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农村科技促进体系的经验与启示_农民论文

澳大利亚农村科技促进体系的经验与启示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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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是世界农业大国和强国之一。2001/02年度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为3.1%,农业部门所占社会就业比重为4.8%。在农产品出口占全国出口总值的比重上,1959/60年度以前占80%以上,2001/02年度下降到22.1%。与许多农业发展成功的发达国家一样,澳大利亚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及就业总数中所占比重不断降低过程中,并没有伴随农业的衰落,情况正好相反,无论农业的产值、效益都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出口也在不断增加。例如,2001/02年度与1980/81年度相比,澳大利亚农业总产值增长了2.14倍,农民人均劳动生产率提高了6.89倍,农产品出口增长了3.88倍。澳大利亚许多农产品产量,特别是其出口量在世界上一直占有显著地位。2001/02年度,全国农业劳动力人均GDP高达63150澳元,劳动生产率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一、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推广主体

长期以来,澳大利亚的农业推广工作是由政府部门来开展的。然而,近年来由于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参与农业推广的组织越来越多,除政府机构外,还有涉农企业、研发公司、协会、合作研究中心、大学以及咨询团体与个人等。从总体上说,可以分为政府型、私营型、协会以及其他综合中心等类型。需要指出的是,在现实中,各研究推广机构不仅分工明确,更重要的是合作不断加强,联系越来越多。

1.政府型机构 在澳大利亚,州农业部及其下属机构是农业推广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州农业部通常在全州各地建立许多农业研究所和技术咨询站,通过研究所和咨询站向农民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能力。研究所的农业技术专家主要从事应用技术的研究,研究课题是当地迫切需要解决的农业技术问题,研究成果可以直接用于生产。研究所的农业经济学家对农业技术作出经济评价,对农场的生产及市场情况作出分析预测。研究所把研究成果编写成材料,交给咨询站,由咨询站出售或免费发给农民。如新南威尔士州农业部在全州设有多个研究所和咨询站,在养羊业为主的地区建立畜牧研究所,在小麦产区建立农作物研究所。这些机构除本地区的中间试验和技术推广外,还与其他地区的同类机构联合进行研究和推广工作。每个站有专区农学专家、园艺专家、灌溉和畜牧管理员等。

在昆士兰州,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任务是承担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农业、林业、水产等研究和技术推广任务,为农业产业化服务,开展为农业经营者的技术咨询服务,并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例如,1946年建立的昆士兰园艺研究所是一所热带农业专门研究机构,总部设在布里斯班市郊的马洛奇。研究所共设16个试验站,共有工作人员300多人。研究课题有作物生理和农学、病虫综合防治、育种、生物技术、采后和市场管理系统、情报服务等。设立的课题具有针对性,面向种植者,根据农民的需要开展研究,与农民或经营者签订研究合同,从各渠道得到经费资助,将来技术成果归大家共有。

2.私营型 私营型推广机构发展十分迅速,推广作用越来越大。私人部门特别是农药、化肥公司和食品加工企业等对推广工作都有很大贡献,这些公司都在销售或收购产品的同时,无形中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如维多利亚的奶品公司,为保证原料奶的供应,有专职人员为奶牛场提供技术服务。

另外,还有一种专门向农民提供推广服务的私人机构。其特点是有偿服务,计时收费。这些机构由精通农场管理的人兴办,主要向农民提供经济咨询,专门为农民提供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如成立于1964年的堪培拉啥索联合公司,主要向农民提供技术、资金、管理和税收方面的信息咨询。还有一些专门为农民提供各种技术、劳务服务的公司,如剪毛公司、围栏公司和可提供多种服务的综合性公司。许多大型农场也直接聘用技术顾问来解决农场中遇到的问题。

近年来,私营推广机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技术推广专家前来就职,服务区域和范围也逐渐扩大。由政府资助的研究和推广项目已越来越多地由私人咨询人员和农业综合企业来提供服务,而且通常结合政府的项目推广时不断增加投入。这些私人机构与政府的推广机构之间形成了很好的互补性。

3.协会 协会有全国性的和地方性的,但无论属于哪种形式,在农业科技推广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澳大利亚农业中的各个产业几乎都设有农协的行业分会,这些协会大部分是民间的,他们除了充当农民利益的代言人外,服务主要集中在为农民提供各种生产经营技术、帮助农民进行会计核算和分析农产品产销行情、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等方面。农协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一般都很高,它们都有自己的刊物,定期向农场发放,并且开通有热线电话,随时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必要时召开会议与农民直接见面,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和销售中的实际困难。

