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研究方法概论[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概论论文,音乐教育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学研究是知识的来源
研究,在许多音乐教育者看来,是一种仅仅发生在高等院校的小范围的深奥活动。这种看法限制了音乐教育者在音乐教育决策和对音乐学习过程的理解中可以利用的大量信息来源。哲学家们通常认为,知识的来源有三种方式:传统,或说对权威的依附;个人经验以及系统的研究。在实践中,研究的结果则较少用于音乐教育的方法和材料方面的开发。当音乐教师面临教学的各种选择时,例如怎样传授拍子的概念,他们所参考的,往往是他们过去的习惯,经验丰富的同事的做法,他们在校受教育时所学的东西,或者是某些知名实践家的最新经验。对研究刊物,音乐教师则较少求助。由于科学研究结果在音乐教育实践的决策和深入了解音乐学习过程的本质中的确能够起到革新或革命的作用,所以,对于音乐教育者来说,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就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的观点是:科学研究是音乐教师在教学实践面临决择时可利用的一种知识来源。
传统
在音乐教育工作中,传统往往被用来作为音乐教育实践的依据:“为什么用此法?”——“因为从来如此。”在音乐教育实践中,以传统为依据进行决策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例如,器乐教学从小学五年级起步,幼童学唱动物歌曲,音乐会以热烈的进行曲告终。在决策中,单纯依赖传统的问题在于,某传统在其形成时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如今可能已不复存在了。在过去,儿童学习木管乐器和弦乐器晚于学键盘乐器,是出于儿童身体发展与乐器尺寸不相适应的考虑。而今,各种不同尺寸的弦乐器却早已问世。这样,弦乐器的学习早期不宜的原因,即此传统之所以形成的条件就随之消失了。
权威
无论一位作为个体音乐教师所追随的教学方法是奥尔夫(Orff)、柯达伊(Kodaly)还是铃木(Suzuki),在作为群体的音乐教师中间的确存在面临教学决策时大量依赖权威的现象。培养表演艺术和发展音乐技能的过程,几乎全然是以权威的观点作为基础的。其表现最明显的例子,是音乐表演艺术家的简历——从师何人以及该师又从师哪一位大师。在音乐教育专业学会的会议上,通常会安排某种成功的教学技术的示范。尽管此类音乐教学材料和过程的共享活动是改进音乐教学的一种途径,然而在大多数情形下,这种示范内容对示范者来说可能是成功的,但这并不意味它在其他音乐教师那里同样适用。应当承认,许多音乐教育权威的确有着音乐教育的不少好方法、新观念,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这些方法和观念必须在系统的研究中得以检验。
个人经验
离开个人经验,音乐教师则难以取得成功。不错,最有前途的教师往往是那些善于感受教学进程中成败因素并善于做出相应调整的教师。然而,人的经验是有限的,尤其是在人们认为这些个人经验覆盖了事物发展的所有可能性时,这种经验还可能成为人们的知识的误导来源。这种用有限的个人经验取代教育科学的例子,甚至在高校音乐教学方法课程中都时有发生:的确有一些音乐教学法教师是用个人经验向天真的学生讲授教学方法的。这些教授所用的教学内容,仅仅是他们一度在中小学的教学经验的回忆录。在尊重音乐教育科学研究的人们看来,此现象令人心碎。在音乐教育学课程中,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应该提倡的,是善于对不同音乐教育策略及其研究成果之优劣进行比较、鉴别和评价的态度。
科学研究
对音乐教育中各种问题的系统考察,是音乐教师中最受忽视的一种知识来源。理想的系统研究往往是客观的。只有就音乐教育的各种问题展开客观的系统审视和考察,音乐教育者才能在决策时少犯错误,少走弯路。尽管科学研究很少对音乐教学的实践做出完整的回答,但采纳这些研究的结果,加上其他知识的来源,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音乐教育的效率。
科学研究是系统的知识
