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同样是民族地区的发展红利——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福林论文,海南论文,红利论文,政协委员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走向公平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二次转型与改革的战略目标
记者: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转型与改革攻坚期。您将此次转型改革称之为二次转型与改革,那么在您看来,当前的转型与改革和过去有何不同?您期待的转型与改革的目标又是什么?
迟福林:从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和趋势看,至少有两次大的转型与改革。第一次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经济体制改革,当时我国处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特征的生存阶段,转型与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改变生产关系、做大经济总量;第二次是从当前到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已进入了以人的自身发展为主要特征的发展型新阶段,社会矛盾由私人产品短缺变成了公共产品短缺,大家的吃饭、穿衣等私人产品的问题解决了,但是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住房、资源、环境等公共产品问题突出了。所以新阶段转型与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改变经济结构,建设消费大国,走公平可持续发展之路。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危机倒逼二次转型与改革的态势也尤为明显。从这些年改革发展出现的一些困境现实看,如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迅速拉大,金融危机、后危机时代外部市场的变化,投资失衡,以及资源环境约束等,转型与改革确实到了一个需要重新作出选择的十字路口。“改革与危机赛跑”,不是危言耸听。当前,转型与改革交织融合,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政府转型都直接依赖改革的突破。改革面临的利益矛盾也更为突出,既涉及增量利益合理分配,更涉及存量利益格局的调整。在这个特定背景下,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改革,尽快出台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尽快建立中央层面的改革协调机构,尽快实现改革攻坚的重要突破。
我认为,走向公平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二次转型与改革的战略目标:使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使多数人能够公平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使市场保持充分的活力和效率;使资源环境可持续;使政府能够以公共服务为中心。可以说,二次转型与改革和一次转型与改革相比,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更具有历史挑战性。
记者:的确,当前我国转型与改革的任务非常艰巨,“改革是中国的最大红利”也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您在本次政协会议上就改革红利进行了阐述,由您主编的《改革红利——十八大后的转型与改革的五大趋势》也于“两会”前出版。那么,您是如何解读改革红利的?今后的转型与改革应从哪些方面突破?
迟福林:我国是一个正处于转型中的国家,不改革是没有出路的。不改革,很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就难以解决。我们说“改革是中国的最大红利”,就在于抓住国内巨大需求潜力释放的最大机遇、发掘人口城镇化的最大潜力,直接取决于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实质性突破,通过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创造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就是说,要以“最大的红利”,抓住“最大的机遇”,释放“最大的潜力”。改革红利的说法,突出了改革在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过去30多年,我国通过改革开放有效释放了“传统红利”,也就是廉价劳动力红利、全球化红利和政府主导型投资红利,从而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传统红利”的效应正在递减。比如人口红利,不仅体现在老龄化加快,也体现在劳动力特别是年轻劳动力的减少上;再比如政府主导型的投资红利,发展的不可持续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从当前的发展态势来看,一些趋势性拐点正在形成,要适应这种变化,更好地把改革红利释放出来。我认为,应从五个方面来实现转型改革的全面突破:
一是着力推进消费主导的转型与改革。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总量规模有望达到45万亿至50万亿元,投资需求也将达到50万亿元左右,因此内需规模可能接近百万亿元。巨大的内需潜力如果能够得到有效释放,将有效支撑我国未来10年7%~8%的中速增长。关键是能否抓住国内需求潜力释放的重要战略机遇,用5~8年的时间形成以释放国内需求支撑可持续增长的基本格局。
二是着力推进人口城镇化的转型与改革。未来5~8年,以人口城镇化为主要载体扩大内需,以制度创新为重点释放城镇化的需求潜力。争取用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使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用5年时间形成人口城镇化的制度框架,用8年时间基本形成人口城镇化的新格局。
三是要形成6亿人中等收入群体的转型与改革。2020年的收入倍增不是贫富差距扩大基础上的倍增,而是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这就需要中等收入群体在目前大约23%的基础上,每年提高两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40%以上,使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到6亿人左右。
四是要加快市场导向的转型与改革。目前我国市场化潜在的红利远未释放出来,市场领域的改革还远未完成。未来5~10年市场化改革关键在于尽快打破政府主导型的增长方式,把政府作用建立在市场的有效作用基础上。
五是要突破以优化权利结构为重点的政府转型。尽快形成行政体制改革的行动计划。通过3年左右时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财政预算公开,加快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司法公开。
改革红利具有普遍性,民族地区要抓住这样一个机遇加快发展,但要避免政府增长主义倾向
记者: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但对地处边远且经济社会发展仍较落后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来说,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和难点所在。那么,改革红利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意味着什么?
