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镇产业组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镇论文,组织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02)04-0402-08
现阶段,我国经济呈现出了明显的“三元结构”(农业经济、乡镇经济和城市经济)。乡镇经济作为三元经济中的一元有其相对独立性。乡镇产业组织作为乡镇经济的基础部分,不同于农业和城市产业组织,因此,有对其进行单独研究的必要。乡镇产业组织是指乡镇区域生产同类商品的生产者,在同一市场上形成的相互关系,也就是乡镇产业内部企业间的相互关系结构。对乡镇产业组织的研究必然涉及到乡镇产业的市场结构、行为、效果;规模经济;有效竞争和政府的产业组织政策等基本问题。乡镇产业组织是一个历史性概念,对它进行独立研究,目的在于从理论上揭示乡镇产业组织现状和问题,寻求其重组的途径,以提升乡镇产业化水平,促进城乡产业组织一体化。
一、乡镇产业的市场特征
这里的乡镇产业“市场特征”是从产业组织理论的特定角度,对乡镇产业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效果等特征的理论概括;而不涉及市场学方面的具体问题。
(一)乡镇产业市场结构特征
所谓乡镇产业的市场结构,我们把它规定为乡镇企业相互之间、乡镇企业产出品的购买者相互之间以及乡镇企业与其产出品购买者相互之间等诸种关系的构成。乡镇产业的市场结构特征表现在乡镇产业的集中度、产品差别化和新企业的进入壁垒等方面。
1.产业低集中度
单就乡镇产业即卖方集中度而言,就是某一市场上卖者的规模结构,也就是乡镇某产业内部生产集中的状况。衡量集中度的指标大体有两种:一是绝对集中度指标,它可以用处于前几名乡镇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来衡量;另一种指标是相对集中度,一般用洛伦茨曲线来显示,根据洛伦茨曲线可求出基尼系数。就这两种产业集中度指标来说,后者对研究乡镇产业的集中度更有意义。这是因为,乡镇产业只是全国产业总体的一部分。就城乡同一产业来说,大企业基本上集中在城市,乡镇企业一般不可能跻身于全国排行榜的前几名(少数特殊乡镇企业例外),因此,绝对集中度指标对研究乡镇企业的集中度没有意义。由于统计资料的缺乏,我们不可能精确地计算出乡镇产业集中度,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经验判断:我国乡镇产业集中度是很低的。
在对这个问题进行考察之间,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在乡镇“三次产业”中,第一产业只占较小的份额,不构成本问题的考察重点;在第三产业中,除了某些批发商业外,绝大多数零售商业和服务业都要贴近生产者和农村居民户,本身具有小规模化和分散的特点。因此,对乡镇产业集中度的考察,主要是对乡镇工业部门产业集中度的考察。根据周曰礼等人的论述,我国的乡镇工业主要包括食品、饲料、纺织、机械、建材、能源、采矿冶金、化学、森林、造纸、包装等产业和各种手工业。其中最主要的是食品、饲料、建材、能源产业。[1](p140-149)在上述产业中,按照规模经济的要求和发达国家的经验,机械、能源冶金、化工原料等产业的集中度一般较高,但在我国,这些产业的绝大部分由国有企业经营,在乡镇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形成特别大的规模。上述的食品、饲料、森林、造纸、包装、建材等产业和手工业,其产业性质决定了,无论在哪里,都具有低集中度的特点。问题在于:我国的乡镇产业,企业规模过小和产业集中度过低,由此阻碍了乡镇产业效率的提高和整体发展。
造成乡镇产业集中度过低的原因是什么?我们认为,产业的集中度与产业内部企业规模的大小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大型化,便没有产业的高集中度。就我国乡镇企业来说,追求规模经济的动力也是不容置疑的,问题在于:现实中的一系列的因素扼制了乡镇企业扩大规模的冲动和产业集中度的提高。这类因素包括:(1)经济体制的抑制。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项目审批权决定了原社队企业必然是规模小型化和产业分散化。现行体制的抑制,主要表现在:现阶段的乡镇企业主要部分是乡、镇、村所办的集体企业。项目决策者——基层政权的领导人往往根据本社区可利用资源,尤其是“短腿资源”决定乡镇企业的规模。(2)资源和产权流动的阻滞。由于要素市场的不发达,乡镇那些具有扩大规模冲动的企业很难获得外部资源。例如:乡镇企业较少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更难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发展资金;而获得技术要素往往要付出比城市企业更高昂的成本等等。