、语言分析学说和新实在主义都把他视为自己的思想先驱(尽管维也纳学派并没有明确申明这一点,但这种脉系关系应该说是很清楚的)。和其他许多思想家一样,除了少数几篇在当时并没有产生广泛影响的论文以外,皮尔斯生前从未出版过一部哲学著作,以致谁也不会想到他的思想竟会成为以后一个时期风靡美国并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的先声。但是,皮尔斯哲学所提倡的实用主义精神(如强调行动、讲求实效)适应了当时美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代表了一种典型的美国精神,因而它的发现和盛行便打上了某种时代的烙印。
皮尔斯受过良好的启蒙教育,许多欧洲哲学家都对他有过深刻而重要的影响。就信念学说而言,对皮尔斯影响较大的思想家有:
康德 皮尔斯多次谈到,在所有以往的哲学经典中,他受益最大的是康德的学说。我们知道,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认为,对于一事物之为真实的判断不仅要有客观的依据,而且要考虑到主观的意志。他根据主观和客观的关系把人的判断分为意见、知识和信念三种形式,认为在人的认识中,如果主观和客观的根据都不充分的话,则这种认识就是意见,反之就是知识。但是如果主观的根据充分而客观的根据不足的话,这种判断就是信念,而信念不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在康德看来,指导人们行动的是知识而不是意见,但是当人们没有知识的引导而又必须采取行动的时候,信念便成为行动的依据。例如,医生对待病势危殆的病人既要有所处置,又不知其病因,便只能根据其症状和某种信念作出一定的诊断。这种偶然的信念,康德称之为实用的信念。康德的这种信念学说和他关于现象与本体的划分密不可分。作为一个二元论者,康德一方面承认人的认识具有普遍必然性(尽管局限于现象界),但另一方面又否认这种认识可以达到本体界,因而本体界属于信仰的领域。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又进一步区分了“实用的”和“实践的”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认为前者是指基于和适于经验的技术规则,后者则是指先验的道德律令。在康德那里,实践理性优于理论理性,信念优于知识,因而他更强调的是“实践的”而非“实用的”东西。正因为如此,皮尔斯拒绝了其友人希望他将自己的学说命名为“实践主义”(practicism或practicalism)的要求,而将自己的学说命名为“实用主义”(pragmatism)。他在《实用主义要义》一文中就此论述到:“对于象我这样从康德那里学习哲学并习惯于以康德学说的术语来思考的人来说,‘实践’(praktisch)和‘实用’(prakmatisch)之间可谓差之千里。”作为一个自然科学家,皮尔斯也和康德一样,承认存在着独立于我们的意识以外的真实事物,认为这是一个基本的科学假设;但是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他又把物质当作衰颓的精神和心理事件之退化的或不发达的形式,把实在当作人们确定信念的一种假设,从而表现出强烈的二元论和折衷主义色彩。
谢林 皮尔斯曾自称为“谢林式的客观唯心主义者”。在信念问题上,谢林认为,人的所有知识都可以还原为某些原始信念,这种原始信念是唯一的,是引出其他一切信念的信念。由这些原始信念,人们在普通知性中发现了这样两个相矛盾的信念:一是理论哲学的课题,即经验的可能性;二是实践哲学的课题,即自由。根据谢林的先验唯心主义和信念学说,皮尔斯提出了他的宇宙发生哲学和目的哲学。在皮尔斯那里,宇宙的进化自一种混沌的非个人化的感情开始,连同一种纯粹偶然性的因素和进化的其他原则,最后达到一种结晶化的精神即一个完善、合理和匀称的世界体系。在进化中,体现了最高的福祉和永恒不配的思想。这种所谓的“谢林式的客观唯心主义”实际上是一种一元论的、反理性主义的和神秘主义的唯心主义。
黑格尔 皮尔斯哲学的又一个重要来源是黑格尔哲学。这种哲学在本质上和谢林哲学一样,都是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但其表现形式又不尽相同。谢林强调的是一元的先验哲学,而黑格尔展示的则是由一元的绝对精神发展而来的三元实在。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发展的逻辑起点是“存在”即“有”亦即纯粹的虚无(第一种实在),经过自然界(第二种实在)这一环节,最终又回到绝对的实在(第三种实在)。完成了自身发展的一个三段式周期。同样,在皮尔斯那里,实在也包括三种形式,即性质、具体的事物和一般的共相。而且,无论从实在还是从逻辑上说,宇宙的起点都是“无”。他说,为了获得某种信念进而解释整个宇宙,“我们就必须假定一种原始状态,其中整个宇宙都是非存在,从而是一种绝对虚无的状态。”从这种绝对虚无的状态出发,必然导致虚无主义和信仰主义,因而黑格尔哲学中的合理因素被舍弃了。皮尔斯对此直言不讳地说:“实效主义和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非常接近,……就其实质而论,实效主义属于那些主张三元实在的哲学理论阵营,在这点上,它甚至超过了黑格尔主义。”
