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民经济到居民经济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居民论文,经济学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居民(Household)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一个重要的微观主体。中国居民以独立的利益主体出现在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居民收入逐年增加,居民交换范围扩大,居民分配问题突出,居民消费倍受关注,居民投资方兴未艾,居民经济问题已成为当前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居民经济学(Household Economics)至今在国内外仍然是一个空白点,本文立足于居民经济行为分析,探讨“居民经济学”基本框架的创设条件与方向。
一、居民经济是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重要方面
当中国宣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以市场行为主体而出现的居民就成了社会资源配置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与企业、政府共同参与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投资活动。实际上,从80年代开始,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入发展,居民各种形式的经济行为就逐渐在实物经济和金融经济领域中扩展起来,并对我国经济增长和体制创新起到加速和促进的作用。特别是在1992年以后,由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改革目标和共同富裕的理想模式,居民的市场行为主体地位至少在下列几个方面得到肯定;(1)居民以家庭为财产集聚的实体,从事集资创业、入股兴业、庭院产业等实业创办的活动,表现出强烈的生产属性;(2)居民从事流通活动并不限于消费品转让,同时包括证券、珍品、藏品、知识产权品等投资品的买卖活动,这同样表明居民有别于企业的市场流通主体行为;(3)80年代末期以后,城乡居民对收入分配的自主权增强,城市职工财产性收入逐渐上升,农村居民货币性收入上升,居民已具备分配主体的前提条件;(4)政府和企业先是盯上了居民已有的大量存款,继而又想方设法地刺激居民拿出一点钱来启动消费品市场,居民是消费主体不言而喻;(5)中国的证券行业在1992年以后蓬勃发展,1998年深沪两地证券流通市值近5000多亿元,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10%,其中股民近4000万,持股数额约占30%,对机构投资大户形成了有力制约,足见居民已渐成投资主体。
实践表明,居民不是游离于市场之外、孤立和被动地充当市场行为主体,而是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运行的全过程,特别是居民作为生产要素的提供主体,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社会再生产环节的构成,产生了重大影响。任何企业在生产之前都必须从市场上获得必需的生产要素,这种生产要素应包括土地、资本、劳动、管理等,这些生产要素在进入企业生产或经营过程之前通常处于要素市场上,而居民往往是要素市场的终极供给者。要素市场的需求者往往是企业和政府,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对于它们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极其重要。在现阶段居民提供生产要素已经具备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联系环节和完整层次。(1)居民提供资本以获得利息收入。我国居民现今以间接投资的方式,年储蓄率达30%以上,目前已达5万多亿元,以直接投资资本市场的方式,持有证券、保险和各种非银行金融资产在1997年就达3395亿元,目前约5000多亿元。(2)居民提供房地产获得租金收入。居民可以利用土地使用权转租住宅、商店、工厂及其他经营性地面设施获得收益。(3)居民提供劳动获得工资收入。薪金、津贴、奖金、补贴等货币性和非货币性收入都构成了劳动报酬的范畴。(4)居民提供管理获得利润收入。提供管理的居民在行使市场行为主体权益时,实际上发挥了双重作用:一是作为生产要素的提供者而获得符合需要的管理所对称的利润;二是作为生产要素的经营者,即企业家(厂长、经理)为企业提供经营管理而创造利润。
居民独立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出发点是为了获得收入最大化的目标,他们在市场活动中的趋利行为,集中体现了他们作为“经济人”的本质规定,既符合市场行为主体的理性特征,又体现了按照稀缺性原则配置全社会资源的市场经济规律。因为,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组织资源配置,必须相应确认政府、企业、居民的同等市场行为主体地位。原有的“国家、集体、个人”关系主要是从分配方面来处理利益关系,不适应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的根本要求,只有“企业、居民、政府”之间的范畴联系恰恰才能起到这种相互促进和相互约束的优化作用。企业、居民、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必然表现为一系列对称而完整的经济联系。然而,现有的经济学教科书并没有给予充分而明确的说明。在萨缪尔森《经济学》教科书中,虽然有企业、居民、政府三个主体,但只列出了产品和要素两个市场;而在斯蒂格利茨《经济学》教科书中虽然列出了产品、劳动、资本三大市场,但只有厂商和家庭(居民)两个主体。他们都没有从市场经济运行的角度,从需求与供给对偶联接的角度,清楚说明在不同市场中三大市场主体之间的有机联系。