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人”的哲学内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人论文,内涵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古典经济学到“新政治经济学”,不同的“经济人”假设分别构建了不同的经济学说,理论上“经济人”的完整含义至今仍在争议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与西方“经济人”理论的关系是怎样的,涉及到社会主义经济分析的方方面面。全面认识西方“经济人”理论的哲学内涵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的位置,是借鉴和吸收西方经济理论的前提之一,也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道德建设相互关系的关健所在:
一
“经济人”是一种理论抽象,它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当然有许多不一之处,只是为了理论分析上的便利,才舍弃掉每一个人在生活中的个性差异,在最一般的意义上进行理论概括,揭示每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最大可能性。亚当·斯密在这种思维方式中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无疑是十分正确的。表面上看,在以后的经济学发展中,对“经济人”的种种争论,不同点中的共同点是:第一,“经济人”是自利的;第二,“经济人”是理性的;第三,“经济人”在良好的法律制度中,可以增进社会公益。但在实际上,与其说各种学派在这三点上趋于一致,倒不如说这三点内容是对种种分歧的综合或调和,本质上仍然是在亚当·斯密假说的范围之内,并没有象在争论中所说的那样包含着对亚当·斯密的诸多超越,他们所做的只是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本由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人”的内在矛盾。
1.利已行为与利他行为 德国历史学派认为古典经济学对“经济人”自利行为的强调是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一部单纯的利已主义的自然历史,这是对古典经济学的误解。实际上,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是与《道德情操论》平行交替进行写作、修改和再版的,也就是说,亚当·斯密不仅承认“利己心”,也主张“情感共鸣”,准确的说法是,在“利己”的“情感共鸣”中人与人分工协作、互通有无。正象历史学派所批评的那样,亚当·斯密也认为单纯的“利已”心绝不可能是“人的天性”,没有在理性引导下的“情感共鸣”,绝不可能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这一论点也为约翰·穆勒所坚持。亚当·斯密关于“经济人”利己性与利他性不可分的观点,由于其社会基础是以资本主义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早期市场经济,主旨是创造财富获得利润,这种社会需求决定了这一时期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是以利己为目的以利他为手段(亦即利他主义式的利己主义),所以“经济人”也就越来越突出了他利己性和求利性的一面。
2.最大利润与满意利润 按照正统经济学观点,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另外一些学者却发现,厂商行为并不符合这种假说,这是发生在本世纪40年代的关于“经济人”的第二次争论。主张“最大化假设”者如马克洛普、弗里德曼等人认为,“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实践中不受非金钱因素的影响,而且,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规律也迫使人们追求利润最大化。我们认为,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在现实中它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利润最大化的效果未必使人满意。反对者西蒙、莱本斯坦等人便从“经济人”的现实生活出发,认为人们在现实中根本就无法准确地求得最优解,“经济人”多样化的目标和多方面的局限(个人价值、社会联系等)使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理论体系与人们的实际行为相去甚远;莱本斯坦直接修改了传统的最大化假设,提出“X 低效率”模式(个人只有感受到压力极大时才会采取极大化行动,在通常意义上,人们只是在一定的习俗、惯例下付出一部分精力进行决策)。不难理解,这种反驳是中肯的,我们在其中看到的是,若以“经济人”为利己者,他就面临着新的矛盾:最大利润与满意利润孰轻孰重。使“经济人”利己性与利他性的矛盾转化为最大利润与满意利润的冲突,其社会根源是近代市场经济的形成,“社会资本”开始取代单个资本,垄断组织逐渐兼并“原子式”企业。正是“社会联系”的强化迫使“经济人”的利他性得到突现。
3.理性公理与“偏好颠倒” 为了解决上述自利性“经济人”内在矛盾,从亚当·斯密开始就提出了“经济人”的理性原则,但是由于早期市场经济以及近代市场经济时期“经济人”为了财富增长而对地域利益和自由竞争的极端张扬,使他们的理性原则带有一定的狭隘性(如良心意识)和外在性(如契约原则),产生这种社会现象的根源在于,社会分工在当时是出于自发而不是出于自觉。随着生产分工的社会化和市场体系的世界化,理性原则在内容上发生的新的变化,它不再简单地或专门地成为人类谋求财富增长的一个工具,因此也不再是早期市场经济时期以制约个人情感为专职的理性原则。我们看到,第三次关于“经济人”的争论也是围绕“经济人”的理性特征展开的,实质上却是在第二次争论的基础上更侧重于心理学试验的总结,因而也就更侧重于对情感与偏好的引导。诸如,新古典经济学提出“经济人”的理性公理有完备性、传递性、决定性等,使用数理经济学的有关分析方法加以论证,本世纪70年代,一些学者如保罗·斯诺维克在试验中发现,即使两种赌注的预期值相同,人们也并不象新古典经济学主张的那样,依据理性选择一种以小概率赢得大数额的钱,而是倾向于选择以小概率去赢得适当数额的钱;但他们的真实意愿却恰恰相反。也就是说,正是由于理性才使人的偏好发生“颠倒”,才在事实上抛弃了最优原则。