音乐教育研究并不全是发生在音乐课堂或集中于音乐教学的直接应用的。由于科学研究的对象常集中于相对孤立的课题,所以有人批评研究的对象过于狭隘,难以应用于音乐教育实践。在系统的研究中,研究者有时必须把研究集中在某一较小的、较狭的课题上,以便周密地考察该课题的关键所在。有时,研究者试图了解似乎与音乐课堂发生遥远联系的一些变量之间的关系。由一项研究中所产生的新知识必须与该领域的其他知识相联系。科学研究中,极少存在与其他研究不相关的独立存在的研究项目。任何研究必须与其前后的研究相联系,并在研究报告中表述之。只有理解研究的这种前后联系,研究的应用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从研究的前后发展状况和多项研究看问题,才能形成有关某课题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或定理。上述这些要求,是音乐教师在力图改进其音乐教育方案中有效获得信息和使用信息的基本要求。
为了理解音乐教与学的过程,必须建立一些一般性规则。然后,确定它们应用于哪些音乐学习情境之中。诸如音乐成就、音乐才能、审美经验、自我实现和音乐趣味之类的概念可能有助于音乐教育者考虑在各种音乐学习情境中的应用。但是,在使用这类术语时,研究者常遇到的困难是,对这些术语的含义缺乏统一的意见。为避免这一困难,研究者力图给它们赋以精确的界定。定义的精确性,对理解研究项目的结果是很重要的。例如,所谓“音乐成就”可以指多种可能的音乐教学成果。而出于研究的目的,就必须对其加以更狭义的界定。例如,就音乐表演而言,所谓良好的成就,可以把表演的错音限制在若干数量之内,并要求节奏的准确和良好的音色。在解释和应用一项研究的结果时,必须注意研究对 问题的界定。研究者经常使用“操作性定义”使概念性定义具体化。操作性定义,把概念在可测量或可观察的条件下予以界定。例如,就前例而言,音乐表演成就可以操作性地界定为一组评判者使用某种音色或某种音高准确性量表而评定的某种分数。这种定义便于研究结果在音乐教育实践者手里得以操作和应用。随着时间和许许多多有关“音乐成就”研究的积累,便可能形成有关此现象的一般性的规则。
模式
为了深刻理解一项特定的研究,需要了解与之有关的、更为广义的背景。这种广义的背景,常用某些模式或说概念框架来表述。它们所提供的,是为研究者和研究的解释者对具体研究项目及与相关的研究问题和应用的一种审视手段。模式所表示的,是各种现象之间的关系以及影响这些关系的条件。勒布朗在1980年曾提出影响音乐趣味的一种模式(图1)。这一模式中,不同水平表示不同的影响音乐趣味的因素类别。例如,刺激和文化特征。这类模式可作用于研究的设计,又有助于读者把特定的研究放到该研究后面的广义背景之中去考察。
理论的作用
理论旨在解释一些变量之间的关系。理论是概括化的表述,并可应用于各种情境之中。它有助于音乐教育者解释、预测和控制音乐教与学的过程。无论对研究者还是对研究的使用者,理论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对研究者,理论为建构研究假设提供指导。研究者可以使用理论来考察,在什么样的情形下研究所表述的各种关系是否真实。而音乐教育实践者则可以使用理论,把狭义的研究结果应用至较为广义的教学情境之中。在科学发展史上,一些理论,如进化论,在相当广阔的情境中的表现是真实的。遗憾的是,与音乐学习相关的理论则不象此类理论在如此广泛的条件中得以检验。不过,以理论为基础的研究往往可以摆脱某单一的研究项目的局限,其结果的应用机会更广,便于形成前面所说的一般性规则,便于音乐教育者在改进他们的音乐教育方案的工作中使用。
(图1、影响音乐趣味的因素模式)
在音乐教育研究中,大量涉及音乐学习理论的研究领域以及被音乐教育所采纳的理论而进行的研究领域包括儿童发展、音乐听赏和音乐学习。教育理论家中,其理论受到音乐教育者广泛检验的,有皮亚杰、迈耶、戈登、布卢姆和加德纳等人。
虽然与音乐教育发生直接关系的理论确有一些,但是,在音乐教育的许多领域中,尚谈不上有独立的理论。音乐教育研究常常是以取自教育学、心理学或社会学的理论为其基础的。不过,音乐教与学的许多领域也确实出现了足以形成具有独特风格的理论的研究。科学研究在音乐教学中的应用仅有约40年的历史。随着这个领域的进一步成熟,音乐教学过程中的许多方面的理论建设,将会成为音乐教育者面临的日趋紧迫的任务。
以往有关研究文献的价值
科学研究的一大忌讳,是对以往研究成果的孤陋寡闻。研究只有与以往有关研究相联系,才有望促进新知识的发现和发展。按照科学研究的传统做法,研究报告必须包括与当前研究有关的该课题已有文献的综述。这一部分,在理解研究的意义及其结果的应用上是关键的一环。如前所述,许多研究的焦点只是某课题的一个狭隘的方面,为了领会这种研究的结果,读者必须理解如何把这一项小的研究与其背后较大背景相联系。研究者有责任在研究报告中提供这种背景。在音乐教育的某些研究领域,研究所依据的理论基础界定着有关文献所涉及的领域。