为此,我们试画出市场行为主体居民、企业、政府运行循环图,说明不同主体的市场行为功能,旨在提供一幅直观而缜密的供求图,增进对市场供求的层次性和对偶性的理解(图省略)。从图式可知,需求与供给均呈现多元性和多层次性,市场之间的关联是多维的立体网络系统,任何市场主体之间都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1)企业是一国经济中最基本的生产与经营单位,它经营各种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管理等),提供绝大部分的商品服务,并把它们卖给居民和政府部门,从而获得企业收入,相应地向居民与政府部门支付生产要素的报酬(利息、工资、地租、利润)和税金。(2)居民是一国经济运行的最根本的推动力量,居民向企业和政府提供各种生产要素,从事各项投资活动,并相应地获得报酬,同时向政府纳税和获得各种转移支付,然后以其可支配的收入进行消费。政府部门是一国经济运行的主要引导力量,政府部门对企业和居民征税,同时向它们购买商品或要素,转而提供转移支付和政府服务。
企业、居民、政府的市场经济行为既完整地体现了市场活动中需求与供给的不同层面,又明确地表明了各个行为主体提供产品、要素、服务的动机与目标;既动态地展现了市场经济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投资的全过程,又有层次地表现出微观经济主体与宏观主体的结合。其中,居民需求是最基本的市场需求,是市场经济中最本原、最核心的发动机。如果撇开居民这个微观主体而单纯地研究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就不能完整地把握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与倾向,更不能充分理解企业与政府行为的基本落脚点。我国经济增长过程的主要推动力也来自居民的力量。扩大居民市场需求是我国当前扩大内需、启动消费的着重点。但扩大内需不能局限于需求方面,也要在其相对偶的供给上做文章,最好的做法是从市场均衡的角度出发,把刺激需求与改善供给结合起来,才能标本兼治地启动市场。与此相应,我们需要形成政府、企业、居民多主体相结合的能动性的市场格局,扩大居民需求的同时改善企业供给和政府供给,甚至居民的要素供给。以市场各主体的有效供给的提升来刺激居民需求的发挥,进而启动内需而推动经济增长,这是当前我国宏观调控获得预期成效所必须考虑的出发点。
二、居民经济学的持续
探索和理论缺陷
居民经济问题是理论经济学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研究领域。国内外理论界虽然肯定居民作为微观主体,并发表了许多有相当学术水平的文章,但这方面的研究既缺乏系统性又没有前后一致的连贯性,多数研究成果还停留在非专业性、非专门化的境地,只是在研究其他经济问题时附带地探讨居民的动机和行为,有的把居民置于政府与企业的附属地位来解释其市场行为倾向,结果对居民的市场地位和行为产生了种种误解,也难以提出对居民这个微观主体进行有效激励的实际对策,这是理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缺陷。
西方经济学者对居民经济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经济人”的行为描述就包含了对居民参与市场经济运行的理性准则;亚当·斯密提出的要素收入说虽然在价值论上犯了错误,但他隐喻居民是要素贡献者的论点还是可取的;现代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刘易斯、罗宾逊夫人都对居民的收入分配问题作过出色的解释,但他们对居民这个生产要素的贡献主体还缺乏专门而有深度的分析;投资经济学家夏普、米勒、马克维兹都对居民投资问题有所贡献,但他们都忽视了居民投资权益背后隐藏着深刻的财产制度问题;新制度主义者科斯、德姆塞茨、威廉森等人虽然在企业产权理论上颇有贡献,但对居民产权却缺乏说明;萨缪尔森、斯蒂格利茨综合百家之说先后编撰了《经济学》教科书,虽然也辟专门章节说明居民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三大主体之一,其要素贡献与收入分配和各个市场运行紧密相连,但又难以在教科书中前后一致、自下而上地贯穿对居民经济问题的阐述。西方经济学家对居民经济问题研究的通病有三:一是东鳞西爪,没有居民经济学的专门论著;二是浮光掠影,没有把居民市场动机与行为和制度背景结合探讨;三是缺乏联系,居民的微观行为在宏观经济学中没有得到充分阐述,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也不充分考虑居民的微观要求。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在着重揭露资本主义企业对工人剥削的同时,并没有忘记对居民经济活动从属于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本质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居民经济活动放在特定的财产制度关系中来考察其本质,他看到资本主义银行信用制度把居民的消费剩余变成了投资基金,最后又变成了货币资本的结局,从而预示了资本集中过程对小资本和居民小额投资的占有,并且改变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前景。
