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主发展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民主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27(2013)02-0071-07
民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成果和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异军突起、互联网逐渐普及使人们已明显感受到网络信息技术不再是纯粹的技术,而是与民主政治不断相联,以其特有的技术力量影响着政治,改善着民主参与的技术手段,成为指引民主思想和推动民主进步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现实民主中的选举、参与、协商、监督等形式在网络中一一再现,使网络民主成为以计算机和网络为媒介的民主新形式,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新动力、创造新机遇、带来新挑战。因此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扩张对社会民主政治及网络民主的发展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自20世纪末信息高速公路建立以来,推行网络民主就成为世界各国政治发展的主要潮流,它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民主追求和民主品质。目前网络民主在国际上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在不同国度、不同民族及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下,网络民主有着殊异的发展现状和模式,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也导致网络民主发展参差不齐。
一、网络民主概述
现代信息技术催生民主政治。信息高速公路的成功构建为网络民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信息技术网络化发展席卷全球,使网民数量激增,民众生活空间从传统时空逐步转向双重时空:网络时空与现实时空并重,开始利用信息技术关注政治、参与政治生活。网络民主应运而生,继而发展为以网络为核心支撑的现代民主新类型。1995年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Mark Slouka)最早将网络民主诠释为以网络为媒介的民主、在民主中渗入网络的成分。①它是继报刊书籍、广播电视后出现的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实现的一种新型“电子民主”或“数字民主”。由于影响深刻,不少学者深入研究网络与政治、网络与民主的各种联系。网络空间对政治制度、民主进程、政府管理、权力制约、公民权益等的影响亦受到学者广泛关注。但真正揭开网络民主研究序幕的是美国学者格雷姆·布朗宁,他的网络民主思想集中体现在1996年出版的著作《电子民主:运用因特网改革美国政治》里。他认为网络民主能优化美国现实民主,是人人平等使用的互动电子民主,为传统的现实民主提供了一个新范式。
网络民主是科技进步携带来的民主创新,为现实民主提供了不可多得的互动虚拟空间,拓展了民众的政治公共参与空间。网络民主依托网络平台而天然地具有开放性、平等性、互动性,丰富民主内容,创新民主形式,在制度创新和现实民主困境中寻求突破。这种制度创新使集权和专制让位于分权和民主,民主政治信息的海量快速传播打破信息垄断,促进言论自由,推动政治事务公开和透明。网民在网络中无背景交流,这种平等、便捷而广泛的表达方式,加之社交网站、微博、微信等大量新工具的辅佐,为信息传递、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等带来诸多变化。创建网络时代政府与民众信息交换模式,为人民参政议政及问政提供一种全新的表达形式,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机制。网络民主打造平等的民主精神,培育提高民众政治素质,加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力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使民众享有更多知情权,强化民主监督效力。总之,网络民主一方面不断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有助于政府利用网络新媒体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动渐进式政治体制改革,使政府的公权、企业的资源配置权、公民自治权和谐统一,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从而实践民主理念,建立民主制度,坚持民主执政,构建人民监督权力、当家作主的民主新机制。
二、网络民主与现实民主
网络民主是现实民主的一种新形式,是民主政治多元化的组成部分。与现实民主的其他形式相比,网络民主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是民众喜闻乐见的主要问政形式,也是政府问政的重要形式。从内容和功能来看,网络民主的互动性、平等性、直接性不仅改善了民主参与的技术手段,使公民从最初被动参与选举的间接民主向网络问政的主动参与民主转变,提高民主参与质量,丰富民主参与途径;还能克服击鼓问政、电话问政、电视问政的封闭性、单向性和不平等性,较好地激发群众政治参与热情,提高民主参与功效;更能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借助网络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制约政府权力,推动现实民主进步。
网络民主是现实政治在虚拟空间的投射,为现实民主服务。网络民主有许多实践形式,这些低成本、高效率的实践方式已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为社会民主进行服务的重要力量。网络民主借助迅速兴起的网络媒体和网络交流平台,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力量,使网络民主的影响力不断超出网络影响社会,并最终通过现实民主发挥作用,使政府组织结构扁平化发展,以较有力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无论是网络问政平台、网络民意调查、网络民意诉求与表达、网络投票、网络政治动员还是网上信访等都是为现实民主服务,以潜移默化的间接渗透方式影响和作用于现实民主建设中的人们,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工作,从而影响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与状况,提高现实民主效率。如现今网络反腐、微博反腐因其成效快、效率高为民众所热衷,比起阻力重重、渠道不畅、成本高的信访方式更易于被百姓接受。
