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调查与分析_企业经济论文

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调查与分析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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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世界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历程和新兴工业国家经济腾飞的经验,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在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武汉市是我国中部的特大城市,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特别是以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为龙头的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名牌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振兴武汉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一、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特点

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是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武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从一开始并不是采取“四面开花”的方式,而是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为重点,主要是围绕东湖开发区来选择高新项目、确定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利用“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的经营模式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和壮大。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一批民营科技企业进入了高新技术企业行列,一部分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实现了制度创新和实力扩张;大院大所发挥技术、人才优势,不断拓展技术创新领域,院办企业和校办企业的经济实力得到增强。目前,武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已经在通讯、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和激光等技术领域形成了规模经济。近两年来,通讯、生物医药技术发展较快,成为武汉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从整体上看,武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其一,高新技术企业始终是武汉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总体上保持着良好的态势,但近年来增长速度趋缓,经济效益下滑,导致发展的后劲不足。以东湖开发区为例,开发区企业科工贸总收入从1988年的5358万元上升到1997年的1020233万元,年均增长82.8%;总产值从1988 年的3849万元上升到1997年的950461万元,年均增长83.2%;利税从1988年的724万元上升到1997年的208212万元,年均增长92.3%。十年间, 开发区的经济规模逐年壮大,科工贸总收入、总产值和利税的绝对增长水平较高。详情见下表:

表1 东湖开发区企业历年科工贸总收入、产值、利税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科工贸总收入 增长比例(%)产值

增长比例(%)

1988 5358 3849

1989 11657118 7274 89

1990 28260142 27582279

1991 4241650 3734535

1992 96590127 93655150

1993 186138

93 154509

65

1994 265980

43 222683

44

1995 426067

60 342841

54

1996 747223

75 64008886

1997 1020233 37 95046148

利税增长比例(%)

1988 724

1989 1566 116

1990 3646 133

1991 4862 33

1992 12000146

1993 28768139

1994 5197581

1995 7975353

1996 140678

76

1997 208212

48

由表1可以看出,开发区企业1997年科工贸总收入、 产值和利税分别为1020233万元、950461万元和208212万元,比1988 年分别增长190.3倍、246.2倍和287.2倍,从绝对水平上看增幅较大,并且, 逐年递增的趋势也很明显。但从个别年份的增长水平看,由于受政策驱动的影响,开发区的企业在创业的初期,增长势头强劲,如1989、1990年的科工贸总收入分别增期长118%、142%,利税分别增长116%、133%。随着全国各地不断加大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力度,开发区热持续升温,政策的驱动效应开始减弱,导致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容量相对饱和,企业的增长速度趋缓。从表1可以发现,1997 年东湖开发区企业科工贸总收入、产值和利税分别增长37%、48%和48%,都大大低于年均增长82.8%、83.2%和92.3%的水平,经济效益不理想。

其二,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和国有大院大所企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三足鼎立”现象依旧,而民营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的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国有大院大所企业的增长速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是全国屈指可数的智力密集区之一,区内聚集了23所高等院校,58个科研设计单位,10多个国家重点开放实验室,近千家技术开发机构,每年科研成果1000余项。大院大所作为智力密集和培养人才的集教、研、产于一体的单位,是开发区赖以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多年以来,大院大所办企业大部分以技术开发性为主,企业手中掌握的技术、项目、产品很多,但很难形成大规模的生产型企业。其主要原因在于运行机制缺乏民营和“三资”企业的灵活性,企业的市场意识淡薄,没有发挥大院大所技术力量强的优势。以东湖开发区为例,1997年东湖开发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数为110家,科工贸收入为13.9亿元,利税为2.9亿元;而同期开发区民营股份制企业数为602家,科工贸收入为50亿元, 是大院大所的3.5倍,民营股份制企业的规模也是大院大所的5.4倍,两者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如下表所示:

表2 大院大所企业历年科工贸总收入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大院大所开发区比重(%)

1989

0.7 1.16 60

1990

1

2.8

35.7

1991

1.4 4.2

33.3

1992

3.7 9.6

38.5

1993

10.218.6 54.8

1994

11.526.5 43.3

1995

10.742.6 25.1

1996

15.974.4 21.3

1997

13.9102

13.6

从上表所反映的大院大所企业历年科工贸总收入的增长情况看,体现出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科工贸总收入在开发区企业中所占比例比企业家数所占比例低;二是科工贸总收入所占比例每年都在下降,而且下降速度快,差距逐渐拉大,从最高点的60%,下降到最低点的13.6%,从而说明大院大所办企业科工贸总收入和企业家数的绝对数量虽然逐年增大,但在开发区的比重却越来越小,这与大院大所的地位和优势是不相称的。