中国经济学界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藩篱的束缚,在改革开放以前并没有重视居民经济利益,更谈不上对居民经济学的独立研究。长期以来,我们对资源配置方式的认识囿于计划经济,利益主体仅限于国家。80年代虽然企业被赋予经营自主权,微观经济主体还只是限于企业这个单独角色,仅仅开始注意到个人收入与分配问题的研究,并没有超出把居民作为被动的市场客体的范围。为此,经济体制改革也只是把理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作为突破口,并不在意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关系。只是在进入90年代以后,才开始对居民经济问题的逐渐探寻,其理论嬗变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相一致。90年代初期,由于居民投资的兴起,同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框架的展开,诸多居民经济问题纷攘而出。早期的关注是从居民消费问题入手的,湖南的尹世杰教授和山东的臧旭恒教授都在这个方面作过持续而有见地的研究。现在,对居民消费问题的探索,已同时深入到微观领域的居民收入、居民家庭预算、居民消费方式和宏观领域的居民消费需求、居民心理预期、居民分配格局相对称的视野。同时,居民投资的勃兴,使居民的消费剩余由间接投资转化为直接投资,市场融资机制和资本运行机制开始形成,促使人们在承认居民作为投资主体的同时肯定居民投资的应有权益。特别是近年来由于金融市场货币化、资本化的热潮兴起,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要素多样化、投资来源交叉化、投资作用重叠化显现出纷繁复杂的投资现象,投资在理论经济学中应该占有一席之地,而不应该是经济技巧或资本市场操作的策略说明。把居民作为投资主体,相应要求丰富投资范畴,变革和拓展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那么,社会再生产的环节就不应只有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还应加上投资这个重要环节。
然而,迄今为止,理论界对居民经济问题的研究还是偏重于从一个侧面理解市场经济运行的机制,如对居民收入变动的研究偏重于说明整个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变动的趋向,对当前居民消费行为的研究还是从属于扩大内需的政策需要,对居民投资行为的研究还是集中在投资技巧与策略的介绍方面等,缺乏整合和升华的理论浓度。倘若我们研究居民的市场行为而不深入考察居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倘若我们研究居民的市场权益而不深入发现居民的产权主体地位,倘若我们转变政府职能而不考虑通过理顺政府与居民关系给予推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将半途而废,中国经济增长也将失去重要的推动力。
毫无疑问,继续而深入地进行居民经济学的理论探索,不仅是理论经济学的拓展需要,而且是经济实践的迫切呼唤。
三、创立居民经济学的学术
依据和实践要求
由于中国居民经济问题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在构筑基本体系框架时不免要借鉴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理论、收入分配理论、货币理论、资产理论、经济增长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理论,但这种借鉴不可能也不应该是照抄照搬,而应把中国居民的经济行为考察置于中国文化历史的大背景之下,立足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结合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包括西方经济学),考察中国居民投资的特有心态、倾向、动机和期望,从而建立一门既体现国际通行惯例又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居民经济学。
居民经济学是以居民这个微观主体为对象研究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投资动机与行为以及居民与企业、政府相互关系的经济学科,属于理论经济学的主要分支,居民经济学与企业经济学并列构成微观经济学的主要骨架,从而对应于以政府经济学为代表的宏观经济学,因此居民经济学在经济学领域应该占有重要的地位。理论经济学的教科书应该贯穿始终地把“居民”作为一根主线,并把要素供给与市场需求作为居民经济行为的重要方面,从而拓展理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为经济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范畴和指导思路。
为此,居民经济学的理论框架至少应该包括下列三方面的内容:
1.微观领域居民投资动机、行为、约束条件的考察。重点考察中国居民的收入现状及其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通过分析中国居民的家庭预算,包括他们对消费、储蓄、投资方面的安排,从中发展居民行为的基本倾向与偏好,并着重研究中国居民的市场活动过程中主体性与约束性是否一致、收益性与风险性是否对称的问题,进而突出显示居民的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选择与组合构成状况。然而,由于中国居民的市场行为不成熟、中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不规范或不成熟,居民活动过程的内在收益与外在收益、内在风险与外在风险难以区分和定性,使居民的微观动机和行为仍有许多不确定现象有待于探索,以便形成比较合理而完整的居民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架构。
2.居民与企业相互关系的研究。居民主体的崛起,对企业经营机制有相应的约束和激励要求。因此,必须着重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与居民的收入最大化目标的契合问题,如两大微观主体在同一层次上如何建立合理的行为准则、利益分配结构等;同时研究企业微观制度创新和居民行为对企业这种制度创新的推动问题,着重研究居民产权与企业产权的本质区分与利益交叉问题,并探讨居民作为要素所有者所引发的“居民产权”与“企业产权”的结合与实现途径;探讨居民投资与企业融资相结合以后对金融制度创新的要求,包括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体制的创新目标问题,同时探讨金融深化的得失问题,吸取东亚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面向WTO所带来的金融一体化挑战,研究适合于居民与企业共同参与和促进的金融市场运行规则。
