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门:现状、理论与制度环境———个来自供需网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供需论文,现状论文,部门论文,理论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0,C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0)04-0083-03
一、引言
随着全球性经济危机深化及管理复杂性所带来的更多问题,人们对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局限性的认识也在不断加强。在此背景下,科学家们对一种被称为“第三类型”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组织的兴趣得到了很大的调动,并引发了科学家们的极大兴趣。美国的理论学家列维特(Theodore Levitt)在对这一社会经济组织形式研究的基础上,首度提出了“第三部门”的概念,用以统称这些处于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这类组织大量地活跃于人类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正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西方,科学家们很早就注意到这种组织的重要性,曾一度点燃了西方经济学家的热情,并就其纳入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内容而加以研究。相对而言,我国在这方面的系统研究起步较晚,当前学术界对这一经济组织的认识并没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一些重要概念和范畴的分歧还比较大;同时,与国外的第三部门相比,我国第三部门在运营方面也显示出了较大的差距与问题,第三部门的功效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当前的认识与制度环境对第三部门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副作用。因此,对第三部门的理论梳理,科学的认识第三部门的兴起,及对我国当前第三部门发展现状与制度环境的研究、分析,有利于提升认识,改变态度,正确定位,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和政策,有助于推进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第三部门在我国无论是数量、规模、范围,还是影响力都得到蓬勃兴起,广泛存在于我国的社会经济领域之中,并且日益显现出全球化的趋势,在全球性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中正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因此,在讨论前有必要对我国第三部门的现状做一些简单的概述。
严格意义而言,我国第三部门的产生可追溯到清末民初,我国现代意义上公民社会的产生。期间经历一段相当漫长的发展,也一曾中断。只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第三部门才得以健康迅速发展。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变化,使得80年代后中国的社会经济团体开始快速增长,并出现增长高峰。到1989年,全国性社团剧增至1600个,地方性社团达到20多万个。而到1997年,全国县级以上的社团组织即达到18万之多,其中省级社团组织2.14万个,全国性社团组织1848个。至2002年底,全国共登记社会团体13.3万个,其中,全国及跨省域活动的社会团体1712个,省级及省内跨市域活动的社会团体2.01万个,地级及县以上活动的社会团体5.24万个,外国商会15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1万个。至2004年底,我国各类非政府组织多达28.9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5.3万个,基金会近90个;此外,我国还有大量未经正式登记的民间组织。即便登记在册的,由于其起落较大,也很难得到准确的数据。据最新统计,截至2005年3月31日,我国共拥有各类社会团体14.79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13万个,基金会714个。
可见,我国第三部门发展速度之快。得益于经济的发展,我国第三部门虽然得到了迅速的成长,然而对第三部门的研究却相对滞后,我国第三部门兴起一直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即便对其的称谓也是舶来之品,国内学者在对其研究中,往往借鉴西方的理论研究。这一方面,有利于加速我们的理论步伐;另一方面,也往往显得“水土不服”,并不能很好地指导我国第三部门的实践。而且,按照萨拉蒙的定义,我国实践中很难找到严格意义上的第三部门。因此,重视第三部门理论成为一种必需。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来第三部门的发展实践也以一种动态的形式为我们提供了最佳的捕捉问题、拷问理论、生长创意的环境;同时,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及深厚的历史文化也使我国的第三部门的发展带上了鲜明的自身特征,与西方互为借鉴,从而增强了反观理论的敏感性;最后,即便在西方,一直以来有些理论也没得到有效的实践证明。
三、第三部门理论之分殊
有关第三部门的研究在一些核心概念上至今仍存在明显的分歧,当然分歧的存在是正常的,也有利于丰富对第三部门的认识,但如果分歧较大,显然既不利于讨论的深入,也不利于第三部门制度环境的建设。因此,在展开的讨论前,有必要就一些重要理论做一些简单梳理,以表明我们的理解。
1.西方有关第三部门的理论。在西方,受传统经济学影响深刻的学者,试图在经济学的框架内,把原有的经济学方法(如需求——供给的分析方法等)拓展到对第三部门的分析中,来解释第三部门为什么会存在和兴起,在对政府和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局限性的考察基础上,伯顿·韦斯布罗德(Burton A.Weisbrod)提出了政府失灵理论(government failure theory)。然而,如果政府和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上存在局限,难道第三部门就不会存在?难道第三部门就不会做出社会无效率(social inefficiency)的选择同时,第三部门提供的也都是非公共物品,而且其特性究竟是怎样的,在韦斯布罗德的“需求——供给”分析范式中并没有得到解答。与韦斯布罗德相反,有着法律传统的亨利·汉斯曼(Henry Hansmann)则绕开政府和市场的局限,从营利性组织本身着手他的分析,他认为在信息不对称下,消费者和营利性组织间的契约往往不能达成最优,这时需要第三部门组织的调和,进而提出了“合约失灵理论”(contract failure theory),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第三部门的特性,并注意到了这种第三部门特性导致的在提供某些物品中的优势地位,从而论证了为什么某些特定的活动只能由第三部门组织来承担。但他仍然是站在功能需求的角度来分析第三部门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带有浓厚的功能分析色彩,仍旧没有跳出传统经济学思维范式的束缚。基于此,美国公共政策学家、第三部门组织研究专家塞拉蒙(Lester M.Salmon)在对美国第三部门实际运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总结认为,当前第三部门研究的理论(如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合约失灵等)对美国的现实并不能作出完满的解释,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局限性。因此,他认为重新构建更具有解释力的理论非常必要。