迟福林:的确,我国是一个大国,发展还很不平衡。就全国来说,我国正进入以消费拉动为特点的发展阶段,可是对民族地区来说,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欠发达甚至是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需要采取更大的力度促进发展。改革红利具有普遍性,无论是内需红利还是城镇化红利,对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来说同样存在,关键要抓住全国扩大内需、推进城镇化这样一个重要机遇期。
当前,国家应继续对民族地区做好几件事。第一,进一步加大投资,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路通了,水通了,电通了,对加快发展会起到一个很重要的基础作用;第二,加大对民族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尤其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这几年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投入比其他地区要多一些,现在还应继续加大力度;第三,推进民族地区尤其是边远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建设。民族地区毫无疑问也应该推进城镇化的进程,全国扩大内需、加快城镇化发展会对民族地区形成积极的影响,使其逐步有能力形成自我发展的一些基础;第四,从中长期来看,更重要的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民族地区的教育水准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素质技能。
记者:由于历史及自然等原因,民族地区发展速度一直较慢,但自2007年以来,在国家多项政策的带动下。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西部GDP增长速度已经连续5年超过东部地区,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我注意到您对“增长主义”持批判性的态度,那么,您如何看待民族地区当前的这样一种发展速度?这样的发展态势会持续多久?
迟福林:我先要说明,我不反对发展,反对的是政府增长主义倾向。要发展,毫无疑问增长是发展的基础,问题是不能把增长作为单一的追求目标,不能把增长和发展画等号。比如,破坏资源、造成严重污染的增长,绝不是一种好的发展。所以,在增长的前提下,更需要公平可持续的发展。
我认为,从总体上说,近几年许多地区走的是一条以政府为主导、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以加大投资和项目开发为主要特点的阶段性增长。这种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往往以追求GDP增长速度为首要目标、以扩大投资规模为重要途径、以土地批租和上重化工业项目为突出特点、以资源配置的行政控制和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在带来投资增长过快、投资—消费失衡、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等问题的同时,还造成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的缺位。这种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在民族地区同样存在,但这也是民族地区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问题在于,民族地区应当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走出一条制度性、长期性开发的新路,避免以增长取代发展,以短期取代长期,以经济取代社会,以政府取代市场。
由于民族地区原来经济总量较小,当前呈现出加快发展的局面,一些民族省区GDP增长速度走在全国的前列,我想这样一种态势还会保持几年时间。同时,民族地区的快速发展也正是全国走向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所以应该进一步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政府的转型与改革不到位,很多深层次的市场化改革问题就很难到位
记者:您认为,当前应以政府改革为切入点实现全面改革的突破。那么,从中央到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各级政府应该如何实现自身转型?
