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就业市场的经济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工论文,经济学论文,就业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46(2006)05-0023-08
引言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我国城市化进城中不可逆转的潮流。在城市中正在或者试图打工谋生拥有农村户籍的群体,我们称之为“农民工”。尽管从严格意义上讲,土地作为其安身立命最后保障的农民工不同于产业革命时期的“一无所有”仅靠劳动力为生的产业工人,但中国地少人多,严重的农村劳动力富余,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以被他人雇佣或自我雇佣的方式在城市中生存,甚至以工养农,也成为不争的事实,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工就业市场已悄然形成。
在西方经济学与社会学理论中,关于劳动力市场有多种理论观点,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新功能主义社会学家皮奥里(Michael J.Piore)的劳动力市场的二元结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着第一(首届)和第二(次属)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前者特点是工资高、劳动条件好、工作有保障、福利优越,后者特点是工资低、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这两个劳动力市场之所以是“二元”的,是因为两者之间是相互隔绝的,首属市场的求职者宁愿等待就业机会也不会到次属市场中谋职,而次属市场的失业者也根本不可能进入首属劳动力市场。该理论比较准确地揭示了当前工业社会中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状况,为分析我国城市社会中的劳动力市场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理论视角。
在我国,一般来说,城市人口特别是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更容易进入首属劳动力市场,而农村人口更易于进入次属劳动力市场。就目前情况看,我国次属劳动力市场上主要包括两类人群:第一类是伴随国企改革而不断涌现的下岗再就业人员;第二类是流入城市的农民工。他们是当前我国次属、非正规劳动力市场的主体。本文主要是对农民工就业的现状以及其在劳动力市场的状况成因进行探讨。
1 农民工就业的现状和文献综述
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在社会上总体地位不高,工作和收入不稳定困扰着他们中的许多人。具体来说其就业面临如下问题:
首先,从总体上看,农民工人数庞大,中国农村低技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目前全国有约4.89亿农村劳动力,除去从事农副业者及在乡镇企业工作者外,仍有1.5亿剩余劳动力,他们中大部分转向了城市[1]。
其次,农民工个人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
(1)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农民工大多为初中文化程度,受教育年限为8.64年,接近初中毕业,比未外出者高1.74年[2],但远低于城市中10.2的教育年限①。
(2)求职手段低:农民工就业利用初始的社会网络,有调查表明,有68.2%的人是以亲戚、朋友介绍的方式进入城市打工,而不是通过正规的劳动力市场[5]。
(3)职业选择面窄:农民工大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脏、累、苦、险”等职业,如清洁工、建筑工、保姆、服务员等工作。
(4)工资待遇差:次属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超时间工作、超强度劳动,而工资却极低,又没有什么福利待遇,不享有城市居民所拥有的住房、医疗、失业、义务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社会福利,也没有被纳入“三条保障线”内。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十多年来基本停留在400-500元/月的水平上。
(5)农民工讨薪难:农民工大部分没有和企业签订合同,不能加入工会,更没有自己的农民工组织,工资被人为地压低,并且被拖欠,农民工讨薪成本高昂,至少收益的三倍[4]。
再次,对农民工的管理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如在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当地政府城市发展规划和社会各种公共服务规划并没有考虑到这部分人的存在和需要,对这些人的社会管理费用也没有包括在政府的正常财政预算中。同时,一些政策和法规也有不完善之处,如《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一些企业经常在试用农民工一至两个月后,以不合格为由将他们辞退。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农民工就业现状进行了分析,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从制度障碍的角度。