至此,我们考察了皮尔斯哲学的三个思想来源。这三个来源表明,作为一个仍想构筑其形而上学体系的哲学家,皮尔斯深受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影响。尽管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一个矛盾的皮尔斯,或者说是三个不同的皮尔斯,即作为一元论者(谢林式)的皮尔斯,作为二元论者(康德式)的皮尔斯和作为三元论者(黑格尔式)的皮尔斯,但究其本质而言,在皮尔斯哲学中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其三者共同的地方即客观唯心主义哲学。那种认为皮尔斯哲学属于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的,或者认为他的宇宙论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而他的认识论则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是不符合皮尔斯思想实际的。我们也很难想象后一种观点所说的那种哲学。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皮尔斯哲学的源头是多方面的,他本人甚至将其思想的源头追溯到苏格拉底,但其更重要、更直接的来源则是英国的经验主义传统。这种影响我们将在第二部分分析皮尔斯的信念概念时穿插地加以论述。
二
何谓“信念”?皮尔斯在《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楚》一文中讲得非常明确。他说:“信念是在我们精神生活的交响曲中结束一个乐句的半休止拍。”这一定义极为简捷,但又似乎很难把握。对于“信念”这一皮尔斯哲学的核心概念,仅从字面上是很难完全理解的。要真正理解它,必须把它放在一定的关系中把握。这些关系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信念和思想 皮尔斯认为,信念属于思想的范畴,是我们觉察到的某种东西。换言之,信念不是实在,而是思想的一个部分。而且,它不是思想这一贯穿于我们的感觉系列的套曲的一个次要的方面,而是思想的灵魂和意义所在。思想“唯一的动力、观念和功能是产生信念,凡与这项目无关的,都属于其他的关系体系。……思想的灵魂和意义,只能是把自身引向产生信念,而决不是引向其他任何别的东西。”
2.信念和怀疑 怀疑是人的思想的一个必经阶段,它通常是由人的行动中的某种瞬间的犹豫(如付车费时,是付一个五分的镍币还是付五个一分的铜币)引起的。怀疑是和信念相对立的一种心神不定、无所适从的心理状态,它导致的是焦虑而非思想的宁静,因而是观念清楚的重要障碍。只有平息怀疑,才能达到信念。应该指出的是,皮尔斯的这种怀疑既不同于笛卡儿的那种除我之外一切都应怀疑的主观任意的怀疑,也不同于休谟的那种把怀疑当作认识之终极界限的怀疑。在皮尔斯哲学中,怀疑是以信念为前提的,它是思想过程中一种可以克服的暂时状态。代替怀疑的信念也只是人的思想套曲中一个类似于音乐中结束一个乐句的半休止拍,即它既是人的思想所要达到的一个终点,同时又是思想继续进发的一个新的起点。在此,信念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它平息了怀疑,导致了思想之暂时的宁静。
3.信念和行为 实用主义哲学不同于纯粹的概念,它更强调的是与概念相关联的行为。皮尔斯从行为倾向的角度对信念作了行为主义的解释,认为信念就在于人的行为倾向,并提出了一种行为主义的语义学。他在《实用主义要义》中指出:“我坚持这样一种理论,一个概念,亦即一个词或别的表达式的理性意义,完全在于它与行为有着直接的联系,这样,由于任何产生于实验的东西都明显地与行为有着直接的联系,当我们能够精确地定义一个概念的实验现象,则我们也就得到了概念的完整定义,这个概念中也就再没有其他意义。我把这种学说命名为‘实用主义’。”这种具有行为倾向的信念乃是实用主义的一个基本的方面。在一定意义上,实用主义等价于行为主义。
4.信念和习惯 “习惯”的概念来源于休谟,在休谟哲学中,规律和规则是人的观念中的一种习惯性联想,这种联想乃是人生的最佳指南。在皮尔斯的实用主义哲学中,习惯是和思想、信念、行为、效果同一等级的概念。信念的本质就在于建立一种习惯,这种习惯不是别的什么,正是人之行为的规则。因此。“要揭示思想的意义,我们只需确定它产生什么习惯就行了,因为一个事物的意思无非就是它所包含的习惯。……要问习惯是什么样的,那就看它在什么时候和怎样地引使我们去行动。”很显然,这里的习惯就是信念。如果说休谟的习惯多少还停留在观念上,那么皮尔斯则力图将习惯和行为一致起来,并力图达到一定的效果。