值得注意的是,从1997年度东湖开发区企业主办单位的分类经济情况来看,110家大院大所办企业的收入出现了负增长,其中, 科研院所为-5%,大专院校为-4%,而“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收入分别增长11%、84%,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增长态势。从完成的利税情况来看,大院大所办企业1997年完成利税29154万元, 占开发区上交利税总额的14%,而“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完成利税164431万元,占开发区上交利税总额的79%,成为完成利税的“大户”。详情见下表:

表3 1997年度开发区企业主办单位分类经济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家数收入 增长(%) 利税比例(%)

科研院所

64 115993-5

25039 12

大专院校

46 23835 -4

4115

2

三资企业

42 19507111

53985 26

股份公司

85 49534884

110473 53

民办企业

46 32185 -24 1426

1

外来企业

11 22370 368 1531

1

其三,近几年来,武汉高新技术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和生物医药等领域,随着民营股份制企业的快速发展,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开发区企业设置过于分散,企业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普遍不强,导致企业类别重复,规模小,形不成经济规模。以东湖开发区为例,1997年在册的高科技企业共计338家, 科工贸总收入过亿元的仅有27家,占总数的7%,其余的311家总收入都在亿元以下,其中100万元以下的有106家,占总数32%。如下表所示:

表4 1997年度开发区企业规模经济情况

单位:万元

总收入分类 家数 累计 总收入合计比重(%)

5亿元以上4

35229435

1-5亿元 23

27 78889777

1000万-1亿

56

83 95969494

500-1000万

38

12198926397

300-500万27

1481000548

98

100-300万84

2321016343

99.6

50-100万 32

2641018655

99.8

50万以下 74

3381020233

100

从表4分析可知,只占总数7%的27家总收入过亿元的企业,1997年的科工贸总收入累计达到788897万元,占全年开发区企业科工贸总收入的77%,而占开发区企业数的32%的106家总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1997年的科工贸总收入累计3890万元,只占全年开发区企业科工贸总收入的0.3%,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从两者的比较中,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企业数量上的扩张是扩大再生产的一种途径,但并不能带来市场容量上的优势,企业只有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大型的股份制企业集团,凭借资本和技术上的规模优势,才能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资本、信息和技术的联系是最紧密的,缺乏合作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必然会割裂这种联系,不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其四,从大院大所办产业的行业种类来看,每个院校都有自身的行业特点,特色经济的色彩较浓,并且分布的领域均匀。例如,华工的激光、武大的软件与生物技术、武工大的新材料、武测的计算机测绘、武邮院的通讯、生物所的生物技术、化学所的化工材料等,基本形成了几个主体产业,即通讯、电子、生物、激光、材料和机电产业。事实上,这些产业也几乎涉猎到了现代高新技术的所有领域。从东湖开发区产业结构的演进态势上看,虽然产业门类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均匀,但缺乏主导产业的支撑,阻碍了产品结构和技术水平的升级换代,导致产业发展在低水平上的重复或叠加,从而无法从整体上提高高科技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盈利水平。如下表所示:

表5 1997年度东湖开发区企业产品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 家数 收入

比例(%) 增长(%) 利锐

比例(%)

通讯 36

333331 33-184137 40

电子信息 103 91685

9 9 10411 5

机电一体 89

191832 18 6039098 18

生物医药 33

250295 25 129

61754 29

材料化工 44

102299 10 876611

3

激光 10

10624

1 333628

2

其他 23

40167

4 9 3703

2

合计 338 1020233 100 208212 100

从表5分析可以看出,通讯、机电一体和生物医药三类企业1997 年的收入分别达到333331万元、191832万元和250295万元,分别占开发区总收入的33%、18%和25%,上述三类企业的收入总和已经占开发区总收入的76%。从完成利税的情况看,通讯和生物医药名列前茅,分别达到84137万元和61754万元,两者相加占开发区上交利税总额的69%。与此同时,规模较大的103家电子信息企业, 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占绝对多数,但1997年的收入仅为91685万元,只占开发区总收入的9%;完成的利税情况也不理想,上交利税仅为10411万元, 只占开发区上交利税总额的5%,没有体现效益上的优势。1997 年通讯产业在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收入增长虽然出现了-1%,远没有生物医药、机电一体企业的增长速度快,但由于通讯产业科技含量高,市场容量大,收益回报率较高,仍然成为开发区的“利税大户”,占开发区全年利税总额的40%。很明显,通讯产业在开发区的主导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它应该成为高科技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牵引力量。