例如,粮食研究与发展协会(GRDC)是一个全国性的专业协会,由全国粮食生产委员会、种粮农场主代表和政府联合成立,确立的4个行动目标之一就是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和管理。强调科技成果必须通过发展项目即中间试验,如新品种区域试验及配套的栽培技术示范试验,将它们引入生产,发挥其作用,使新品种尽快进入市场,农场主尽早使用新品种。为此,GRDC在各州成立了名叫TOPCROP的技术推广专门机构,成员都是直接与农民打交道的推广人员,包括农学专家、园艺专家、灌溉管理员或畜牧管理员等,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如地区农学专家负责该地区作物新品种新农药的推广、病虫害防治以及草地畜牧业中的草地改良、牧草品种选育。每个区域又有推广培训员,他们负责对推广人员进行培训。

地方性的协会如昆士兰州种植者协会,其成员主要由其下属的地方协会每年推荐组成,每年负责向种植的地方制定种植方案及计划,提供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指导,代表种植者就经费补助及产品出口问题与政府达成协议。根据果蔬花卉生产技术及市场销售质量提出研究课题,并将课题提交给昆士兰州园艺研究所研究解决。

4.联合研究中心(CRCs) 澳大利亚的联合研究中心产生于1991年,旨在克服产学研脱节、研究开发与产业发展脱节等弊端,将上、中、下游研究与产业、市场开发联合为一体,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尽管合作研究中心最初是研究导向的,其项目却具有推广的成分,甚至有一些还将技术转移工作作为其优先考虑的领域。目前,在全国各地已建立了60多个由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科研机构共同享用的联合研究中心(CRCs)。例如,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最大的联合研究中心位于昆士兰大学校园内,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农业部、昆士兰大学相关的系以及一些企业联合投资建设,一期投资1亿澳元以来,已吸引一批企业相继对其投资,并联手成立了10多个专事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企业,而且这只是起步,规模和研究领域还会进一步扩大。这种大规模的产业化推广应用模式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二、推广人员与经费

澳大利亚专门的技术推广员主要是地区咨询员。地区咨询员为州农业部的官员,一般在农村,负责当地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其本专业内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在农产品主要区,为农民提供相应的专业咨询是整个推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门。在较大的地区,一般有几种专业的咨询员同时工作。随着农民对综合专业咨询的需要,对咨询员进行培训也很有必要,为此,州农业部开始对地区咨询员进行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等多方面的培训。地区咨询员在州农业部内有时也兼搞应用研究。

其他类型的推广员主要是把推广工作作为自己工作的一部分。一些专门推广机构的推广员主要是在农民有需求时才对其进行收费服务,农协工作人员也只是把对农民进行的科技推广作为其服务的一部分,都不会向地区咨询员那样常年的工作就是技术推广。所以,咨询员相对也比较辛苦。

澳大利亚向农民推广技术服务的费用来源由过去的政府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1952年,联邦政府为了鼓励扩大农业生产,在财政上开始参与推广工作,向各州拨发“推广服务赠款”,资助推广活动和为推广进行的研究活动。1956年联邦政府进一步出资加强农业推广服务和区域性研究,同时特别强调培训推广人员和研究人员。

1986年,政府对农业科研和推广工作支持方式进行调整,形成了联合资助的研究和推广计划。按这一计划,农业各产业部门的生产者和政府按“一比一”的原则出资,即生产者拿出1澳元,政府也拿出1澳元提供给本产业的研究推广工作。如羊毛生产者要交售其产值的3%作为科研推广税,其中2.5%用于科学研究,0.5%用于技术推广。生产者的出资,在其出售农产品时,由各产业的法定机构在价格中扣除。国家的出资按生产者出资总额1∶1配套,作为科研和推广经费。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经费,70%~80%靠政府1∶1配套提供,20%~30%来源于非政府渠道,主要靠行业协会、公司资助,商业活动中扣留或从新技术受益农民中提取及单位创收等。

近年来,农业技术推广有偿服务呈明显趋势。通常情况下,协会、研究所的经费来源是,政府提供一部分经费,协会也根据种植者在市场销售的产品数量收取部分管理费,然后将大部分经费提供给研究所作课题费。研究的成果又直接运用于生产,指导种植农户,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如谷物研发协会的经费中政府拨款占27%,自筹53%,其余20%由技术成果及产品的产业化、商品化所得到的利润加以弥补。