迟福林:我们的市场化改革到了现在这一步,政府的转型与改革不到位,很多深层次的市场化改革问题就很难到位。比如说垄断行业和政府相关联。如果政府的改革不到位,那垄断行业的改革就很难破题。这几年的情况也证明这一点。所以,应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向市场放权,推进政府经济管理方式由管微观、管审批、管短期向管宏观、管监管、管中长期转变,在更大程度和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三方面:进一步减少和规范经济领域的行政审批,打破行政垄断,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
二是向社会放权,加快建立利益协商对话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的有效沟通。我认为下面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那就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质和核心是政府管理的创新。面对社会利益主体与利益诉求多元化的总体趋势,尤其是进入微博时代,以行政管控为主的社会管理方式不仅难以实现社会稳定和谐,还容易导致更多的社会矛盾。这就需要政府向社会充分放权,以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反映利益诉求、协调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为“五位一体”的全面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不竭的社会动力源。首先,向社会公益组织放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其次,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走出一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有机结合的新路子;再就是赋予社区更大的自治权,将社区打造为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同时,需要加快建立利益协商对话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的有效沟通,使利益表达与诉求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公共产品。
三是向地方放权,逐步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明确化、法定化、可问责。比如,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继续以经济总量为导向,还是以公共服务为导向?如果继续以GDP总量为导向,那么现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很难调整;如果以公共服务为导向,加大中央对地方一般性的转移支付力度,那么就会把地方政府更多的引导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这样就必须要改变现在的财政税收体制,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税关系。
记者:对于民族地区来说,市场经济发育相对滞后,市场机制不健全以及老百姓的市场意识不强等问题还较突出,那么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迟福林:我前些年就说过,西部大开发的关键就是加快市场化改革。近年来,民族地区在改革开发方面取得很大成效,但同全国尤其是同东部相比,其市场化改革尚有明显差距。比如,非国有经济在工业总增加值中所占的比重还比较低、市场化指数排名还比较靠后、实际利用外资水平比较低等。
民族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化改革的实际进程,这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比如,相当多的审批权仍掌握在政府手里。拿资源价格改革来说,未来主要应该发挥市场在资源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而不是通过审批来形成价格机制。此外,作为民族地区开发主体的企业,特别是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国家要加大扶持的力度。应弘扬企业家精神,形成鼓励企业家生长的制度。实现企业家制度的创新,对于民族地区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走向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关键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记者:推进消费主导的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前转型与改革的一个重点。但对于民族地区的各族老百姓来说,许多人并不是不愿意消费,而是收入低,消费水平不够。您对此如何评价?
迟福林:我认为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走向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既是短期政策的着力点,又是中长期的战略选择。
一方面,当前我国有7亿多农村人口的潜在大市场,城市化正处在一个快速起步的阶段,中低收入群体占的比例还相当大,国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还比较低,因此我国有潜在的消费大市场。如何能够把13亿人口潜在的大市场,转变为现实的大市场,既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目标,也是转变发展方式所要追求的目标,即如何从一个投资大国转变为一个消费大国,这是总体的大目标。
另一方面,由于当前老百姓的收入水平不高,社会福利没有一个可靠的保障,消费能力和消费倾向都不会得到释放,要建设消费大国、形成消费主导是缺少基础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提出要建立一个国民收入导向的发展,即在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应由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现在的关键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报告已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我在今年“两会”上提的一个重要的提案就是“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这个倍增计划不是贫富差距继续扩大基础上的倍增,而是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即在目前大约占总人口23%的基础上,到2020年努力达到40%以上,使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到6亿人左右,从而奠定“橄榄型”社会结构的重要基础。
记者:如何才能实现这种收入的倍增?对民族地区来说是否应当采取一些特别的举措?
迟福林:从总体上来说,到2020年实现收入的倍增,虽然有难度,但我认为问题不大。对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来说,这个问题则更突出一些。
从全国来说,一是过去这些年,我国GDP和公共财政的快速增长,有条件使城乡居民收入和GDP保持同步;二是现在初次分配当中要适当提高比例;三是政府要适当干预,确立每个地区发展水平下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最低工资标准;四是再分配,就是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五是结构性调整,即税制、个税的调整。比如服务业,可以吸纳更多的大学生就业,就可能使得这个领域里产生更多的中等收入者;再比如中小企业也是产生中等收入群体的一个重要的载体,如何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空间很大。
同时,还应进行一些制度性的变革。比如,对于收入低且占人口多数的农民来说,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是有难度的。关键在哪里?在农村土地,就是能不能使土地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一个来源,这就涉及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我呼吁国家尽快把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作为物权,农民作为自己土地的真正的主体,受《物权法》保护,这样就给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奠定了一个最重要的制度保障。
对于民族地区来说,离不开发展、就业、国家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同时还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比如,我在前些年就说过,发展民族地区特色农业,根本问题和主要矛盾就是要解决农民对土地的实际占有关系,并建议民族地区率先示范,把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变为物权。这样,特色农业的发展才有制度化的基础,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要抓住重要机遇期进行制度创新
记者: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城镇化建设,城镇化也成为当前人们热议的一个话题,有人认为城镇化是我国转型发展的一个突破口,也有人认为应顺其自然发展。那么,您如何理解当前的城镇化战略?