二、制约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的高新技术还远远没有进入国际市场,实现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产权制度与国际接轨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差距。另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尚未形成,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特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尚未纳入国家产业政策体系,财政、金融和税收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所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壮大和快速发展。

我们在前面分析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特点时,感觉到武汉的高新技术产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但在产业集中度上没有形成规模,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和大院大所办企业三分天下,股份制企业的竞争优势明显;在行业选择上,过分倚重通讯、生物医药等领域,缺乏技术市场的再开发意识,阻碍了科技产品的结构升级。应该承认,“八五”期间,武汉高新技术产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也探索和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整体上与沿海地区相比,甚至与周边省市相比,无论在发展速度、发展总量上,还是在产业规模、重点企业培育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据国家科委公布的有关统计数据,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全国5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序中,科工贸总收入仅列第11位,工业总产值列第14位,利税总额列第5位, 人均创产值列第30位,出口创汇列第29位。这种比较的差别,主要同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运行机制有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体制上的摩擦,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相互交叉,责任分工不明确,管理绩效难以提高。国务院在国发[1991]12号文中明文规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归口国家科委和各省市科委管理”,国家科委也多次要求地方科委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工作中,肩负起“认定企业、参与领导、指导监督”的职责。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取的是“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开发区管委会也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直接从事开发区的管理工作。问题的关键是,省市共管管什么,省市的责权利应该明确。我们知道,东湖开发区是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龙头,与其它旧的工业城区有着不同的运行机制,市场经济的成分较多,行政干预较少,企业根据市场的需要,自主开发、生产和规划产品的生产进度。前几年由于财政体制的影响,省直部门对该区主要是进行宏观指导,投资力度不够,随着全省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们认为,有必要加大对东湖开发区的支持力度,促使其壮大规模,提高科技水平。

其二,政策不规范,不配套,阻碍了高新科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国家、省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有关政策还不够完善配套,有些政策未能真正起到引导和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一般性企业实行统一的增值税政策,抑制了高新技术企业和一般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的热情。由于高新技术产品前期科技开发投入大,增值快,而开发费用又不能按政策抵扣税款,导致高新技术企业税赋增加。如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在税制改革前,综合税率为6%, 改革后,综合税率上升到了10%。由于税赋加重,高新技术企业在承担了前期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高投入、高风险后,却很难享受到后期应得的较高收益。又如,目前的一些优惠政策,大多限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种区域限制政策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初期是必要的,曾对开发区建设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目前区外高新技术产业呈现强劲发展势头时,继续执行这种限制政策,已不利于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从武汉产业发展的角度看,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并没有真正体现在产业政策的倾斜与抉持上,虽然在经济发展的宏观规划方面注意到了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势地位,但在具体政策的落实上,尚未真正迈开步伐。如今,广东、江苏等地都明确制定了发展高新技术的产业政策,一系列的关税减免、增值税抵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使高新技术企业受益匪浅。而在武汉,除了国家和省给予的一些政策外,基本上没有自己的“土政策”。

其三,投入不足,导致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缺乏后劲。必要的资金投入是高新技术产业顺利发展的前提条件。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资金短缺、投资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武汉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一是资金总量不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的生产建设资金、生产流动资金和新产品开发资金严重短缺,开发区的硬件建设举步维艰。1997年度,东湖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额36095万元, 研究与发展的技术经费支出仅为24403万元,技术开发经费为22081万元,完成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8亿元。从产业投资情况来看,1997 年东湖开发区总投资16404万元,其中市技术开发与改造项目的投资为3400万元, 仅占产业总投资的16.4%。二是科技投入的不足。科技投入不足,不仅造成了科技人员的闲置和技术储备不足,而且导致相当一部分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外流。三是多元化、多渠道的高新技术产业筹资体系尚未形成。与广东、上海、江苏等省市都普遍设立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江苏已达1亿元)的情况相比, 武汉还没有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未确立。许多企业在筹集资金方面办法还不多,思路也不够开阔,引进外资、吸引社会闲散资金、股份制改造等在沿海已是比较普遍的筹资办法,但在武汉企业界运用得还不充分,相当一部分企业甚至未从销售收入中提取技术开发费。四是金融体制改革后实行的商业银行制度和资本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资金的落实,尤其是刚起步的民营科技型企业,更是难以得到外界的支持。据统计,1997年东湖开发区企业用于开发新产品的投入仅7330万元,比上年又有所下降。新产品的开发研制经费不足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其后果将导致新产品不能及时开发出来,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新产品开发投入大,见效周期长,企业认为开发新产品不划算,另一方面企业资金困难,开发新产品投入较大,没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是难见成效的;由于资金的制约,企业新上项目不足,新的投入不足,一些好的项目苦于能力有限,资金投入少且发展缓慢,对于稍具规模的企业,随着已成熟产品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矛盾愈加突出。1997年东湖开发区27家重点企业在生产黄金季节除少数企业外,资金特别是流动资金的严重短缺制约了企业规模经济的形成,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增长速度。