3.从宏观范围考察居民经济活动的宏观效应问题,考察居民行为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作用、影响和制度创新效应。研究重点是居民经济活动的兴起对就业、产量、国民收入以及产业结构、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的出发点是市场非均衡状态,特别是市场疲软或通货膨胀条件下,价格、利率等经济变量对居民动机和行为的牵制。但如何准确判断和衡量居民经济活动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财产制度创新、产业扩张路径相一致,却是不易把握的难点,必须汇聚经济学各个分支学科的专家共同研讨推进。
除了从框架上把握居民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外,还应该从学术切入点上赋予居民经济学一些主要的范畴和论点,下列论点可以提纲挈领地理清各种经济范畴之间的主要依存关系。
第一,确立居民市场主体。确切定义“居民”范畴,确认居民与政府、企业相并列为市场运行的主体,国内总需求必须建立在对居民这个微观主体激励之上,不能只见企业不见居民,不能把居民范畴等同于“家庭”、“个人”、“市民”或“住民”。
第二,确定居民要素供给。肯定居民为要素的终极供给者,改革20多年来正是居民的要素贡献递增才推动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要采取各种方式鼓励居民增加要素供给、改善要素质量,特别需要加强人力资本的培育,努力提高管理要素和管理人才的质量,以“利润共享”的机制来推动我国企业管理的制度创新。
第三,确保居民收益产权。明晰居民作为产权主体,必须给予产权的确实保障,才能落实居民基于家庭财产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有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当前必须特别关注城乡居民对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产权,从制度建设上鼓励居民拥有更多的不动产及各种实物资产。
第四,确认居民投资功效。从微观主体的动机行为和宏观经济运行效应相结合的基础上,有深度地考察中国居民投资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要着重研究居民的储蓄行为和资产配置行为,寻求有效途径激励居民从间接投资转化为直接投资,促进形成“大投资,小储蓄”的经济增长格局,促进形成平稳而积极的经济运行周期。
第五,确切理顺“政民关系”。应该把理顺“政民关系”作为中国第二步改革的战略目标,只有理顺政府与居民、同时理顺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关系,把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放在自主性、契约性、持续性的基础上,才有助于新一轮的制度创新和经济增长。因此,今后20年的改革目标应着重调整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关系,形成政民之间相互激励又相互满意的制度创新框架,这将有利于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有利于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的充分展开,最终有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和高效运行,有利于我国政治生活中民主与法制质量的提高。
居民作为市场主体而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是一系列非常复杂的经济现象。居民收入、消费、投资等过程存在着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关联程度的因果关系。因此,在我们创设这门新兴学科时要有先进的研究方法。(1)市场行为与制度约束相结合的方法。居民的经济诸行为既受市场机制中内生变量的作用,又受制度因素之外生变量的影响。因此,我们的研究既要通过消费函数、投资函数等实证分析来拟合居民的动机和行为,又要运用制度方面的因素诸如道德传统、文化观念、政府法规来阐释居民活动的组织与形式。这方面尤其要注意不能照搬西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而应该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指导下,着力构建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居民经济问题的分析框架。(2)微观机理与宏观影响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地考察诸如价格、利率、汇率等市场变量波动后对居民收入、消费和投资的影响,运用数理经济学规则、计量经济学模型对居民的家庭跨时预算、金融资产结构、就业选择偏好进行严密而详尽的实证分析,从中发现当前经济中困惑居民储蓄刚性、价格预期幻觉、货币流动陷阱、金融市场紊乱等一系列问题的解释,有助于我们对制度非均衡和宏观经济非均衡的有效调控。(3)短期判断与长期趋向相结合的方法。对居民经济活动总量的研究,必须从短期与长期、静态与动态、局部与全局相结合进行,从经济一体化、周期化的角度来考察居民经济活动的各个横断面,并把商品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结合起来研究居民的消费与投资行为,从而发现一系列有创见的居民经济活动的定律,提出适当的、可操作的对策思路,有助于这项研究的学术价值臻进和实际部门的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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