许多学者把农民工的不公正待遇认为是以户籍为代表的人为造成种种限制,如蔡昉等通过分析测算得出,农村迁移劳动力和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工资差异中,只有24%能够被个人特征的差异所解释,而剩余的76%是被户籍制度和其他一系列城市偏向福利体制所造成的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政策带来的[5]此提出政府应发挥积极作用,打破这些壁垒,减少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在21世纪之初,一些省市(如浙江省、宁波市、石家庄市等)颁布了硬性条件,解除农民工的种种限制,农民工的近况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6]。放开限制和降低留城市户口的门槛并不必然带来经济门槛和素质门槛的降低,反而由以前单纯的户籍有形壁垒,转变成了学历、技能、高昂住房费用等的无形成本。因此,是否笼统的提出户籍改革、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就能根本解决这一难题值得商榷。
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角度。有研究表明在非正视劳动力市场中,进城农民工的教育回报并不十分明显,工作年限不仅失去人力资本积累的意义,甚至还影响了收入的增加[7]。人力资本缺失不是农民工处于劣势的唯一原因,社会资本的匮乏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把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网络,认为表现为血缘、亲缘、地缘形式原始的“强关系”在低级的劳务市场上发挥重要作用,而利用业缘等“弱关系”在首属劳动力市场更容易发挥作用。研究表明,人力资本越高则拥有和获取社会资本的能力越强,对于初次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来说,社会资本的作用远远大于人力资本[8]。因此提出加快培养人力资本和提升社会资本的建议。
从信息不对称角度。有研究表明农民工能力弱势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信息能力弱势,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工在劳动力价格、社会保障、公共产品享用、文化娱乐消费上表现出来的弱势很大程度上与其弱信息能力有关,提出增强农民工信息能力,特别是准产业工人地位和市场结构交换能力。[9]
认为缺乏相关利益集团的推动。新制度经济学的利益集团相关理论表明,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宏观环境中,农民工的分散化和普遍存在的搭便车的行为,以及一些政策上的失误,使得当前中国社会难以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利益集团,农民工无法形成有效的组织,产生自发自觉的集体行动改善自身的处境[10]。为此,建议组建农业利益集团来解决三农问题。
认为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对于农民工的种种不公平待遇,很多研究都提出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如由政府加强教育、提供中介服务来减少信息不对称、甚至提出对企业工资的确定、合同的签订和社会保障进行强制性的管制,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来推动农民工的发展,增进农民工的权益。
从不同文化特质和生活方式的角度。社会学家认为城市具有别于乡村的一整套社会与文化特质。农村生活体验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心理的、思维的、人格的特点是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生活。农民工进入城市,不仅体现为地域空间的迁移、社会角色的转变,更体现为一种精神空间的迁移。这种城乡之间的“文化震荡”让农民工不知所措,而又无法抗拒,[11]农民工在城市中无法获得相应的归属感,依然是城市中的边缘人[12]。
以上研究均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侧面对农民工就业现状进行描述和分析,具有非常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但是人力资本的提升和社会资本的积累以及文化演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信息不对称也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常态。政府对农民工就业的各项措施,是否存在政府失灵,即是否存在矫枉过正或者无法达到预期良好目标,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与前面的研究不同,本文认为,与其它市场一样,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也是由市场交易双方、市场中介、市场交易规则、市场交易过程几个方面构成的。本文将通过对劳动力市场各个主体和各个环节进行经济学分析,以期对农民工就业研究能够有所裨益。
2 农民工就业市场的经济学分析
按照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由于竞争力,所有的工作的净利益趋于相同,因此,那些脏累和危险的工作以及需要更多教育和培训投入的工作,就必须高工资,以便对那些损失做出补偿[13]。现实中,农民工干脏累和危险的工作既得不到相应的高工资作为补偿,同时又无法进入首属劳动力市场使其获得人力资本高回报率的收益,农民工陷入恶性循环的就业困境之中。
劳动力市场是由供求双方的力量对比决定的。从总体上看,农民工总供给的绝对数量远远大于总需求,使需求方成为农民工就业市场的主导力量。农民工被动地服从这种分工,成为绝对劣势群体。
