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PPP模式下,政府方仍然有必要积极实施工程造价控制。政府方应当设计合理的风险分配机制及合同体系,形成各利益相关方既通力合作又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机制,发挥社会资本方的控制造价的积极性;再次,要履行好相关的指导、监管、审核的责任。课题组分析了当前我国PPP项目的实践案例,在此基础上总结出PPP模式下的工程造价控制的几个关键问题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PPP模式;工程造价控制;变更
相较于传统的融资模式,PPP模式最大有自己的发展特点,有别于过去沿用的政府进行审批工作、项目法人进行造价管理,不仅如此,在正式进入项目设计、施工、管理等环节也有所区别,因此,在实际进行施工过程中,我们要针对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工程造价实现科学合理的管控,不断推动我国的建筑事业向前发展。
一、PPP模式概述
PPP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方通过契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或提供公共服务。此前存在一种认识误区,即认为PPP模式本质是政府采购,社会资本作为投资人会主动积极地控制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因而政府方不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然而,实践证明在PPP模式下,政府方仍然有必要积极实施工程造价控制。推广PPP模式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利用社会资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升基础建设和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因此,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应以社会资本方为主,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方的经验与专业优势。具体来说,政府方首先需要选择最合适的社会资本方;其次,设计合理的风险分配机制及合同体系,形成各利益相关方既通力合作又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机制,发挥社会资本方的控制造价的积极性;再次,要履行好相关的指导、监管、审核的责任。课题组分析了当前我国PPP项目的实践案例,在此基础上总结出PPP模式下的工程造价控制的几个关键问题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二、PPP模式下政府进行造价控制的组织原则
PPP模式下,利益相关方众多,关系复杂,因而其造价控制应注意理顺各方关系,合理确定造价控制的主体、工作流程,形成各利益相关方既通力合作又相互制约的机制。政府方进行造价控制应当遵循两个原则:第一,避免社会资本方作为项目投资人和成本控制的实施监督者的双重身份的干扰;第二,所确定的工作流程应当有利于促进项目推进,而不是拖累项目进展。
政府方出资代表虽在PPP项目公司(SPV公司)中参股是建设单位的一员,社会资本在SPV公司中处于控股地位,主导建设单位的管理尤其是工程造价管理。鉴于此,政府方对PPP项目造价监督管理与建设单位对造价管理控制应予区分,政府方对PPP项目造价监督管理不覆盖、不替代、不妨碍建设单位对项目开展造价管理控制,建设单位视项目需要按公司程序开展对PPP项目造价管理控制工作。
三、PPP模式下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难点
1、项目设计阶段
在进行建设项目施工的前期,首先要对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做好勘察工作,然后制定行之有效的施工方案,不断融合在建设过程中所需要应用到的相关技术与产生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融合,这一阶段,是建设过程中的核心要素,需要做好合理把控。就目前而言,很多的建设单位没有意识到方案设计阶段的重要作用,也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力度,导致在项目造价进行预算编制的时候,没有对造价进行相应的动态管理,而是把目光都聚集在对于建设方案设计的创新性和工程整体质量的考虑因素,相对的对于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没有过多的关注,造成在施工中出现于设计阶段的不符合情况发生。
2、项目建设阶段
传统古老的旧模式,在造价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进行建设项目施工环节,会有很多隐形问题的出现,像是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突变、项目设计中途出现变更情况,建筑主体受到外力或者施工因素导致出现损伤等,因为对一些可能发生的外来因素没有进行完善的预控管理,建设项目有可能出现超标的情况。而且使用PPP模式,还极有可能会出现政府的资金辅助、资源配置不到位,之前的承诺无法实现等情况,当然,最严重的还是市场融资大环境的变化,都会给建设项目带来各种伤害,有些项目甚至被迫停工,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3、项目实施阶段
在旧模式下,造价控制的问题是: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存在着很多的突发情况,如社会环境变化,设计出现较大变更、施工过程受损等一些意外因素没有很好地进行控制与管理,使得工程的超标可能性大大增加。同时在PPP模式下,还存在政府调整规划、补贴不到位、政府承诺不能履行、市场融资环境变化等都会影响项目造价,甚至影响项目成败,造成不利的社会影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4、造价编制依据
PPP模式下,造价是市场价格,但定额是平均先进水平且有一定时间的滞后(通常一至五年),导致用定额及标准算出来的价格常规项目造价高,定额中未有的新工艺、新技术造价与实施阶段偏差大。旧管理体制下,造价的依据是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及各省、市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定额等,这些都不能更改,但是PPP模式下作者个人意见定额及其相关规定是可以改的,要针对项目本身和市场情况编制造价,尤其是投资者有可能不认可按常规编制办法编制的造价。同时部分成熟工艺按定额编制造价可能会造成投资者收益高,使公共利益受损,降低公众满意度。