5.信念和效果 皮尔斯认为,哲学的目的在于弄清观念的意义,确定一定的信念。要达到这一目的,除了怀疑、行为和习惯这些环节以外,还必须设想一下我们的概念的对象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效果,以及这些效果可能产生的实际影响。例如,一个坚硬的物体和一个柔软的物体,在未被检验以前,是绝对没有什么区别的。两者的区别是不能仅靠视觉来判断的(马赫),而必须以行为(如触摸)即实际的而非可能的检验为标准。因此,我们关于事物的观念乃是我们关于它的可感受的效果的观念,这种效果同样是信念的基本要素之一。
6.信念和方法 皮尔斯把实用主义当作一种澄清语词、概念和思想的方法即技术,他更关心的是怎样使人的观念清楚明白。在他的著作中,皮尔斯花费许多篇幅来论述方法问题。他认为,信念的确立有赖于科学的方法。靠固执的、权威的或先验的方法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立某种信念,但真正坚定可靠有用的信念还必须依靠科学的方法。科学家和哲学家的任务就在于帮助人们排除各种非科学的方法,找到一种科学方法,“它可以不凭借任何人性的东西,而仅仅凭借某种外在的永恒性——凭借我们的思想对之没有影响的东西——来确定我们的信念。”
7.信念和意义 皮尔斯认为,所有思想都是符号,都具有语言的性质。一个符号、语词或命题有无意义,取决于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怀疑和信念,即如果你认为可以根据怀疑和信念来定义符号、语词或命题,则它们就是有意义的,反之就是应该用奥康姆剃刀剔除的东西。二是行为和习惯,思想和事物的意义无非是指它所包含的行为和习惯。三是实际的效果,“为了获得理智概念的意义,人们就要考虑从这一概念的真理必然得出什么样的可以设想的实际效果,这些效果的总和将构成这个概念的全部意义。”总之,一个符号、语词或命题乃至全部思想的意义,都取决于人的经验。因为真正与人打交道的并不是别的什么,而是人自己的生活经历,语言和思想“只有在为经验证明之后,才会得到完全的信任”,才有意义。这种经验实证的学说和孔德的实证主义是一致的,但不完全等同于后来的逻辑实证主义。因为皮尔斯在强调语词和思想的经验意义时,并没有否认世界的其他意义,尤其是人之合理的、有条件的目的的意义。
8.信念和形而上学 按照皮尔斯的说法,实用主义是一种近实证主义(prope—prositivism),即它尽管和实证主义一样都属于经验主义阵营,但并不等于实证主义。皮尔斯认为,形而上学虽然艰深难懂,没有什么用处,但我们只能避开它或绕过它,而不能踢开它。特别是在道德哲学领域,形而上学的运用仍有着积极而有力的作用。因此,“实用主义者不象其他近实证主义者那样以冗长的废话来讥笑形而上学,而是从其中提练出能给宇宙学和物理学以生机和光明的思想精髓”。皮尔斯的目的是提出和保卫一种“科学的形而上学”,他力图通过将逻辑作为形而上学的基础来改造形而上学,他喜欢将这种新的形而上学称之为“连续主义”。
9.信念和实在 如前所述,皮尔斯在实在的问题上具有二元论的倾向,这是他同时作为科学家和哲学家矛盾心理的写照。但是,在根本上,他的实在论是从属于其信念学说的。他说,如果人们只是根据所谓“外在的永恒性”或“实在的性质独立于人对它的意见”来对待实用主义的话,这将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这些观点到底有无道理,对他来说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必须坚持实用主义的根本立场,“这一立场就是:第三范畴——即由表象(representation),三元关系,中介作用,真正的第三领域等等所构成的范畴——乃是实在的本质构成要素。”
10.信念和真理 皮尔斯区分了不同的真理,如超验真理(与实在和信念相关的真理)、复合真理(由命题表达的真理)、伦理学真理(命题和信念相符的真理)、逻辑真理(命题与实在相符的真理)、理性真理(具有必然性的真理)、事实真理(只有或然性的真理)等等。但是所有这些真理,在最终的意义上,都是一种注定要为所有研究者一致同意的认识,是一种信了它就会导致愿望满足的信念。至于这些认识和信念是否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规律和本质,这并不重要。