网络民主与现实民主不一定同步发展,需要以现实民主的其他制度安排为前提。网络民主不是一种独立的民主形态,实质是信息网络技术提供了一种新型参与手段,只能推动现实政治的发展,而不能替代现实民主。“信息技术只能是政治手段,改变不了政治实质,技术再好,只要现实政治问题产生的根源不解决,民主永远是幻象。”②没有现实民主及其制度安排的配合,网络民主在整个民主治理框架中只会显得孤掌难鸣。网络民主与现实民主在统一中往往异步发展,网络民主的功效发挥离不开现实民主,受现实民主制约。“网络议政无论如何繁荣,毕竟限于虚拟世界,不能形成有组织的力量、制度化的力量。这就注定了以网络为平台的公众参与仍然只是原子式的个体的参与,仍然只是一盘散沙的参与,仍然不存在有组织的力量、制度化的力量与政府对话,去监督政府,制约政府,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的孤独境地。”③因此,网络民主要真正成为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新路径,离不开政府部门与公众信息反馈和互动机制的响应,响应及时、立竿见影才能深入推进政府服务职能改变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唯其如此才能使网络民主由可能性成为现实性,演变成现实民主;不响应或响应滞后则会使网络民主功效不尽如人意。网络民主优势发挥最终取决于现实民主制度的完善与健全。
网络民主的发展依托信息技术,较之于现实民主有独特的局限性。网络民主的发展依赖信息网络技术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配置,不仅设备成本不低,网络使用费也较昂贵。公民独立参与网络民主不仅受到信息技术的制约,还面临资金成本压力。非网民因此成为“信息赤贫者”,与熟练运用信息网络技术的“信息富有者”之间存在巨大信息鸿沟,政治参与因此呈现不均衡态势。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说过:信息之于民主犹如货币之于经济,④信息公开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信息富有者可借助网络公开的海量信息轻松自如地参与和影响政治;而信息赤贫者则成为“政治参与边缘人”,合理的权利诉求难以在网络中表达,被摒除于网络民主的发展进程之外。而掌握了复杂信息网络技术和保密信息的主体无疑就成为技术官僚,拥有了信息传播的控制权,掌握了互联网上的信息强权。使网络民主易被技术官僚掌控,“技术专家的权威们可以不间断地对政府的活动和决策施加影响”⑤,或者与行政权力相勾结,助长肆虐于互联网上的丛林法则。网络要么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垄断信息、误导网民、破坏民主的新工具,要么成为拥有信息强权的发达国家称霸全球、输出自己国家价值观、世界观的工具。网络“民主陷阱”的隐蔽性和破坏性不易察觉。
三、中国网络民主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1994年我国接入国际互联网,自此网络民主的发展即与现实国情紧密相连,经历了萌芽起步阶段、缓慢发展阶段及全面突破阶段后转向现在的纵深繁荣阶段,民主功效也从最初的差强人意转变为现在的高质量、高效率。良好功效及其独特的成长路径使我国网络民主被视为中国特色的增量民主,服务于基于宪政的权力制衡体系。
1.网络民主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经济市场化、文化网络化的今天公民权利表达诉求网络化、多元化,网络空间和多元化的网络表达方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公民直接通过网络参政议政,使参与民主过程的主体数量迅速攀升。各级政府面对网络诉求尊重民意,真诚回应,认真调查,积极处理,及时公布,民主决策,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官民良性互动局面基本形成。网络这种“直接的公民参政与现实生活中‘代表制’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半直接民主的新制度。从依靠代表转为依靠人们自己,两者的混合就是半直接民主”⑥。网络成为网络民主的最新载体和催化剂,渐渐唤醒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政治热情,培育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培养主人翁精神。同时,创造出许多富有想象力的措施,赋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管理同家的权力,把直接民主、“半直接民主”和现实中的代议制“间接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开启了自下而上渐进式政治民主化的路径,推动民主制的其他制度走向健全、成熟。从而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助于实现人民民主。最明显的表现是网络监督逐渐成为反腐利器,网络反腐强力推进我国反腐败斗争,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使群众监督成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有益补充,让群众监督落到实处。网络民主依托网络开拓了民主政治理论研究的新境界,拓展网络民主政治实践的新空间,为人民当家作主、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政治民主化扫清道路障碍;并且使网络民主价值理念广泛传播,网络民主因之如火如荼地发展。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所显现出来的我国网民日趋理性的民主意识与行为,及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不断追求民主、发扬民主、扩大人民民主的决心和行动,充分说明了我国目前的民主政治本质和发展程度。在网络民主的推动下,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民主观念深入人心,网络民主力量逐渐增长,民主制度不断确立和完善,网络民主进程正在快速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步入健康发展的新轨道。
