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水库管理站 浙江金华 321000
摘要:县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机构是近几年才逐渐建立,按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级管理范围和内容,县级质量监督主要是针对小型工程,而现有的规范、规程都是针对大中型工程,小型工程是参照执行,如何做好县级对受监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是一项新课题。本文介绍了近几年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浅谈了如何更好地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体会。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
1、金华市婺城区质监机构及质量监督基本情况
婺城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8年9月设立,为区水务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质监站成立后无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全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局各职能科室承担, 2013年6月局有关科室职能调整后,才设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人员为3人(2015年10月新招1人),承担全区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从2013年6月至2015年底,婺城区质监站各类受监工程共有29个。其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6座{小(1)型1座、小(2)15座},按坝型分:土坝14座、重力坝2座;河道堤防工程9处,全部为4级堤坝,其中省重点工程1处;电站工程2处(总装机4180 kw);金华市婺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子项目19个)和2015年度(子项目18个)建设项目2个。上述工程总投资3.87亿元。
2、我国现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及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水利部、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对贯彻执行国家、水利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情况进行检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3、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我区的质监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水利部、省有关质量监督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婺城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制度和质监工作程序,对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做法如下:一是进行质量监督工作交底。质监人员在会上对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程序和主要内容、质量事故处理等有关要求、程序及工程质量监督的到位点进行交底,要求各参建单位各负其职,把好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关。二是对项目法人上报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审核确认,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好“三检制”,监理单位及时复核签证,各参建单位及时填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如实办理自检(评)、复检(评)手续,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有关资料的分类和汇总工作。同时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计划,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监督计划。三是质监人员参加项目法人(监理)主持的工程技术交底会,了解开工前技术交底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有针对性;设计单位是否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明确施工中设计方面的质量控制要点,解决与会单位代表提出的疑问,并从质量监督角度提出要求和监督意见;四是对各参建单位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运行是否正常,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理和施工单位人员到位、职责履行、制度执行等情况,并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等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五是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根据各个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抽查,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防护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技术标准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与安全问题后,及时以书面方式发出质量监督活动联系单或整改通知单,要求项目法人及时组织整改,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六是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中实行第三方检测,对受监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承担。为了确保质量检测结果可靠、科学,检测单位在参建各方的见证下从工地现场取样。检测单位对取样样品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协调参建各方商讨处理方案并及时处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七是列席主体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列席部分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提出质量监督的意见,对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进行核备;在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分别提交工程质量阶段评价意见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八是积极探索非开挖水平定向钻进技术在涵管改造中如何进行质量控制。主要监督好非开挖水平定向钻进施工中定向钻导向成孔的走向基本符合设计,管线从进水口到出口为一斜线,且定向钻导向成孔在基岩内并符合设计要求,涵管(PE管)安装回拖之后必须进行压水试验,验证管道安装施工质量,对露在管道外面涵管(PE管)的用砼外包,保护好涵管。
4、质量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级管理范围和内容,县级的质量监督工程相对较小、质量等级低,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也只是近6至10年,而现有的规范、规程都是针对大中型工程,小型工程是参照执行,如何做好受监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是近年来的新课题。加上组建不久的质监机构人员少,质监项目小、散、多,工作量大,对做好质监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在质监工作中存在如下问题:1、管理体制不顺,质监人员为混岗编制(全部借用),队伍存在不稳定性,且质监人员少,监督任务重(质监人员3人、每年受监项目约15个),工程质量监督有时不能及时到位。2、质监人员专业单一,监督人员能力与监督工作要求有差距,由于质量监督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这几年都未开展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检测。3、少数工程存在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影响工程质量。4、由于目前水利工程多,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及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一是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水平能力较低,由于县级负责监督的工程项目投资相对较小或子项目多且很分散(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企业组建的施工项目部业务能力相对较差或管理不到位,而组建的施工班组有的是临时拚凑,业务更差;二是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也是相对较差,个别监理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对工程监理形同虚设;三是有的项目法人是由乡镇组建的,在工程质量管理和业务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为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更加艰巨。
5、质量监督工作的体会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水利工程质量,同时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投资的增加,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督的任务更重,还有新技术不断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能力的提升有更高要求。“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了使水利工程建设能达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综合要求,体会到必需在新常态下,不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能力建设,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5.1加强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能力的建设。
一是加强项目法人质量管理能力的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是集法律、法规、政策、专业技术等综合的工作,首先应做好项目法人的组建及人员的配备,项目法人组成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等综合素质因素,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为此,选用责任心强、职业道德好、熟悉工程建设方面法规、专业技术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这是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组织保证;其次项目法人应落实内部分工,职责到人,并建立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第三按照的职责分工对照法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严格管理,把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是择优选择施工和监理单位,尤其是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在于施工企业,施工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只有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有很强的质量意识,才会有高标准的要求和行动,才能把质量意识渗透到工程建设的每道工序中、每个工种,并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属技术服务型,监理部的总监、监理人员若熟练掌握专业技术标准、规范、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且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恪守职业道德,才能胜任赋予监理的职责,控制好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及投资,才能为工程建设管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5.2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并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工程建设质量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行政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工作,质监机构人员配备的合理与否及监督人员素质的高低,是搞好质量监督工作的基础,对质量监督的效果影响很大。现国家正在执行加大投资水利基础设施的方针政策,在这种新常态下,应积极争取增加质监机构人员,合理配备质监人员,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使质量监督工作有组织保证,同时要加强组织质监人员对水利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等学习,特别是水利部颁布的新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以及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学习消化,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综合素质。使质监人员熟悉有关法规、规程、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并正确了解设计意图,卓有成效地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5.3加强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重大意义的宣传,积极做好角色转换,依法依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根据中央及省的要求,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重大意义,并切实落实2015年浙江省提出的“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行政执法,强化工程质量、资金和安全监管”的要求和按省质监中心质量监督转变为工程建设与安全行政执法的实施计划(部署),积极做好角色转换,完善或健全质量监督工作制度,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完善监督手段和措施,并开展社会监督。以执法方式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并细化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或诚信建设制度,对不良行为现象加强检查收集并上报后依规公告,依法依规惩戒对不良行为累教不改的工程管理质量主体,使各参建单位管理主体行为向有利于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方面转变,促进婺城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有较大的提升。
论文作者:张益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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