2.我国第三部门理论实践。我国对第三部门的认识,无论是学术界还是管理实践,均存在着较大分歧。这表现在,无论是官方的文件还是学者的研究中,都对第三部门的称呼不一。有非政府组织、非营利部门、民间组织、民间团体、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等等。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对第三部门研究的丰富与发展,但也充分反映出我国对这一问题认识的不足,势必将最终影响我国对第三部门的研究和发展。首先,非政府组织,他虽然看到了第三部门的非官方性,表明这一经济组织不属于政府组织系统,不同于政府组织。但这在社会实践中容易产生误导:第一,容易将第三部门排除在“政府视野”之外,进而被官方边缘化,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第二,容易让人产生错觉,即认为第三部门与政府无关,甚至是不是与政府为对立之产物。事实上,在西方第三部门大都与政府有着一定的联系,受到政府的重视,处于政府的视野中。其次,非营利部门,他强调着第三部门的志愿性和服务性,却忽略了第三部门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必要的“有偿性”,也就是说,当缺乏必要资金资助时,对第三部门的“有偿服务”活动得不到清晰的界定,这对一些相对弱小的第三部门组织势必将影响其生存与发展。最后,民间组织、民间团体、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从语义而言这些称谓包含的内容相对比较狭窄,也带有较强的政治色彩,显然也很难包含当前经济社会下第三部门的完整含义。
四、第三部门理论:基于供需网的分析
供需网概念及理论最早见于管理学研究领域,有感于管理环境与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等对传统的供应链和供应链管理思想提出的新挑战,以及复杂性下对牛顿传统认知习惯的否认和对工业革命以来剥夺人的主体性、感觉丰富性的死板僵化、机械划一的整体性、中心、同一性等管理问题的批评。徐福缘教授首度将复杂性引入到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研究中来,提出了供需网的概念及其管理模式。之后,这一理论被进一步应用到对社会、经济、管理的研究中来,提出了企业供需网、城市供需网、交通供需网等等。按供需网的理论,社会不再是一系列引发观察者因果性联想的关系的频率达到了被观察者认为显著的程度的事件的全体,而是基于供需关系相互合作、相互作用而涌现出来的团簇,这些团簇的全体就是社会。其中成员之间的心理联系蕴含在供需关系中,而团簇本身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个复杂的供需网络(如SDN)系统。由此可见,供需网所提供的社会空间是一个被基地化了的空间模式,从而有别于伽利略、牛顿体系下没有焦点的无限空间模型。在供需网看来,人类社会由一个个基于供需流动自组织形成的供需团簇构成,而团簇本身又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基于供需关系相互合作、相互作用的网络结点所界定,在网络拓扑上,这种关系可以是序列的、树状的或格子状的,从而使整个人类社会空间呈现出“网络状的结构与关系”。在这一网络化结构中,结点间联系得到加强,群体利益被显现化,基于各种供需流的利益表达和均衡的结果,促进了第三部门的兴起;同时,第三部门的出现也是各种供需团簇利益表达和利益均衡的一种有效机制。这一认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反观我国第三部门存在的生存环境。
五、我国第三部门的制度环境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西方有关第三部门发生机制的影响及制度惯性,我国第三部门发展往往面临着更多来自制度环境的制约。主要表现在:(1)管理混乱、多头领导、限制过多;(2)定位不清,相关法律不健全;(3)资金缺乏、活动场所有限和活动力度不够等;(4)缺乏政府有效的支持,以及由于社会认识不够,人才相对匮乏,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等等。鉴于供需网的第三部门发生理论,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改善社会第三部门的生存环境。
其一,基于供需流的相互作用,有利于政府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改善对第三部门的管理。首先在宏观上,政府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或限制相应的供需流,进而对第三部门组织施加影响,如政府通过改变政府职能,退出一些经济领域,放松对一些供需流的管控,各种相应供需流自组织的结果,必然会形成相应的第三部门,承接相应的政府职能。
其二,基于供需流的相互作用,通过对相应供需流的识别,可以避免当前第三部门注册登记及管理上的混乱。政府通过识别各种供需流或供需团簇,或供需节点,或供需子网等,划分相应的主管部门及相应的民政部门。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而对应的民政部门负责审批、登记、注册。这样可有效地避免多头管理或双重领导的现象,以及主管部门的紊乱,如当前往往存在一些本应“体委”主管的第三部门却偎依在文化部门中等等。
其三,基于供需流的相互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对供需流,或供需团簇,或供需子网的识别,获得对第三部门有效的认识,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法规、制度等,进而为第三部门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六、结论
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深入发展时期,社会转型、利益分化、各种基于供需关系的供需团簇,推动了第三部门的勃兴。基于供需关系的第三部门之存在可以使社会利益关系保持在合理的张力状态,进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有序。本文通过对我国第三部门现状及第三部门理论的研究分析,认为基于供需网理念的第三部门发生机制,有利于改善我国第三部门制度环境,促进我国第三部门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