2.网络民主提升党内民主建设水平
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奋斗历程表明我们党始终在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是党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提升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党内民主对网络民主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网络民主则对党内民主有较好的促进作用。自进入网络社会以来,网络民主的发展一方面更新党内民主建设的观念和方法,另一方面改革党的各项民主制度使之更贴近民主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促进党内民主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党内民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络民主扩大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团结,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推进党务网络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网络环境。二是网络民主环境的优化特别是网络民意的汇集,网络听政、网络公示等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党认真吸收各地、各部门、各民主党派的意见,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各环节都能集思广益,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网络民主有助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需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而考察预告、用前公示、试用期和地方党委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都已经在网络试点推行,既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又提高了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四是网络民主增强了党内民主监督,使各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网民监督。网络民主为党内民主增添了重要而新鲜的内容,丰富了它的多样性内涵。
3.基层网络民主发展不充分
网络的扩张虽然使参与民主过程的主体数量直线上升,使网络民主迅速发展,但我国基层网络民主发展明显滞后。近年来我国虽一直致力于开展基层网络民主建设,主要围绕“村民自治、乡镇治理改革、城市社区自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发展群众性社会组织等方面推进”,⑦但效果并不理想,基层网络民主制度未有效运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存在“数字鸿沟”,城乡基层人民大多数不熟悉网络,有的还是非网民,不使用网络。基层网络民主制度的健康发展因之缺乏民众积极参与,基层民众很难借助网络来对权力进行制约及监督,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很难实行民主网络自治,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在基层网络民主实践中覆盖面不广、效率不高,严重阻碍了基层网络民主的发展。如农民利用网络进行村民自治的效果就不太理想,基层网络民主的发展任重道远。
4.网络民主的数字平台建设亟待强化
网络民主数字平台是联系民众与政府的“电子桥梁”,是积极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基石,它的优劣直接影响网络民主发展进程。我国政府网站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电子政务平台信息透明度不够,互动不足,民众活跃度不高,民主功效大打折扣,影响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效率。网络信号不稳定,网站访问时在线服务应用系统反应慢,政府部门接受网络诉求的制度反馈机制不完善;有些部门对群众的各类诉求未及时跟进调查,网民权利诉求难有回应,政府很难在萌芽和初期阶段解决民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并未全面展开,群众困难投诉或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区域时解决不及时、不彻底,以点带面、自我纠错、限期改进的官民长效联动网络机制不健全。至于民间网站因缺乏法律规范的制约而出现许多管理漏洞,使网络乱象丛生。网络民主平台的构筑有待进一步深化。