迟福林:首先,我认为城镇化的本质就是人口城镇化,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和集聚的一个过程。人口城镇化必然带来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非农产业由农村向城镇转移,比如教育、医疗,城镇的各类服务体系会整合;二是部分农村地域变成了城镇;三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镇化的规模和质量会提高。
其次,为什么要推进城镇化?我概括为“需求、作用、潜力”三方面。
从需求来看,一是我国工业化已经进入中后期阶段,而我国的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国际上,当城镇化率处于30%~70%的时期,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1.3%,正处于加速发展的区间,而且51.3%的数据是按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其中包括了两亿的农民工群体。如果按户籍来算,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二是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的自身发展需求上来了。同时,两亿多农民进入城市,需要在城市住得下、留得住、生活得好,真正成为城市的居民;三是要实现中国梦、实现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就是城乡一体化,就是要以城镇化带动农业现代化。
从作用来看,一是城镇化对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是一个最大的载体。因为只有人口城镇化到了一定阶段,整个城市相关结构,比如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才能够形成,由此使得中国经济实现转型;二是城市当中有更好的教育、医疗服务等,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从条件来看,我国城镇化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因此未来10年至20年,城镇化还有10%~20%的提升空间。
记者: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推进城镇化还面临一些难题,比如户籍制度以及农民进城后的就业及生活保障等问题。同时,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城乡差别也很大。您认为该如何更好地推进城镇化?对民族地区有何建议?
迟福林:的确,把握好城镇化转型与改革的重要机遇期,关键还在于城镇化的制度创新。从总体上看,这不是财力问题,关键在于决心。从当前看,“十二五”时期初步解决有条件农民工市民化的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有望近一两年在发达地区率先取得突破。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城乡土地制度一体化是方向。一方面要尽快剥离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尤其是在农村土地得不到物权保障、不能抵押贷款的情况下,不能硬性要求农民工以放弃土地权利为代价来获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应在符合城乡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的相关制度。
还应看到,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行政力量和经济力量的推动作用都十分重要。对于以往行政主导城镇化的矛盾问题,应在有效发挥行政力量的同时,走经济主导的城镇化发展之路。
我国是一个大国,地域辽阔,区域发展程度、城乡差别、文化习俗等不尽相同,因此,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比如,我这次带来《把海南作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提案。与全国其他省区相比,海南城镇化既有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例如地区间、城乡间的行政体制的束缚和行政区划壁垒;又有其特殊性,例如农垦体制、生态保护、陆海统筹等问题;作为岛屿省份,海南人口少、面积小,易于把全省作为“一个大城市”科学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改革也能够较快在面上推开;海南行政上的省直管县体制也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提供了体制保障。综合各方面因素看,海南有条件成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试点,可为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改革既需要顶层设计,又需要在实践中摸着石头过河
记者:3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您如何评价此次大部制改革?据了解,您在今年年初参加了中央领导同志组织的专家、企业家座谈会。那么,您认为该如何推进机构改革的进程?
迟福林:大部制改革是政府行政或机构改革的一个抓手。它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一种形式,就是强化政府决策的主体地位,能够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这是伴随行政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此次机构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放权,即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地方放权。
我认为,这些年尽管某些重要领域的改革尚不到位,但改革在多方面有重要进展。以改革红利释放发展潜力的氛围和趋势正在形成,各方面对下一步的改革攻坚寄予很大希望。改革一方面需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形成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另一方面面临调整利益关系的复杂问题,有些改革需要再实践再探索,鼓励一些地方先试先行,把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实践中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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