乡镇企业的产权流转、兼并更是困难。就同一社区内的企业兼并来说,总是遇到维护本企业主权力量的抵抗。因为作为让渡产权的当事人来说,总是不愿意被别人吞并。就不同社区之间乡镇企业的兼并来说,难度更大。这里不仅存在着被兼并者维护企业主权力量的抵抗,而且还有被兼并方行政权的阻挠和二者的联合行动。(3)乡镇企业自身积累能力有限,扩大规模的速度非常缓慢。(4)乡镇企业投资主体的短期行为。各类投资决策者,面对着变化莫测的市场,在创办新企业时,总是存在着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偏好,因此,一般取向于建立小企业。(5)市场的不断扩大导致了乡镇产业的低集中度。我们认为,产业的高集中度是由企业追求规模经济与市场的有限性共同决定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同一种商品生产的众多企业同时在追求规模经济;另一方面,市场容量又是有限的,因此,众多的同行企业之间必然发生争夺有限市场的竞争。通过相互竞争和厮杀,优胜劣汰,即大多数企业被迫退出市场;少数几个企业发展起来,从而维持了市场均衡和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在这种市场容量为一定的条件下,大多数企业的退出,是少数几个企业发展壮大的前提条件。倘若市场容量是可变的,具有较大的潜力和不断扩大的趋势,那么,同一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就会大大降低。因为这时,企业的注意力转向开拓新的市场,而不是横向之间的竞争。这时,新的中小企业的产生与新市场的开发相适应。我国是一个拥有近13亿人口的大国,内需性市场潜力很大,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滞后,竞争力较弱,有的破产倒闭,给乡镇产业让出了一部分市场,等等。这些,都对乡镇产业产业集中度的提高起到了延缓作用。
2.产品差别小
产品的差别化,是指企业在形成该企业提供的产品实体的要素上,或在提供产品过程的诸条件上,同其它同类产品相比,造成足以引诱买者的特殊性,以便买者将它同其它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相区别。产品差别化使同一产业的不同企业产品减少了可替代性,这意味着该产业市场的垄断因素增强。我们认为,同一产业产品差别的形成与企业的产品开发研究能力、加工深度和广告宣传等因素有关。而这些方面,乡镇企业的能力明显低于城市企业。
乡镇同一产业产品差别小,可以从乡镇产业系统Ⅰ和乡镇产业系统Ⅱ两个方面来加以考察。乡镇产业系统Ⅰ包括与农业相联系的乡镇所特有的各个产业。具体可以细划为许许多多的产业,其中最典型的是农产品加工业。现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例,加以论述。首先,乡镇产业对农产品加工的研究开发能力比较低下。这是因为:乡镇产业技术力量薄弱、劳动力的素质比较低,无力吸收现代技术装备,因此,难以研制、开发新的加工产品。现实中的乡镇农产品加工业,普遍表现为横向上的扩张,即同一道加工环节或同一种加工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大。长期以来,这类加工业产品花色、品种和规格都比较单调。其次,乡镇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无力利用现代广告手段来人为地制造产品差别,以吸引购买者。最后,农产品加工产品的市场需求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品差别化。这种市场需求约束从根本上讲是由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决定的,但与乡镇产业开发新市场的能力不足有关。
乡镇产业系统Ⅱ与城市产业同构,但其发展水平低于城市。这个系统中的各个产业基本上使用的是城市相同产业的现有技术和过时技术,属于仿造性的,因此,不可能制造出产品差别。
3.进入壁垒低
这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1)投资规模较小与市场规模较大。就乡镇中的食品、饲料、建材、能源4个重点产业来说,创办一个新企业所需要的最小投资规模相对较小,尤其是与城市和原有产业中的汽车、冶金、化工原料等产业不可比拟。尽管如此,倘若这些产业的市场规模较小,只能允许少数企业存在,新企业的进入仍然困难。但事实情况是:乡镇中的以上重点产业,市场规模都很大。现阶段,这些产业的发展规模相对于潜在的市场需求来说,远远不足。这就为新企业的进入提供了广阔的前景。(2)市场反进入力量微弱。从上述乡镇产业的规模和集中度可以看出,大多数产业赖以活动的市场类型基本上属于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市场。在这两种类型的市场上,同一个产业,企业规模较小,数目众多,一般不容易形成统一的反进入力量。(3)少有许可证限制。在乡镇各个产业中,除能源工业中的小水电、小煤矿等少数几个受到国家许可证限制外,一般都能轻而易举地获得政府的许可。