四、PPP模式下加强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的建议
1、转变思路,调整定位
项目的各参建方都要转变思想,适应新的建设模式。例如:在PPP模式下,政府不仅仅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同时政府与投资者是合作者,风险共担。政府基于PPP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是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政府既要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这就要求政府转变工作职能,变被动的审核控制,更积极主动地去管理,同时地位的转变要求政府重视并履行承诺,严格按市场规律办事,规划调整公开透明,更加积极主动做好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新技术如云技术形成全国统一的造价信息系统,规范造价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咨询单位在PPP模式下要做精做细做准,工程造价不再是单一学科的咨询,涉及学科范围更广,要求越来越高,传统模式下的工可报告可能只有参考作用,甚至有的就如同废纸,为了立项而做的工可,远远达不到市场化的投资者的要求。施工单位不要再把造价管理的重心放在工程变更或不平衡投标报价上,应加强对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好施工造价、施工进程和施工工程质量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好施工单位成本管理,以适应新的建设模式要求。
2、严格审查设计阶段造价文件
据统计,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达到75%以上,充分证明了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中的重要部分。因此,重点应放在优化设计的合理性方面,对设计进行严格监督,把造价控制在限额范围内,通过“限额设计”确保项目重点部分资金的投入,从而有效的控制整个项目的造价。
3、全风险造价管理
大型PPP项目会因设计变更、设计缺陷等不可预知的风险问题增加造价成本,为有效减少这些方面带来的成本增加问题,需要充分强化现场质量监控,并强化设计方面的审查,确保不存在质量风险,避免变更。此外索赔是有效分担风险的一种方式,可在合同中充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责,如果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变更问题,可根据合同进行索赔。还可购买商业保险,分担风险。
4、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把控
进行建设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于造价方面的管控内容就逐渐的增多了,包括项目的合同、财务、融资渠道、资金流向等等。所以在施工阶段一定要注重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方法,但是,由于控制成本在实施建筑工程项目过程中的难度比较大,所以,施工单位要从各个方面开始着手加以控制,其中包括(人力成本、工期成本、设备和材料成本等),由此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落实,除此之外,施工单位还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要求和规范对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施工,从而避免对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造成影响,另外,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所存在的实际使用功能也不尽相同,所以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就会存在差异,正因如此,施工单位要结合建筑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避免出现资源浪费现象,所以在施工单位实施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为了避免质量过剩给企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根据其实际的使用功能来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成本控制措施。
结论
应当说,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是政府推广PPP模式的目的之一,也是衡量这一模式的成败的重要标准。另一方面,PPP模式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其发展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上文提出的问题和观点或许可为PPP模式的发展完善贡献一份微薄力量,然而其可行性与实际效果仍然有待在实践中检验。
参考文献
[1]李启明,熊伟,袁竞峰.基于多方满意的PPP项目调价机制的设计[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2(1):16-20.
[2]胡丽,张卫国,叶晓甦.基于SHAPELY修正的PPP项目利益分配模型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11,25(2):149-154.
[3]张晨.PPP项目风险分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比较分析[D].天津大学,2014.
论文作者:詹香港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4
标签:造价论文; 项目论文; 政府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模式论文; 模式下论文; 社会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9期论文;