三、经验借鉴

1.注重农业科研与推广的紧密结合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对农产品高品质、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新的先进的科研成果如何尽快应用于生产领域,如何尽快转化为商业利润,对传统的农业科研体制提出了挑战。科研如何与经济发展密切结合,成为科研体制改革解决的首要问题。为此,澳大利亚政府所属的农业科研机构除了把握农业科研的基本方向、确保基础性理论研究的优势外,面向市场与企业合作,尽快将科研成果商业化,成为科研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由联邦政府1990年发起的合作研究中心项目联合了大学里的研究人员、私人部门和农业综合企业,其目标之一就是鼓励形成研究机构、科学家和产业合作人员之间的有效联合,增强农业科研与推广工作的紧密结合。

2.注重对推广员的培训,提高推广员综合水平 在澳大利亚,一般从事推广工作的人员都具有大学学历,许多推广人员具有研究生水平。在职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州农业部每年为推广人员举办培训班。一般每期7~14d,由州农业部的高级人员和邀请的专家讲授新的推广技术,推广机构举办专题讨论会,使许多大学时在推广方面未接受过培训的人员学到一些推广专业知识。对从事养羊业和羊毛业技术推广的人员,有专门的培训,每年一次,每次两周,各州的推广人员都要参加。内容有讲座、参观实验室,以帮助推广人员熟悉养羊业和羊毛业的最新研究技术,同时强调实地试验,以积累当地的知识,便于推广。这种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工作对推广员非常重要,可以提高其推广效率。

对年轻毕业生的在职培训方式是同有经验的推广人员一道工作,包括协助日常管理工作,制订试验计划和参加推广活动。近年来还有到国外接受培训的机会,费用由联邦政府提供的推广赠款支付,也有些人员通过其他渠道得到特别资助,专门学习推广研究生课程。

3.注重培育多元化的推广主体,提高推广效率 现在参与农业推广的组织越来越多,除政府机构外,主要有农民组织、涉及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咨询团体与个人、研发公司、合作研究中心、大学等。对于私人部门已经或将要涉足且能有效开展工作的推广服务领域,政府部门逐渐从中退出。随着政府公共部门从某些推广服务领域的退出,私人部门推广服务的提供者不断增加,填补了许多服务空白,也符合政府角色转换的要求。政策鼓励私人部门更多地参与推广服务反映了人们对提高效率的要求,这符合“政府角色”标准。私人部门在农业研究和推广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且通常结合政府的项目在推广项目时不断增加投入。而且私人推广服务的经费主要由自己来提供,许多私人部门的推广服务提供者采取先免费向农民提供服务的,成本从产品定价中收回的方式,这种做法在农民用户中培养了信誉,鼓励了农民购买农用生产资料等投入物。

4.注重推广方式多样化 除了政府提供的普通推广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外,科研、教育及有关公司、企业、行业协会也编印农技报刊、小册子和专项技术宣传材料,免费或只收工本费向农民提供。特别应提到的是,这些宣传材料一般都用词简练,配有图表,易懂易做。许多科技人员和教学人员的研究论文都有相应的简易版本,适于农民阅读。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广泛传播技术,也是研究和发展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另外,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电脑网络普及率最高的几个国家之一。自从有了网络,地处僻远地区的农民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咨询服务。澳大利亚的网上咨询业不仅能够提供较为准确的信息,也为自己的咨询服务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网上咨询使农民如虎添翼,有的农场主索性在网上常年聘一位市场顾问,随时从网上得到咨询服务。

5.对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及时的反馈机制 为了保证研究项目的针对性,科研人员经常到农场进行技术指导和介绍研究成果,大学的教师也到农场提供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咨询。科研和教育机构在制定研究计划和选定研究课题时,都征求推广人员的意见或参考推广人员的建议。研究部门在课题内容的选择以及课题研究过程中,必须积极与委托和应用单位合作,形成双方利益密切结合,一面研究、一面开发、一面应用,及时将科研成果商业化。咨询站直接同农民联系,给农民以技术指导,提供资料及其他方面的咨询,帮助农民进行技术决策,并收集农民有关生产技术和经营效果的反映。

6.重视农民培训工作,拓展推广内容 澳大利亚非常重视对农民的培训,把对农民进行专业系统培训当作推广的主要内容之一,拓展了传统推广内涵。该项工作一般由成人教育机构承担,许多大学和农学院都有培训农民的任务。培训方式以方便农民为主,可以面授,也可以将讲义、录像带拿回学习。学习时间根据农事活动安排,培训内容以应用技术为主,也可以根据农民的要求开设课程;培训经费由政府负担较大部分。通过这种群体性的各种成人教育和研讨活动,澳大利亚农牧民的综合素质大大提高,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接受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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