(二)乡镇产业的市场行为特征
乡镇产业的市场结构基本上属于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类型,但更多地偏向不完全竞争市场。现以不完全竞争市场为例来考察乡镇企业的市场行为特征。
1.低价格政策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同类商品具有一定的差别性。因此,各厂商对具有各自特色的产品享有一定的排斥其竞争对手的垄断权力,并且具有一定的产品定价自主权。但这种垄断性非常有限,因为不同厂商差别产品间仍具有较高的替代性,彼此仍充满着激烈的竞争。作为乡镇产业的整体来说,面对的是城市同行业者的竞争。与城市同行业相比较,乡镇产业的优势在于:成本低廉,因此,乡镇产业有条件运用低价政策占领一部分市场。
2.产品档次差别政策
除沿海、城郊等少数地区的乡镇产业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乡镇产业,在技术装备、工人素质等方面均落后于城市同行业厂商。因此,乡镇产业很难在同种产品上,通过制造质量、包装、形状、商标、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差别来形成自己的一定的垄断性,以排斥竞争对手。然而,乡镇产业却可以通过同种产品的档次差别来占领市场。这是因为,现实中,消费者由其收入水平决定了在客观上分为不同的档次,由此决定了,对同一种商品具有不同的档次需求,从而,生产者便可以在产品物质内容相同的前提下,生产出精品和“大路货”。这样,乡镇产业就可以生产“大路货”为主,以满足低收入消费者的需求。
3.竞争行为特征
乡镇产业的市场竞争行为包括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两类方式。首先是价格竞争。乡镇产业系统Ⅰ中,各个产业内部的价格竞争较为温和。因为这个系统中的各个产业主要是为农业服务的产业,与城市产业不同构,所以,与城市同行业价格竞争不激烈。另外,为农服务的产业性质决定了市场的区域性较强。这是因为一定社区的农业生产者出自方便和交易费用的考虑,一般不会跨地域购得服务。所以,农业生产服务业市场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同处一个区域的服务供给者虽然数量较多,但由于长期活动在一个互识社区中,很容易达成短期价格协定之类的初级垄断。乡镇产业系统Ⅱ中的各个产业,在与城市同行业竞争中,一般采取低价竞争战略。其降价的可能性在于:乡镇企业地价和劳价低廉、设备简陋、劳动保护条件差,生产成本大大低于城市同行企业。
再看乡镇产业的非价格竞争行为:就乡镇产业系统Ⅰ中的各个产业来说,其非价格竞争表现为同一区域中,同一产业各企业之间服务质量、经营时间的长短、给顾客提供的各种方便和情感投资等方面的竞争。就乡镇产业系统Ⅱ中的各个产业来说,由于与城市同构,城乡对应产业构成了同一的卖方竞争。在这个场合,乡镇企业的非价格竞争包括采取请客、送礼、贿赂、回扣等手段。
(三)乡镇产业市场效果的特定评价标准
乡镇产业市场效果指的是乡镇产业在一定的市场结构下,通过一定的市场行为,使某一产业在价格、产量、费用、利润、产品质量和品种以及在技术进步等方面所达到的现实状态。乡镇产业的市场效果,可运用下列一组标准衡量。
1.产业的企业规模是否合理
这就要了解乡镇企业现实规模结构所达到的生产和流通费用水平与最佳规模结构状态下的生产和流通费用水平还有多大差距。如果乡镇企业现实规模结构没有达到收益最大化和费用最小化,就要扩大规模;反之,超过了规模限度造成了收益递减,费用递增,就要缩小规模。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在乡镇某产业中,规模经济是否得到了充分利用的问题。
2.产业的利润率是否合理
所谓某一产业的合理利润率可以理解为与其它产业相比,大致平均的利润率。而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则是以资源在各个产业之间的合理流动为条件的。乡镇某个产业利润过高,可能因为这个产业的资源存量较少,其产品因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而价格过高。这种情况,在短期内出现是正常的,因为该产业的各个企业尚来不及增加资源投入;该产业以外的投资者也来不及将资源转入该产业。如果长期以往,就有可能是某种垄断因素(经济的、行政的、自然的垄断)在阻碍资源流入该产业。与此相反,如果某个产业利润率长期过低,其原因可能是某种垄断因素造成该产业资源存量过多,不易流出(如:政府对落后产业的保护、企业对自身主权的维护等等);也可能是技术落后,资源消耗过大等。这时,政府就要通过调整产业组织政策来排除各种障碍,促进资源流动,使利润率趋向平均化或合理化。
3.产业生产能力的变动是否与城市同一产业规模的变动相适应
