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穆之,中国人权研究主席:如何看待中国的人权_民主制度论文

朱穆之,中国人权研究主席:如何看待中国的人权_民主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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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朱穆之在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就中国的人权状况及国外关注的几个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现将谈话内容刊出。

问:请问中国在人权问题上持什么立场?中国是否存在西方传媒所说的违反人权的现象?

答:关于中国的人权立场问题,中国领导人的讲话以及中国政府发表的白皮书已阐明了。我想就我们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分歧最严重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一个问题是中国是否尊重人权。美国等西方国家认为中国是蔑视人权、人权状况非常糟糕的国家。我们认为,长期身受没有人权之苦的中国人民最珍视人权,而且在维护和促进人权方面取得了非常巨大的成绩。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牺牲流血,付出了无数的生命,为的就是争取国家独立的国权和人民享有充分的人权。争国权也是争人权,没有国权、独立权,就谈不上人权。新中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独立的人民对人权的最大、最迫切的要求是衣食温饱、解决生存权。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基本解决了占世界22%的人口的温饱。这一成就是难能可贵的。 第二个问题是中国是否有民主的问题。我们认为,中国人民十分重视民主,现在中国人民当家作主,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但美国等西方国家认为中国是个专制国家,人民没有民主权利。有一个流行的说法是,“中国经济发展,但政治不民主”。什么叫民主?民主可以有许多种定义,但有一点应该是不容否定的,就是必须遵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和要求办事,这才是真民主。从这一点来看,中国革命和建设,都体现了大多数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中国绝大多数人民最大、最迫切的要求是什么?如前所述,一个独立权,一个生存权。现在中国政治上安定团结,经济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国力大大增强,国际地位日益提高,这不就是实现了中国广大人民的要求和愿望吗!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障人民按照自己的意见去决定和实现国家的大政方针,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国之所以有今天,就是执行了历次人代会决定的大政方针的结果。国外有许多人很奇怪,中国共产党怎么能领导人民打败比自己强大得不知多少倍的敌人,取得革命的胜利?怎么能够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实现持续蓬勃的发展,取得令世界惊奇的成就?我认为,就在于坚持民主。只有民主才能保证制定符合广大人民要求的政策,也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人民为实现自己的要求,怎么能不全身心地投入斗争和建设中去呢?反过来说,如果中国专制,违反人民的意志,人民受到压制,愤愤不满,精神萎靡,还会有积极性吗?能够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吗?

第三,西方国家跟我们的看法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分歧?我看有立场、观点不同的问题。比如美国就认为人权就是政治权、公民权,不承认有其他如经济权利等等,更不承认有什么生存权。美国是世界上首富,但它可以听任成千上万的人冻饿街头,无家可归,甚至每年都有冻死者。这就说明了美国根本不关心人民的生存权。我们认为人权不仅是公民权、政治权,而且包括生存权、经济权、社会文化权等等。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首要是生存权、发展权。没有生存、发展权就不可能有其他人权。现在不少发展中国家持有与我们相同或相似的主张,甚至西方一些人士也赞同我们的看法。

就政治权利来说,美国等认为只有他们的模式,也就是多党竞选、三权分立、两院制才是民主,其他都不是民主。我们认为由于各国的历史、社会制度、经济发展和文化传统的不同,不可能有完全一样的模式。究竟民主不民主,最终要看是不是真的遵照大多数人的意旨来办事、并且确实能为人民谋得最大的利益。但美国并不很重视这一点。美国对中国进行评判的标准是能推翻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就民主,否则就不民主,是专制。江泽民主席曾在对外宾讲话中精辟指出,西方一些国家所关心的不是广大中国人民的福祉,而是极少数企图颠覆政府、危害国家的人。

第四,我们与西方有如此大的分歧,还有一个是否尊重事实的问题。考察、评价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应该根据事实,实事求是。所谓尊重事实,既要从纵向看,即从历史发展角度看,看是进步、停滞还是倒退了,而不应该只看一时的情况;也要从横向看,也就是从全局来看,看成绩是主要的还是缺点、错误是主要的,或者说,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不是解决了,还是只解决了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甚至是情况更严重了。这就不能仅就一事来评价。不能说中国人权状况已十全十美,但人民最主要、最迫切的要求,也就是生存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了,而且生活还在继续迅速改善。