以往的有关研究不仅为研究的解释提供一种背景,而且还指导着研究的设计。只有与一些重大研究问题或研究假设紧密相联系的研究,其研究结果才能在其解释中对音乐教育提供最多的帮助。比如,在《不同练习条件在高级乐器表演准确性中的效应》研究中,作者在研究中明确了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三个关键因素:模仿、歌唱和分析。而这一结果的产生,首先是由于研究对以往文献给予了综合回顾,并以文献回顾所产生的若干因素为基础再加以研究而获得的。在任何研究中,有关的文献可以勾勒出研究所涉及的领域的研究历史,理清当前研究的大背景,并将当前的研究放在这个背景中加以深入探究。
方法
文献的回顾除展示以往有关研究的问题和假设外,它还有助于研究的设计和解释,当以往的研究与当前的研究项目十分相似时尤为如此。这一点,在将音乐教育研究使用到独特或罕见的方法时更为重要。考察音乐教育以外不同领域的相似研究,对音乐教育研究有可能提供有力的启发。在一项考察器乐教学行为与某些人格变量之间关系的研究中,施密特引述了几项研究中所涉及的人格测验与教师性格之间的关系,虽然这些研究文献中并没有研究音乐教师的,但是,由于它们所提的问题与“器乐教学行为与人格变量之间关系”这一问题是相似的,因而,其方法为施密特提供了有力的基础,并被他选用。
被试
在一些研究中,研究的对象是特定的学生群体,这些被试是研究问题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一点可以表现在对特定年龄群体的研究,如3岁儿童音乐行为;也可以表现在其他关键特征上,如钢琴演奏专业研究的视奏技能。对于研究者来说,了解音乐教育以外的与这类群体有关的研究是很重要的。例如,与3岁儿童发生联系的其他背景,以便把3岁儿童的音乐行为置于这个较大背景中予以研究。如果我们不了解3岁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特征,那么,对其音乐行为的研究就会受到限制。
工具
某些研究有时要使用某些特定的工具,这些工具可能是特定的测验(如某阅读成就测验)或特定的技术(如某计算机软件或电声键盘)。在这些情况下,研究者必须对以往的研究所采用的特定工具做出报告。值得再一次指出的是,其主要目的是为研究报告的读者提供便于解释研究结果的信息。音乐教育以外领域的研究使用某些设备和测验的信息,对其在音乐教育问题中的应用及其评价是极有价值的。前述施密特的研究,就选用MyerBriggs Type Indicato-r来测量器乐教师的人格。选用这个工具,研究者是受了以往有关非音乐教师教学行为和教师人格之间关系的研究文献的启发。
音乐教育研究方法
如前述,为了透彻地理解音乐教育研究的结果,其中重要的一环,是尽可能多地了解研究所提出的问题是什么,使用什么方法来回答这些问题。音乐教育的多数研究项目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是下述四、五种中之一。这些研究方法中,每一种所能回答的问题都略有不同。
哲学探讨
一些人认为,哲学方法不属于研究方法的范畴。而把哲学方法归入研究方法范畴的人则认为,哲学方法探讨事物的本原以及人们如何遵循事物的规律行动的问题。哲学研究者们在设立研究问题及探索其答案时,使用的是逻辑学的方法。那些不赞同哲学方法属研究方法范畴的人则认为,哲学方法所遵循的,不是科学研究的模式。在音乐教育研究中,哲学方法的使用较少,但也有一些范例见诸于音乐教育研究的文献。
历史研究
历史法比哲学法较多地为研究界所采用。但是,一些研究者认为,历史法科学性较低。历史法多用于研究有关事物的原因、效应和趋势的假设,它有助于理解现在和预测未来。虽然历史法不能控制它所考察的事物,但是,它能够系统地收集证据,并在研究的假设下客观地评价这些证据。历史法试图回答过去怎样和为什么如此的问题,以便使人们更好地以史为镜来理解现在。在美国,音乐教育成为学校的课程的内容已有约150年的历史了。在这段历史中,有许多音乐教育的实践现象似乎呈现周期状,一些教育策略和技术的兴衰周而复始。历史研究者尝试揭示出历史的真理,以使人们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
描述研究