为了便于分析,我们设定前提假设如下:
(1)每个主体都是理性的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2)农民工群体是一个匀质的群体,受教育水平较低。
(3)市场上充满着信息不对称。
(4)每个主体存在机会主义行为。
(5)工资水平与技能高低成正相关关系。
我们先对需求方作如下分析。
需求方主体:农民工就业市场的需求方既有国有企业等的大型正规部门,也有集体、民营企业等的非正规部门,在这些企业中既有主管人员、技术性工人等正式职工,也有以临时工等方式存在的农民工。
企业目标:企业作为理性主体,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即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如提高产量、控制成本或改善企业管理效率等提高利润。
企业劳动力需求的影响因素: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作为引致需求,应该受到产品产量、资本和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但在短期内,考虑资本、技术为不变的因素,因此企业追求产量既定下的成本最小化。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大量存在,交易成本对企业具有很大影响,因此,企业成本=生产费用+交易成本
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购买生产要素所花费的成本。假定生产要素只有资本和劳动力且资本为常数,因此,产量可以写为只与劳动力有关的函数Q=f(L)。
交易费用是指单位之间采用市场、企业和社会网络进行联系的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种费用在企业中表现为监督管理费用和由于实行企业制度而引致的各种官僚体制费用等,在社会网络中主要表现为为了维持网络的存在所发生的仪式费用,在市场上主要表现为签约、合同履行等费用。[14]
将生产费用和交易成本合起来研究,企业在产量既定的条件下,是追求总费用的最小化,假定产量为常数Q,产品价格为P,生产费用为C,交易成本为Tc。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π=P*Q-C-Tc
求一阶导数,则
即交易费用和生产费用对利润的边际贡献相等时,企业实现最大化的利润。
企业在具有绝对选择自由时,根据企业实现交易费用和生产费用最优原则,企业选择劳动力将遵循下列规则:在其他条件不变的,企业主优先选用和他关系最紧密、空间最接近和最优能力的人员。
企业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招聘,一种是劳动力市场的正规招聘,一种是利用社会网络非正规的招聘。同时企业面临着两种不同素质的劳动力,一种是高素质的劳动力,具有一定技能的人力资本,另一种是素质较低,不具备技能的农民工。
为实现企业目标,企业必须采用不同的用工方式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以影响利润水平,满足的条件是两种方式招聘的劳动力对企业利润的边际贡献相等。只有在通过劳动力市场正规招聘的劳动力较通过社会网络选择的劳动力更为有利时,社会网络才能被市场所替代。
对于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而言,企业通过劳动力市场正规招聘渠道的比例比非技术人员要高些,主要原因是,这类工作性质重要,对其能力有比较高的要求,但由于能力的难以测定,学历成为信号甄别的工具,因此高学历或某种技术资格证书的要求成为这类人群必然。又由于大量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企业采用正规人才市场招聘方式,经过招聘、面试、签约并对这类人群提供比较完善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来增强二者间的信任感,若以社会网络招聘,极容易导致企业较高的损失。
对于辅助性的,非技术性的工作,其工作要求的素质和能力要求比较低,因而更容易以社会网络方式招聘,这样企业可以大大降低成本。利用社会网络对交易成本的节约首先表现在有利于成员间的合作与彼此信任,从而节省了协议谈判、拟订和执行的时间、精力和费用。因此,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在雇佣劳动力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时,对较低素质的农民工多采用社会网络等非正规方式招聘,并且安置在那些无特别技术要求的岗位。
按照假设同样的技能应得到相同的工资待遇,农民工虽然是以非正规的方式招聘进来的,理应有相同的待遇,但是企业中的同工不同酬情况确是普遍存在的。
按照内部劳动力市场理论,在企业内部实际上存在两种劳动力市场,一种是内部劳动力市场,具有首属劳动力市场的性质,工资高、工作条件好、就业稳定、职业有保障、权利平等,在工作制度的行政管理上有适当的程序和规则,并有较多的晋升机会,其工资并不是由工人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决定,而是由职位本身决定的。由于历史和制度原因,只有经过正规招聘的人力资本才能成为内部劳动力市场的一员。另一种是与内部劳动力市场相对的外部劳动力市场,具有次属劳动力市场的性质,工作条件差、就业变化大、要求苛刻、随意给予纪律处分以及晋升机会较小等特点。多瑞格和辟奥尔有力地论证了内部劳动力市场对员工和公司都有利。对员工来说,员工取得工作安全性,晋升的机会,股票收益和内部劳动力市场提供的正当所得。[15]对公司来说,公司可以降低劳动力周转率,提高招收和培训的效果,稳定高效的集体可以有效推动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内部市场劳动力形成稳定强大的利益集团,与外部劳动力市场形成以学历、技能等为主的严格界限,二者之间无法顺利流通。为实现企业或内部市场劳动力的集体利益,共同对外部市场劳动力形成的利润进行瓜分,如采用低价工资、无福利待遇、临时工的方式进行雇佣。