假定某一产业的市场规模为一定,其生产能力分布于城市和乡镇。如果城市部分扩张势头强劲,且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这时,处于乡镇部分的生产能力不宜扩大,甚至要有意缩小;反之,如果城市正处于产业结构转换期,该产业趋向于衰落,有可能让出一部分市场。这时,处于乡镇的该产业应当抓住机遇,迅速扩张。当然,这些都要以产业较长的生命周期和产品较高的收入弹性为前提。
4.产业生产能力的扩大是否与市场需求的增长相适应
在这个问题上,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假定某一产业为乡镇所特有,那么,乡镇这一产业生产能力的扩大应当与市场需求的长期增长趋势相一致。然而,对于某些城乡共存产业来说,其乡镇生产能力的变动,既要考虑到市场需求的变动趋势,又要考虑到城乡比较优势。对那些适宜在乡镇发展的产业,应当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而扩大其生产能力;而对那些适宜在大、中城市发展的产业,即使市场需求趋于增长,处于乡镇中的该产业未必需要扩张。
5.产业技术是否不断进步
乡镇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的好坏、优劣,还需要通过乡镇产业技术的进步状况来检验。一般来说,能够促进乡镇产业技术进步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便是好的,因此,是我们需要努力加以实现和坚持的;反之,不利于乡镇产业技术进步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便是我们需要加以改变的。
二、乡镇企业的规模经济
乡镇不同产业的企业适度规模的大小有很大的差别。现阶段,乡镇企业以规模过小为特征的规模不经济是普遍存在的。乡镇企业规模过小主要是体制造成的。这种以规模过小为特征的规模不经济已经严重阻碍了乡镇企业的发展。
(一)规模过小及其弊端
西方微观经济学给我们提供了现成的衡量企业适度规模的一般标准,那就是企业平均成本费用达到最低点或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的(MC=MR)企业规模。以此为标准来衡量,现阶段,乡镇中的各个产业都存在着严重的规模不经济问题,并且普遍表现为规模过小。
乡镇企业的规模过小,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1)小批量分散生产。据我们对安徽省部分地区乡镇企业的调查了解,有不少地方的乡镇企业还处于手工作坊阶段;有的虽然初具规模,但与规模经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2)生产设备小型化。乡、镇、村创办企业,由于资金的缺乏,大多数取向于廉价购买国有企业淘汰或废弃的小型设备。例如:安徽省庐江县城北郊,有一块不到1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建立了4家小型水泥厂,所使用的都是国有水泥厂淘汰设备,其年产量都很低。(3)生产设备利用不充分。我们曾经走访过安徽省和县几个镇的面粉、油料加工厂,由于流动资金的缺乏,其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平均利用率不到50%。(4)参与城市大工业专业化协作的产业不多,很多地方都是低水平的小而全。
乡镇企业的规模过小,其弊端表现在很多方面:(1)吸收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弱。这是因为,企业规模过小,资本单薄,无力购买专利,引进新技术,也不可能注重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劳动力的培训,更谈不上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因此,大量的乡镇小企业只能年复一年地从事简单的循环周转,一旦遇到市场的冲击,顷刻破产倒闭。(2)不能在企业内部进行周密的分工协作,劳动生产率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3)单位产品的管理费用含量较高。我们知道,就同一个产业来说,一个800人的企业和另一个2000人的企业(后者假定为适度规模),在组织机构的设置、管理程序和方式等方面不相上下,因此,其内部管理费用的支出也相差不大,但在产出量上却相差甚远,所以,前者单位产品的管理费用含量较高。(4)单位产品的市场交易费用较高。当一个企业的实际规模达到适度规模(或最佳规模)的临界点之前,规模的继续扩大,其市场交易费用并不是必然同幅度增加,一般表现为市场交易费用的增幅小于企业规模的增幅。这意味着乡镇企业实际规模距离适度规模的临界点越远,单位产品的市场交易费用越大;随着乡镇企业实际规模向适度规模的临界点逼近,其单位产品的市场交易费用递减,直至临界点,单位产品的市场交易费用为最低点。(5)造成副产品的浪费。在一个企业规模较大的情况下,其边角材料“下脚料”批量较大,完全可以加以经济利用,倘若企业规模过小,其边角材料、“下脚料”少到无法加以经济利用的程度,便造成资源的浪费。(6)市场力量弱小,谈判能力低下,在与城市大企业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二)规模过小的成因