描述研究所试图解决的,是当前状态如何的问题。描述研究在音乐教育研究文献中占据很大的比例。这种研究可以为音乐教育的政策及教学的决策提供重要的信息依据。描述研究通常的研究对象,集中于当前的实践态度、人口状况统计信息、个体间特征的关系(例如、民族与音乐趣味)以及实践的发展趋势。大多数研究者将几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归为描述研究。状态研究和相关研究是描述研究中使用较频繁的两种方法。
状态研究:在确定状态的研究中,调查研究是常用和颇具价值的一种方法。音乐教育研究使用调查方法,可以收集有关教学实践、教师和学生特征以及描述条件装备等方面的信息。调查研究的实施,最常用的方法是使用与课题有关的群体的一部分作为样本。当然,调查所涉及的对象有时也会是与课题有关的所有个体或机构。在回顾调查结果时,确定其可信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对调查作出反应的群体,以及此群体是否能够典型地代表研究对象的特征。一些研究者提出,为保证调查结果的可信度,调查的反应率至少要达到70%。调查研究常使用邮寄调查问卷或预约访谈。调查问卷的传送方式亦可有其他,访谈也可通过电话进行。
相关研究:一些研究者认为,相关研究是描述研究法的一个亚类,而另一些人则把相关研究视为截然独立的一种研究方法。
相关研究描述的是一种现存的条件,但是,它也定量描述两个或更多的变量之间的关系。通常,这些变量为个体的特征。例如,相关研究可以考察音乐能力倾向与智力,旋律听写测验分数与视唱技能或每周练习时数与期末演奏考试成绩之间的关系。研究者还经常寻求若干个变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中的某一核心问题,如音乐成就。虽然相关研究能够有助于某种预测,但是,它不能确定因果关系。如果两个变量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例如,器乐学习兴趣与器乐学习的成功之间的相关),那么,知其中一个变量,即学习兴趣,就可以预测另一个变量,即器乐学习的成功。要注意,这种关系不说明原因和结果,但它在预测中还是有的。
除了状态研究和相关研究外,属于描述研究的研究方法还有几种。其中包括:发展研究,用于描述和比较学生在不同年龄阶段的特征;个案研究,用于对某个体、群体或机构的深入描述;原因比较研究,用于对现存情形可能的原因的探索。
实验研究
实验研究是一种有力的研究工具。它所回答的,是事物在怎样的条件会产生怎样的变化。实验研究是唯一能够揭示因果关系的一种研究手法。使用这种方法,研究者须控制或保持其他所有方面条件的恒定,对实验情境中的某一特定方面予以操纵,并以此确定发生某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在实验研究中,这个受到系统操纵的方面被称为“自变量”或“实验变量”,亦称“处理”。对这种操纵所产生的效应,是通过某种测量来考察变化加以评价的,它被称为“因变量”或“效标变量”,亦称“后测”。在音乐教育实验研究中,研究所选择的自变量往往是能够改进音乐学习的某种因素,例如最新设计的器乐教学方法,为改进旋律听记而设计的电脑教学软件,用于音乐欣赏课的某种多元文化课程。这类研究的因变量按前述顺序,则分别可以是对器乐演奏、旋律听记和不同文化的音乐意识的测量。在回顾实验研究时,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要审视,对因变量的变化的解释是否合理充分。换言之,实验中的自变量是否能被解释为研究所观测的被试变化的原因。
人种志研究
近年来,音乐教育研究对人类学和民族音乐学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的兴趣日趋增长。这类方法有多种名称,包括人类文化学、人种学、民族学、定性研究、自然研究和田野研究。人种志研究的主要目的,旨在描述,包括在自然的情境中收集广泛的资料。与实验研究方法不同的是,实验者在实验情境中须对各种变量进行操纵,而人种志研究是在自然和无人为干预的情境中进行的。另外,人种志研究者通常收集的是定性资料,而不重量化数据。人种志研究倾向于探索,而使用其他方法的有关文献在这里则起着研究方向的引导作用。还有,人种志研究不对具体的假设进行检验,而是试图发现对现象的新的阐释。
刘沛 译 广东省湛江师范学院艺术系
注释:
①摘译自《音乐教育研究手册》第15章《音乐教育研究阐释导论》,MENC,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