其四,民营企业发展呈两极分化。民营企业这几年发展特别快,如红桃K集团、三特集团、当代、中山集团、 凯迪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发展迅速,经济社会效益突出,不仅是开发区经济的支柱,而且也是武汉市经济发展中的主要增长点。1997年武汉市55家重点企业中开发区民营企业就有4家。但也应看到民营企业发展中不平衡的一面, 从1997年统计的数据分析看,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是民营企业,如红桃K 集团是以生物工程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其主导产品卟啉铁生血剂是具有九十年代世界先进水平的防治缺铁性贫血的产品,在中国众多保健药品中率先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1997 年实现销售收入15 亿元, 利税9469万元,销售收入、利税指标跃居全国同行业第一,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全国同行业第一,成为武汉市重点扶植的15家骨干企业之一。与此同时,收入最少、经济效益最差的企业也是民营企业,1997年东湖开发区收入出现负增长的29家企业是民办和私营企业,分别增长-20%、-15%;1997年统计的亏损企业超过半数是民营企业。因此, 对开发区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需要加以引导,加强扶持和监督,不能放任自流。

其五,大院大所协作化、产业化力度不够。在开发区高等院校、各种科研院所较多的情况下,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力度较弱。科研实力雄厚的武汉测绘大学、华中理工大学1997年校办高新技术企业科工贸收入不高,分别为6535万元、6439万元,完成利税分别为299万元、2659 万元,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潜力。其它院所的科技产业除生物所、化学所外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水平还比较低,各科研部门的协作化程度也不高。高新技术产业是一种技术密集、各种学科交汇程度较高的产业,单凭某个部门的努力是难以把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的。

三、振兴武汉高科技产业的对策建议

高新技术产业是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先导产业,是我省正在发展中的新兴支柱产业。据我省现有优势条件,“九五”期间将组织实施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精细化工、高效节能技术等具有湖北特色的高科技产业化工程,并围绕汽车、化工、建材、通讯、制药等几项支柱产业,集中形成几个高技术产业。力争“九五”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翻一番,由目前的6%上升到12%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科工贸总收入37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0家,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0 万元,过5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达30家。武汉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城市, 又是华中地区最大的经济、文化和金融中心,发展高新科技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与社会经济资源优势。前面我们在分析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特点时,指出了武汉高科技企业近年来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以民营股份制形式组建的企业、“三资”企业的收入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国有大院大所办企业的收入增长速度,民营股份制企业显示了强劲的经济活力。振兴武汉的高新技术产业,必须走多元化发展道路,民营股份制企业一枝独秀决不是高新科技产业发展的方向,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是高新技术开发与创新的源头,离开了它们的健康发展,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应该承认,随着具有湖北特色的高科技产业化工程的启动,武汉又一次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高科技企业如何上规模、上档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武汉调整产业政策的力度与举措。为推动武汉新一轮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第一,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是产业关联度较高的经济组织,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是其他类别的企业所不具备的。武汉东湖开发区通过行政手段先后扶持了不少科技企业,支持了不少科技开发项目,但并没有从产业的高度来考虑科技企业的规模和区域布局,导致同一项目多家研制、生产的局面。建议通过改组联营的方式实行并轨,以核心企业为龙头,集中力量创名牌,提高规模效益。可以考虑把大多数高科技企业集中在生物医药、通讯等领域,进一步提高技术开发水平,适度扶持材料化工、激光等有发展前途的科技企业,提高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彻底扭转各自为战、重复经营的生产方式,使开发区出现新的产业群体。

第二,调整产业政策,出台一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地方性优惠政策。随着国家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行为,武汉东湖开发区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办法的出台,将会有更多的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决策的经济实体。由于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大力扶持,科技产业将成为发展经济的先导产业,开发区在存量资产流动与重组改革中会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当前的重点是落实科技产业的主攻方向和主导产品,尽快完善地方性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包括:(1)鄂政发(1992)67号文规定, 每年由省财政借给开发区300万元周转金的政策, “九五”期间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继续执行;(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收入以1995年为基数,2000 年以前,超收部分除上缴中央部分外,全部留给开发区统筹安排,用于开发区建设;(3)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优先列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对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列收列支, 或先征后退的办法予以扶持,即从投产之日起,两年内税务机关按33%法定税率征收所得税,然后由财政按18%的比例返还开发区。