1.投资行为的行政化限制了乡镇企业规模的合理选择
从法律形式上讲,乡镇集体企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企业,其投资主体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投资行为是完全的企业行为或市场行为。但在事实上,创办乡镇集体企业则变成了基层党政负责人的行政性行为。农村基层党、政负责人出自日益膨胀的经常性行政开销的需要、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排,自己创造政绩等等,才决定创办乡镇企业。这种行政性投资带来了如下几个问题:(1)投资规模往往取决于基层党、政负责人的筹资能力。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的筹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不可能使新建企业达到较大的规模。(2)基层行政区划使投资规模趋于小型化。在一个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同质的农村区域中,往往要划分为乡镇和更多的村镇,每个乡、镇、村都是独立的、相互排斥的投资主体。而同一区域创办乡镇企业的条件又基本相同,这就必然造成同一区域内乡镇企业小规模的重复建设。(3)基层负责人的频繁更迭导致其投资行为的短期化,而短期化投资行为往往带来乡镇企业的小规模化。这是因为,只有小规模投资才能在短期内见效。(4)行政性投资是资产非所有者的投资,投资者只要求获得满意的利润,而不刻意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对乡镇企业的规模经济并不注重。(5)乡镇企业负责人的政府任命制消除了企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动力。这可以通过与现代股份公司制企业的比较得出。在现代股份公司企业中,经理人员来自经理市场,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的稳定增长与经理人员的荣誉、身价、报酬息息相关,因此,股份公司的经理人员具有促进企业规模扩大的足够的动力。而现阶段,乡镇集体企业的负责人存在着实际上的基层政府决定制,他们的地位、荣辱、利益在很大程度上由政府赋予。因此,他们更多地是看政府负责人的眼色行事,一般不愿冒着市场风险,努力扩大企业规模。(6)行政性投资必然带来行政性保护。基层党、政负责人,出自自身的名利和情感,绝不轻易让自己决策创办的乡镇企业倒闭、歇业,总是千方百计地加以保护。这是乡镇一大批规模不经济企业长期苟延残喘的主要原因。
2.市场行政性分割对规模经济的严重限制
由于区域之间的封锁和行政割据,使中间产品市场和最终产品市场被分割成为很多较小的单元,人为地缩小了市场容量,结果从需求方面限制了生产批量的扩大。本来我国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为城市工业,同时也为乡镇工业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益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但地区之间的行政边界把统一的大市场割裂成为一个个小市场。这样,就从原料来源和产品销售两个方面限制了城乡企业规模经济的发展。造成了符合适度规模要求的企业反而因原料不足或产品积压,变成了效益低下的企业;相反,那些不符合适度规模要求的企业却因地区性行政保护,得以较好的生存。
3.落后的资本组织方式使乡镇企业难以实现规模经济
现阶段除沿海和市郊少数股份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广泛筹集资本外,绝大多数地区的乡镇企业为乡、镇、村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其筹资方式主要是:企业自我积累、职工带资进厂、银行借贷和民间借贷等。这些动员资本的方式都比较原始和落后,只能动员小额资本,建立一些小企业。企业建成后,亦不能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及时扩大企业的规模。
(三)实现规模经济的途径