皮尔斯哲学是一个整体。尽管它其中包含着许多相互矛盾、前后不一的因素,但其哲学的内在逻辑则是不能否认的。在皮尔斯看来,科学研究中孤立的观察没有什么意义,实效主义也从不言及单个的实验或实验现象,它只从整体上讨论实验现象的普遍种类。同样,对待皮尔斯哲学,分析和抽象都不失为研究的方法,但真正重要的是从整体上把握它。根据这一原则,“信念”就不是皮尔斯哲学中某个只是属于本体论(宇宙学)、认识论或逻辑学的次要概念,而是贯穿于皮尔斯哲学始终的、有着至关重要意义的核心概念。理解“信念”这一概念,需要的是整体的把握而不是肢解,是展开而不是凝缩。现在,我们再来回答“何谓信念”的问题,就不再是所谓“半休止拍”之类的简单答复,而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哲学命题了。可以说,在皮尔斯哲学中,信念就是思想、怀疑、行为、习惯、方法、效果、意义、实在、真理和形而上学,简言之,信念就是一切。
三
皮尔斯哲学对当代哲学的影响是广泛的、多方面的。尽管这种影响有的较为直接,有的较为间接,尽管这种影响相对于同时代或稍后一些的哲学大师(如罗素、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而言似乎并不那么重要,但皮尔斯在西方哲学史上的地位却是不容忽视了。皮尔斯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科学哲学中,而且表现在人本哲学中(如他对胡塞尔、齐美尔、柏格森等人的影响,见美国《哲学百科全书》,1972年版,实用主义条目),甚至还表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如皮尔斯关于“每个命题的理性意义存在于将来”的观点对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影响,详见《南斯拉夫哲学社会科学方法论文集》中马尔科维奇的文章,荷兰D.雷德尔出版公司,1979年英文版)。当然,皮尔斯哲学属于经验主义传统,其最主要的影响是在经验主义范围内的影响,因此我们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他的信念学说对实用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的影响上。
皮尔斯哲学的影响最直接、最深刻地体现在他对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上。作为实用主义的创始人,皮尔斯的思想在一些细节上和他的后继者并不相同,他甚至颇为无奈地接受了“实用主义”的名称,并在后期力图用“实效主义”代替实用主义,但他们在对哲学主要方面的理解上却是一致的,即都是经验主义的。实用主义之所以发展为一场有着广泛影响的运动,也正是因为皮尔斯的后继者们详尽地发挥了他的哲学思想。皮尔斯哲学对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可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实用化倾向。所谓实用化倾向就是皮尔斯所说的信念应导致一定的效果,即只有那些能引起实际效果的信念才是真正的信念。在这个问题上,皮尔斯更强调的是信念的一般方面,认为直接的感官经验在理智上几乎是无意义的。但后来的实用主义者特别是詹姆士更强调的则是信念之具体、直接的实用效果,甚至认为真理是一种可以用来兑换现金的兑换价值和信用制度,这就把信念、真理直接等同起来了。
第二,操作化倾向。皮尔斯一再强调他的实用主义是一种确立信念、澄清意义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一个实际步骤就是操作。皮尔斯认为,人的思想贯穿于一切理性生活之中,而人的实验行为则是思想的一种操作。一个概念或命题的意义就在于与这一概念或命题实际相关的科学实验操作或经验行为过程。杜威的工具主义、莫里斯的行为主义和布里奇曼的操作主义都从不同方面弘扬了皮尔斯哲学的操作化倾向,使之成为实用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如布里奇曼根据皮尔斯的“科学实验操作”和“经验行为过程”概念,提出了“实验室操作”、“仪器操作”、“精神操作”、“智力操作”和“言语操作”等概念,认为只有那些能够操作的概念才具有实际的意义,反之就是无意义的。因此,人们只能根据概念的实际操作而非它的特性来确定它的意义。
第三,整体化倾向。皮尔斯认为,实用主义是整体主义地对待真理和信念的,它强调的是实验现象的总和实验集合体,它认为在任何条件下,真的东西都不可能是单个的,而必然是普遍的,因此,一个命题所蕴含的实验现象的总和便构成了它和人类行为的全部联系。根据这种整体主义的观点,致力于把逻辑分析和实用主义结合起来的逻辑实用主义者奎因提出,必须建立一种整体主义或以系统为中心的语义学。这种新的语义学抛弃了那种具有教条倾向的经验论,转向了整体倾向的实用主义。奎因认为,任何命题都属于某一理论的整体,命题的集合构成了理论的整体。与此相应的是,经验在检验理论时,针对的不是孤立的命题,而是整个理论系统;换言之,命题是作为一个整体面对经验的法庭的。检验的标准也不是经验的证实,而是经验的实用和有效。这种整体主义的科学检验观尽管不无合理因素,但其基本倾向仍然是经验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正如奎因本人所说的,只是在行为主义语义学和真理是人造的意义上,他才是一个实用主义者。