至此,在个体“经济人”为中心的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争论得到了全部展现。如果说所争议的问题仍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那么,这只能说明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在旧有问题之中;换言之,“经济人”的两难问题是不能在单个人的范围内、不能以个人与他人或情感与理性相对立的前提下去寻找解决办法的:“经济人”的两难选择必须在社会统一体中寻找解决办法。“新政治经济学”虽然在理论框架上继续保持着“经济人”自利和理性的行为特征,但在本质内容上已经突破了传统“经济人”的孤独、对立的生存环境,在社会文化环境中扩充了“经济人”的适用范围。如布坎南强调规则变革取决于不同地位上的经济理性人公共选择的博奕过程,而规则变革的实现取决于不同个体交易过程中谈判地位的相对变化,他考察了市场禀赋、信息约束、契约意识等因素对“经济人”的影响,尤其反对以“共同体道德”代替“秩序道德”;贝克尔从人的“基本偏好”、心理期望、“遗传适应”等方面来重新解释“经济人”在经济、法制、婚姻等问题中的效用极大化。
二
在“经济人”理论争论中表现出的总特征是,由人己对立转向人己合一,由注重经济因素转向注重社会因素。西方学术界从人本主义心理学如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等到经济学界如西蒙的“有限理性人”不约而同地对传统“经济人”发起攻击,企图以“社会人”代替“经济人”,事实上的结果是从另一方面映衬了传统“经济人”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坚不可摧的合理性。
有种观点认为,“经济人”是同资本主义私有制和极端个人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它在实践中的反历史性和理论上的反科学性决定了它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是“没有位置”的,并说在有关“经济人”的“学术概念之争的背后,实际隐含着对中国目前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的挑战”。从本文上述中不难看到,“经济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也确实带有如这些同志所言的诸多缺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不容。那为什么本文仍然认为“经济人”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是一块理论基石呢?
首先,是关于它在理论上的可能性分析。正如公有制的建立保留了股份制的企业组织形式,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也不排斥西方“经济人”的理论抽象。“经济人”从古到今一直是个不断更新的概念,尽管经济人的内容千变万化,但仍然具有理论上的逻辑性、连续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既然要借鉴于西方一切文明成果,“经济人”就不能摇身一变而为“公有人”。即使出现,也必然带有原先“经济人”的理论成份如利益原则、理性原则,所以说,“经济人”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的位置至少说是可能存在的而绝不是“没有”。
其次,是关于它在现实上的可能性分析。这涉及在“经济人”和“公有人”之间用谁更可行的问题(二者在现实中合理程度的比较)。我们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关联的。迄今为止,我们仍然没有超越马克思所说的“物的依赖”的时代,仍然没有超越商品交换、分工协作,所以说“经济人”的现实基础仍然存在。既然如此,那它在理论分析中的立足点便依旧成立,它在现实中的主导影响和基础作用便不可忽视,更重要的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内西方“经济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我国必然重现。我们应当做的是,在承认和解决“经济人”必然引发的问题中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进而把“经济人”升华为如有些同志所言之“公有人”。但有一点值得强调,在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下,肯定“经济人”在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中的位置是必要的、切合实际的。回避问题、脱离现实,这恰恰是在理论上软弱的表现。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两个概念。既然“经济人”与市场经济相伴随,那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互关系又是什么呢?从上述行文对“经济人”争论的阐发中我们认识到,“经济人”两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在于市场经济之外(这也正是相反观点论之缘由),又在市场经济之内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人”的改造。社会主义是以消除群己利益的根本性矛盾为任务的。置身于其中的市场经济是以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为目标的,由此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克服“经济人”对抗性矛盾同时又产生可协调性矛盾的根本途径。
在这种前提下,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人”又有哪些特征呢?
