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构优势到核心竞争优势--深化对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内涵的认识_经济论文

从结构优势到核心竞争优势--深化对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内涵的认识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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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为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并不是要否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而是要通过股份制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根本体现,也是经济不断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对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是以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发展其他多种所有制经济也是以不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条件的。改革的实践证明,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任何主张与观点,在理论上都站不住脚,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但是,我们不能片面地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必须正确理解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内涵。

一、公有资产占优势是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一个根本标志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公有资产占优势,没有公有资产的优势地位就不可能有公有资产的主体地位。当前,理论界对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并不意味着公有资产要占优势,甚至认为公有资产占优势的观念是一种传统的形而上学的观念,有的认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求公有资产在数量上必须占有优势,有的甚至认为,公有资产的优势地位就是要各区域乃至县域内的公有资产在数量上都要占住优势地位。上述看法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公有制经济要保持主体地位,从全国来说,就必须保持公有资产的优势地位,这是产权优势理论的基本要求。我们知道,产权就是对财产拥有的一系列权能的组合,即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等五大基本权能的不同组合,这五大权能的基础和核心权能是所有权,对财产权能优势的获得就是依赖于对财产最终所有权占有力的获得,没有对最终财产占有力的获得,就谈不上对财产权优势力的获得。这就告诉我们,要保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从全国整体上来说,必须保持公有资产的优势地位。当然,公有资产的优势地位是从全国整体而言的,并不是要求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行业的公有资产占优势,更不是说,每一个县域都要求公有资产占优势;它也不是简单的数量优势,而是具有不断提高的质量;它更不是静止的优势,而是动态的发展的优势。

二、公有资产占优势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素质的提高上

公有资产占优势的内涵如何界定,当前我国理论界有很大分歧。总体来看,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数量上的简单多数论。这种观点认为,公有资产占优势就是要求公有资产在社会资产总体中占简单多数,50%以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加起来所占比例50%以下。二是相对优势论。这种观点认为,公有资产占优势就是要求公有资产在各种所有制资产的结构中占优势地位,其他各种所有制资产所占的比重都低于公有制资产的比重。也就是说,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不需要达到绝对优势地位,但必须在各种经济成分中保持龙头老大的地位,占相对优势。三是国民经济的核心部分主体论。这种观点认为,公有资产占优势就是要求公有资产占住国民经济中有关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资产的优势地位,公有资产素质不断提高,公有资产尤其是经营性的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控制力和领导力不断强化。这些观点中哪一种观点真正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我认为,要以第三种观点为主,兼含第二种观点,要从一般的结构优势观念转换为核心竞争优势观念。主要理由是:

1.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地位,就是为了使公有制经济在总体经济中占住主体地位和发挥领导作用。而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的确保和领导作用的发挥,并不完全依赖于公有资产数量上的优势,而主要是依赖于公有资产的素质的提高。如果公有资产素质低劣,在激烈的全球化国际市场竞争中,拥有低劣公有资产的企业就没有竞争力,公有资产就会成为死资产,就不可能有活力,更谈不上优势竞争力的发挥。公有资产仅仅在数量上占简单多数,而布局分散,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公有制经济的领导作用就不可能发挥。公有资产尤其是国有资产素质的高低,就直接关系到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确保和主导作用的发挥,并不是公有资产的数量越大越能起主导作用。事实上,改革开放前,我国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一部分拥有相当庞大的低质量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没有市场竞争力,最终被市场所淘汰。

2.公有资产占优势就是要求在国民经济中的最主要部门中公有资产占优势。我们强调公有资产占优势,并不是要求每一个部门中公有资产占优势。一些竞争性的行业诸如一般性服务业并不需要公有资产占优势,公有资产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控制力和领导力的优势,要在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中占优势,而且这种资产优势主要是体现在资产的素质上。那么,哪些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部门呢?一般来说,从大的方面看,主要是四个行业:(1)安全性产品生产领域,即直接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军事工业和造币业。(2)公益性产品生产领域,如大江大河的治理、重点防护林工程、重点公益工程以及城市交通、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3)自然垄断性产品生产领域,例如,铁路运输等项目。(4)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支柱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中的某些骨干企业。例如大油田、大矿山、大钢铁、大石化等。这四个行业中公有资产要占优势,当然,也并不是说,在这四个行业中公有资产都要占50%以上,除了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军事工业和造币业外,其他三个行业也要允许非公有资产占一定比例。