美国等一些国家根本不顾这些事实。如美国国务院每年发表的人权报告,还有“人权观察”等非政府组织发表的报告都攻击中国,对于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根本一字不提,只罗列一些个别人、个别事,断言中国人权糟透了,是“人间地狱”。我们很重视调查他们提到的事情,发现其中基本是夸大的、歪曲的、道听途说的,有的纯属捏造。如,“人权观察”的报告说有个叫郭海峰的被判刑是因为他是持不同政见者、是政治犯。经过我们了解,这个人被判刑是因为他以许多手段诱骗、奸淫了6名妇女,证据确凿。还有西藏问题,这是在国外闹得很凶的问题。西藏过去在达赖统治下是个比欧洲中世纪更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农奴制社会,95%的人是农奴或奴隶,属于5%农奴主所有。农奴主可以把农奴转让、买卖或用于抵债。农奴主甚至可以私自判刑,直至处死。旧西藏的刑罚非常残忍,包括剁手、剁脚、挖眼、杀头、剥皮。达赖喇嘛是最大的农奴主,他做法事时需要提供人的血、肠子,包括整张的人皮。这都有许多实物和文件为证。现在西藏再没有农奴了,人民都有了公民权、政治权,生活有了巨大改善。西方一些国家把过去的西藏描写成“人间乐园”、现在的西藏是“人间地狱”,把达赖喇嘛这个最大、最残暴的农奴主说成是最慈悲的善良的救世主。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是非颠倒。

中国的人权状况究竟如何,中国广大人民最清楚。为什么美国等不去问问中国广大的人民呢?西方一些人既不了解中国实际情况,又不去问中国广大人民,他们只是听信那些极少数背叛祖国的人、制造移植死刑犯器官谣言的吴弘达或制造残害福利院婴儿谎言的张淑云及分裂分子如达赖喇嘛等人的话。中国有句成语,叫“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西方有些人就是专门用树叶去遮别人的眼睛。

第五,中国是不是有违反人权的问题。可以说世界上现在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是十全十美的。中国也存在许多不能令人满意的问题,离我们希望的充分享有人权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比如中国还有580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比如拐卖妇女、儿童问题,一些私营或外资企业违反劳动法,限制工人人身自由、搜身、超时劳动的问题等。又如有些违法乱纪者打击报复揭发者,司法人员非法拘捕、虐待犯人等。这些现象恐怕每个国家都存在,应该说中国并不是最严重的。问题在于政府如何对待?是坚决反对、制止,还是听任?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这些违反人权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近年来我国不断健全法制,最近人代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就是突出的例子。原来的《刑法》190多条,现增到450多条。我国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普遍进行廉政肃贪斗争。这些都直接与维护人权有关。这次人代会上检察长张思卿做报告说,去年立案侦查的关于渎职、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大案有4864件。检察机关重视保护犯罪嫌疑人以及服刑人犯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办了司法、检查人员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私放罪犯等犯罪案件。这些都说明政府是非常严肃地对待违反人权的行为的。

在维护人权的问题上,中国还有一个与其他国家不同、有特色的地方。就是在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努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前不久,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提供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改善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等等。这些都跟促进人权直接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特别强调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道德建设的核心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中包括尊重人、关心人,热爱集体,帮助贫困,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等。为此在全国展开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先进典型的活动,号召全国人民参加“扶贫工程”,解决5800万人的温饱问题;参加“希望工程”,帮助失学儿童入学;参加“幸福工程”,帮助有困难的母亲。

这些说明,中国政府为解决人权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克服各种违反人权的现象作出了切实的努力,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尽管中国在人权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广大人民还是比较满意的,对政府作出的努力是肯定的。