扩大乡镇企业的规模,实现规模经济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通过企业自身筹集资本,进行内涵和外延型扩大再生产;二是通过企业之间的兼并和联合来实现规模的扩大。二者相比较,后者更为重要。围绕这两条途径,必须实行以下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和政策措施:(1)拓宽创办乡镇企业的融资渠道,使乡镇企业真正进入资本市场,广泛运用社会资本。在这个问题上,很重要的一条是:加快乡镇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扩大股份公司制企业的比重,使乡镇企业也能像城市企业那样,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大额资本,发展现有企业和创办较大的企业。(2)政府在制订产业组织政策时,区别乡镇企业不同产业对适度规模的要求,通过许可证的方式,控制适度规模标准以下的小企业的建立。对于现存的以规模过小为特征的规模不经济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促进其联合或兼并。(3)加速乡镇集体企业的改革,将乡镇集体企业真正从行政权力中解脱出来,使其成为完全独立的财产主体和市场主体,具有充分的追求规模经济的内在动力。(4)加大《破产法》在乡镇企业中的实施力度,用法律手段排除基层政权和严重规模不经济的乡镇企业自身,对企业主权的维护,以阻挠《破产法》的实施。我们认为,《破产法》在乡镇企业中实施比在城市企业中要相对容易一些。这是因为乡镇企业的职工还有土地作为最后的保障。乡镇企业破产,职工可以退回土地上去。(5)实行财政政策的微观化。这一命题的特定含义是:根据乡镇企业的现实规模是否达到适度标准,采取差别税率。亦即对适度规模标准以下的小型乡镇企业,实行高税率,迫使其接受联合或兼并。
通过以上的途径和措施,可以使乡镇企业的规模得以扩大。但是,乡镇企业规模的扩大并不等于乡镇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的实现,前者只是为后者的实现创造了前提条件或提供了可能性,但不能直接等同。这是因为,企业的联合或兼并有横向、纵向、混合三种形式,无论是其中的哪一种形式,如果只是简单的机械相加,都有可能造成平均成本不变或提高。我国农业中,传统体制下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集中在生产队统一经营所造成的效率低下就是一种最有力的例证。关于这种不合理的规模扩大,萨缪尔森举例说:“如果你可以用两个鸡蛋,五分钟劳动和800热量单位的热量做一个蛋饼,那么,根据规模收益不变,你就可以用4个鸡蛋,10分钟劳动和1600热量单位的热量做2个蛋饼。”[2](P56)乡镇企业类似于这种做蛋饼式的联合或兼并是没有意义的,更不用说,随着规模的扩大,平均成本递增,规模收益递减了。很显然,有意义的是:随着乡镇企业规模的扩大,平均成本递减,规模收益递增。唯有后者才叫规模经济效益。
对于规模扩大了的乡镇企业来说,如何才能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呢?我们认为:关键是要进行工厂或企业内部的生产要素的重组和技术革新。具体来说,一是充分实现生产和管理过程的标准化、专业化和简单化,发挥工厂内分工和协作的效益;二是不断进行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努力实行设备的大型化、高效化和专用化。总之,我们所要实现的是企业各种生产要素质态和量态最佳结合、运行机制最灵敏、最有效基础上的最佳规模。只有在这样的规模下,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才是最大。因此,在发展乡镇企业的规模过程中,要避免生产要素简单“归大堆”现象的出现。
三、乡镇产业的有效竞争
真正的市场垄断是与企业的大型化和产业的高集中度相联系。然而,我国乡镇产业的垄断是建立在企业小规模、产业低集中度基础上的垄断。这种垄断在性质上只能归结为与传统体制相联系的行政性垄断。乡镇产业的竞争,就其基本方面来说,应该说是新体制引发出来的市场化竞争,但在现阶段,这种市场竞争是低水平的。以上二者都不利于乡镇产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在市场化改革中,打破乡镇产业的行政性垄断,克服低水平的竞争,发展真正有效的市场竞争。
(一)行政性垄断及其危害
乡镇产业的行政性垄断表现在:(1)它不是在产业高度集中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而是在基层政府控制着财产所有权、投资权基础上形成的垄断。现实中,这种垄断不但与产业集中无关,而且与产业的分散,以规模过小为特征的规模不经济联系在一起。(2)它不是表现为经济组织的垄断,而是表现为政企合一的垄断,是凭借行政权力控制原料来源、分割、占有市场得以实现的。例如:几年前,安徽省有一个县的县委和县政府作出一个决定,本县的农民只准购买本县乡镇化肥厂生产的化肥。尽管这个县乡镇化肥厂生产的化肥质次价高,在全国性统一市场上没有竞争力,但却在行政权的保护下,垄断了本县的区域性市场。(3)它不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生成的,而是在行政性保护,抑制竞争的条件下生成的。因此,这种垄断的直接后果是保留了大批效率低下的乡镇企业。
