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的本质、结构与功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体制论文,本质论文,结构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中国共产党执政行为的进行遵循如下的内在逻辑:“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执政不是在执政党单独行动中实现的,而是在执政党与社会、国家三方有效互动中实现的。”①而三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进行的,这种制度框架通常称为执政体制。本文基于政治学的分析视角,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体制的本质、结构和功能进行理论探讨,以期推动党的执政体制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基础理论支撑,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和实效性。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的本质
政党、国家和社会或者说政党、政府和民众构成现代民主政治的三大要素。在民主政治的运作过程中,对不同的政治主体来说,政治活动的含义和内容不同。如果以执政党为主体和起点,政治行为的主要内容就是执政;如果以政府为主体和起点,政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行政;如果以社会为主体和起点,政治行为的主要内容就是参政。一个完整的民主政治的运作过程是由执政党的执政、政府的行政和社会的参政共同构成的政治行为系统。自然,对于执政党来说,其所处于其中的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也可以称作执政制度和体制。在一个民族国家范围内,“基本政治制度和作为其实现形式的政治体制”②,共同构成了执政党执政的制度和体制框架。在特定的执政模式中,执政党、政府和社会是具有不同职能和权力的政治行为主体。各政治主体的职能规定了其权力运作的基本方向和任务。执政制度和体制的本质是对执政党、政府和社会权力关系的一种规范,而这种对权力关系的规范决定着各行为主体权力的运作界限和方式。在民主政治的运作框架中,对政治主体权力和职能的规范是民主政治良性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权力关系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普遍的关系。“任何社会的存在均意味着一定社会权力网络系统的存在。权力网络系统是维持和调控整个社会存在的必要条件。”③政治权力网络是社会权力网络系统的核心部分,政治权力网络是由各种不同的政治行为主体之间的政治关系交织而成。“所谓政治关系,是指各种政治主体在组织或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过程中形成的,以特定的政治权力和政治利益分配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政治关系可以从现象和本质两个维度去理解。从现象上看,“政治关系表现为一种权力关系,即权力施加者与权力接受者之间的关系”。从本质上看,“政治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则是一种利益关系,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政治主体之间在各种利益上的对立统一关系,各种利益关系便构成了政治关系形成的原因。”④利益是政治关系的实质,对权力关系的规范本质上是对利益关系的规范。“政治制度主要蕴含权力的产生基础和分配方式,确定各种利益群体在社会权力体系中的地位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行使权力的合法原则、程序和机制,对越轨、违法行为的制裁以及社会对外关系等。”⑤政治制度是政治生活规范化的保障,政治制度一旦形成便成为规范政治实体权力运行的外在约束力量。
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体制中处于领导党和执政党的双重角色地位,因此中国共产党相应具有领导权和执政权两种权力,两种权力具有不同的职能、性质和来源。领导权是指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政治影响力和道德感召力,其来于党的目标、纲领、宗旨的感染力等;执政权是指政党组织及其成员对国家政权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其来源于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并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确认。所谓的政府权力就是指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在内的国家公共权力。社会权力即社会主体以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对社会的支配力,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人、财、物、资本、信息、科技等)与精神资源(思想文化、道德习俗、社会舆论、合乎历史正义的法外权利等等),还包括各种社会群体(民族、阶级、阶层、各种利益群体等等)、社会组织(政党、工会、妇女会、青年会、企业事业组织、各种行业协会等等)、社会势力(宗教、宗族、帮会等等)对社会的影响力。这些社会资源可以形成某种统治社会、支配社会进而左右国家权力的巨大力量。社会权力也称为人民的权力。社会作为政党和政府产生的“母体”,“是一切权利与权力的原始的和最终的根源”。社会与社会权力先于国家与国家权力、政党与政党权力而产生,后二者都是社会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应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从最根本上说,政党权力、政府权力和社会权力都来源于社会权利,三种权力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和实现社会权利的手段和工具。⑥从理论上说,任何一种权力都不是绝对的,任何一种权力都有其活动的范围、作用的对象和应有的功能。在执政体制中,政党、政府和社会三者的职能定位不同,由此决定三者权力的范围、对象与功能不同。政党执政活动顺利进行的一个前提是必须合理合法地界定党权、政权与社会权力(民权)的职能及其作用的界限,而这正是执政体制的功能和作用所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体制的本质就是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国家政权、社会权力等各种权力结构的制度化安排。
二、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的构成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体制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政权和社会之间所形成的权力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制度框架。从其内在构成上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体制包括党内体制、党政体制和党社体制。
党内体制。中国共产党的党内体制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权力和利益关系制度结构,它包括党员个体之间的权力关系(含党员、干部和领袖之间的权力关系等等)、党员与组织的关系、党内组织结构之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奉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因此,党内权力关系结构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构建起来的。“党内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它反映党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反映党的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反映党员个人与党的整体的关系,反映党的中央、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群众的关系。”⑦因此,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把民主与集中的长处结合在一起同时又能“防止个人专断和各自为政这两方面的弊端。”⑧