这样一来,一方面企业实现了低成本的扩张,并且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即管理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加深了两者之间的不平等。李培林等1995年对508家工业企业的调查分析发现,当企业正式员工的工资与临时工的工资差距越大则企业的效率越高[16]。因此,在企业内部,由于一开始所进入的市场不同,即使面临相同的工作,不能取得相同的报酬。
劳动力教育和技能水平的提高可以改善企业的绩效,企业原则上可以依靠绩效的提高付给劳动者更多的薪金,经济利润的增加也使企业有更大的能力建立起用于培训、研发方面的基金。这样的投资可以增加企业在未来市场的支配力,增加该公司在未来市场的支配力,增加其未来利润,实现一种良性循环。
在完全流动的竞争劳动力市场,企业不愿意资助一般培训,任何提供这种培训的企业都将会处于经济劣势[17]。而对于专门培训而言,在短期内,在训工人产量降低,对企业眼前利润来说,培训具有负效应。企业更倾向于对内部市场劳动力进行专门培训,他们拥有正规教育的背景,学习能力强能够稳定长期在企业发展,使企业劳动力培养成为可能。
劳动力培训既可以使劳动力素质提高,又可以使企业产生超额利润,因此,最佳的选择是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承担培训费用和分享收益,但前提条件是二者存在长期的契约关系且受训者有能力承担培训费用,这一特点仅在内部劳动力市场具有。
农民工作为外部劳动力市场的组成部分,面临的工作技术含量低,一般培训的先天缺失,就算受到培训也是很低层次的提高,又没有干中学的机会。低工资、低保障而导致的高流动率既是教育机会缺失的原因也是结果。
再对供给方作如下分析。
农民工被动的置身于次属劳动力市场的绝对劣势地位。按照斯加斯塔德提出的成本—收益理论,农民工作为理性的主体在城市中寻找工作受到个人成本与收益比较的制约。
农民工打工的收益=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学习的技能+城市生活带来的效用
农民工打工的成本=搜寻成本+生活成本+心理成本+学习成本
如果农民工打工的收益大于成本,农民工则会选择在城市中生活。
企业主对农民工的种种行为,都是在农民工是一个同质的群体的前提假设下理性选择。实际上,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化,农民工不再是一个具有高度同质性的抽象群体,在这一群体内部已经出现了分化。从农民工成长的时代划分,出生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农民工称为第二代农民工与20世纪80~90年代开始从农业和农村中流出的第一代农民工,这两部分农民工因其在成长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文化程度和人格特征方面的不同,导致了他们在务农经验、打工的目的与偏好、对城市的认同感、有家庭的经济联系、生活方式、对工作的要求、对未来的期望等方面呈现出比较显著的差异。参见表1。
表1 第一代农民工与第二代农民工的特征比较
从表1的比较中可以看出,两代农民工的差异是多方面甚至是全方位的。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对工作目标的追求等方面,第一代农民工更接近于农民,在向城市转移过程中,仅仅是工作和空间上的转移,文化和心理的变化较小,而第二代农民工更接近于市民,尽管身份并为得到彻底改变,但是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已经使各个方面发生比较大的变化[18]。这种差异决定了两代农民工成本和收益的显著不同。
表2 两代农民工的成本—收益比较
最后,对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作如下分析。
地方政府作为理性主体,也是追求政府自身利益最大化,但同时受到自身和外部因素的制约,对农民工保护的措施难以完全发挥。
尽管中央政府下达各种文件,保护农民工的各种权力,但地方政府出于对政府政绩和地方利益的考虑,尤其是城市下岗工人就业压力的考虑,对城市居民采用种种或明或暗的保护政策。
地方企业利润多寡对政府财政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出于对地方经济的考虑,地方政府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政府对企业的低工资行为采取纵容的态度。由于财力所限,政府无力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而现行的社保制度是1997年以来逐渐建立起来的,在该体制之下,任何城镇企业必须承担下列社保成本:(1)按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为职工养老保险金缴费;(2)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6%为职工医疗保险金缴费;(3)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2%为职工的失业保险金缴费;(4)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等。这样,每个城镇企业所承担的社会保障成本相当于工资总额的30%。这种高昂的社保率是在低工资的情况下制定的,在目前的状况下,会很不利于提高社会保险的人口覆盖率[19]。如果对此不做相应的调整,而强行要求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企业会增加成本负担,大企业不愿承担而小企业无力承担,其后果可能是企业对农民工吸纳的数量下降,也可能是企业阳奉阴违,为此国家要付出很大的监督成本,当某一个制度执行的监督成本过大时,则说明此项制度是失败和无效的。