乡镇产业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性垄断,对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就业和官员的政绩在短期内有一定的作用,但其负面效应是巨大的。首先,它使被保护企业失去了改进生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发奋图强的内在动力;其次,造成了生产资源的低效率使用和巨大的浪费;最后,由于低效率企业占有了一部分资源和市场,使高效率企业难以发展。
(二)低水平竞争及其消极作用
自市场化改革以来,多种经济成分发展迅猛,城乡投资主体多元化。表现在广大农村区域里,则是乡镇小企业数目迅速增长。由于政府产业政策实施的滞后,一哄而起的乡镇加工性企业在产业分布上,不仅存在着区域之间的同构问题,而且在总体上与城市产业同构。正是这种重复建设和产业同构,引起了长期以来,争原料、争市场等低水平竞争。
以上低水平竞争,主要表现在:(1)竞争目标不是长期的,而是短期的,只图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的发展。(2)竞争手段不是运用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效率;而是采取“走后门”、给“回扣”、请客送礼,甚至贿赂等不法行为,以取得原料和推销不合格产品。(3)竞争的性质不是规范的市场行为,而总是有行政权力介入其中。(4)竞争的结果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优劣并存,甚至是优汰劣胜。这是因为,有些低效率企业有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较多的资源和较大的市场。因此,这种低水平竞争基本上是一种无秩序、无规则的破坏性竞争,其消极作用很大。
第一,它不但不能提高规模经济效益,而且还会使规模经济效益降低。我们知道,有效的市场竞争通过淘汰和兼并机制的作用,会使一些高效率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规模经济效益提高;而低水平的不正当竞争,却使大批的低效率企业得以生存。由于它们争资源和争市场,导致高效率企业原料不足,市场份额和规模经济效益下降。例如:过去产棉区的乡镇所建立的小纺织厂,多半使用的是落后、淘汰的机器设备,技术水平低下,资源消耗大,产品质量较差。但它们近水楼台,可以截留大量的棉花。这就造成了城市大中型纺织企业原料不足,生产能力发挥不充分,规模经济效益下降。这一问题通过前几年的限产压锭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但其它产业的同类问题却仍然大量存在。
第二,使生产成本和价格提高,资源浪费严重。一些乡镇小企业尽管设备陈旧,技术水平低下,但它们可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原材料和其它资源。这类企业单位产品的资源消耗量大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高成本带来高价格,但它们通过某种保护,排斥市场上的竞争对手,使产品畅销于某特定的市场。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使那些技术先进、效率较高的企业,由于原材料的不足,生产能力发挥不充分,产品批量减少,而其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管理费用乃至工资总额等又不能与产品同比例下降。其结果,必然使这类企业的单位产品的成本也趋于上升,从而导致价格的上升。
第三,造成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由于产品价格的提高,即使消费者的名义收入不变,其实际收入也减少,因此,实际生活水平下降。
(三)加速市场化改革,发展有效竞争
现阶段,乡镇企业的行政性垄断和低水平竞争,以及它们所造成的危害,归根到底,是一种体制性现象。它不是单纯的产业组织政策所能解决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产业组织政策的不重要。问题的解决必须依赖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产业组织政策的正确实施。
1.加速乡镇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建立起乡镇企业追求规模经济的动力机制