概括起来说,正确评价中国的人权状况,我认为应该是三句话:取得了伟大的成绩;还有不少问题;正在努力改善。但美国等只讲一句话,问题严重。这是不公正的。

第六,对于每一个国家如何改善人权状况,我们认为应由每个国家自己去决定。除发生侵犯其他国家利益或发生侵略、危及世界安全的情况下,别国不应横加干涉。各国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信仰等等不同,只有各国的人民最了解本国的情况,最容易找到切实可行的改进办法。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政治体制,采取什么政策,这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别国无权干涉。

现在,一些国家不仅对别国的人权状况任意指责,而且强调别国照抄它的模式、执行它提出的要求,否则就要加以制裁等等。实际上,这种要求是根本不符合别国的客观实际和人民意旨的。如果真的照此办理,必然要引起混乱,招来损失,造成严重恶果。而这些国家对此可以毫不负责,而且可能正是他们要达到的目的。

一些国家为了给利用人权干涉别国内政制造理论根据,提出人权高于主权。且不说这个理论本身就是荒谬的,实际做的结果会是怎样呢?能够借口人权“高于”别国主权的只能是强国、大国,至于弱国、小国,即使看到强国、大国犯下了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能“高于”这些国家的主权,进行干涉、加以制裁吗?美国侵犯人权的状况还不严重吗?种族歧视到现在仍严重存在,如洛杉矶暴乱,许多黑人教堂被白人种族歧视者烧掉等等,哪个弱小国家能够不顾美国的主权去干涉它呢?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发展中国家、弱国、小国总是作为被告受审判,而高居审判台的都是西方发达国家。美国、欧洲一些国家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搞反华提案已连续七次都失败了。中国有句成语,“事不过三”,现在已一倍多了,但它还未必会死心。这样做会有什么结果呢?它就不愿意检查一下自己,为什么七次都失败了?这说明它无理、不公正,多数国家站在中国一边。西方为了解脱其失败,有一种说法,说中国对一些国家施加压力,所以都站在中国一边。但中国能比美国有钱有势吗?美国等对中国的攻击,只更加暴露了它蛮横无理,搞强权政治的真面目,在国际上必然更加孤立,更加激起中国人民的愤慨。中国过去遭受帝国主义够多的屈辱,但中国人民不屈服。现在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还会忍受这样的屈辱吗?

当然,这并不是说各国对于人权问题都一律回避、不闻不问。相互之间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自然的,应该采取平等对话的方法,以增进相互了解,相互取长补短,相互促进。而不应横加指责,威胁制裁,进行对抗。这种做法不利于促进人权,只利于推行霸权。

问:中国在对待死刑问题上的态度如何?是否准备取消死刑?

答:中国现在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保留死刑,但对死刑在法律上作了极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

中国历来对判处死刑十分慎重。毛泽东说过,脑袋掉了是不能再长出来的。另外,我们还认为人是可以改造的。只要还有改造的可能,就要力争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的新人,使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因此主张尽可能不杀或少杀。过去,我们就没有杀伪满洲国皇帝,也没有杀国民党的许多大战犯,而是把他们都改造过来,有的还成为政协委员、国家干部。

但是也不能一个不杀。对于那些罪大恶极、不可改造的凶犯,不杀不能平民愤,也不利于警戒其他人。杀也是一种教育,杀一儆百。比如日本军官在攻占南京时搞大屠杀,有两个军官进行杀人比赛,每人都杀了一百多人,当时日本报纸还刊登了新闻和照片加以颂扬,对这种人该杀不该杀?纽伦堡和东京军事法庭对德、日大战犯判处死刑,大快人心。对这种人该杀不该杀?前一时期有消息说,比利时的一个杀人犯奸淫、杀害了几十名少女。不知道是不是判他死刑了。这种人该杀不该杀?为什么要留着他们?这些人已经失去人性,成了野兽。中国有个寓言叫“东郭先生”,和伊索寓言中“农夫与蛇”的故事类似。对像狼和蛇一样的人仁慈,就是对人的残忍。

当然,各国的情况不同,也许有的国家具备了废除死刑的条件。但是就中国来说,将来也许有可能,现在及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有这种可能。是否废除死刑,最根本的要看是否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的安全和利益,是否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的人权。我看,中国绝大多数的人会赞成在当前中国的情况下不杀不利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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