三
“经济人”不管如何抽象、如何矛盾,都是现实经济人的内在矛盾的反映,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分析中的所有特征也必然是社会主义经济人的理论反映。概括“经济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两难处境要从三个理论前提出发: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市场发育不一致,三是传统文化影响大。社会主义公有制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市场竞争中不至于因为地理、历史等非市场因素沦为极端贫困者,并获得政治上的有力保障;市场发育不健全决定了“经济人”在我国各地区所表现出的特征参差不齐;传统文化对“经济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义中取利的“懦商”风范。这三个因素相互作用形成了“经济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析中的新的内在矛盾。总体而言,可以归纳为:
1.均富意识与短期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的“经济人”在共时性上经历着自然经济和市场经济共同存在的影响,在历时性上经历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影响,这些影响表现在“经济人”的心理方面便是均富意识与短期行为矛盾取向。均富意识可以理解为公平与富裕,“均”特指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民族心理,其中之“寡”与“不均”仍然是当今需要解决的问题,不过它在当代条件下的意义是经过扬弃后的表现为更高形态的“寡”与“不均”,是在我国长达几十年的公有制经济实践中形成的“寡”与“不均”;这是社会主义“经济人”区别于早期资本主义“经济人”的根本点,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共同富裕”又是对这种“均贫富”心理的适应与升华。另一方面,由于整个产业结构的现代化水平不高,决定了“经济人”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不能与“共同富裕”的要求完全一致,不可避免地又具有诸如粗放经营、掠夺性经营等短期行为的特点。
2.经世济民与物质激励 我国进入文明的具体途径是从家族到国家,由于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与自然经济和君主专制主义相结合,造成了中国的社会本位主义而不是西方的个人本位主义;反映到道德哲学上是通过道义论来宣扬功利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健全离不开传统文化的支持和推动,因此,社会主义“经济人”在新时期的价值取向也不可能出现西方“经济人”单纯利己与利他的争论,而是要体现为一种包含着道义内容的功利性取向,亦即经世济民的人格理想与物质激励的生活方式。“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合理因素体现着个人、家庭与社会的相互统一,在我国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历史实践中它完全可以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精神动力,而且是避免西方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应该看到的还有,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不够发达,物质财富不够充分,实现经世济民的人格理想还必须求助于物质手段,人们的精神追求便转化为物质追求,形成了目的与方法上的不一致。
3.尚和守信与商业投机 西方“经济人”的理性原则与传统文化中重人和、守诚信的商业信条可谓异曲同工,“和气生财”至今仍是东南亚各国实现经济腾飞的一个重要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挥全民族的集体智慧和创造热情,与此是相互衔接的。因此,讲究秩序,注重责任的“礼”、“分”观念也必然是社会主义“经济人”的一个特色;然而由于人们现在的生活水平还没有彻底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还没有达到单纯满足精神追求的层次,这种可取的理性精神很难在全社会范围内得以有效贯彻,此外,产生于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家族主义还在盛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经济人”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带有投机性。我们看到,越是市场体系不健全的地方商业欺诈越严重,价格信号因而越容易被扭曲。也就越容易引发所谓“偏好颠倒”,西方“经济人”假设中为此高扬“法的精神”,实际上是从另一个方面表明了私有化“经济人”的内在矛盾历久弥深,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人”而言是有所启迪的:“新时期“经济人”不仅应当具有法制观念,还应当具有道德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