鉴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的领导地位,党内权力和利益关系结构在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中占有核心地位。党内体制对于党政体制和党社体制具有巨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中国共产党“是新国家和新政府的缔造者,它在缔造这个国家和政府的时候已经把自己的意志、组织模式和管理原则赋予这个缔造物。”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机构中和社会各组织中建立了庞大的党自身组织网络,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通过党自身的组织网络来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党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内的许多关系同时具有党内关系的性质;党通过党的组织网络把整个社会整合成为一个有机体,成为被党组织化的社会。于是党与社会的关系,同样具有党内关系的性质,这样就逐渐形成了现实中存在的执政党、国家与社会三位一体的体制格局。
党政体制。党政体制就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家政权机关的权力结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其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组建起来的,“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⑩组建政权机关后,中国共产党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选派优秀的党员,代表党直接掌握国家政权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各项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力。中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的载体,其他国家政权机关诸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的监督对它负责并向它报告工作。因此,从宪法的规定上说,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所要处理好的党政关系主要就是党与人民代表大会以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的关系。
在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中,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还应该包括中国共产党与政协的关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场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现形式。中国的八大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各民主党派既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它们是参政党。毛泽东曾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共产党人“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11)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与,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亲密合作,是这一执政体制的鲜明特点。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就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等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协商,以求取得共识,使得各方面利益不断协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适合中国具体国情并具有历史合理性的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的积极意义,在于避免多党制的竞争状态,避免发展中国家本来就非常有限的社会资源的不必要浪费;有利于各个党派齐心协力,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在决策优化、利益整合、民主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民主功能,推动执政党社会整合功能的充分发挥。
党社体制。政党与社会在广义上指政党与社会各阶级、阶层和集团的关系,在狭义上是指政党与各种社会组织的关系。中国共产党首先是无产阶级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本质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党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不仅仅需要民主形式的代表机构,而且需要建立由群众自己从下面来全面管理国家的制度,让群众有效地参加各方面的生活,让群众在管理国家中起积极的作用。”(12)在现代民主社会,政党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工具,因而民主政治需要政党来主导和推动。“现代民主完全是建立在政党之上的;民主原则应用得越彻底,政党就越重要。”(13)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意,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权力结构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巨大主导和推动力量。中国共产党应该利用自身的巨大政治权威,为社会各阶级、阶层创造井然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实现党社关系和谐化,社会内部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和谐化;培育社会的各类政治组织、社会组织、群众团体组织和自治组织,使整个社会运行充满生机与活力,并充分发挥各社会群众团体在利益表达、协调与整合中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党的社会工作体系,使其成为党联系、协调、团结社会的重要基点。
三、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的功能
从根本上说,执政活动能否正常进行以及其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和体制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这种科学合理的体制是形成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的前提。如果执政体制缺乏科学性,就会降低执政效率,引发执政活动中不必要的扯皮和摩擦,加大执政的成本。这实际上说的是执政体制的功能问题。总的说来,执政体制具有角色定位、制约规范和资源配置三种主要的功能。
角色定位。执政体制的首要功能就是对执政党组织、国家政权组织和社会组织三者权能的合理定位。合理定位的目的就是理顺关系。按照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按照三要素内在本质的必然联系,把三要素的位置固定在其应该处于的位置上。定位不准确,关系必然难以理顺。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党政关系不顺的现象,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现行的体制没有对执政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组织的权力与职能进行准确合理的定位。这是产生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总根源。要从根本上理顺党政关系,必须从法律上、制度安排上对其进行合理的角色和功能定位。定位准确,关系自然就理顺了。因此,执政体制的首要功能就是以法律化和制度化的形式确定执政党、国家政权和社会在民主政治框架中的角色定位。这种角色定位的具体表现就是对执政党、政府和社会职能的合理分工、权力的合理配置以及对其利益和责任的明确规定。(14)从法律和制度上明确规定政党、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和职能、利益与责任,使三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力,享受应该得到的利益,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相互作用中实现有效互动,达到功能互补。而且这种明确定位还能避免政治主体特别是执政党和政府在政治运行过程中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准确定位是三者形成良性互动机制的前提。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体制顺,机制灵”,“体制不顺,机制不灵”。理想的执政体制应该是充分实现“政党与社会关系顺,政党与国家关系顺,国家与社会关系顺”的制度安排。