5.网络法治建设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网络民主发展存在法治建设不到位问题,主要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方面。从立法来看,保障网络民主功效正常发挥的网络法规不健全。有的出现法律空白,如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还在酝酿中,以法规为主导的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并未形成。部分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已有的法律法规已无力对网络进行全方位管理和约束,法律真空导致虚拟网络里的政治自由空间在无法无天中无序建构,诱发了网络犯罪和违法行为。政府监管缺位致使违法猖獗,使“网络民主”的发展方向出现偏差。网络执法不严也影响网络民主的功效发挥。许多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中纵容网络犯罪,徇私枉法。司法机关对网络犯罪处置不力,打击查处难,效率低下;有的司法机关对网络举报人保护不力,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网络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不坚决,甚至打击报复举报人,助长网上歪风邪气。网络民主需要司法民主来支撑,司法不民主则政治民主流于形式,网络民主成为一纸空谈。一些网民不遵纪守法,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网络审判、网络谣言、网络黑客、网络诈骗等屡见不鲜,个别人甚至别有用心地在网上集结,煽动群体性暴力事件,影响社会正常秩序,不利于国家和谐稳定。还有技术官僚与权力结合打着民主旗号,挟持民意,有意掩盖事实真相,剽窃民主,使网络民主发生扭曲。这些都严重干扰网络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发展我国网络民主的重要举措
1.建立健全网络民主建设长效机制
为充分发挥网络民主功效,需推进信息公开,并与现实社会中的各项政治制度协同发展。为此需多项举措并举以完善网络民主长效机制。信息公开是深度民主的重要表现,信息公开离不开网络信息平台的建构,更需要网络民主相关机制的健全,以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实行政务管理公开化、民主化,将公民参与、依法行政、网络反腐纳入制度化轨道。
一是要建立网络舆情动态分析及网络舆情互动机制。各级行政机关及部门要认真搜集和研究网络舆情,第一时间搜集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对网民参政议政的各类建议、举报和投诉及时分析、反馈,快速处理,为领导和其他各级部门提供重要舆情资讯。制订网民建言献策奖励规定,对网民或组织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获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可适当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是要建立重大事项网上公开公示及重大民生问题网上征询听证机制。对于我国各级行政部门涉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党务、政务及其他重大事务应该在网络上公开公示。无论是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关键项目实施或是重大改革举措、重要规划制定与调整、民生保障政策,还是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都应该在网络上强化公开以遂民意。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其成效也要在网上分阶段连续通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对有关重大民生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设立网络听询听证,依照征询听证相关程序要求,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广泛征询、充分听取群众建议、意见,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实施的主要依据。
三是建立重大突发性事件网上通报及反馈机制。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在网络上要客观、准确通报,重大突发性事件往往因内容重要、紧急而广受关注,要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不间断地发布相关信息,追踪最后结果。
四是建立网络投诉举报监督机制和网络问题处理机制。各级部门要将网络举报纳入民主监督体系。高度重视网民的诉求表达,对反映比较集中的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具体事项要及时答复和解决,对于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安全稳定等较深层次或较大范围的问题,也要积极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后限期解决。建立网络问责和纠错制度,对工作拖拉、落实不力的人员要治庸问责,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自律意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五是建立网民代表列席参会机制和网络与新闻媒体互动机制。邀请网友列席各类党政会议及其他会议,使其从虚拟的网络走到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政治舞台上。同时,要建设电视、报纸、电台、网络互动机制,在电视、报纸开辟网络专栏,针对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记者调查采访及时跟进,曝光调查进度及结果,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创新民主管理模式,健全网络民主表达机制。
2.强化网络民主互动平台建设
要整合各类资源,构建以政府各部门协作跟进的、满足受众需求的党报党刊和通讯社、电台及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三网融合等新媒体共同参与的“立体化”网络民主互动平台,从内容、渠道、合作模式、民主价值及建设四个层面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网络民主平台。
一是要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电子政务的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以促进信息公开。人们能自由地获取各类经济社会信息或其他信息,使公民的表达权、决策权、监督权成为可能,建立政府与网民无障碍的制度化互动信息交流机制。