现存的乡镇集体企业,实际上归基层政府所有。强大的行政权压制了所有权职能的发挥。现阶段的基层政府部门担负着沉重的行政和社会任务,更注重对政治、社会目标的追求。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乡镇企业的“上交”来支撑。因此,“竭泽而鱼”和“杀鸡取卵”的现象屡禁不止。这种无止境的索取至少削弱了乡镇集体企业自我积累和扩大规模的能力。基层政府对乡镇企业资产所有权的控制使乡镇企业自身也失去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至于实际掌握乡镇企业资产所有权的基层政府官员,由于怕冒风险和短期化动机,对乡镇企业的规模经济同样不够注重。众所共知的一个事实是:那些乡镇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发挥的比较好的地方,一般都是由于某个或某些行政负责人个人事业心和成就欲强,并且大多数是村一级集体企业(村支书、村长为本社区土生土长的农民,调不走,具有较强的长期动机)。由于这种具有事业心、成就欲的能人资源十分稀缺,所以,现实中,长成气候的大规模乡镇企业较少。解决乡镇企业规模经济,提高规模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是加快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建立起乡镇企业追求规模经济的动力机制。这项改革的目标是实行行政权与乡镇企业资产所有权的彻底分离,建立起乡镇企业的法人财产制度,使乡镇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产权主体和市场主体。
2.大力培养要素市场和产权市场,加大《破产法》的实施力度,建立起乡镇企业规模经济得以实现的市场机制
乡镇企业有了追求规模经济的动力机制,只是为其规模经济的实现提供了前提;而其真正实现,必须有待于生产要素和产权市场的发育。具体来说,当一部分生产效率较高的乡镇企业,适应市场的需要,要求扩大规模时,市场上必须要有相应的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当一个生产效率较高的企业对另一个濒临倒闭、无法自救的企业欲行兼并时,既不会遭到行政干预,又不会遇到维护企业主权力量的低抗。而《破产法》正是排除这两种反兼并力量的强有力的手段。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再好的《破产法》都不能孤立的实施。在实施《破产法》的同时,必须要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法》,以妥善安置下岗人员的生活和再就业。
3.组建企业集团,形成企业系列
我国的乡镇产业是一个十分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今后,在产业的组织规模上不可能都搞大的,亦即乡镇产业中的小企业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留。然而,问题在于:现实中的乡镇小企业与城市大工业之间,严重缺乏的分工协作,往往自成体系。至于在长期分工协作基础的联合,组成企业集团和企业系列更是凤毛鳞角。这可能正是很多地方乡镇企业上得快,垮得也快的重要原因。
乡镇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或企业系列可以有多种形式。就乡镇产业系统Ⅰ来说,有很多企业都可以联合起来,组成服务型企业集团。这类企业集团将分散在同一乡镇或不同乡镇的企业原先分散重迭管理的产品销售、原材料供应、仓储、运输等产前产后的服务工作集中起来,统一管理,以获得经营上的规模经济。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小企业与大市场的联系,提高乡镇企业的市场势力。就乡镇产业系统Ⅱ来说,由于与城市产业同构,造成了低水平的竞争和资源的浪费。这一系统可以参照日本企业,围绕大企业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化协作和配套,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的供给、技术协作、产品配套和组装等方面。这种城乡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和企业系列化的建立,对城乡企业都有好处,但受益较大的则是乡镇企业。因为乡镇企业技术水平、资本组织化程度、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市场信息占有不完全等,通过与城市相关企业的联合,可以获得技术转移、先进的管理方式、稳定的市场等方面的好处。
收稿日期:20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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