3.公有资产占优势要体现在有效率的公有资产数量上。我们强调公有资产占优势主要是体现在公有资产的素质上,并不是说,公有资产优势地位不需要一定的量为基础。产权的优势力理论告诉我们,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要处在优势地位必须要有一定的资产数量。那么,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具体占多大比例为宜呢?主要看三个方面:一是要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公有资产素质的提高和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巩固。二是取决于公有资产本身的活力和实力的大小。公有资产的优势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主要取决于实力的较量,取决于公有资产自身的竞争力。从长远来看,竞争力强的公有资产,限制也是限制不住的,总会增加的;竞争力弱的公有资产,再扶持也扶持不起来,总会减少的。所以,现在的问题,主要的不是公有资产占多大比重,而是有多大活力,活力大的公有资产数量自然会增加,公有资产的数量优势就会更加明显,这种数量的优势是有效率的优势,是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的优势。公有制经济本身是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是富有活力的,其活力因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而弱化。因此,现阶段缩小公有经济的战线,就是为了整合力量,提高公有资产的素质,从而提高公有资产的活力,加强优势,以图将来随着实力的扩大而再扩大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例。所以,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所需要的公有资产的比重是变化的,依公有资产的素质的高低和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强弱而增减。要提高公有资产数量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首先要提高公有资产的素质,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三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例应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渐增加的。我国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目的就是要不断地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在市场化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壮大公有制经济,通过公有制经济活力的增强不断地带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提升。当然,这种比重的增加,绝对不是人为地、采用行政手段拔高,而是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在与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的。

由此可见,公有资产占优势,不仅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公有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的素质和控制力上,而不是体现在数量上是否占优势。要跳出以公有经济比重多少作为衡量社会主义性质和公有化程度的老框框,树立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的新观念。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主要表现为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提高。

三、公有资本流动的速度、自由度的程度以及公有资本在流动中保值增值的能力是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主要体现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能否巩固,主要取决于公有资产的优势地位能否得以确立和保证,而公有资产的优势地位的确保,又依赖于公有资产转换为公有资本的能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原理告诉我们,资产本身是不能增值的,资产只有与劳动力相结合进入生产阶段,才能显示出其竞争力和劳动生产率的高与低,这是因为,只有资产和劳动力相结合,通过劳动者的劳动才能形成新价值,也只有在生产阶段通过劳动者的劳动才能产生价值增值,再通过销售阶段而实现价值和价值增值。这也就是说,资产只有流动起来和相适应的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科研开发者、知识创新者和管理者等)相结合,才能在增值过程中发挥自己的竞争力,使自己生产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断地获得超额利润,而资产一旦和劳动者相结合实现增值的过程,就是资产转化为资本的过程,这种资产增值和实现增值的能力就是资产转化为资本的能力。资产是死的,不能增值,资产只有转化为资本在流动中才能产生增值和实现增值。公有资产转换为公有资本能力的大小又主要取决于公有资本流动的速度、公有资本流动的自由度的程度,以及公有资本在流动中的保值增值的能力。这是因为,公有资本只有在运动中和各种非公有资本混合经营,通过平等竞争才能增值,尤其是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化的条件下,随着混合所有制结构的形成,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公有资本的优势竞争力,不是靠制度的保护形成的,而是靠资本的流动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公有资本要敢于流动,勇于竞争,公有资本只有和私营资本、个人资本、外国资本混合经营,一起流动、一起竞争,才能在流动竞争中壮大自己,增强自己对社会资本的控制力、主导力和领导力,才能不断地增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当然,我们强调要加快公有资本尤其是国有资本的流动速度、提高公有资本自由度的程度和混合经营的能力,并不是提倡公有资本的盲目流动、无管理的自由,而是提倡有序的流动、有管理的自由,但这种管理是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原理;要明确公有资本流动的目的是要确保公有资本在流动中保值和增值,提高公有资本的控制力和引导力,要加强对公有资本流动的监管,建立权、责、利相结合的公有资本流动管理机制,确保公有资本在流动中不流失,确保公有资本的竞争力不断提高。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仅仅体现在公有资产在静止时的数量优势,更应该体现在公有资产尤其是国有资产转换为资本的能力,体现在公有资本流动的速度、自由度的程度和混合经营的能力上,体现在公有资本在流动中的市场竞争力、对社会资本的控制力和保值增值的能力上。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打破僵化的、凝固的公有资产的结构优势观念,要从管好公有资产向管好公有资本转换,牢牢树立公有资本的流动观念、公有资本的竞争力观念、公有资本的控制力观念、公有资本的领导力观念、公有资本的管理观念和公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观念。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同时坚持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对农村而言:农村土地应当转化为资本,要使农村最大的公有财产——土地使用权流动起来,使农地真正成为资本,通过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使农地产权资本在流动中不断增值,促进农民的市民化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通过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流动、相互参股等方式打破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产权格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大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的力度;对于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业、自然垄断性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等,也要打破垄断,广泛地吸收私人资本、外资,大力发展股份制,形成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从而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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