尽管政府加大力度建立相关的中介机构,进行劳动力需求的发布,但面对众多的中小企业,政府对其进行监控,信息可靠度的考核,合同的签订以及工资发放情况的调查都需要巨大的成本,而作用不大。而农民工面对由政府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形式进行就业,因为手续繁多,层层收费,如培训费、咨询费、介绍费等而难以接受。
因此,过于强制的手段和全面和细化的管制,产生的巨额成本是使政府无力承担过,因此把签订合同、加强中介、商定工资、提供社会保障的责任全部强加给政府,政府无法全部完成,还很有可能成为走向目标的反面,使企业转向地下招工,更加无法管理。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每个经济主体的行为都是在其面临不同约束条件下的理性选择。农民工现阶段的不平等地位虽然是不合情的,但也是其无奈的生存之道。须知,在供求双方绝对不对等的情况下,占有工资和劳务条件主动权的需求方使供给方成为弱势缺体。一方面,农民工所从事的“脏、险、累”的工作,无法获得补偿性工资,另一方面,由于先天教育自愿的缺失,使其陷入恶性循环的状态。与此同时,还应认识到,农民工内部出现的分化,使企业和政府需要区分对待,以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均衡。
3 对策
3.1 长期措施
(1)减少供给方的数量。我国是人口众多农业大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我国未来长期的进程,要彻底改变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不对等的局面,控制人口数量,使劳动力市场的绝对供给减少,从而提升脏、险、累工作的工资。
(2)增加劳动力需求。劳动力需求是派生需求,只有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劳动力需求,扩大农民工的就业岗位,改变供需双方的不平等地位,使农民工拥有选择的自由。
3.2 中期措施
政府创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培育劳动力市场,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如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劳动力流迁制度;进行与《劳动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制定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护、最低工资标准、户籍管理等法律法规。
3.3 短期措施
从近期来看,最为有效的途经是建立公正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的制度,制定提高农民的竞争能力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政策。具体说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1)对农民工实行补偿性人力资本投资的政策,并对以前分配严重不足的农村地区给予补偿。由于历史原因所导致的工农差异,使其农民工教育资源在分配上处于劣势,现在对他们的一般培训是对先前缺失的补偿,以减少农民工的学习成本。
(2)劳动力培训。坚持职业与技能导向,加大农民工培训。第二代农民工是市民化意愿最强,也是较易培训的群体,由于其学习能力较强,工作周期长,对他们的培训可以大大提高教育的收益。因此,对其培训是非常必须和迫切的。企业不愿提供的培训可以由政府提供,减少农民的学习成本,增加其人力资本,增强就业谈判的筹码。
(3)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在改善农民工生存环境方面大有可为。20世纪后期,世界范围的“全球社会革命”凸现了非政府组织的价值。非政府组织的最大特点在于从事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性。在发达国家,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非政府组织十分发达,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在改善弱势阶层处境、消解来自弱势阶层的不满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利用现有农民工在初始社会资本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网络,利用第三方非政府组织,为农民工提供非盈利性或免费的服务,对中小企业的行为进行交涉、监督,成为政府、企业和农民工沟通的桥梁。这样一来,既可以及时灵活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同时又减少了相关的成本。在我国目前的就业条件下,农民工利用社会网络等方式获得的非正规就业依然正规就业的有益补充,并在长期存在。
目前,在我国,官方的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的非政府组织还处在起步阶段,限于现行体制环境的制约等多种因素,非政府组织与农民工的对接极其有限,有待大力开拓。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随着社团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现实需要,非政府组织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作用。
收稿日期:2005-12-26
注释:
①按2000年人口普查,农业劳动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33年,而城市是1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