二是要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强化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着力建设政府网站的数据管理平台、共享查询平台、事务处理平台、统一服务门户等,特别要加强互动栏目建设,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方式,实现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之间的供需动态平衡。与各级政府和企事业部门网站之间要做好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
三是大力培育主流网络媒体,建设一批开拓进取、坚守社会公正的群众信赖的网络媒体。扶持蓬勃向上、惠民利国的网络媒体,将大型权威网站、商业网站、传统媒体的网站等做大做强,善于与民间有影响力的网络社区合作,以期占领网络宣传新高地。遭遇突发事件时主流媒体不畏权贵敢于维护民主正义,更加敏捷地传播健康信息,引导网民合法合理表达诉求,正面解读化解民怨,唱响社会主旋律。疏导网络民意,以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推动事态朝着积极方向发展,为网络民主提供健康发展的公共空间。
四是扶持各类民间网站。民间网站是官方网站的有益补充,民间网站应该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网站建设和管理责任,维护网民权益的同时注重提高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服务民众生活。当传统媒体、主流网站因故忽视、迟疑、沉默时,私人网站应敢于抢先披露事实,为民众拓宽利益诉求表达的途径;搭建政府与民众交流、反馈的民间网上通道,真正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数字化窗口。
五是作为网络民主互动平台,无论是政府网站、主流网络媒体,还是民间网站,都需要提高网络信息技术保障及服务水平,不断改进网站展示形式,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依法维护网络信息安全,避免信息泄露、网页遭受攻击,严控网络犯罪,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3.深化基层网络民主建设
依托信息技术大力建设各类服务于基层民众的网络及其相关设施,充分发挥网络协同作用,推进基层网络民主建设。
一是可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以村、乡镇、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为个体分别建立服务于基层民众的网站、贴吧或QQ群,让村民、社区民众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实名加入。通过这些QQ群或贴吧公开村务以及乡镇、社区及企事业等基层的公共事务,并监督其实施概况,既推进信息公开,又加强议事协商,健全网络决策机制和程序。对基层事务、行政决策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扩大有序参与。同时强化权力监督,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保障网民对基层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是大力发展基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技术改造积极推动电信、电视、互联网三网融合,建设智慧城市和智慧乡村,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针对部分农村或社区经济贫弱、户均电脑拥有率偏低的现实,可设立便民网络查询点,方便基层民众上网。同时对不熟悉网络的基层民众进行定期网络培训,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不断激发基层民众网络民主参与热情。
三是发挥基层各类组织的联网协同作用,实现政府实际管理和基层网络民主全面有机结合。“2011年7月山西阳光农廉网在全省开通运行,总网还与省级26个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11个市的阳光农廉网站链接,实现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五级联网。”⑧
4.加强网民道德建设
一是要在全社会倡导网络伦理道德规范。使民众在行使网络表达权时遵从道德约束,加强道德自律,培养适宜于网络社会的文明上网、理性上网网民。网上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是完全自由和在相当程度上不受政府的管理和控制的,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网络无政府主义的产生。⑨只有网民在思想上、行动上都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并落实到网络民主实践中,对肆意践踏网络道德的异化行为人人喊打,才能形成强大的网络道德力量,从而依靠强有力的道德力量推动网络民主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以诚信建设为突破口带动网民道德建设。诚信是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在数字化生存时代,要让诚信成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四大领域建设的着力点,通过提升社会诚信水平让道德律令深入人心,才能提高整体网络道德水准,营造良好网络道德氛围。
三是应尽快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包括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和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因此应从这三个方面建立基于“实名制”的科学合理的社会信用制度,才能规范网络主体行为,强化网民责任意识,控制网络不道德行为蔓延,防止网络用户滥用虚拟权限而侵犯他人权益,维护网络秩序,打造和谐网络环境,确保网络成为民主文明、自由开放的虚拟公共空间。