第三,理顺院校办产业的管理运行体制,充分发挥大院、大所、大中型企业科技优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院校办产业,做到产学研三位一体共同发展,是面向21世纪的必由之路。为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一步发挥高校的优势和潜力,建议扶持几个有特色的大学开放园区,从大学里分流出一批学有专长的科技人才,以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规范开放园区的科技开发企业(集团)的行为;在此基础上,把现有的校办企业按行业分类,进行跨校、跨院的资本重组;新型的资本经营体制不受大学事业性机制的影响,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与原属的大学没有任何关系。经过高校资本的重组以后,可以集中优势发展几个重点行业或集团,如以华中理工大学为核心的激光集团、以武汉工业大学为主体的新材料集团和以武汉大学为核心的生物技术。从而充分挖掘现有大专院校的科技资源和人才优势,改变校办高科技企业长期发展低迷的局面。

第四,以人为本,开发人脑,挖掘人才潜力。人才与智力是高新技术的第一要素,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特别是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开发人才、管理人才、高素质的生产工人以及训练有素的营销人员,才能保证高新科技产品顺利进入市场,在竞争中占领市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的知明度。武汉虽然科技实力雄厚,是科技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但从这几年的情况看,人才流失、高级人才匮乏等问题已日益突出,必须引起关注和重视。一是优秀人才流失严重。由于工资待遇、科研、生活条件等原因,一些高校、科研单位以及企业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人才流失现象发生。人才流失,尤其是中青年科技骨干的流失,不仅使我们的竞争实力减弱,而且直接带走了技术,带走了市场,增加了竞争对手。二是高级复合型人才匮乏,特别是懂技术、会管理,具有一定市场洞察力和强烈市场开拓意识的企业家严重缺乏,致使一些本该在武汉落户的好项目终在他乡开花结果。三是还没有真正建立用好科技人才、促进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开发区建设需要一大批热心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企业家和经营管理的各方面专家。因此,要制定优惠政策通过招聘等各种形式,吸收各类人才,特别是中青年科技骨干、学有所成的留学归国人员、确有专长的国外人才到开发区工作。要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贡献、效益与报酬挂钩的分配制度。

第五,建立和完善投资体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效益的特点,因而企业的发展依赖于高投入,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投资体制和发达、高效的金融体系作保证。建议开发区的金融体系按照国际惯例来设置,以多元化的、不同层次的金融网络为基础,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世界各国在高新技术领域里的竞争首先表现在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上的竞争。据统计,近十年来,美国在这方面经费的年增长速度为7.4%、日本为5%、法国为7.1%、奥地利为9.5%、韩国为13%,而我国近几年一直在0.6—0.7%左右。因此,必须千方百计地增加研究开发的资金投入,使其逐步达到国际水平,并充分发挥资金效用。为此,“九五”期间,武汉市应在逐步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火炬项目;政策性银行和金融部门要继续保持并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投入,要采取变通办法,使资本金比例较低的高新技术企业也能获得贷款;企业作为技术开发和投资的主体,要逐步加大技术开发投入,“等、靠、要”的思想不足取。与此同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还可以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来实现,要打破企业的所有制界线,让企业到资本市场上直接寻找投资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形式,为企业的发展筹集资金。

第六,打破开发区封闭管理的旧模式,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国际化水平。应该承认,随着外商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一大批国外著名大公司、大财团来开发区投资办厂,带来了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但不可否认,这种单向交流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开发区高新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的能力。我们不能满足于引进了多少外资企业,签订了多少个技术合同,而要从技术发展的前沿,走出国门,到技术先进的国家去粗取精,切实把握高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使我们的科技人员成为真正的“技术资本家”,从而带动国内企业技术结构的升级换代。从我们调查的实际情况来看,开发区具有优势的激光、通讯和生物工程等领域的高新产品,完全可以进入国际市场,同国外的同类企业争夺国际市场的份额。在信息技术日益国际化的今天,知识经济的发展将会超越产业的界限,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闭关自守和一味地采取拿来主义的发展模式都是没有前途的。从总体上看,武汉还不是一个开放型的城市,国际间交流与合作的潜力很大。我们建议以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突破口,扩大技术交流的范围,大力培养我们自己的“技术资本家”,使武汉的科技优势转化为科技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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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调查与分析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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