制约规范。在一个复杂的社会里,如果没有政治制度,政治就会无秩序。正如亨庭顿所说,“凡多样性和复杂程度高的社会,如果不创建一种由各种社会力量促其诞生,而又在某种程度上独立于这些社会力量存在的政治体制,单纯一种社会力量不可能实行统治,更谈不上建立一个共同体。”“社会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体制,也就没有界定和实现其共同利益的手段。”(15)在由制度化所产生的稳定的权力结构中,制度和作为其具体实现形式的体制成为制约和规范包括执政党在内的各政治主体运行的轨道。执政体制,就是指用以规范执政行为的制度体系,“制度的重要性就在于各权力主体有了行动的准则和规范,知道哪些是自己权力范围内的事,哪些是权力范围之外的事,权力界限明确。对政治体系而言,制度保证了政治生活的有序进行。”(16)如果制度通过法律规范来确定,就形成了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制度的最高形式。现代社会,权力分配的最基本的制度保障是宪法,它明确规定了各权力主体的权力范围和活动边界。执政体制一旦形成,便成为具有相对稳定性并独立于执政主体的客观存在物,一方面成为执政党通过组织公共权力进行执政活动的各种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另一方面,它对包括执政党在内的各种政治实体的活动范围、活动方向和活动方式产生一种客观化的规范和制约作用。政党的执政行为是通过执政党与国家政权、与社会的合作来实现的。合作与冲突是对立统一的,有合作必然有冲突,但是只有把冲突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才能产生合作,政治制度具有限制冲突的功能。“人类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冲突与合作。合作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合作才有稳定、秩序,才有发展。合作需要条件和规则,规则是在长期的博弈中、合作中形成的,共识的规则是长期合作的契约、团结的基础。政治主体之间、执政主体和其他政治行为体之间的关系也是冲突与合作的对立统一关系,政治规则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变政治制度内的冲突为合作和团结,把冲突限制在政治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17)政治主体的活动必须依据相关制度的轨道进行,在这种制度规范中,政党有序执政,政府有序行政,社会有序参政,否则就会导致整个政治生活的混乱和无序。任何执政行为都无法在混乱和无序中实现。“在现代政治运作过程中,制度化是衡量政治发展程度的核心标准。一个政治体系的制度化水平高低,往往就代表着该政治体系的建设水平,反映着各种政治实体在政治体系中运作的可能状态、规范程度、稳定性质、公正公平和认同情形。”(18)执政体制就是执政党组织、国家政权组织和社会组织之间权力关系的制度化,是执政党执政行为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基础和保障。
资源配置。民主政治的运行需要各种政治资源的支撑,政治资源主要就是各种政治主体所具有的政治能量。合理的体制是一个能使各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的体制,而执政体制既是社会政治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对其他政治资源的配置与使用起着根本性的影响和支配作用。一个合理、完备的体制框架能够涵盖多元政治主体,把各种政治主体作为资源整合和吸纳进一个法定的政治权力结构中,以此同化各种政治主体及其能量,实现政治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这样就能保证各政治主体在法定的制度框架中其中寻求到自己的准确定位,从而使各政治主体在统一的轨道上“各行其道,各守其份,各尽其职”,在统一的结构体系中沿着合法、有序的轨道实现其功能,释放其能量。这就化解了体制外政治参与对政治系统带来的压力,并把这种压力转化为政治发展的资源和动力,从而避免了政治参与对政治秩序稳定的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从而使执政党的执政行为能够顺利进行,并且实现可持续执政。
综上所述,执政体制就是执政党、政府和社会三者权力和利益的关系结构,是对政党、政府和社会三要素之间职能、权力、利益的定位,执政体制决定了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生成和发展的空间。合理的执政体制明确规定执政党、政府与社会的职能与权限,避免在执政过程中出现政治权力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从根本上避免执政活动中出现的扯皮摩擦等能力内耗。因此,对于政党执政来说,执政活动能否正常进行以及其效率如何、效果如何,首先取决于体制安排和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完备性,以及在此基础上机制运转得灵活性和高效性。党的执政能力与执政体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备性及其运行的高效性成正相关。而衡量体制安排和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主要是看这种体制是否如实地反映了各执政要素之间内在的本质的政治关系。
注释:
①林尚立:《执政的逻辑:政党、国家与社会》,载刘建军、陈超群主编:《执政的逻辑:政党、国家与社会》(复旦政治学评论第3辑),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
②王贵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之路》,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0页。
③施雪华:《政党政治》,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5页。
④杨宏山:《当代中国政治关系》,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16页。
⑤洋龙、移山:《政治制度功能论》,《发展论坛》1995年第12期。
⑥郭道晖:《论社会权力与法治社会》,《中外法学》2002年第2期。
⑦《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59页。
⑧蒋秋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学海》2000年第5期。
⑨陈明明:《现代化进程中政党的集权结构和领导体制的变迁》,《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6期。
⑩《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7页。
(11)《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9、810页。
(12)[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155页。
(13)王邦佐、谢岳:《政党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演展逻辑》,《政治与法律》2001年第3期。
(14)王长江:《中国政治文明视野下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13-220页。
(15)[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10、26页。
(16)谢岳:《中国共产党与权力总量》,《学习与探索》2002年第4期。
(17)李元书、李宏宇:《论政治制度的要素结构》,《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6期。
(18)任剑涛:《制度的力量才是最强有力的》,《南方日报》200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