第四,人本化倾向。皮尔斯在《实用主义要义》中说过这样一段话:“实效主义最为重视的莫过于这样一种认识:真正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人的合理的、有条件的目的。”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皮尔斯哲学中所包含的人类中心论的人本倾向。实际上,不仅是皮尔斯,詹姆士、席勒、奎因等实用主义者都具有这种倾向,只是人们往往更多关注的是实用主义之经验的、行为的倾向,对其人本倾向多少有些忽视罢了。詹姆士认为,人天生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遗传心理结构,这种结构包括人的本能、情感和习惯,乃是人之不变的本性。席勒甚至用人本主义作为其实用主义的旗号,认为人本主义比实用主义的含义更加广泛,应该用它来代替实用主义,以致奎因称席勒为“再生的普罗泰哥拉”。这种人本化的倾向是实用主义哲学中一种较弱的倾向,但却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倾向,因为实用主义所说的信念、经验和行为等等,讲的都是人的信念、经验和行为,都具有人本主义的特征。席勒也正是因为张扬了皮尔斯哲学的这一方面而在实用主义思想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皮尔斯哲学对逻辑实证主义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影响之所以可能,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都属于经验主义传统和阵营,有着一种天然的血缘关系;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尽管自皮尔斯以来哲学研究的主题已发生很大变化,但它们毕竟有着许多共同的主题和相近的观点。
首先,在哲学的性质问题上,皮尔斯认为,实用主义是一种与纯粹的知识与理论不同的事务哲学和行动哲学。同样,逻辑实证主义者也认为,在剔除了形而上学和心理学之后,哲学也是一种行动哲学,这种活动不是别的,正是逻辑分析。石里克在《哲学的转变》中指出:“我们现在认识到,哲学不是一种知识的体系,而是一种活动的体系,这一点积极表现了当代的伟大转变的特征;哲学是那种确定或发现命题意义的活动。”这种通过行动而实现的哲学的授义活动,是一切科学知识的开端和归宿。
其次,在哲学的任务上,皮尔斯把实用主义当作确立信念和澄清意义和方法,逻辑实证主义也声称哲学的唯一任务就是找到证实命题的意义和方法。但在皮尔斯时代,尽管他已经在探讨语词和命题的意义问题,但由于哲学上的语义学转向尚未实现,因而皮尔斯的问题仍属于认识论而非语言学的问题。卡纳普在《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中认为,那些潜心研究行动的实用主义者也和古希腊怀疑派及康德一样,并没有真正驳倒形而上学。只有通过语言分析这把新的奥康姆剃刀,才能在哲学领域真正克服形而上学,这正是逻辑实证主义和以往哲学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再次,在对待形而上学的态度上,皮尔斯和逻辑实证主义都持否定态度,但其手段和目的不尽相同。皮尔斯力图通过确立科学的信念改造形而上学,并建立新的形而上学;逻辑实证主义者(特别是卡尔纳普)则认为,形而上学在科学上毫无意义,无所谓真假,甚至连错误也不是,应予以彻底清除。
最后,在意义的标准问题上,艾耶尔在晚年接受英国BBC 电台记者采访的谈话中也明确地表明了逻辑实证主义和皮尔斯之间的渊源关系。他说:皮尔斯的实用主义“与维也纳学派、与我在《语言、真理和逻辑》中所论述的东西非常接近。其实,我的著作也可以算是一本实用主义的著作”。(见《哲学译丛》1993年第1期)
总之,皮尔斯在哲学史上的地位尽管不象罗素、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那样显赫,尽管实用主义的影响早已是昨日黄花,但是对待皮尔斯哲学这样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广泛影响的学说,是不能采取简单的虚无主义态度的。事实上,撇开其唯心主义的因素,皮尔斯所主张的强调行动、讲求实效的观点,即使在今天仍有其积极的、合理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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