5.完善网络民主相应法制建设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若没有法治,公民的民主权利就没有保障,可能随时被剥夺,公民的政治参与就可能破坏社会稳定,民主进程就可能导致秩序失控”。⑩故在推行网络民主过程中,应以法定的形式确定网络民主的目标、过程、实现方式和手段等,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保障网络民主健康有序开展,使网络民主运行在法制化轨道中。
一是加快网络立法,规范网络秩序。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信息保护法已出台,但它只规定了基本的制度规则,具体操作还需靠大量的单行法规。因此国家有必要再制订、完善、修改相关配套法规,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确保法律能有效实施。如应扩大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调整范围,并尽快为网络管理立法,制订新法规以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及其权限职责。应成立专门执法机构对网络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有必要通过法律对网络不良信息传播加以限制,设立专门的网络非法信息举报网站。
二是加强合法的网络监管,强化执法力度。应建立网络监察队及网民举报联动机制,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履行好监管职责,如公安机关应定期网络巡查与不定期抽查。制定科学的网络行业准入机制,明确准入范围。依法重点整治不守法的社会论坛及无证非法论坛,对恶意传播不良信息的网站或网民不姑息、不放任,坚决查处。强行关闭违规网站,促进互联网行业自律;对网民违反网络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处理;严厉打击侵犯国家和公民权益的网络犯罪。同时善待网络监督主体及参政议政网民,保护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网民,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严格执法,维护正常网络秩序。
三是以司法制衡网络民主,使二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需要提高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的民主素质,提高各级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法官的法律素养,加大网络犯罪打击的准确度,提高网络犯罪破案效率。相关司法部门也应接受社会监督,对法官枉法裁判乃至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严厉惩处,绝不姑息养奸,提高司法公信力。另外,网络因其独特的开放性而使网民容易被人蛊惑,因此要设立司法审查制度来制衡所谓的网络民主,防御一些披着民主的外衣的不法行为造成的危害。“民主是否需要制衡以它是否违反宪法为前提,一旦出现侵犯自由的专制民主,就要用宪法来予以制止,并恢复人的基本权利。”(11)
四是提升网民法律素质,引导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网民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网络法制观念。虚拟的网络并非法律真空,民众利用网络行使权利时需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使网民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明辨是非,自觉拒绝不良信息;拥护网站实名制,积极配合网络警察或各网站安全员依法防范、打击网络犯罪,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民主氛围,共建共享美丽精神家园。
6.充分发挥政府在网络民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政府是网络民主的践行者、维护者、倡导者。面对当前老百姓民主诉求日益增长,各级政府要审时度势,遵从网络民主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善用网络,与广大网民同心合力,共同推进网络民主建设。各级政府要以扩大民主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切入点,重视网上信访工作,创新网络民主管理模式,快速响应网络监督和网络信访。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内部腐败,避免政府权力膨胀滥用,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二是各级工作人员要增强民主素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在工作中知行统一,讲民主、重民主、作表率,卓有成效地履行职责;以点带面,把网络民主带入到社会现实民主中,以实际行动不断完善网络民主;充分发挥网络民主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作用,使网络民主走向纵深化、制度化、常态化,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主政府。
注释:
①[美]马克·斯劳卡:《大冲击——赛博空间和高科技对现实的威胁》,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1页。
②严耕:《网络悖论——网络的文化反思》,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3页。
③笑蜀:《政治开放不能止步于网络》,《南方周末》,2008年4月10日。
④林衍:《通往正义的数据》,《中国青年报》2012年8月22日。
⑤⑥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35、503-533页。
⑦林良旗:《民主的力量》,五洲传播出版社2012年版,第202页。
⑧袁纯清:《用信息技术搭建基层民主新平台》,《人民日报》,2012年9月25日。
⑨魏登才:《论网络问政背景下的政府执政能力建设》,载于《江汉论坛》2012年第7期。
⑩俞可平:《中国民主发展路线图》,载于《团结》2012年第2期。
(11)刘练军:《司法与民主的三种关系》,载于《东方法学》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